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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潭洞,商业区---
“索菲亚咖啡厅”位于清潭洞最为繁华的十字路口,作为被西方饮食文化攻陷的国家,韩国人大多都爱吃披萨,爱饮咖啡。
以至于在韩国上流社会素有“一日不饮咖啡,就赶不上社会”的说法。
不管是说韩国人崇洋媚外也好,说他们没有文化自尊心也罢,总之咖啡已经在韩国深入民心,犹如他们传统的泡菜,大行其道。
此刻,在时尚男女来往穿梭的索菲亚咖啡厅内,穿着一身休闲服装的宋志超正坐在偏僻的落地窗前,望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姿态悠闲地饮着咖啡。
对于宋志超来说,他偏爱饮茶,不怎么爱喝咖啡,但在这里也只能入乡随俗。
也许是因为长得太帅的缘故,咖啡厅内的服务员小妹时不时偷瞄他几眼,然后和女同伴小声嘀咕:“哇,实在太帅了!”“他该不会是准备出道的明星吧?”“我感觉自己恋爱了!”
像她们这样花瓣般的年纪,正是情窦初开幻想美好爱情的时期,对于帅气的异性当然会有说不出的好感。
宋志超对那些少女爱慕的眼神视若无睹,因为此刻他的目光正在被一个成熟的身影所吸引。
外面街道上,打扮得花枝招展妖艳无比的“清潭洞第一寡妇”花夫人,头戴戴安娜王妃式样的羽毛礼帽,身穿夸张的欧式贵妇装,手挎LV坤包,脚踩普拉达,扭着腰肢,信步来到了咖啡厅。
咖啡厅服务员显然认识她,一见她进门,就全都毕恭毕敬地朝她鞠躬问好。
花夫人轻蔑地点了点头,美眸巡视一周,看见宋志超,然后就笑靥如花,伸出玉手,猫儿般朝宋志超招了招手。
当宋志超把手中咖啡杯放下的时候,香风扑鼻,花夫人已经坐到了他对面。
女服务员询问她要些什么。
花夫人就说老样子,什么卡布奇诺,多加奶油和砂糖,又说自己爱喝甜的,别弄太苦,苦的跟中药似的,难喝。
服务员不敢发笑,忙低头鞠躬离开。
花夫人放下手中坤包,对宋志超道:“我也是附庸风雅,其实我老不爱喝这咖啡,还没可乐好喝。”
宋志超莞尔一笑:“你这是真性情。”
“呵呵,你这不是在笑话我吧?”花夫人才不吃宋志超这一套。
“怎么会呢,好像我现在坐着的这家咖啡店,还有这整栋楼都是你的,像你这样的女强人,谁敢轻易笑话?”
花夫人就噗嗤笑了,“看起来你做过功课---没错,这家咖啡店是我开的,这栋楼也是我的,不过今天你来这里找我,不是单纯来赞美我的吧?”
“当然不是。”宋志超说,“我是有事情需要你帮忙……”
还没等宋志超把话说完,就见外面一阵骚乱。
即使坐在里面,也能听到外面那一阵阵惊呼声。
原本热闹的清潭洞大街,更是立马聚集了无数的人,其中又以少男少女为主。
这些人欢呼雀跃,跟疯了一样。
……
再看清潭洞街道旁---
一辆黑色的宝马款保姆车停靠在了马路旁边,作为韩国娱乐圈的大明星,朴俊亨推开车门,戴着墨镜从车上下来,出现在了咖啡店外面。
“朴俊亨,我爱你!”
“朴俊亨,你是我偶像!”
“朴俊亨,我好好好喜欢你!”
一群少女疯了般围住朴俊亨,索要他的签名,对他诉说自己的热情。
朴俊亨似乎对眼前一切习以为常,戴着墨镜,帅气十足,很是友好地冲影迷们挥手致意。
外面那群影迷爆发出一阵阵尖叫声。
在两名黑人保镖的保护下,朴俊亨终于排开众多影迷,走进了咖啡厅。
咖啡厅内,那些客人一看见他,全都惊讶地捂着嘴巴,表情惊喜莫名。
再看朴俊亨,摘下戴着的蛤蟆墨镜,露出俊逸的脸庞,嘴角微微上翘,丰神玉立,环顾四周。
那些女客人此刻都快激动疯了。
“真的是大明星朴俊亨!”
