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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落红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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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沈坤的怀疑是有道理的。

    徐邦宁从一个声色犬马之徒陡然转变成大明士林才子,画面太辣眼,过程太惊艳,想让人信服实在比登天还难。

    作为大明朝的状元郎,还从来没听说过学问这种东西,能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的纨绔子弟,更何况还是南京城最有名的狗马声色样样精通的百年老家族---徐家,将这些巧妙联系起来,完全可以将徐邦宁一巴掌拍死。如果没有至圣先师那样的天纵奇才,徐邦宁顶多就是个酒囊饭袋之徒,指望他作诗,一出口还是名动天下的绝世好诗,沈坤宁愿相信至圣先师今日闲得没事干,附体在徐邦宁身上,和大家开个玩笑。

    沈坤的怀疑很有代表性,文人们砸吧砸吧嘴后很快也反应过来,射向徐邦宁的目光很谴责,有种赤裸裸挑衅他们高雅智商的无耻侮辱感。

    更有人将目光扩大了谴责的范围,在场的所有权贵都笼罩在他们鄙夷的眼神中,权贵也不服,很快回应过去,百十道凌厉的眼神在空中交织纠葛,隐约可见因摩擦过度而产生的丝丝火花。

    文人相轻权贵,自古以来没有变过,他们觉得这是权贵串通好了,要借春游踏青侮辱他们的学识。

    龙生龙,凤生凤,权贵们的儿子纨绔控,话糙理不糙,从谚语上看,富不过三代,智商也不过三代。随着老一辈优良遗传基因的不断衰变,痴傻后代越来越多才对,老纨绔生小纨绔才符合遗传学发展理念,本来天经地义的事,到了徐邦宁这一代,居然大有遗传基因转优的趋势,简直太诡异了-----就是被雷劈了脑袋开了天窍也不行。

    徐邦宁啥德行,在场的每个人都心知肚明,鱼肉乡里欺男霸女倒不至于,却也是南京城纨绔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别的本事没有,若说扑腾红尘卖弄风骚绝对是首屈一指。自从生下女儿---徐婉后,也不见收敛多少,整日领着一群权贵子弟走街串户吆五喝六的,至于文学修养,连附庸风雅都算不上,更别提吟风弄月了,他的混蛋事迹比他老爹徐鹏举还出众,俨然有青出于蓝更胜于蓝的架势,作为老爹,徐鹏举实在应该反思自己在教育下一代方面出现的问题。

    如今这个从不被看好的纨绔N代摇身一变,从小混蛋模样华丽丽变身,还作出了一首堪称千古绝唱的好诗,在场的都是与徐鹏举打了半辈子交道的老狐狸,谁会相信他的遗传基因有如此强大?

    状元郎发话,徐邦宁还是发怵的,不敢不作答,闻言胸脯一挺,理直气壮得让人牙根痒痒:“状元公明鉴,当真是小子所作。”

    理直气壮没问题,自己未来女婿的赞助,当然是自家的东西,徐邦宁不心虚。

    沈坤咬牙切齿,虽然认定徐邦宁有问题,可他就像个没封的臭鸡蛋,自己死活也叮不进去。

    稍加思索后,文人强大逻辑思维超常发挥,沈坤微微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其余文人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此诗文采飞扬,寓意深远,老夫非常喜欢,只是老夫对此诗还有一处不明,还望邦宁解惑也……”

    阴森森的话语终于令徐邦宁心虚了,额头开始冒汗,诗就是诗嘛,读读顺口就行,还需要解惑?这老头心术不正,怕是来者不善。

    抬头望天,正沉浸在家门有幸的巨大狂喜中的徐鹏举,没听见沈坤的前半场挑衅,却看见了儿子的踌躇不决,也没琢磨,兴冲冲大笑道:“邦宁,怕着老东……老前辈作甚?给他解释解释,让他开开眼界,哈哈!”

