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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邪邪的、坏坏的娇脆嗓音,在我耳边响起,然后我腰间的软肉就被一只小爪子给逆时针旋转了480度,我那个痛,差点就跪了。
没想到这俩女人其实已经发现了我的存在。
然后她们就冲了上来,大呼小叫的摁住我,就是一顿暴揍,把我揍得大概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了。到最后,我被虐得趴在地上吐出了舌头,她们才善罢甘休。
到最后,我折了一根树枝当拐杖,一瘸一拐的跟着俩女人回到了义庄,哼哼唧唧的躺在“床”上几乎起不来了,浑身都青紫一片。这俩女人也太狠了……
这时大家的肚子都叽里咕噜的叫唤了起来,就找出些东西填了肚子。
吃东西的过程当中,我把昨晚的事情跟她们从头到尾说了一下。为了显示自己的英勇盖世、机智无匹,我添油加醋的把斗尸王的过程说得惊心动魄,凶险无比。
赵嫣听得瞪大了眼睛,俏脸显出惶恐之色。媳妇儿却是一脸的淡定,俏脸似笑非笑,用充满审视的神色看着我。
我知道很多添油加醋的东西都骗她不过她的小脑袋,不过赵嫣却托着下巴,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听得却入了迷,我只好硬着头皮吹嘘下去。
说到最后,小樱拍起了手掌,嘻嘻笑着:“苏坏坏,你真厉害呀,真是英明神武,大概赤手空拳都能把尸王给干趴了……”
“嘿嘿,哪里,哪有媳妇儿厉害。追捕尸王这事,还得媳妇儿亲自出马,才能手到擒来……”
在这时候,我只能一个劲的挠着头皮,小心翼翼的哄着小樱。
这时刚填完肚子,日头高照,大家都有些神思困乏,于是又打了个盹,然后才围拢过来,开始商讨围剿尸王的大计。
“尸王身受重伤逃窜,肯定会在路经之处,撒下血迹。只要我们顺着那血迹找下去,就能把它给找到。并且今天是大晴天,阳光很猛。此消彼长,我们灭掉尸王的几率还是相当高的。”
我把自己的想法先说了。
“恐怕没这么简单。首先,到了尸王这一级别,阳光对它的影响几乎是不存在的。另外它的藏身之处,不会这么容易就找到的,说不定要翻山越岭,在日落之前都未必能找到。而且很可能是在悬崖峭壁、阴气逼人之处,肯定是凶险异常。所以,与其在那种凶险巢穴跟它死拼,不如想办法把它引诱出来,在平地上跟它作战……”
赵嫣却蹙着柳眉,提出了不同意见。她对僵尸、尸王的了解比我强多了。所以我也没有去反驳她,只好将征询的目光望向了小樱。
“媳妇儿,你觉得呢?”
小樱神色肃然,歪着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把手一挥说:
“照理说,尸王现在身受重创,实力肯定是大为下降。我们能在太阳落山之前找到它,并且把它干掉,这当然是好事。不过这种几率并不高。但是现在机会难得,我们可以先去找一下,如果尸王藏身的地方很凶险,我们就可以退了,再想办法;如果并不凶险,那敢情好了,那我们就可以跟它斗上一斗。凭我们三人的实力,能搞得定它那是最好不过。就算奈何不了它,不过它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致我们于死地的。到那时拼着受点小伤,还是可以全身而退的。然后我们再找到附近有人聚的地方,好好休整一番,做好充分的准备。另外还可以打听一下尸王的情况,做到心里有数。说不定还能借助外人的力量,一起对付尸王……”
既然小樱都这样说了,赵嫣没理由不点头的。
这时正是中午一点多,太阳相当猛烈,事不宜迟,我们稍稍准备了一下,就立即出发了。
昨晚所去过的那小树林,我仍记忆犹新,所以一下子就找到了。
在小树林里,我也很快就找到了我和尸王生死搏斗过的地方。那里的痕迹很明显,到处都是化成了焦炭的草木,有些还被尸王撞得东倒西歪。
而且我还记得尸王飞走时的大概方向。
于是我就带着俩女人,顺着这方位,一路追寻了过去。
我果然没有走错路,一路上时不时见到尸王洒在地上、草木上的血迹。
并且,每走一两公里,就能看到尸王留下的一对脚印。
只是这树林却越走越密,遮天蔽日的,连正午的阳光都透不进来,显得相当潮湿、阴邪,时不时溜出一两只红毛蜘蛛、青头蝎子什么的。
我们小心翼翼的戒备着,提防着周围的环境变化,遇到挡路的毒虫就尽量用树枝挑开。
一路上有惊无险,我们又顺着尸王的血迹和脚印,追寻了一段路之后,眼前豁然开朗。
前面又是出现了一片开阔的平地,周围烟沙迷茫,竟让人产生看不到边际的感觉,不过最少也有两三个足球场大。平地上也有一些草木,不过只是稀稀疏疏的分布着,比草木更茂密的,是一座座坟冢,如包子般隆起,密密麻麻如蜂蛹一般!
