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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六章:青春结束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就像是握在手中的细沙一般,总是悄然间从指缝中溜走。等到我们反应过来时,总是会感叹一句,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匆匆间四年时间一晃而过,我的大学生涯就要结束了。回想起自己离开老家来到蓉城,好像这一切都发生在昨天一样。
四年时间,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青年,这期间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足可以改变我的一生。
有人说大学生涯的结束代表着青春的结束,我剪去了长发留起了胡须,但愿曾经的苦痛也随风而去。青春是一场肆无忌惮不顾一切的旅程,一旦青春不在,那年少轻狂的日子也将不复存在。
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等到大学毕业以后,那么我会找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娶一个可以相濡以沫的妻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
但是命运却将我和大多数普通人区分开来,我身怀驱鬼降妖的仙术,背负着令人无奈的诅咒,这一切都注定了我必须要踏上一条不同于常人的道路。
从我离开老家在路上遇到三只拦路鬼开始,我的人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我无法相信的事一点一点呈现在我眼前,使我不得不去接受这个世界的现实。
最初遇到鬼怪之时,我是惶恐害怕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阅历的增长,我的心慢慢趋于平静。如今的我,在见识了各种面目可憎的鬼怪之后,终于不再害怕,也明白了每一只面目可憎的鬼怪其实都有一个无奈的命运。
爷爷说人心比任何厉鬼妖魔要可怕千百倍,我越发能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厉鬼妖魔虽然有千百种,但它们不会无故害人。而人心虽只有一颗,却诡异难测。
人与鬼怪都不过是不同的生命形态罢了,根本无法去区分善恶好坏。在我看来,有时候人真的要比所谓的鬼怪要可怕的多。
而我在驱鬼降妖的过程中,我见识到很多厉鬼因为心生怨气而去害人,这些厉鬼无一不是有着悲惨的命运。它们去害人,真的说不上是对是错。
在这几年里,我一直都在打探父亲的消息,可是却石沉大海毫无音讯。爷爷说万事不可强求,等到时机成熟,或许我自然就会得到父亲的消息,我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自从陈全旺施展阴身纳煞自爆而亡之后,那个妄图改命的幕后之人就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出现。不光是幕后之人没有出现,就连七煞也再没有出现过。然而我一直都有预感,我会再次碰上利用七煞改命的幕后之人。
人各有命,何时相遇,何时分离,没必要去强求,纵然强求也是徒劳罢了。四年时间,我见证了很多的生离死别,也让我看清了生活的本质和命运的无奈。
曾经我无法走出姜文娜逝世的阴影,但时间是一切的解药,如今的我已经看得淡然。姜文娜依旧活在我的内心最深处,在无数次百转千回之际,我依旧会想起她泪洒衣襟,可是等到第二天,我又会重新收拾好心情。
每当我看见龙幺幺给我留下的龙鳞铠甲,我都会想起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当我伸手抚摸铠甲,总会感觉到触手可及的温暖。
龙幺幺的离开是必然的,是我无法阻止的,有时我会想,她回到龙宫之后过着怎样的生活?有没有想起我这个曾经的朋友?
我和徐嫣然像是老友一样,保持着频繁的联系,彼此之间都会嘘寒问暖。自从离开冰城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她同样也没有来找过我。她是一个内心高傲的女孩,我的沉默让她明白了我的选择,只是她永远也不了解我的苦衷。
同样不了解我的苦衷的还有陈雪,我无法鼓起勇气告诉她我的命运,只能小心翼翼的回避着她的感情,尽量不去触碰那根底线,只为了能保住她的性命。
在很多人眼中,我和陈雪迟早会是一对,可是只有我自己清楚,我这个注定孤寡一生的命运,是无法和她在一起的。别人都以为我是一个不懂感情的白痴,于是我只好装傻充愣。
或许等到陈雪不愿意再等下去的时候,她就会自己选择离开,然后重新去喜欢一个人。这就是我心里一直抱着的侥幸心理,我希望她能识趣的放下我。
分别总是伤感的,临近毕业,我们这一群大四的学生脸上都多了一些愁苦。离开校园步入社会,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带着忐忑与不安。
“初识酒”和“散伙饭”是相遇和离别的开始,在大学期间,我认识的朋友不多,但每个人都可以为我两肋插刀。
记得第一次与朱明亮和郝玉见面时,我带着腼腆羞涩,那时候我们三个人去喝了初见时的第一顿酒,从此以后我们便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四年时间,他们两个就是我在大学里认识的最好的朋友,我想我们之间的友谊可以持续很久很久,久到生命的终结。
