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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章 房梁下的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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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新很快瞧见了走在路上的宋允。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本想跳下去问问宋允,洛阳城内的突厥人究竟从何而来,宋允却已拐进了一处大院。

    高阳王府。

    初新听说过高阳王元雍的名头,尤其是他和河间王元琛斗富的故事。

    他们是这个时代的石崇与王恺。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巨富,并不是因为这些巨富头脑如何聪明,而是由于他们刚刚踩在了时代的浪尖。

    与其说他们把握了时势,不如说时势造就了他们。

    元雍的屋室很大。

    他喜欢“大”这个字,认为大的就是好的。

    他的院子很大,他房间的窗门很大,他让人定制的家具很大。

    不得不说,他的妻妾也带有一些“大”的特质。

    今天他的宴会虽只请不到十人,排场却大得吓人。

    为了躲避眼线,初新必须由房顶进入元雍的屋子。

    墙很高,初新攀爬得极为费力;房梁很高,躺在上面不仅灰尘多,还有些慌。

    可无论如何,他还是钻到了元雍设宴的地方。

    他不敢探出脑袋,只能静静地听。

    一声咳嗽之后,这间巨大的屋子变得静悄悄,偶尔会有衣襟的摩擦声和局促的呼吸声发出。

    这声咳嗽的用意,就是让聒噪的客人安静下来,气息强劲,竟震得初新的耳膜嗡嗡作响。

    初新猜,咳嗽的来源就是宴会的主人——高阳王元雍。

    想不到高阳王元雍也是武学高手,他对这位名人突然多了几分好奇。

    可他终究不敢往下看一眼。他害怕仅仅一眼就会令自己暴露。

    在高而狭窄的房梁上,轻功无法施展,一旦被发现就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诸位,感谢诸位赏光,光临老朽敝舍,蓬荜生辉。”元雍的开场白说得太过客套。这样的屋子若是叫作“敝舍”,四方寒士可真是活在粪坑之中了。

    “王爷多日不见,气色仍是那么好,愈发年轻了。”一个同样苍老的声音响起,年迈却不沙哑,其中蕴含的劲道亦不输元雍。

    初新心下一惊。说话的两个老人竟好像都是不世出的内家高手。

    “哪里哪里,我已老了,我们都老了。”元雍似乎拍了拍谁的肩膀。

    只用耳朵去认知世界,总感觉遗漏了很多精彩的部分。初新越发想看看,房梁下方是几个怎样的人。

    他们说的话大半是寒暄家常,初新对谁谁谁娶了第几房侧妻没有兴趣,对谁谁谁的儿子拜将封相也不感冒,他打了个哈欠,调整到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

    房梁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他很满意,他的动作向来谨慎,少有破绽。

    更让他高兴的是,新姿势好像能更方便地探出脑袋察看情况。

    房梁下的人夹起了菜,因为他听到了动筷子的声音。

    “袁老先生,这尾鱼是您的。”元雍好像夹起了一条鱼,放到了谁的碗中。那个年迈的声音再次响起:“这鱼太大了,受之有愧,受之有愧。”

    “应该的,我想在座诸位应该没有意见。”元雍说道。

    其余的人发出附和声。

    初新很奇怪:怎么夹个菜弄得跟个封官赏赐仪式似的?

    “袁老先生二十年前凭着长臂纵横河内,资历最老,功劳也最高,这鱼除了你,没有人有资格吃。”这是元雍对于这尾鱼归属的定论。

    他下了定论,没有人能再更改。

    初新才知道,这个年迈的老人就是当年人称“神猿”的袁不褚,臂长惊人,拳法更是刚猛超群。他的老师曾告诉他,袁不褚于十年前神秘失踪,不知去向,有不少江湖同仁倾力寻找,仍是杳无音讯。

    如今,他却成了元雍的座上宾。

    这中间又有怎样的诡谲关系呢?

    初新忽然闻到了烤肉的香味。

    一整头的牛,一整头烤,边烤边涂上酱汁,洒上香料,当肉的香味四溢时,牛已烤得七七八八了。

    烤得七七八八的牛好像比烤得非常熟的牛要好吃得多。

    鲜卑人原本是生活在马背上的,他们深谙关于牛羊的烹饪常识。

    肉切好了。

    初新终于想起,自己还没有吃过饭。可此刻的他只能用鼻子闻,连看都不敢看。

    用鼻子解馋和用嘴解馋当然是不同的概念。

    “牛头的肉虽少,却最劲道,最好吃,该是小高的,他为了捉羊,费了不少力气。”元雍说道。

    初新在房梁上差点笑出声来。这个“小高”捉的是羊,吃的却是牛头。

    他觉得莫名的滑稽。

    小高好像不爱说话,不推辞,也没有说什么感谢的话语。

    有刀切的响动,大概是小高或者下人正在割牛头处的肉。

    “牛排肉虽柴,可量大,管饱,宋老板看看,还中意吗?”

    初新想,洛阳城中除了宋允,恐怕没有第二个“宋老板”了。

    宋允果然说话了。

    他一开口便是:“王爷,宋某斗胆,想要一块儿腱子肉。”

    满座寂然。

    初新也愣住了。

    这么会做生意的人,竟然在饭桌上驳元雍的面子。不过是夹菜而已,主人给客人夹什么菜,客人就该吃什么菜,绝没有讨价还价的道理。

    主人要体面,客人也该识相。

    “姓宋的,腱子肉明明是我们兄弟的,何时轮得到你说话?”有个五大三粗的声音响起。

    初新越来越搞不懂了。

    不就是牛腱子肉吗?坐在这里的人难道会买不起一块牛腱子肉?

    要知道元雍一餐饭可是能吃掉一万枚太和五铢的,其他人虽然不能与之斗富,却总也应该是出手阔绰的主,如今却为一块儿腱子肉几乎掐架。

    “放肆,怎么和宋老板说话呢?”元雍喝斥。

    他喝斥的语调有些奇怪,好像不是在骂那个五大三粗的声音,反而是在讥嘲宋允。

    “实在抱歉,王爷,舍弟宋云就爱吃腱子肉,为兄的疼这个最小的弟弟,还望见谅。”宋允全然不顾,好像要定了这块腱子肉。

    “好说好说,论资排辈,你我本该并列,这里的话事人虽然是我,做事的人却是宋老板。”元雍敲了敲桌子,显然很不满,可还是压制住了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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