原来竟是一片乱葬岗。
由于年代久远,历经风吹雨打,很多墓碑倾侧倒塌,棺木也已经露出,地面随处可见白森森的骸骨,一片狼藉破损。
这里离义庄并不远,想必是成千上百年来,义庄那些无人认领、无法运回故土的尸首,都埋到这里来了。
当然,这里并不都是旧坟墓,也有很多新坟,有的坟头还插着香支宝蜡,纸钱随地乱飞。看来,这附近果然是有人烟聚集之地。
就算是在正午,烈日当空,这乱葬岗上空仍是有一层淡淡的、薄薄的烟沙雾霾,竟然是连阳光都穿射不透!灰蒙蒙的笼罩着,让整个乱葬岗显得溟濛昏暗!可见此地实在是阴气浓重,可能会有妖邪凶厉之物作祟!
这时候,一阵阴风猛的从我们的背后刮来,从坟场上卷掠而过。
这风不大,但猛的一刮,却让我差点站立不稳,脊背发寒,刮得分场上飞沙走石,尘土纸钱飞扬。
此地相当不太平!
我、小樱和赵嫣互相看了一眼,都暗暗的提高了警惕。
一条小路歪歪扭扭的向坟场正中延伸而去,而尸王的血迹,每隔一段距离,就三点两点的洒在那小路上,一直到烟沙渺茫之处。
我们都各自准备好了术法,准备顺着这小路追下去,不过小樱却突然伸出一条手臂,拦住了我们,还竖起一只手指在唇边嘘了一声,示意我们安静。
“有情况?”
我一颗心立即提了起来。
小樱就指了一下那烟沙迷茫之处的一块地方,对我们眨眨眼。
我们就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是看到了一只只牲畜,体型大如牛犊,散布坟堆各处,在那烟沙迷茫之处蹦跶、跳跃。
那牲畜毛色灰黄夹白,很容易和灰蒙蒙的烟沙混合在一起,如果不仔细流溢,还真看不出来。
不愧是小神婆,小樱那双骨碌碌的大眼睛,总能透过普通表象,看出和普通人不同的情况和问题。
赵嫣把眼睛眯成了一条黑色丝线,仔细的看了那些牲畜一会儿,俏脸猛然显出异常震惊的神色,差点就大叫出声,不过幸好她及时捂住了嘴巴,再用蚊子一般的声音对我们说:“是食尸狗!”
“食尸狗?”
我和小樱都是第一次听说,把疑惑的眼神望向了她。
原来,在苗疆蛊域,像我们眼前的这种坟场,其实并不少见,只要是有人烟的地方,附近十公里之内,总是会有一个的。
这坟场平时一般人都不会来的,很多野狗、流浪狗便来到这里,偷吃新坟的贡品什么的。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野狗的乐园。
除了偷吃贡品,这里的野狗还会在那些年久失修的坟冢里,刨出尸骨来啃咬。
随后,这些野狗便是越发大胆和贪婪,就连刚下葬的尸首,也要从新坟里刨出来吃掉。
苗疆蛊域的原始居民,有着袒身入葬的习俗,就是不备棺材、去掉衣服,直接埋入墓地里,寓意与自然融为一体,更容易超脱升天。这就为野狗啃尸提供了莫大的方便,只要把坟墓刨开就行。久而久之,野狗就成了食尸狗,一双前爪锋利有劲,脾气也变得凶邪暴虐。
当然,它们只对死尸的气味情有独钟,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攻击生人。
第一次听说食尸狗的存在,我脑洞大开的同时,也暗自惊悚。
“不过那也说不定,因为一般的坟场,都不会有这样阴邪诡异的烟沙雾霾笼罩。所以我们还是尽量不要惊扰到那些食尸狗。一条两条我们当然不怕,但如果是几十条、上百条蜂拥而来,我们就很难对付……”
赵嫣俏脸显出惧色对我们说。
“尽量不要惊扰到食尸狗,这当然没问题,不过我们该如何搜寻尸王?”
我挠挠头对她说。
“嘘……别吵,我发现另有情况,我们再凑近一点看看!”
小樱对我们扬一扬手,就缩着身子,蹑手蹑脚的往靠近那食尸狗的坟堆里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