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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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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会儿五丫到忘了前一阵的惧怕,或许是随主子逛街一次,到似乎和刘晖更亲近几分,像往常一样,絮絮叨叨地和他说八卦消息:“那边儿表小姐的病,也不知怎么样了,自从君大人去世,表小姐幼年失怙,到了刘家,就一直病着,这些年了也养不好,今天早晨才晕死过去一次,听说那边的夫人都叫人预备棺木,哎,可怜见的,本是世家千金,却沦落到如此地步,也不知道夫人会不会同意当初君大人和咱们老爷订下的婚约。”

    刘晖没说话,他来的不久,也就上街时听了一耳朵,还是多听少说得好。再说,主宅那边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小丫头见主子没有制止他说话倒是更来劲了:“其实咱们这地界的断龙山上有个神医,若是能请来给表小姐看看许是能再好些。可惜就是听说神医的脾气怪得很,极难有人请到过。”

    “怎么咱们泉州所有人都知道有神医在断龙山吗?”刘晖倒不是白问,在现代可以不注重医生,反正哪个地方都能找到治病的医院。可古代则不然,在这么个遍地文盲的地方,有个略能治好些小病的郎中都是叫人敬仰的。更多的却是些庸医,刘晖不能不能重视这话,只要他想在这里好好生存。

    五丫摇头:“那倒不是,奴婢也是听姐姐说的。她叫我爹卖到断龙山下的那个村子里,当人家童养媳,因为年纪小了些,只做些打猪草的活计。前些时候叫野猪撵了,遇着山里的神医,还教了她许多草药呢。现在每每采了好药,都卖那神医了。她婆家倒是对她好了不少。”

    刘晖眼睛一闪,断龙山就在泉州附近,记忆里都说山上怪石嶙峋,山壁陡峭,且多毒虫猛兽,而且有很多进山的人就再也出不了,算得上是险要之地。五丫的姐姐进这山里打猪草,想来也是过得不好,不然也是不会去的。不过,敢进这种地方的医生,多少也能有二把刷子,看来得想法跟这大夫拉拉关系。不过,刘晖心中叹息,这种人一般都不太好接近啊。眼珠转了转,要不要买座山,建个庄子呢。成了邻居,总是有些面子情吧。

    “你姐姐去过神医居住的地方吗?”

    五丫摇头:“少爷,奴婢的姐姐没去过。可奴婢听老人讲古时,倒是听说断龙山里近南的地方应该有块山谷,不是很大。不过来回山路实不是好走的,再加毒虫太多。除非外头过不下去了,否则没人愿意进山。”

    刘晖心中大定,看来断龙山里,貌似还真有神医隐居。

    眼下,他需要的也就是赚钱。不然想的再好,没有物质支持,一切都是空想。其实刚才去了书肆,刘晖也不单单看了史书,那些卖得火的话本子也大至翻翻。因古人都好读书,书肆里卖的书籍都十分昂贵,要不是现在刘晖没有身价,更别说靠山。他都想造一套水力印书装置了,看着花了近十两银子的史书,刘晖重重地叹口气。所以说,看得见,吃不着,让人心里憋屈。虽说印书这事现在做不了,但若说剽窃本小说,还是可行的。只是刚才在书肆看得走马观花,他还得买几本仔细看看,总要符合商朝读者的口味才行。

    刘晖本身的文学素养实在不怎么样,但是他的学习能力绝对一流,所以说,盗版这个东西真真是祖传。回忆着书肆里头很火的话本,又叫五丫起始站买了回来。然后刘晖就坐在书房里,认认真真地研究阅读。

    结果看了半天,看不下去,这个时代的话本还真是没什么意思,大部分都是为了哄骗文青少女,有关情情爱爱的。

    内容老套的要命,反正出来个书生,必然是温文尔雅,才高八斗,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也不知道真穷成这样,究竟怎么读书读到才高八斗的地步,就现在书本的珍贵程度,怎么也要小康之家才读得起,再说,练字需要的笔墨纸砚,哪一样不要钱?)

    穷书生偶遇千金小姐,拾得了千金小姐的金钗(也有可能是玉佩,手镯什么的),为了还东西,两个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千金的爹娘不许小姐嫁给穷书生,小姐必然要夜奔来投,书生立时就发誓努力读书,出人头地,然后让小姐风风光光地回来见爹娘。

    刘晖大至翻了几本,大部分换汤不换药,还有些稍微有点儿深度,描述些孝子贤媳,仁善长辈之类的故事,文笔辞藻很是华丽,故事却枯燥乏味。

    这时候,刘晖县是想起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不是他吹,哪怕把这个原样照搬,也是比这些本子好!

