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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凶兽、神兽

作者:奉天笑笑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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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童将劳荣堂拖到了一处僻静之处。

    现出龙骨刀,挥刀便将其头颅砍下,

    装到手里拿着的皮口袋里。

    他正要将其尸身加以焚毁之际,

    路童突然感觉到一阵心血来潮。

    路童知道,这是圣兽塔中与其意念相通的逗乐想出来。

    路童心想,出来透透气也好。

    逗乐在圣兽塔中也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了。

    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逗乐’出现在他的面前时,路童吓得差点没坐到地上。

    他忘了,圣兽塔内的一天等于在外修行一年。

    ‘逗乐’在圣兽塔里等于积累了将近三十年的修为。

    出来的‘逗乐’体型已是如牛一般大小,

    一身红色毛发,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如箭簇般锋利的尖刺,

    面貌如老虎,头部还长出了两个小小的牛角。

    但是叫声还是跟野狗的叫声一样。

    最骇人听闻的是,其背上长有一双翅膀。

    ‘逗乐’出来之后,直奔路童手中拿着的劳荣堂的人头扑去。

    路童大惊,立即将装人头的皮口袋装进了戒指中。

    ‘逗乐’见状,无奈的转身一口就将劳荣堂的尸身吞进口中。

    同时哼了一声,鼻中两道白光一闪,将劳荣堂的魂魄吸食进了肚子里。

    然后又转过头眼巴巴的盯着路童,想要说话的样子,

    可是喉咙里不停的发出呜呜的声音,就是说不出来。

    路童明白,看来此兽心智已开,就差临门一脚了。

    他马上想起小时候,公孙道和蓝凤师傅教给他的启智术。

    是用来专门给灵兽开启灵智的。

    这时候真就用上了!

    路童口中默念咒语,右手食指一点‘逗乐’的咽喉。

    立即将其横在喉部的一块骨头化去。

    只见‘逗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说道:

    “感谢主人启智之恩!”

    ‘逗乐’能说话了。

    路童好像看到此兽眼中充满了泪光。

    “起来吧!”

    这时虚无突然出现在路童身旁。

    一个圆圆的肉球上面长着五官,悬在路童的面前。

    把‘逗乐’弄得一愣,刚要扑上去时,

    再看到虚无的修为,马上就趴那不动了。

    毕竟‘逗乐’现在还是幼年。

    根本不是虚无的对手。

    “公子,哪来的这个东西?”

    “哦,路上遇到的。

    扑到我怀里了,那时还小。

    没想到在圣兽塔里一个月内就长这么大了。”

    圣兽塔内不同的修为层级,不同种族的,甚至不是群居的妖兽都有自己单独的空间,彼此没有任何联系。

    所以即使同在一个圣兽塔内,虚无也不知道有逗乐的存在。

    这时玲珑不放心路童,悄悄跟了过来。

    当她看到虚无时,油然而生的是一种亲切感。

    毕竟在人界彼此也都见过面。

    当她看到‘逗乐’时,却浑身不停的发抖。

    赶紧躲在了路童的身后。

    路童不解的问道:

    “夫人怎么如此畏惧此物?”

    “我也不知道,就是害怕!”

    “害怕是肯定的!

    将来等他长大了,即使是鬼王见到它都会害怕。”

    虚无说道。

    “我出来就是告诉公子,此物叫穷奇。

    能存活于三界之中。

    喜食人,而且每次都先吃头。

    可以说是种凶兽;

    不过又喜食鬼魂。

    是恶鬼的天敌,所以也可以说它是神兽。

    此物绝非善类,公子是否收留它,要慎重考虑。”

    “哈!虚无,你可是也修的魔修,我并没觉得你非善类。

    它喜食的都是它认为的食物范围。

    至于今后是善是恶取决于我的教化。

    所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它只不过行的是妖修而已,希望他将来也能修成正果。

    殊途同归罢了!”

    “主人说的是。

    公子大爱,虚无佩服!”

    “哪里,还是虚无你博学。

    我当时以为他只是冥界之物,你也不见得知道。

    所以当时就没叫你出来。

    这么说来,那天他扑我,是因为他当时饥饿难耐,要想吸食我的魂魄。

    没想到我并不是鬼魂。

    而且那时它还十分弱小,没有能力吞噬我的身体。”

    “嗯,公子明白就好。

    不过现在既然它已认主,也不会再危害到公子的安全了。

    这种缘分可遇而不可求。

    公子没事就好,虚无继续回去修炼了!”

