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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嬴政洛阳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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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洛阳,在长达五百十四年的时间里,一直为东周王朝的国都,可谓是一座王者之城。然而近两个月来,这座古老宁静之城,却一直充斥着喧哗与骚动。先是老相爷吕不韦之薨,接着是吕不韦门下的数千舍人宾客作鸟兽散,驱逐的驱逐,迁徙的迁徙。经此两番巨变,洛阳好不容易平静数日,忽然之间,城中却又开始了大索戒严。

    洛阳虽然已是没落的都城,但百姓们依然保有着往昔的政治敏感。他们知道,一定是有什么大人物要来洛阳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回居然是秦王嬴政御驾亲临!

    这次洛阳之行,嬴政兴致颇高。一来,自打他十三岁登基为秦王,除了定期到雍城朝拜宗庙、祭祀天地,这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咸阳。二来,吕不韦之死,让他如释重负。此次巡视吕不韦的封地,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胜利者该有的享受。

    嬴政驾临洛阳,另有深远用意。首先,借此举彻底消除吕不韦的残存影响。毕竟,大部分朝中大臣都经历过吕不韦时代。其次,洛阳在政治上有着独特的象征意义。他将以王者的姿态驾临,宣告天命的交接,王权的转移。

    嬴政欣赏完毕吕不韦的宫殿,又轻车简从,只带着李斯和几个近臣,探访吕不韦的墓园。时为黄昏,天边金霞万道,但见北芒山下,土丘隆起,新坟荒草,景物萧索。四野肃穆一片,只偶尔有鸟的飞鸣,或暮归老牛的吼声。

    嬴政伫立墓前,心绪复杂。当他还是个孩子,他便活在吕不韦的阴影之下。如今,这个曾经无比强势的老家伙,终于被他击倒。老家伙就躺在黄土之下,再也不能倚着仲父的身份,对他指手画脚,向他吹胡子瞪眼睛了。

    嬴政觉出复仇的快意,又不免弑父的恐慌。

    太阳西下,寒意陡起。李斯和近臣们见嬴政面色凝重,知他心中纷乱,也不敢打扰。

    嬴政迈步而上,站在墓丘最高处。他那高大而年轻的身躯,竟微微有些颤抖。他恍惚地望着昏暗的荒野和远处的火光,心头涌起一股强烈的悲伤。

    他熟悉脚下的那个人,他甚至还曾爱过脚下的那个人。那个强大的吕不韦,那个不可一世的吕不韦,就这么躺在地下,再无声息了吗?难道,正如托马斯;格雷在其名诗《墓园挽歌》中慨叹的那样:

    炫炫之豪族,煌煌之王侯,

    美貌所招徕,财货所添购,

    最终皆难免,灰飞烟灭时。

    荣华何足道,百年归丘垄。(注1。)

    一念及此,嬴政悲从中来,黯然有泪。他站在坟上,嘴里喃喃着,悲伤地撒下一小块泥土。他忽然指着脚下,激动地朝着李斯等人大声发问:“这人,他留下了什么?”

    李斯和近臣们都远远候着,他们可不敢也站到吕不韦的坟上去。而嬴政此问,饱含忧伤,可见此刻他的心中,正对生存价值产生着动摇和怀疑。近臣们相顾失色,不知该如何劝慰嬴政。

    只有李斯还保持着冷静,道,“微臣以为,大王应该问,这人,他带走了什么?”

    李斯一言即出,嬴政仿佛被突然点醒,立时释然。诚如李斯所言,他应该考虑的是,这人带走了什么。

    事实上,吕不韦什么也没带走。现在,毫无疑问的,整个秦国都是他嬴政的了,秦国的土地、秦国的人民、秦国的军队,都为他一人所有,也只听命于他一人。

    嬴政用力地跺了两下脚,放声大笑道,廷尉所言大是。感彼柏下人,安得不为欢。传令下去,大开筵席,全城百姓,大酺三日。(注2)

    注1:此名句原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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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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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中引用的为王佐良先生的译文。个人以为,最后一句译得有些违背诗人原意。最后一句的直译应为:荣耀之路,走到最后,还是以坟墓结束。

