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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前往北方,再遇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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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纷飞,在那从天而降的鹅毛大雪之中,古霄凌空飞行,朝着北方而去。

    就在刚才,他和狄飞惊还有李沉舟达成了一个共识,一个培养出来一位秦皇汉武的共识!

    在古霄看来,这个世界上的聪明人有两种,一种是只有小聪明的聪明人,代表人物便是黄蓉这种,这种人让他们把握局部的话还行,可是让他们统率全局,那就是一个笑话了;另外一种则是有大智慧的聪明人,代表人物便是那些真正名垂青史的人物!

    狄飞惊和李沉舟当然是聪明人,这一点相信没有人敢否认!而且,他们还是那种有大智慧的聪明人!

    所以,在古霄把话都说开之后,他们就都明白了他的意思,决定与他合作。

    毕竟,他们只是江湖上的枭雄,却不是那种毫无国家观念,民族尊严的混蛋!在古霄将自己的担忧都说出来之后,他们也都明白过来,如果天下局势继续这么纠缠下去,那未来真的有可能像古霄所说的一样,待到天下诸国彼此厮杀到精疲力尽之后,休养生息几百年的草原狼族南下必将鲸吞天下!

    届时,神州陆沉并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而指望赵宋王朝,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他们都很清楚,赵宋王朝根本就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比起一统天下,在所有姓赵的人的脑子里,如何坐稳自己屁股下面的龙椅要更加的重要!

    只不过,在这一切都谈完之后,古霄却从狄飞惊这里得到了一个消息,一个谈不上好坏的消息。那便是:林朝英不知道发了哪门子疯,整天和王中孚过不去。以致于,在武林中人的口中,已经变成了妖女!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心情和他们两个继续纠缠下去了,只能赶忙北上。

    早在刚刚听到王中孚这个名字的时候,古霄就觉得有些耳熟。只不过,他当时以为,这估计是在历史上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因此,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可是,听到林朝英正在和这个王中孚作对之后,他总算是想起来这位王中孚是什么人了!

    他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王重阳!

    王重阳的本名就叫做王中孚,重阳之名乃是他后来出家学道之后,因其道号“重阳子”而得来的。只不过,因为王重阳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出名了,所以他王中孚的本名反而记得的人不多了。

    林朝英和王重阳纠缠在一起,这在古霄看来,简直就是灾难!

    莫说林朝英这个丫头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在他看来,这丫头简直就是传承逍遥派衣钵的最佳人选。就算不是,他也认为王重阳根本就配不上林朝英!

    林朝英喜欢王重阳,这事估计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王重阳能够建立全真教,古霄不认为王重阳会是一个笨蛋,那他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件事的。可是,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你要是喜欢的话,那大不了娶了就是了!王重阳只记得霍去病的一句“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却不知道,霍去病在没有攻灭匈奴之前,就已经娶妻了,而且还留下了一个儿子!

    你要是不喜欢,那就说明白点,早早地断了人家姑娘的念头。却一直都拖着,以致于最后,林朝英干脆让他在出家和娶自己之间选择一个,他都宁愿出家当道士!这在古霄看来,简直就是脑子有毛病!

    所以,他一定要阻止林朝英喜欢上王重阳,因为林朝英要是喜欢上王重阳,那在他看来,简直和掉进了火坑没有什么区别!

    飞行的速度极快,古霄现在已经彻底的稳固住了自己凝元境的修为,此刻驾驭着天地元气飞行,堪称是日行千里。凌厉的罡风在高空之上呼啸着,古霄催动自己的护体罡气,在自己的身周星辰了一个罡气罩子,将自己给护在其中,稳稳当当的朝着北方而去。

    古霄这一路走得很急,短短的数日之间,他就穿过了南宋境内,一路来到了北方。

    到了北方之后,古霄一边继续赶路,一边打听王中孚的下落。既然林朝英现在和王中孚纠缠在一起,那可想而知,只要找到了王中孚,就一定能够找到林朝英!