在毕业之前,很多的应届毕业生会走出校园去工作岗位实习,然而我却并没有和大多数毕业生一样,因为我早已经决定,在毕业之后就正式入行,成为像陈雷一样的人,去帮助那些被厉鬼妖魔困扰的普通人。
六月的黄昏夕阳依旧高高挂在天上,将天边的云彩映照的火红一片。校园似乎和四年前一样,外表并无改变,只是墙皮略显的老旧了一些。
校园里的枫叶红了四次,整个校园像是一个略带沧桑的老人,充满着离别的愁绪。在送走了我们这一批人之后,又会迎来新的一批,对校园来说,我们只是匆匆的过客。然而对我们来说,校园却是青春里难以磨灭的记忆。
也许是为了应景,小吃一条街里的饭店都打着“散伙饭”的旗号大力宣传,每家饭店都不约而同的放着代表着青春的歌曲。
“砰”,三只酒杯有力的撞击在一起,使得其中的啤酒略微洒了一些。然而对于这些我丝毫不在意,碰杯之后我扬起脖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伴随着有些伤感的校园歌曲,我和老朱郝玉开始了回忆,回忆我们在学校的点点滴滴,说到兴起之时,我们会放声大笑,来掩饰离别的哀愁。
“又到凤凰花朵开放的时候,想起某个好久不见老朋友。记忆跟着感觉慢慢变鲜活,染红的山坡道别的路口,青春带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剩一片感动在心窝。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
林志炫嘹亮的歌声唱起这首,总能把我们的思绪带进大学四年的时光里,青春带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对我来说,青春带走了无知懵懂,留下的却是弥足珍贵的回忆。
一曲听完,老朱揉了揉有些发红的双眼,看着我们说道:“娘的,四年时间可过得真快,一直和你们呆习惯了,一想到见不到你们,我就有些难受。”
老朱的话说到了我和郝玉的心坎里,四年时间,他们越发成熟了,老朱也不再像以前那般,一碰酒就会喝醉。
郝玉则是比以前要胖了很多,整个人越来越有气度了,以前他和我身材差不多,现在却要比我胖了一号。
我猛然间发觉,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原来并不是只有我在悄然改变,老朱和郝玉也同样如此。
老朱在说完之后,我们三个人又不约而同的笑了,笑着笑着,我的心里就挺不是滋味的。这时郝玉开口说道:“毕业了以后你们有什么打算?”
听到郝玉的问题,我摇了摇头,其实我早有打算,只是我不好对他们明说。老朱见我摇头,以为我没有考虑好,于是挠着脑袋说道:“我和小雨一样,暂时还没想好。现在工作难找,像我们这种大学生真是一抓一大把,很多人挤破脑袋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工作。”
对于老朱的话,我是深有同感,要说现在社会上最不缺的,就是我们这种毫无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每年有成片上万的毕业生涌入社会,可是真正能找到理想工作的,却只有为数不多的人。
那些名牌大学毕业的自然是不愁工作,我们这些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也只能忍气吞声,从最底层做起。不得不说,虽然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是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
郝玉听到老朱的话,并没有显得意外,他笑了笑就说道:“我打算开一个网络公司,你们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干,以技术入股。”
郝玉的话音刚落,老朱立刻眼前一亮,他没有拒绝郝玉的理由,毫不犹豫的就说道:“那当然好了,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确实有搞头。”
老朱同意之后,郝玉立即将目光看向了我,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认为我也一定会答应。可是我却摇头拒绝了。
我知道郝玉愿意拉我们入伙开公司是为了我们好,但是一个人一个活法,我不同于普通人,我还有很多事情必须去做,所以我只能婉言拒绝。
老朱和郝玉苦劝了我半天,我只能无奈的说道:“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好,可是我真的志不在此,我天生就不是一个当老板干大事的命啊。”
最终他们终于是放弃了,郝玉拍着我的肩膀说道:“小雨你既然志不在此,那我们也不强求了,你要记住,我们永远都是兄弟,只要你有需要,随时开口。”
老朱也对我说了同样的话,这次我欣然点头,一世人两兄弟,我能认识他们两个,当真是我的大幸之事。
这一顿“散伙饭”我们都喝的酩酊大醉,最后我们三个人互相搀扶着回到了宿舍,在路上我们大声唱着歌,然而我们的举动却不显奇怪,因为很多人都和我们一样。
第二天我收拾好东西和老朱郝玉分别,离开校园之际,我回望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地方,良久之后轻声说道:“再见了朋友,永别了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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