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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约克夏郡

作者:橘子和秀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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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斯一路寻着踪迹追过来,看到了一片田地。

    这里的人长得非常矮小,但和矮人又不太一样。

    矮人们虽然个头不高,但身体强壮,四肢看起来比普通人还要粗,而这里的人,他们的四肢纤细,看起来就像是缩小版的人,当然,要排除掉他们尖尖的小耳朵。

    路易斯骑着马,这些人好奇地看着他。

    “又来了一个大个子。”

    “嘿!你是从哪来的,要找谁?”

    一个看起来很活泼的男孩问道。

    路易斯下了马,这才回答他。

    “我的朋友应该在这里,我是来找他们的。”

    “和你一样的朋友?”

    路易斯点点头,“是的,你们有见过吗?”

    男孩说道,“跟我来吧,我知道他们在哪里。”

    路易斯牵着马跟着男孩往前走,路上的人有的用头顶着牛奶桶,有的挎着装满蔬菜和水果的篮子,还有牵着黑色小猪到处跑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路易斯·安德森。”

    “我叫佩佩。”

    路易斯听他的读音,像是佩佩,又像是皮皮,果然这里人的名字,和他们可爱的身材一样俏皮。

    佩佩一蹦一跳地往前走,一边嘴巴也不闲着,“你们从哪里过来的,这里不常有人来。”

    路易斯如实说道,“我们从另一个洲过来。”

    “哇,那你们是不是遇到过很多怪物,就像故事书里的冒险家一样?”

    路易斯点点头,“确实是这样,不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们失去了很多同伴。”

    “哦,那太可怕了。”

    佩佩接着说道,“你们是去寻找宝藏吗?”

    “并不是,不过我们确实巧合之下,找到了一些宝贝。”

    佩佩搓搓手,“我能看看吗?”

    路易斯摊开手,“宝藏都在我的家乡,不过,我给你带了纪念品。”

    佩佩把路易斯手里的金纽扣拿起来,纽扣上是树叶花纹,有他半个手掌那么大。

    “给我的?”

    “对,感谢你给我带路,小家伙。”

    “小家伙?”

    佩佩跳起来,“我今年都十七岁了,你才多大?”

    “什么?十七岁?”

    路易斯瞪大眼睛,“我十二岁。”

    佩佩叉起腰,“哈!你才是小家伙。”

    路易斯点点头,说道,“好吧,你这小个子的老家伙。”

    这时候佩佩领他到了家门口。

    这是一个地底洞穴,只不过比起地精的洞穴,他们的洞穴可要体面多了。

    至少从外面看,洞穴周围有着爬山虎做装饰,门和窗户也都具备,而且还是可爱的圆形。

    佩佩跑去敲门,“吉米叔叔,是我。”

    绿色的小门被从里面拉开,一个稍微高一点的人站在门口,“哦,又一个大个子,你和他们是一起的?”

    路易斯向里面看去,他的朋友们都拘谨地坐在小了一号的椅子上。

    “额,是的。”

    “那么,快请进吧。”

    “欢迎来到吉米·皮尔逊的家。”

    路易斯弯腰走进去,吉米给他搬来了一把椅子,刚才还有些幸灾乐祸的他,这回也小心翼翼地坐在了椅子上。

    “你想喝点什么,现在可是下午茶时间,我这里有红茶、牛奶、麦酒、葡萄酒,当然,你也可以来点小茴香蛋糕,那可是今天新鲜出炉的。”

    “额,红茶和蛋糕,谢谢。”

    吉米听见,转身去了食物储藏室。

    路易斯趁机问道,“你们怎么会来这里,这些是什么人,他们看起来比我们小多了。”

    詹森坐在椅子上大气都不敢喘,用平生最温柔的语调说道,“这里是约克夏郡,霍比特人的领地,当然,你也可以叫他们半身人,不过,我觉得霍比特人更尊重一些。”

    “他们是矮人族吗?”

    “不、不!我们是人族的一员。”

    吉米从储藏室出来,辩解道,“我们一直与世无争,这里是一片净土,虽然周围的人族很少来打扰我们,但我们还是人族的一员。”

    他把碟子递过来,“给,香喷喷的小茴香蛋糕,还有,一杯红茶。”

    路易斯赶忙接过来,“谢谢。”

    他端起茶喝了一口,又问詹森,“我们今天住哪,看起来皮尔逊先生的家可睡不下这么多人。”

    吉米又说道,“住的下住的下,后面还有好多房间,就是……”

    吉米挠挠头,“你们需要把两张床拼起来,不然可睡不下。”

    “佩佩,把齐齐也叫过来,我们去储藏室把被子和毯子都拿出来。”

    路易斯歪着头问道,“还有一个齐齐,那有没有佩奇?”

    吉米停顿了一下,“你提醒了我,我大哥伊恩的第三个孩子就快出生了,我要告诉他们,就叫佩奇,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路易斯诡异地看着他,“你确定,这样的话,第四个孩子就要叫乔治了。”

    “为什么?”

    “老爹和我说,佩奇的弟弟叫乔治。”

    “既然这样,第四个叫乔治也没什么不好。”

    路易斯捂着眼睛,感觉自己做了一件蠢事,该怎么委婉的和吉米解释一下,佩奇和乔治是两只猪呢,虽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给猪起名字。

    这时詹森等人站起身,佝偻着身子往前走,“皮尔逊先生,让我们来吧,让您忙前忙后,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

    吉米乐得如此,毕竟他和佩佩搬动几十床被子,实在是个大工程。

    有了护卫们帮忙,很快床铺就被铺好了。

    “哈,终于完成了。哎呦!”

    路易斯得意忘形,站直了身体,一头磕在屋顶上。

    吉米原地转了一圈,“很好,接下来我可以准备晚餐和夜宵了,这可是我七顿饭里最丰盛的两顿。”

    说完,他就跑去了厨房,路易斯这才注意到,他们都没有穿鞋。

    他看着佩佩脚上的毛,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我以为那是皮毛做的鞋……”

    “不过,七顿饭是怎么回事?”

    由于詹森等人是早上到的,因此知道的很清楚,“七顿饭,就是早餐、第二顿早餐、早午餐、午餐、下午茶、晚餐以及宵夜。”

    路易斯呆滞地看着佩佩纤细的身材,“额,你们吃这么多,居然没有胖成球……”

    佩佩说道,“原本还有第二顿午餐的,但是大家嫌麻烦,于是就取消了。”

    路易斯抽抽嘴角,另外四顿你们就不觉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