    沈坤懒得搭理徐鹏举,目不斜视盯着徐邦宁,嘿嘿笑道:“好,老夫请世子指点,‘落红不是无情物’中,‘落红’作何解释?可有什么寓意?”

    “啊……”

    徐邦宁张大嘴巴,突然想哭……

    他发觉自己失误了,大错特错,早知如此,就应该让女儿逐字逐句解释一遍才是,事已至此,硬着头皮也要上了。

    “落红,落红嘛……”

    徐邦宁看着老爹殷切期望的眼神,又感受着沈坤似笑非笑的戏谑,一张白脸被逼的通红,搜肠刮肚良久,抬起头已露出决然而然之色。

    “……当然是风月之事,老大人您不懂。”

    沈坤微微一笑:“哦?老夫不懂,别忘了,吟风弄月可是我的专长,邦宁不必忌讳,有什么就说什么,老夫自认还有些判断力的。”

    被沈坤这老夫子逼到这份上,徐邦宁只能心一横,索性放开了不再犹豫:“……有次我和几个好友去红袖招,遇到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啊!一个女子?”沈坤发现自己严重跟不上徐邦宁的思路了,不由大急。

    徐邦宁很鄙夷地撇了他一眼,继续道:“……谁想那个女子是个雏……”

    “你,你,这又……”

    徐邦宁更嘚瑟了,显得很兴奋:“……可想而知,春宵一刻后,她落红了……”

    “噗——”现场所有人全部喷了。

    “竖子,简直一派胡言。”沈坤颤巍巍指着他,气得胡子翘得老高。

    能把这个老学究气成这样,徐邦宁心中恶气尽消,抬头望天,深深沉浸在那日的欲海横流中不可自拔。

    “浩荡离愁白日斜,指的是难分难离,整个白天都在依依不舍;吟鞭东指即天涯,依依不舍当然要引鞭……咳咳,引那个不是嘛,鞭风所向一往无前,欲海征伐既天涯……”

    沈坤目瞪口呆,其余人更痴了。

    说到这,徐邦宁眼眶竟湿润了,抽噎几下,眼里柔情更盛了,嘴角上一抹淡淡微笑在阳光下很迷人。

    “……落红不是无情物,哎!也怪我不懂怜香惜玉,竟不知她是处子之身,征伐得太狠,她为了我竟一声不吭,落红之后,香体无力,还能含情脉脉看着我,这难道不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吗?”

    沈坤痴痴不语,要发疯,其余人嘴巴张的一个比一个大,不能自制。

    徐邦宁面露愧疚之色,抽噎声不能自制,哭声越来越大。

    “……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我徐邦宁难道是无情无义之人?我愿化作春泥,做那个惜花怜花使者,终身保护她。”

    说完,扑通一声跪在徐鹏举身前,面容凄苦,悲痛道:“爹爹,孩儿愿纳银红姑娘为妾,求您老人家答应,呜呜……”

    徐鹏举感动得老泪纵横,双手颤巍巍扶起儿子,哽咽道:“都是爹爹不好,做下棒打鸳鸯的蠢事,你若有意,娶了她吧,为父相信她是个宜家宜室的好姑娘。”

    徐邦宁哭天抢地,连连捶胸顿足,匍匐在地上哭得一塌糊涂。

    周围一片唏嘘,除沈坤之外,所有人都暗暗点头,为敢作敢为的徐邦宁赞叹,又为有情有义的银红姑娘赞叹,更为这对终成眷属的男女而赞叹。

    -------谁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权贵也有好人好不好?

    众人在啧啧称奇,沈坤却仰天长叹,两行浊泪顺颊而下,一股凉意袭来,周身止不住打个哆嗦,悲哀沉痛得不要不要的。

    明明是吟诵风景之诗,赏诗的人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还被这竖子曲解至斯,天理何在?

    苍天啊!

    大地啊!

    我大明的诗赋竟不堪如斯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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