    想了想,这里面到是没看见过探案,武侠之类题材的小说,到是有一本《三月冤》,就是纯粹的,干巴巴地描述一个县官破案子的本子,因故事发生在三月,故此得名。这本书说是话本,到不如说是说明文,卖的却特别好,十几年来,销量极高,虽然不是最高的,可生命力却最强,也有过许多次翻印。

    各种版本的都有,还有配了插图的,这么看来,商朝人应该会喜欢探案小说。

    刘晖干脆写了本《狄仁杰探案传奇》。

    把他读过的包公案,狄公案,还有以前看过的那些破案的电视剧里的情节,改编一下,整理清楚,主人公设定成像福尔摩斯一般,有怪癖的县官,配上英俊的相貌,几个红颜知己,几个武功高强的帮手,当然,免不了还要加上英明的皇帝,贤臣和奸臣。

    刘晖一开始写东西,一时间居然停不下来,他这才发现,闹了半天自己还是个写□□好者,以前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理科那些东西上面,到是让这个属性自动隐藏了。大叹一声应试教育害死人,非得分个文理!这不把他这么个文学爱好者给漏了?

    等五丫发现自家少爷一天到晚地窝在房间里,拼命地写东西。还以为他是在用功,十分高兴,每天到厨房折腾着给他做好吃的。

    连花媚娘都以为儿子开窍了,甚至考虑是不是要给他正经请个先生来开蒙,虽然儿子的年纪大了,已经十二岁,开蒙晚了一点儿,不过,儿子要是真有天分,她也愿意多花费些心力。

    只是仔细一考虑,花媚娘到觉得这事儿还是先缓一缓,最近刘府的大少爷刘启阳正想说亲,那个王家的女人竟然看上了皇帝唯一的公主,这时候,刘家是不敢沾一点儿坏名声,就是自己想给晖哥儿找先生启蒙,恐怕也找不到好的,老爷不会让晖哥儿太引人注意,以免印象了刘家的名声。

    养外室这种事儿,在商朝一点儿也不新鲜,可到底是好做不好听,摆在台面上说嘴,那肯性不行。

    花媚娘没想让她的‘衣食父母’不痛快。不过,到可以适当地给儿子说说好话,以前她觉得儿子木讷,担心老爷对他印象不好,继而影响了她自己,一直有意无意地让老爷淡忘儿子,弄到现在,刘晖在刘知府的心中,只限于知道自己有一个庶子。至于庶子是什么样的性情,聪明还是愚笨,他一概不知,这也不奇怪,谁让人家已经有少年成名,文采斐然的嫡长子了。

    用毛笔悬腕写字,速度实在太慢,刘晖算是够努力,也整整花了十日,才写完一卷内容,他拿了提纲,还有一部分文稿,出门打听了一下,找了最大的书肆。“哎呦,刘少爷可又是想看什么书了?”看见刘晖缓步走来,书肆的小伙笑眯眯地打招呼。十几日过去,书肆伙计还能认得出他这位客人。实在是没事买一套史书的主儿不多,由其还不还价的富家子弟,当然要记得。他们这里多卖的是话本,科举用书,其实那套史书积压了许久也不曾卖出。

    刘晖只是笑着应声:“我今儿要打扰你们掌柜的,不知方便不方便?”

    “方便,当然方便!”伙计裂开嘴,笑得一口白牙。看来这小公子是大买一场了,就是不知道自家那些在库里积灰的大部头他能要多少?

    等把刘晖让到里间,上了好茶,掌柜的也到了。可惜出乎意料,人家不是买书来的。可是掌柜看过刘晖的文稿,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收。要说收下,刘晖要价很高,居然不要现银,想五五分成。而且这种类型的话本,以前从没有出现过,能不能卖出去,卖到什么程度,他心里没底。可要是不收,这话本写的是真好,他读起来也欲罢不能,抓心挠肝地想看下面的内容,他又觉得哪怕为了自己能看到后文,他也愿意赔钱收下。

    纠结半天,讨价还价了许久,掌柜最后认命地按照刘晖的想法,立下契约,如果书第一次售卖,没有卖出十万册,那就五五分成,一旦卖出十万册以上,那就四六分成,刘晖拿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