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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不会喝酒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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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野之战后,周武王和姜子牙大败纣王,率军攻入朝歌,杀至木杵能在血泊中漂浮。旧时军队由农民组成,农忙时劳作,战时从军,杀民众无异于削弱商人的反击力量。这段历史被史书粉墨得很不错,武王也打开了周代数百年的繁荣之锁,只是有些东西是再怎么掩盖也遮挡不住的。

    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商代遗民的固执倔强,都从一千四百年前流传了下来。

    战争必定残酷,仇恨就像籽粒饱满的种子,一有温暖湿润的条件就会发芽。

    商纣王有个儿子叫武庚。武庚聪明好学,是王位合适的继承人,可无奈国破家亡,成了阶下囚。周武王采纳周公建议,令武庚统辖朝歌以及殷商余民,却仍在朝歌周围设了邶、庸、卫三国,用作监视。

    成天活在别人的眼皮底下,事事掣肘,武庚日益暴躁疯狂,谋算复国大业。机会不久后便到来了,武王驾崩,周公擅自摄政,引起了掌管卫、鄘、邶的管、蔡、霍三人不满,他们协同武庚,联合数十个部落发起叛乱。周公东征三年,终于平息了叛乱,然而由于发起叛乱者是周室嫡亲,惩罚不过流放,武庚却被诛杀,朝歌的殷商余民悉数移往洛阳,名为迁徙,实为软禁。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一件事,但很多人不明白,亲近的人有时比敌人还要危险。因为他了解你,清楚你的软肋所在,而你却不会刻意提防他。

    坐在李神轨左侧的三人,正是武庚一族的后人,他们蓬头垢面,好像从一出生就没洗过澡。他们的衣饰放在数百年前也算时尚,然而破破烂烂,已流传了很久,也许是他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他们的遗物。他们自诩为贵族,却没有一点儿贵族的样子,做不到挥金如土,甚至抠门得要命。

    坐在元瑾和李神轨旁边,他们像极了笑话。

    这么样三个人竟然会来一家酒馆喝酒,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但他们毕竟还是来了。

    初新讨厌自命不凡的人,尤其讨厌那些成天盼着不劳而获的人,细算起来,初姓也是源自商代贵族一脉,可族人迁至江南之后,依旧自力更生,从未怨天尤人。他端完盘子之后,就干坐在柜台处,不愿搭理三人,只偶尔偷瞄一眼,怕李神轨遭遇不测。

    尔朱荣派大胡子坐在三人对面,大胡子主动问道:“三位尊姓大名?”左边的在夹菜,筷子轻点菜盘,说道:“我叫商汤。”成汤是商王朝的开国领袖,后人敬呼“商汤”,此人却以商代贤君的称号为名,大胡子的胡子都愣得往上翘了翘。

    公孙无忌最爱插科打诨,听到商汤语出惊人,便走近调侃道:“他叫商汤,难不成你叫盘庚?”谁知他问的那人边切削着羊骨头上的肉边回答道:“你怎么知道?”

    这回轮到公孙无忌目瞪口呆了。盘庚也是商代著名的君主,他将都城迁至殷,帮助民众脱离了水患。

    “一个商汤,一个盘庚,来头可都不小啊。”大胡子失笑道,公孙无忌指了指塌鼻梁,问:“他叫啥名儿?”塌鼻梁吃得正欢,塞了满嘴的菜,听到这句问话,呛出一口肉末,又将眼珠朝中间聚拢来。

    “傻子何必要有名字?”盘庚仍在羊骨头上来回移动着那把刀,仿佛万事万物都无法令他分心,初新注意到他的手很稳,羊肉切下时的厚薄非常均匀。

    “傻子也需要名字,不然你又如何称呼他呢?”三叔搭话道。

    塌鼻梁憨憨地笑出了声,逗得大胡子和公孙无忌也跟着笑起来。

    又有客人来了。

    这次来的客人与众不同,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不会喝酒吃菜,甚至连呼吸也做不到。

    死人。

    两个死人被四个活人架着“走进”了一家酒馆。

    看见这两个死人时,初新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在场的其他人未必听说过这两个死人,可初新却都认得,矮小的那具尸体是“川中五虎”之一的冯超,高大的则是初新在郑府遇见的“西秦赌王”马位。

    他们的双眼都圆睁着,瞳仁却往上翻起,只余下白茫茫一片。他们的嘴张得很大,显然死前见到了令他们震惊的事物。初新的背凉透了,这两个人都变成了尸体意味着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密切监视着,他甚至感觉身后的墙面上长了一双窥伺的眼睛。

    “六坛酒,我们一人一坛。”其中一个活人的高声呼喊,吸引了三叔和尔朱荣的注意,纷纷投来疑怪的目光。尔朱荣沉声道:“阁下抬着的人还能再喝酒吗?”

    那人扔出了一袋钱:“不管他能不能喝酒,都请拿六坛酒来。”

    袋子的式样与刚刚的仍然一模一样。

    在座众人面面相觑,只有塌鼻梁三人和元瑾照吃照喝,全然不顾。

    初新从柜台后跃起,拔剑架于来人的脖颈处,喝道:“给你这袋钱的人呢?”那人却毫无惧色,慢悠悠地回答:“这袋钱是我自己的。”

    “胡说!这个袋子明明……”初新问不下去了,因为那人从怀里摸出了四五只一模一样的钱袋子,塌鼻梁朝门口瞅了眼,笑道:“就是这位伯伯给我的钱。”

    塌鼻梁的年纪和四人相仿,却叫他“伯伯”,此刻在初新听来甚至诡异。

    初新正欲撤剑,一股巨大的力量却从剑上传来。四个人各伸出一只手,每只手各使两根指头,初新的“七月”竟被活生生地捏住了。

    初新曾听过有绝世高手能用两根手指夹住任何武器,今日所见虽是四人合力,但他也暗暗佩服四人的指力和默契。

    他们看着气定神闲,显然用力不多不少,分寸刚好,才能保持四个角的平衡。

    “这柄剑十分眼熟。”一个人说。

    “这柄剑杀人一定很快。”另一个人帮腔。

    “这两个人似乎就是被快剑所杀。”第三个人接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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