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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三章视频:今日朱君,明日诸君!我是成轶,我为朱君发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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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周晓旋的主流观点,有其下几个,一一分析。”

    “一、警方认定的是否就是真相。”

    “有一些周晓旋的支持者坚定地认为,警方认定的事实跟客观认定的事实是两回事,就算警方没有找到证据证明周晓旋被性骚扰了,也不能证明朱君没有性骚扰,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这个观点能大行其道,就说明它有一定的道理。”

    “我也承认,不能代表没有,但也不能代表有啊,法律上讲的是疑罪从无。”

    “这个逻辑的谬误之处在于,这一部分人只看到了警方认定事实的局限性,而忽略了自身认定事实的局限性。”

    “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手段有局限,因此确实存在对事实认知和客观事实不符的情况,包括警方也可能出现这个情况。”

    “但是相比起普通的个人,或者说,咱不客气的说一下,相比起某些看小作文吃瓜的网友,法律通过一整套的程序和方法,试图在事后认定的真相,是目前人类找到的最优解,它远比通过一篇小作文,隔着网络,因为一些共情而进行主观臆断的猜测更加可靠。”

    “因此,通过法律来认定事实,仍然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选择,也更值得被信任!”

    “如果你不相信警方给出的事实,那也可以啊,烦请你拿出比警方更准确更权威的依据来!”

    “如果没有,没有事实依据,只因为全体共情,或预设的立场,所以愿意相信一个有权有势男性对一个柔弱女性威逼迫害的故事,那不好意思,你这个就是一个故事!”

    “或者,用一个更准确的词汇:谣言!”

    “百度百科对谣言的释意是这样的!”

    [照片]

    “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

    “所以,这难道不是谣言吗?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并不是传播谣言的自由。”

    “第二个主流观点,也是我简介里说的:一个女孩子不会冒着清白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去诬告一个男人,如果她这样做了,就肯定是真的。”

    “首先,我们来判断一下这句话的性质。”

    “这句话是真理吗?”

    “显然不是!”

    “我可以随随便便找一个女的,给她足够的钱,让她去派出所诬告我,只要我给的钱超出她所付出的代价,我相信她会愿意去做的,所以这不是真理,真理是不会那么轻易被打破的。”

    “是客观事实吗?是经验性总结吗?”

    “现在请大家打开百度,搜索“女子谎称被强兼”这七个字,你就会发现反例比比皆是,这是我的搜索界面。”

    [图片]

    “所以,这句话既不是真理,又不是客观事实和经验性总结,就这是一句扇动性比较强的、虚构的、带点刻板印象的话——而已,有一些女孩子很看重清白,但不能放在所有女性身上,它不是普世的,它也不能指导我们对这个事件的判断。”

    “同样的话术,我可以编出来好几条,比如:

    一个小孩子不会以牺牲自我成长为代价和冒着被爸妈混合双打的风险去不做家庭作业。

    一个男孩子不会冒着良心过不去和被女朋友抓包的风险去跟其他女生看电影。

    米国不会以牺牲国家利益和冒着世界人民反感的风险在国际社会上一再制造战争和冲突。”

    “第三、只要站出来发声就有意义了。”

    “她们说,只要站出来,说出来就是有意义的,就推动了妇女权益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女性的现状、问题的存在。”

    “我其实非常认同让大家看到问题的存在这个观点的,看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但是‘站出来’和‘看到问题存在’必然挂钩吗?”

    “又一定会是正面影响吗?”

    “我觉得,这句话,缺少一个前置条件,那就是你站对了才有意义!”

    “如果你站在全体女性权益角度,站出来,天然就应该有谨慎的义务,来维护社会公众,对这种形式的信任。”

    “如果你站错了,只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满足个人诉求,那反而会破坏社会大众对‘站出来’这种形式的信任,反而会提高更多女性对维权这件事的成本,伤害了更多女性的利益。”

    “那这样的站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的评价是:你还是站回去吧!”

    “那回过头来看周晓旋朱君事件,是哪一种站出来呢?她有证据吗?她履行了谨慎的义务吗?都没有吧?”

    “所以这一个观点不适合她,更不适合为她来做辩护。”

    “甚至可以说,越推崇这个观点的人,才越应该反对她,因为提出这个观点的女性,看到了问题所在,想要维护女性权益,但是周晓旋此举是在破坏女性权益,两方应该是天然的敌对者啊,不是吗?”

    “第四点,有人提出质疑:一个在封闭空间遭遇XSR的女性,她没能预料到XSR的发生,没有录音录像,没有和对方反抗扭打,那她要怎样证明自己是否遭遇过XSR呢?她能否只能忍受这一切,假装这一切没有发生。”

    “这一质疑也有相当一批受众,因为她们都担心自己遭到侵害,而由于没有证据无法维权。”

    “她们共情了,但是并没有完全共情。”

    “反过来讲,我想请问,在一个封闭空间,曾经跟女性单独相处的男性,他没能预料到后来诬告的发生,没有录音录像,那他要怎么证明自己是否遭遇诬告呢?他是否只能忍受所有的指责和污蔑,就只因为他是男性呢?”

    “我之前也出过一起视频:《警惕小作文式诬告》。”

    “我在当时那期视频里讲:

    作为一个合格的网民,在信息和情绪都海量传播的环境中,我们要培养阅读理解能力,正确识别小作文中的信息。警惕信息是否真实与全面,警省表达是否客观与严谨,当无法分辨小作文的内容时,我们先不要着急站队,而是让子弹多飞一会,以警方通报为准。”

    “现在,我依然坚持当初的观点,所有的一切都要以证据和警方通报为准绳。”

    “因为法治精神是个体主义的——它讲求具体个桉具体分析、程序正义、双方对质与提供证据、刑事问题上的无罪推定精神......”

    “固然XSR对受害者可能带来无尽的伤害和痛苦,但是诬告也会对一个男人造成毁灭性打击——即便他没有因此坐牢,也可能会丢掉工作,造成公共领域的身败名裂,甚至是终身阴影。”

    “我一直觉得维护法律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因为法律最终会作用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

    “如果我们今天让朱君因为一篇小作文就身败名裂,千夫所指,那我们呢?”

    “试想一下,如果有人突然指控你,说“四年前,你在路边强吻了我”,你怎么证明你没有呢?或者说,你某一任女朋友跳出来说,某一次连接的时候,她说自己是被逼的,说你是强兼,你怎么证明你没有逼她,而是她心甘情愿的呢?

    “就算你能证明,凭什么别人花几分钟写个小作文,你就得耗尽心力、财力、时间去自证清白呢?”

    “朋友们,今日朱君,明日诸君!”

    “我们不能让网络断桉成为惯例,不能让小作文这种形式如此猖獗,司法公正是最大的公正!”

    “好了,本期视频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视频——”

    “再见!”

    ......

    视频前,年过不惑的谭眉早已哭得已经泣不成声,这段时日,她和她的丈夫遭遇了太多的不公。

    朱君亦是热泪盈眶,他看着视频中的清秀少年,喃喃地念着他的名字:

    “成轶,成轶吗?”

    他没想到,曾经相交莫逆的朋友如今对他避之不及,生怕被他影响,一个素未谋面的年轻人却冒着风险,为他仗义执言。

    谢谢你,成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