    说罢,虚无便消失在了圣兽塔中。

    路童一招手,穷奇‘逗乐’瞬间缩小了身形,也回到了路童体内的圣兽塔中。

    玲珑见那只穷奇被路童收入体内后,

    这才敢从路童身后转到路童前面。

    她惊魂未定的靠在路童的怀里,说道:

    “相公,咱们回家吧!”

    “走,回家,事儿全都办完了,也该喘口气了。”

    书中暗表,穷奇可不是一般的凶兽,他在上古凶兽的排名在第二位。

    他是不会随便就认主的。

    穷奇的祖上乃是十二祖巫之首帝江之孙,死后的一股怨气化生而来的。

    所以穷奇乃祖巫的后代。

    而之所以他会认路童为主,

    就因为路童手上的那枚通灵宝戒中,拥有的一缕祖巫之精血。

    就是在路童戴上后,融入到路童身体里的那缕神秘的黑色液体。

    路童的身上,也就因此获得了祖巫的精血。

    而正是因为这缕祖巫的精血,路童才有了通灵的能力。

    所以当路童让穷奇认主时,

    逗乐便把路童当成同一族类。

    他完全没有拒绝。

    而为何这枚骷髅骨戒戴在越王的手上那么多年,

    祖巫的精血却没有进入到他的体内。

    而一但到了路童手上,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就得到它呢?

    请大家继续往后看,到后来自然就会真像大白了。

    无忧无虑酒馆的后堂。

    房间里的木床上,南宫玲珑此时已瘫软在路童的身上。

    经过刚才在路童身上不停的纵横驰骋,尽情的嘶喊后,

    玲珑心满意足的微微的合上了眼睛,她在大口的喘息着……

    路童用床边准备好的香帕,给玲珑擦试着额头上的汗珠。

    等玲珑平静下来后,

    路童在自己的储物戒指中,拿出了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并把它举在玲珑的眼前。

    “这是枚高阶的储物戒指。

    送给你的!”

    玲珑起身拿起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看到它时,那双刚才已经迷离的大眼睛,突然间又放出了光芒。

    “太漂亮了。

    谢谢相公!

    我马上将其认主。”

    “这还有一百块中阶五行灵石,也给你。

    有了这些灵石,你也不用开酒馆了。

    我们置一处大的府邸,

    然后潜心修炼,达鬼仙之大成,得无限之寿元。

    以便你我二人今后,可双宿双飞,永生永世。”

    最后那句话,玲珑听进去了。

    “夫君,我都听你的。”

    “本来我打算把那只穷奇送你做宠物的。

    我不在你身边时可以陪着你,没想到你会如此的惧怕它。”

    “我可不要!

    看见它我都胆战心惊的,你自己留着吧。”

    “好吧!

    过两天我就回幽冥山庄复命。

    这几天咱们就把酒馆处理掉。”

    “嗯嗯。”

    几天后,酒馆就卖掉了。

    两千两银子。

    买酒馆的是组头刘玮。

    刘玮的巡逻队组头的活儿,也辞职不干了。

    谁都不想成天去给别人卖命。

    不定哪天就会被打得魂飞魄散了。

    都想自己过两天快活的小日子。

    和刘玮交接完酒肆之后,路童便带着玲珑,乘着飞升台来到了神荼城。

    玲珑来到冥界后,十余来年一直都在渡口镇的无忧无虑酒馆中劳作。

    从来没有来过神荼城。

    进城之后,玲珑被这里的繁华和喧闹给吸引住了。

    路童和玲珑找了一家这里最大的客栈住下。

    然后就是路童陪着玲珑一起出去,在城里到处游玩。

    同时也是到各处去看看,哪里有准备出售的房子。

    这是玲珑第一次跟路童出来到大城市里玩。

    两人在神荼城里转悠了半多个月。

    路童看出,玲珑非常享受跟他在一起出来,到处吃美食,看美景的这种生活。

    所以也就多陪了她些日子。

    这期间,他们在城主府附近的黄金地段买下了一处豪华府邸。

    五块五行中阶灵石的价格。

    这已经是天价了。

    所有的家具和日常用品,乃至仆从杂役都被路童留了下来。

    买下府邸的三日后,

    路童和玲珑就从客栈就搬到了这里。

    此时府邸大门口上面的牌匾,已经换上了‘路宅’二字。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路童就前往幽冥山庄复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