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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阿里克塞(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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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黑时分,没事儿干的李明斗和何萧结伴又去王中海和杨炮的舞厅跳舞去了。

    跳舞这东西也是上瘾的,李明斗王中海他们舞厅开业那天跟着万峰到舞厅被女混子拉下场以后似乎就有了舞瘾,晚上没事儿就去蹦两下,万峰不去他自己有点害怕就把何萧拉上套了。

    “你们两个去跳舞我不反对,但是走路的时候千万带着脑子,别浑浑噩噩的被人打了黑棍!”万峰看这两个家伙出门提醒到。

    “没事儿,离这里又不远。”

    “有事儿通常都是在你感觉没事儿的时候发生的,自己千万小心,若是发生了什么事儿别傻乎乎的硬抗,跑回来再说。”

    “知道了,你不去呀?”

    “我晚上还有事儿,就不去了。”

    万峰晚上的事儿是陪曲阳去串个门,黑禾市公安系统一个副局长家乔迁新居。

    黑禾公安局老局长明年三月退休,这个副局长就是几个月后的正局长。

    白天万峰找曲阳办事儿的时候无意中说起这个事儿,还问万峰他应不应该意思意思?

    曲阳其实无须去意思意思,他们不是一个系统,只要自己不犯事儿的情况下发生交集的机会并不多,意思也没啥搞头。

    但是万峰认为自己应该去意思意思,虽然他现在做的是合法生意,但是有些人还是要交一交的,免得万一出什么事儿临时抱佛脚来不及。

    他准备了两千块钱礼钱。

    虽然这是不正之风,但这都是入乡随俗的事情,他自然不能置身事外。

    在何萧和李明斗离去后,万峰还没出门,原因是天还没黑。

    在万峰目送李明斗他们离去的时候,沙米洛夫刚好把那瓶酒掏了出来。

    能掏出一瓶酒最低证明沙米洛夫是和华国人做过生意了。

    用什么东西换了一瓶酒你不能说这不是生意。

    四个家伙盯着酒瓶眼睛冒着蓝光。

    “想跟哥混就跟哥走,酒管饱!”

    四个家伙你看我我看你。

    “在外面喝酒会冻死的,再说马上就天黑了,到我家里去喝点,不去!那你们接着打!”

    苏联有个笑话,当两个人打得你死我活谁拉都不好使的时候,往他们中间扔一瓶酒,两个人立刻就不打了都去抢酒。

    这个笑话说明苏联人对酒的喜爱程度,当然不排除他们抢完酒喝完继续打的可能。

    这四个家伙现在肯定是没心思打仗了,有酒喝还打仗那是白痴才干的事情。

    于是这四个家伙就跟着沙米洛夫到了他家。

    沙米洛夫在两年前母亲去世后就成了孤家寡人,一栋陈旧小楼四层的一个房间。

    伊戈尔四人来到沙米洛夫家的时候,妮莎已经做好了菜。

    也没什么东西,这一地区冬天吃的不论华国还是毛子几乎都是土豆白菜,这玩意是不分国籍的。

    不过今天还多了一盘像香肠的东西。

    沙米洛夫又拿出两瓶酒,给每人的酒杯里倒了大约半两酒。

    毛子爱喝酒但并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把酒瓶里插嘴里不喝光就不送口。

    相反他们喝酒也是倒到杯子里喝,通常都是倒半两左右的酒,喝的时候一口喝光,然后再倒下一次。

    华国有酒过三巡才说事儿的说法,毛子则没这规则,一杯下肚塔拉斯就问沙米洛夫这酒是打哪儿来的?还有这好吃的香肠的来路。

    “哥运气好在交易大棚里认识了一个华国青年,现在就在和他在做生意,相当大的生意,所以哥需要人手。当年咱们几个可是在一起溜达过的,就想起了你们,可是你们几个家伙几天不干竟然还打起来了,太让哥我失望了。”

    “其实我们之间…”安东还想解释。

    “算了,不说也罢,咱们在一起混过很长时间就你们之间的矛盾我都不用听就能猜出来,都是些破事儿,我给你们个任务,把咱们以前那些在一起混的人都召集召集跟着哥干活,哥到时候管你们酒还给你们发工钱,咱们哥们也在布市闯出一片天地来。”

    这一刻,沙米洛夫颇有点豪情盖天的气势,把妮莎都看迷了,心想今晚一定要让沙米洛夫多给她灌输点爱情。

    “哥明天还要去召集一个人,等哥把这个人找来,咱们的队伍就差不多了,后天哥就带着你们看看哥现在做的买卖。”

    沙米洛夫没有告诉伊戈尔他们他要去找谁。

    当万峰告诉他要找个厉害的人压阵的时候他心里就有这么一个人选。

    第二天,伊戈尔等人开始四处去找以前一些瞎混的同伴,而沙米洛夫则开着一辆拉达出布市向东北沿着惊奇丽江来到一个小村庄。

    沙米洛夫开车进村,最后在惊奇丽江江边一栋低矮的木头屋前停下了车。

    沙米洛夫背着个包来到了屋前伸手敲门:“阿里克塞叔叔,您在家吗?”

    房门刷地开了,一个洪亮的声音几乎是咆哮着冲了出来:“小熊崽子,知道来看老子我了。”

    沙米洛夫脸笑得像菊花一样:“阿里克塞叔叔,我确实是来看您了。”

    “那以前怎么不来看我?”

    “以前我不是没钱吗?没钱怎么好意思来看您。”

    “进来吧!”

    沙米洛夫这才进了屋。

    屋里是一个身材并不算是高大的男人,反而还有点身材矮小,年龄大概在四十左右,但是他坐在那里却有一股威严的气势扑面而来。

    “带酒来了没有?”

    “来看您不带酒怎么敢来。”

    沙米洛夫打开背包,掏出六瓶白酒。

    阿里克塞一把抢过去一瓶。

    “咦!这是什么酒?”

    “华国粮食酒,六十度的。”

    “好喝吗?”

    “您喝喝看看,我觉得还行,虽然感觉不如咱们的伏特加,但是喝着非常够劲。”

    阿里克塞启开酒瓶盖往杯子里倒了一点,然后一口喝干。

    抿着舌头砸吧了两下:“不错不错,够冲!哪来的?”

    沙米洛夫没回答对方的话,而是从包里有拿出一把火腿肠。

    “阿里克塞叔叔,这个喝酒最合适了。”

    说完,剥了一根火腿肠的皮递给阿里克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