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 法兰西不缺皇帝 > 第7章 燕隼

第7章 燕隼

作者:幸运的苏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千千小说网 www.qqxiaoshuo.cc,最快更新法兰西不缺皇帝 !

    菲利克斯和妹妹艾蕾,也走出墓园,在凸出的山坡上,居高临下旁观这一切。

    当看到哥昂把橡木,雨点般打在滚来滚去哀叫的杜朗大娘身上时,艾蕾几乎都要哭出来,她抓住菲利克斯的袖子,“天啦,贵族都是这样的丑恶,全都是!”

    “我该怎么办?”这时最为不安的是菲利克斯。

    出于公义,他还是往前走了截,准备策应神甫艾斯图尼。

    “把雏鸟放走。”抬头看到奔下来的艾斯图尼,哥昂迅速说到。

    侍从们将杜朗大娘的孙女儿一把推倒在地,那只有十二三岁的女孩,在地上翻了两翻,便尖叫着跃起身子,光着脚丫,穿过森林和山地间的道路,飞似的往自己的村庄里跑去。

    “她是贼,她的全家都是贼,神甫!而我,哥昂.德.勃朗东,王室敕授的贵族,对这片森林有天然的狩猎权,农民不允许在这里砍伐名贵的木材,只允许拾取坠下的树枝,违背者只能接受严酷的惩处。”哥昂手握橡木,指着怒气冲冲的艾斯图尼说到。

    “可殴打年老的大娘,不是您的特权。”

    “这里没有什么年老的大娘,只有沆瀣一气的贼。”哥昂言毕,又狠狠地将橡木打在杜朗大娘的胫骨上,白发苍苍的大娘几乎痛得昏死过去。

    等到菲利克斯靠近后,他看到这叫哥昂.勃朗东的乡居贵族,这位贵族个头不高,衣着打扮似乎是上个世纪的人物,穿着褶边圆领衣服,头戴宽宽的毡帽,下面是翻口的靴子,胸前还有自己家族的徽章,若不是他活生生出现在这个时代,人们几乎要以为哥昂老爷是路易十四的王室火枪队旗手穿越来的。

    哥昂的左脸有很深的伤疤,凸出的前额被帽子给遮掩住,这使得他看起来非常凶狠而好斗,其实外省的乡居小贵族都差不多这样,他们闭塞而无知,一辈子可能都不会出省,但极其狂妄自大,为了荣誉或权力不惜以死争斗,在本地人的眼中,他们是占山为王的狮子,是无法无天的小暴君,怒吼一声四周都要噤声震怖,而在巴黎权贵的眼中,他们则有个绰号“燕隼”,一种小型猛禽,视死如归的同时往往也作出种种可笑可鄙的行为来。

    当看到菲利克斯时,哥昂露出了可憎的笑,“你爷爷是外来户,还是个胡格诺,圣德约的事你少管,当年未经我父亲许可,这个镇子的姑娘是不允许嫁给堂区外的男人,可你爷爷却娶到了这里的姑娘,当真是狗屎运,不过早晚我还是要把高丹家族给驱逐出去的!”

    对此,菲利克斯保持了冷静和理智,然后他伸出手,对哥昂提议说,“我愿出五十里弗尔,你可以把这位杜朗大娘给放了。”

    哥昂很轻蔑地回答:“你可真是高丹家的阔少爷,可周围有不下二百户的农民来这里经常偷木材,还在这里偷猎,我觉得你和你父亲的家底,很快就不足以支付赔偿金了。”

    菲利克斯语塞。

    这下,艾斯图尼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他颤抖着声音,对哥昂说,虽然我很为您的守林人惨死而感到难受,可没有证据证明这是杜朗家做的,您绝不可以随便动用暴力,绝不可以!

    “神甫,我的名字叫哥昂.德.勃朗东,在这个镇子我不但拥有对自身封邑的权力,还拥有无可争辩的狩猎权,狩猎的范围是由在我城堡(虽然只是个宅邸,但哥昂依旧喜欢用城堡这个词语)顶楼一只阉鸡振翅高飞的所及距离决定的,整个荒地森林都在其内。如果有卑贱的农民想来染指,那便好好地来吧!”哥昂冷冷而傲慢地回答到。

    “一只阉鸡,如何能飞满这片森林?”这下不要说菲利克斯,就连赶来保护哥哥的艾蕾,也生气地指责哥昂道。

    哥昂见到这位深具异族风情的“阿比西尼亚公主”,却很有风度地脱帽鞠躬,“请允许我说明,那是因鄙人妻子所豢养的阉鸡,是用羊奶喂的,十分强劲有力,它飞得可比鸽子要远得多,能从圣德约直飞到恩典港(塞纳河的出海口勒阿弗尔)。好了,请退后罢,诸位绅士和小姐,呼吁公义的把戏到此为止。”

    几位身穿号衣的侍从顿时开始凶狠地推搡起艾斯图尼和菲利克斯等人,“不要犯糊涂,贵族勃朗东,要知道农民天生比你弱势,难道在这个世界里,强者不理应宽恕弱者的吗?”艾斯图尼犹自挣扎着警告,但他们被直推到辆堆着干草的双轮马车后。

    “不,在这个被森林和河流包围的乡镇,强者和弱者是互相厮杀的关系,一只狼可以捕猎一头猪,但群猪也可凶狠地把孤狼撕成碎片。”哥昂重新戴上毡帽,似乎深呼吸了下,转过身子,背对着所有人,眯起眼睛,居高临下,看着方才杜朗家孙女儿跑过的林间小路。

    高大树木间流动的雾气已然散去,晌午的阳光在巍峨密集的树冠枝叶间燃烧着,当风刮动它们时,太阳的火焰就跃动不已,伴随着沙沙的声响,如同低语。

    小路通往的村庄处,先是响起了钟声,接着大片喧哗声里,菲利克斯越过哥昂,看到成群衣衫褴褛的农民,穿过薄薄的雾气,乱哄哄地走了过来,让菲利克斯吃惊的是,法国的农民身躯是这样的矮小,这大约和他们困苦的生活是分割不了干系的,破败的茅舍,单薄的田产,繁苛的杂税,沉重的劳作和只有荞麦面包和菜粥的生活,使得成年男子的身高大部分都在一米六下,为了弥补气势的不足,他们将手里的武器——草叉、镰刀高高举过头顶,来弥补身高的缺憾,菲利克斯还看到他们当中,也有人手持着猎枪,大约是用来捕狼的。

    哥昂和这群农民的距离,大约剩下二十尺时,农民的队伍停下来,局面相持住了。

    “你们杀了我的守林人罗尔斯,对不对?”乡居贵族哥昂用双手叉着腰,单刀直入地发问。

    场面沉默着。

    一名身材稍微高点,紫色脸庞上乱发和胡须连成一片的农民走出来,上前两步,握紧拳头,对哥昂说:“根本不相干的事,快点把我母亲给放了。”

    太阳慢慢移动到了哥昂的右肩那边去,他的脸面背阴了,更加模糊,他将手指着农民杜朗,语气慢条斯理,“罗尔斯,这个克里奥尔人(美洲土地上,欧洲人或非洲人,和当地印第安人通婚的混血后代),在法兰西援助美国独立的战争里,救过我的命,我在归国时就把他带回来了,我发誓要永远当他的庇护人,可就在三日前,他在巡逻荒地森林时,被卑劣地射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