    好在,王中孚竖起义旗,组建义军与金兵开战的事情,在这北方如今已经传遍了。因此,王中孚的下落并不难打听,古霄在路上走了几天,就打听到王中孚如今正率领自己的义军转战山东等地。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就一路朝着山东而去。

    再次赶了好几天的路程之后,古霄推算了一下路程,发现自己距离王中孚率领的义军已经不远了,就打算休息一下。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一番折腾,他已经整整赶了差不多十天的路了。这么高强度的路程,如果他还是一个普通的先天高手的话,那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好在,他已经是凝元境的高手了,消耗的功力并不高,但这么长时间赶路,心里难免有些劳累。

    所以,古霄就打算好好地休息一天,明天再继续启程。

    噼里啪啦!篝火发出一阵声响。

    入夜之后,古霄就随便找了一个地方休息。这北方自从金兵来了之后,因为金人多年来的横征暴敛,还有宋金两国的常年交战,北方虽然名义上归属于金人的通知下,但是金兵却往往肆意的烧杀抢掠,破庙之类的建筑可谓是到处都是。

    古霄没有花费多少时间,就找到了一处破败不堪的破屋。

    在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之后,他就燃起了一堆篝火,篝火之上烤着一只肥嫩的野鸡。

    噼里啪啦,野鸡小半个时辰之后,就被烤得金黄酥脆,油脂滴落到篝火之中,溅起了一阵火花。古霄翻滚着自己手中的野鸡,心中叹息道:真是世事如棋呀!转眼之间,就过去这么多年了。

    时至今日,古霄已经忘了自己这一世到底活了多少时间了,反正肯定在一百二十岁以上。虽然他的身躯在不灭长春功的特效之下,依然保持在最巅峰的状态之中。但是,古霄却可以感觉到,自己那只是刚刚成长的元神已经有些衰竭了。

    事实上,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凝元境!寿元在他的身上还是有限的,除非他能够让不灭长春功的特效作用到元神之上。否则的话,古霄很清楚,一旦活到三百年,就算自己的身体可以撑得下去,可元神也撑不下去了。

    看来,再有几十年,我就应该返回属于我的世界了!古霄心中思忖道。

    他可不敢让自己这一世的元神彻底的衰竭,因为那样的话,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通过魔星返回星辰大陆上。因此,在计算了一下之后,他就决定,在二百岁左右的时候,自己就离开这个世界,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半晌,野鸡终于被烤好了,待到那股诱人的香味弥漫开来之后,古霄将野鸡从篝火上拿下,就开始吃起来。

    迈入凝元境之后,他对于食物的需求已经降低了不少。当年,他在涅槃之时,为了防止自己被饿死,一方面将自己的不灭长春功发挥到最大威力,不断地通过天蚕茧摄取天地元气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则将自己身体机能降低到最低。

    通过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才算是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让自己不至于在涅槃的过程之中活活饿死!涅槃成功之后,对于食物也不是如何需求!

    在把烤鸡拿下来之后,古霄撕下一只鸡腿就开始啃了起来。只是,他刚刚开始进餐,没多久一阵喧哗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王中孚,你哪里走?”一个清冷莫名的女音传到了古霄的耳朵里,使得他不由得为之一顿。这个声音不是别的,正是林朝英的声音。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本来还要去找林朝英,哪知道她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林姑娘,在下无意冒犯,还望你不要咄咄逼人!”一个温和的男人声音随之响起。

    嘭!嘭!嘭!……一阵劲力交击声响起,在古霄的耳朵之中,二人以快打快,一时之间打的是不相上下,而且空间也传来了一阵元气的波动。显然,交手的两个人武功极高,均是先天高手无疑!

    “看来,我该去看一看了。”古霄一把丢掉自己手中已经只剩下鸡骨头的鸡腿,自地上站起来,一个闪身便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