“天啊,我这是不是在做梦?”
无数双眼睛迷醉地看着这位娱乐圈极品偶像,传说中的男神!
这一刻,朴俊亨全身上下光环笼罩,充满了神圣感。
再看朴俊亨本人,刚开始还是一副高傲表情,可是突然,他楞了一下,表情瞬变,朝着一个方向快步向前。
朴俊亨来到了宋志超前面---
“会长大人,您好!”
宋志超点点头,“呃---怎么样,最近可好?”
朴俊亨:“多谢会长大人关心!讲真,能做您脚下忠犬,我很荣幸!”说完话,刚才还丰神玉立高傲无比的大明星朴俊亨非常恭谨地朝着宋志超深深鞠躬。
姿态谦卑到了极点!
见到这一幕---
众人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一副不可思议表情。
自己男神,自己的偶像,竟然给别人鞠躬行礼?!
连坐在宋志超旁边的花夫人也一脸的惊愕,捂着小嘴,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一切。
朴俊亨好歹也是个大明星,竟然自称宋志超的“忠犬”?!
花夫人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
可以说这一刻,端坐着的宋志超瞬间夺走了朴俊亨所有的光芒。
“好了,既然来了,就先坐下吧!”宋志超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对朴俊亨说道。
朴俊亨变得更加谦卑,双手放在腹部,微微弓腰,笑着说:“会长大人在此,我这低等之人又岂敢坐下?”
宋志超笑了笑,就也没再勉强。
毕竟韩国这种等级森严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是很难改变得了的。
“那就把你最近得到的情报,简单地说一下吧!”宋志超端起咖啡轻抿道。
旁边花夫人也好奇地看着朴俊亨。
对于花夫人来说,她也没想到宋志超会真的不计前嫌重用朴俊亨这样的卑鄙小人,并且给他莫大权力,让他执掌新罗夜总会的所有业务。
现在看来,这个朴俊亨似乎干得很不错,宋志超轻轻一招手就过来汇报情况。
……
花夫人哪里知道,此时的朴俊亨早已不是昔日那个朴俊亨。
现在的他可是执掌新罗夜总会大权,混迹与财阀政客以及名流之间。
真可谓:谈笑有鸿儒,来往无白丁---身份地位,与他以前单纯“戏子”身份,不可同日而语。
以前的朴俊亨看似很出名,有很多影迷追捧,实际上却只是一个被上流社会瞧不起的玩物,就像眼前的花夫人,以前就“养”过他。
可是现在,朴俊亨第一次感觉地位的提升,只要自己到达夜总会,那些富豪名流就开始和自己“称兄道弟”,不再像以前那样“呼来喝去”。
记得清楚,以前有个姓孙的富豪,见了自己就讥笑自己,还让自己当场像猴子一样表演“翻筋斗”。
可是现在---
那个孙富豪见了自己却跟孙子一样!
原因是这家伙的把柄被自己抓住,就像宋会长说的那样,能够在这夜总会鬼混的,没几个人干净的,抓住他们的小辫子,就可以对他们颐指气使,让他们喊你爷爷都是可以。
“爽啊---!”
朴俊亨第一次感觉自己天生就是吃“间谍”这口饭的---搞情报,抓把柄,对于他来说简直手到擒来。
而那些被他抓到小辫的富豪名流们,面对他更是像孙子一样毕恭毕敬。
那种爽感,简直爆棚。
因为做夜总会负责人做的太出色,朴俊亨甚至考虑要不要退出影坛,不再做明星艺人。
可宋志超却阻止了他,说艺人这个身份和明星这个光环是他做情报工作必不可少的“掩护”,并且鼓励他一定要继续努力奋斗,势必要成为“李胜利”第二!
“干巴爹---!”
哦不,是---
“怀挺----!”
宋志超给朴俊亨握拳加油。
朴俊亨感激涕零,很敢接宋志超对自己的鼓励。
不过有一点他却很纳闷---
那个“李胜利”是谁?!
什么时候出道的?
难道也是间谍?
哎一股,自己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又怎么向这位前辈学习?
脑瓜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