    洛阳之行,嬴政以其王者的神采,迅速征服当地百姓。而嬴政出巡的车驾排场,更是奢华浩大,饶是见多识广的洛阳市民,也不由为之瞠目结舌、叹为观止。在此时嬴政的身上,业已显现出了他对压迫性的伟大、击溃式的崇高的特殊嗜好。

    这趟旅程,带给嬴政众多在咸阳无法寻到的乐趣,也为他日后疯狂热衷于巡幸天下,提前启露了端倪。

    嬴政回到咸阳,重归平素熟悉的生活。而在他平素的生活中,读书为一重要内容。对于常人来说,读书之苦远大于乐,非有毅力,不能坚持。而对于嬴政来说,能让自己沉静下来,潜入书中,不理外物,则无疑更为难得。毕竟,他身为秦王,又正值躁动的青春年华,天下所有的诱惑,只要他想要,就能即时满足。

    这一日,嬴政在书房偶见一册竹简,其题为《五蠹》,初不经意,漫翻之。才看不几字,不觉立起,边看边行,步出宫殿,来到花园之中。当他读到“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之时,吟咏再三,感叹再三,只觉仿佛出于自己肺腑之间。再往下读,快意兴发,无措手处,乃以如意击打金罍。及读到“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之句时,不禁失魂落魄,神酥骨软。心慕而手追,用力过猛,如意一时尽碎。

    自古雄文,开篇不务奇怪,而能渐入佳境,待至深入,乃知广有洞天,山包海容,直至目眩神迷,浑不知来路归处。《五蠹》如是,《滕王阁序》也复如是。(注3)

    话再说回来。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时无。赏鉴之难,难在有赏鉴之才,更难在有赏鉴之量。譬如,萨利埃雷自诩为莫扎特的知音,可谓有赏鉴之才,却又因妒嫉莫扎特的音乐才华,对其排挤打击,直置其于死地,是为无赏鉴之量。

    幸好,嬴政并非萨利埃雷。嬴政读书,自与常人不同。他之读书,不为名望利禄,不为章句科举。是以,他虽性好读书,却并不憎人学问。见人学问越高,心中反而越喜,为自己又多一可用之人也。

    嬴政览毕《五蠹》,急传内侍,问书从何来。内侍答曰,廷尉所进。

    嬴政乃召李斯,问道,此书尚有否?李斯又进《孤愤》一篇。嬴政读罢,喟然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正色说道:“以吾王之尊,不当作此类言语。”嬴政闻言一愣。李斯再道,“夫圣人以天地存怀,王者以苍生为念。吾王身系大秦社稷,焉可轻易言死。此书固佳,吾王爱之即可。爱之而不得,则召其著者前来相从即可。王者号令万姓,为我所用。以人主之尊,岂有从人而游之理!吾王轻言死,又将置江山社稷、黎民苍生于何地?”

    嬴政自知失言,对于李斯的较真,也不生气,反觉欣慰。李斯之言,让他从文字的魔力中清醒过来,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不再迷失。要怪的话,也只怪这《五蠹》的作者太过神奇,不然,以他嬴政的智慧之高,眼界之远,断不会因一篇文章,便罔顾自我,恨不能以死相许。嬴政解嘲地笑道,“廷尉责备的是。寡人自思,此人已在地下,虽召之亦不能来,是以方才一时口不择言。”

    李斯笑道,“好叫吾王得知,此人尚在人间。”嬴政大惊,继而大喜,急问其人为谁。李斯道:“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莫非便是上书存韩的韩国公子韩非?”

    “正是。”

    嬴政叹道,“当日见其存韩书,以为其才不过尔尔。廷尉虽为之辨,寡人终不能信也。今观此两篇,乃知廷尉知人不虚。”

    李斯再道,“韩非之书,当远不止两篇之数,惜乎向来秘不示人,不能为我王得之。”

    嬴政大笑道,“何惜之有。其人既在,宣之来即可。”

    李斯道,“韩非乃韩国公子,恐终不忍离故土。韩王素信韩非,也不能任其来也。”

    嬴政冷冷说道,“寡人欲得韩非,孰敢不从。”于是传诏桓齮,令其分兵急攻韩,必使韩非来秦,然后止战。

    注2:嬴政的此一行程,史记中只有寥寥四字的记载:“王之河南。”文中虽有铺陈,然而或许也能切合当时实情。

    注3:《唐摭言;卷五》载,“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是亦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