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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一章家产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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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这个胖胖的老板,端着几碗热腾腾的昆虫,走到了他们的餐桌面前,随即热情的,放在袁涛和小姑娘的面前,三碗热腾腾的馄饨,就这样的,让他们一早上睡意全无。

    要知道一个头脑不清醒的早晨,吃一碗热腾腾的东西,那是有多么的舒爽,不管你身上有多少钱?但是早餐也只能吃这么多肚子也只能装得了这么多。

    当这个胖胖的老板,将馄饨放在桌面上时,袁涛和王猛,还有小姑娘,连连的道谢,紧接着,老板现在也没有什么事了,就坐在了他们的身旁,开始,聊起天来。

    从老板的口中得知,他之所以回来缅国这里开一家老耿饭店,其实是因为一个女人,他来到了缅国这边,也是因为他喜欢的人被东楠亚组织的人,抓到了缅国这边。

    他也没有什么势力也没有钱,所以说,想要在这茫茫人海当中,找到那个人是真的太难了,所以在他的坚持一下,最后,将所有的家产变卖了之后,来到缅国这边,自主创业。

    顺便寻找当年失踪的那个女孩,到现在,到现在,这个胖老板,也只是知道,那个女孩,现在就在缅国这边。

    但是这么多年以来根本就没有看见过他的身影,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可是,老板的心中就一直在等待着,等待着奇迹的出现,虽然他知道,可能多半都凉了,但是,如果不进行等待的话,恐怕他会崩溃的。

    就像是一件事,你已经习以为常了,等到有一天,你突然不错了,那种心中缺斤少两,空落落的感觉是特别让人容易崩溃的。

    虽然老板他知道,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了,但是,他必须在这里等待,因为等待,已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虽然这种盲目的等待,就像是在机场等一艘船,你知道他永远也不会到来,但是,你总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等待下去。

    可能这也是,这个饭店老板,心中的牵绊,牵绊了他多年以来,在这里熬下去的动力也是,他这么多年来在异国他乡,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做了几年之久。

    从老板的口中得知,他以前,也是一个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男人,每一天和这周围的兄弟救灾。

    大兴当地的地下组织,里面混着,当他心目中的那个人失踪的时候,他的整个世界,都像崩塌了一样。

    当时就从地下组织里面,投产了出来,把所有的家当换成金钱,一个人独自前往异国他乡去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结果。

    老板,当然知道,是漫长的等待,可能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但是他就是想重新过一下独自的生活,在不熟悉的地方,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重新做一个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人。

    要知道,这个老板他以前是多么嚣张跋扈,不可以使,基本上每一天,三五成群,在街道上老实的人。

    可是现在,他和蔼的样子,你根本就看不出来,他以前是多么的混账,简直就是一个街上的流氓。

    就像昨晚的那黑白双煞一样,可能还要比他们嚣张跋扈。

    可是,生活改变了他,将他的菱角全部磨平,让他现在能和和气气的,坐在这饭店里面和来来往往的过客,谈笑风生,聊着曾经,说着以后。

    当袁涛吃下这碗馄饨的第一口时,他就感觉到,这种味道,虽然不是很香,但有家乡的味道。

    而且辣椒里面的配料都和自己熟悉的那些东西,一模一样,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缅国味道。

    虽然他这里有缅国的特产,但是,袁涛他并不想吃其他地方的东西,可能会有人说,他这是老顽固,他本来就是这样。

    也有可能,是他的心里面,住着一个老男人,让他不能接受这些新的东西,与时俱进。

    并不是能忘怀以前,与时俱进,当然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自己的思想也跟着进步,但是怀旧,也未尝不是一种与时俱进。

    在多年以前,也不会怀念很久很久以前,但是,在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些怀旧的思想,就像是以前的一碗早餐,一碗面条,都会让你忘怀至今。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袁涛他的心中都有着一个不可逾越的沟壑,在什么地方,他都只会忠于家乡的东西,而且,也只会和旧人说话。

    王猛就不一样了,他的心里面住着一个嘻哈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喜欢尝试刺激和新鲜的东西。

    她的这种性格简直就和袁涛的天差地别,但是,两个性格天差地别的人,却能走在一起,这也是一种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

    紧接着,王猛三下五除二的,就把这碗馄饨吃完了,之所以吃得这么快,是因为他还想吃一些缅国当地的饭菜和特产,刚刚吃完的他嘴上还粘着一些吃剩下的猪油。

    只见王猛的嘴巴,现在特别的油腻,就像是抹了蜜糖一般,嘴巴上,丝毫没有看出一点清淡的感觉。

    但是,王猛他就是喜欢大鱼大肉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那种清淡无比,田园生活。

    因为王猛是从农村来的,那你的苦日子,他是真的过够了,一点也不想回去,但是袁涛又和王猛恰恰相反,他虽然也是从农村来的,但是他也想回去过那种田园生活。

    人的性格是多变的,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会找到两个性格不相同的人坐在一起,而且还很普遍,袁涛和王猛,他们的性格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一个喜欢清淡无比,一个又喜欢嘈杂热闹。

    而且往往他还很喜欢赛车的轰鸣声,就感觉像是一只野兽,其在他的身上,那种征服感和欲望,还有在赛场上面的事情,是根本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

    在赛道上的嘶吼声,和油门踩下去的一瞬间,就感觉自觉,就好像与世隔绝了一般。

    只不过这种行走在生命边缘的运动,有一些难为情了,因为主要是有家,上有老,下有小的话,去进行这种运动,可能有一些让别人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