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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小孩子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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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昀的胃口很大,吃饱喝足了没多久就又饿了。

    他跟君卿不同,她只需要普普通通的一个小碗,然后再来一碗同等的汤,那就算是饱了。

    未昀的眼里:君卿吃的很少=变得瘦瘦小小=长不大的小崽子=会被欺负=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他的野兽的天性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于是想方设法让君卿吃多点,可惜这个小不点对自己吃的东西连连后退,小小的脸蛋上写满了“拒绝”。

    没办法,他只好顺着她的性子来,给她喜欢吃的东西,并且身上带着很多花花绿绿的纸(华文币)。未昀在君卿的教导下,终于学会了如何使用手机,虽然只是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操作,例如微信聊天、微信及一键付支付、打电话、扫码等。

    “好饿,我好饿,!我想出去吃东西!出去嘛出去嘛出去嘛……”

    君卿:……

    求解答:如何让一个宅女对付一个不断叫嚷出门求投喂的大龄儿童……小孩子?

    作为非人类,未昀的食物选择当然与普通人不一样。他需要的是新鲜血液和有嚼劲的生肉,细皮嫩肉的人类是个不错选择,不过他偶尔也会想着换换口味,比如那些在黑暗里肆虐的怪物们。

    君卿亲眼见过他进食时的样子:漆黑一片的结界里,裸露在外的皮肤长出黑色鳞片,身高一米八多的人身子猛然膨胀起来,像个吹大的气球。

    扑打着翅膀,四只利爪轻而易举的抓破了盘角牛的皮肉,掏出了身体正中央的器官:一个暗红色的,正在跳动着的瘤状肉块。红色雪人无力的瘫倒在垃圾山上,它失去了被称之为“心脏”的内核,变成一滩渐渐融化的红色雪。它的帽子被掀翻在地,踩进了一堆易拉罐里。

    骨蟹一言不发地扑上来,张开的“口”里伸出来无数像头发丝一样细的丝丝缕缕,带着散发恶臭的半透明黏液。却被他手里高高举起的牛尸砸了个仰面朝天,还踏碎了右侧下方的三根肋骨。

    这些怪物们并不互相信任,顶多是一群有着同样目标的旅行者,在面对这个庞然大物的时候,表现得空前团结。

    君卿把自己放置在结界的死角处,她并不担心这个正在“进食”的家伙会出什么事。尽管还没有完全恢复,可收起了利爪与牙齿的野兽还是野兽,饥饿与本能反应会告诉他怎么样才是现在应该做的。

    六个怪物已经全部被干掉了。

    维持着巨大身躯的未昀统统把它们的内核挖出来,一口一口的啃食着,暗色黏稠液体一点点的从牙缝间流下。

    它们的内核就相当于人类的“心脏”,一般处于身体正中央,也就是胸腔与腹部相接的地方。一旦失去内核,不亚于对一个人挖出了大脑、砍下了头颅。

    他在结界里进食非常安全,君卿不需要一直看着他,干脆就进入了“梦境”(囚心牢)里翻阅它们六个的资料。

    姓名:盘角牛

    等级:Ⅶ

    编号:0008021

    特点:手持巨锤无法松手(据说是太空陨石打造),有蓝色夜视眼,食腐性物种。

    姓名:球血人

    等级:Ⅵ

    编号:0009000

    特点:生活在高山雪原地带,通过吸食各种血液为食,喜欢将被吸成干尸的生物撕碎,放到水流里吓唬人。

    姓名:骨蟹

    等级:Ⅹ

    编号:0021337

    特点:体表的骨头护甲能够承受上百吨的重击,会放出“口”中的舌丝将猎物勒死,用钳子撕碎猎物,卷进“口”中,慢慢的用消化液消化。

    姓名:稻草魔

    等级:Ⅶ

    编号:0000719

    特点:平时会伪装成普通的稻草人,通过突然抱住猎物并且燃烧起来进食,靠燃烧殆尽的灰烬为食。

    姓名:鳄甲蛇

    等级:Ⅶ

    编号:0010023

    特点:通过绞住猎物窒息而死捕食,其过程中还会分泌毒液,血液及皮肉有不同程度的毒素,入眼可立即失明。

    姓名:婴蜂

    等级:Ⅵ

    编号:008997

    特点:是一种相似于蜜蜂的巨型可飞行甲虫,会发出婴儿的啼哭声吸引人类靠近,末端的尾针呈弯钩状,可根据情绪变化曲直。

    编号的数字越大,所代表的实力也就越大,可惜它们满足不了未昀的需要,他需要更多。

    他现在就是个贪玩孩子,必须要有人跟着他,并且时时刻刻注意不要露出马脚。

    也只有君卿能胜任这个任务。

    可是她现在根本就不想……不,根本就没时间出门啊!

    上蹿下跳的熊孩子当然用不着知道大人的工作是什么,也用不着去了解,那只是个小孩,“小孩就应该做小孩应该做的事情”。

    人之常情。

    那天晚上他吃了大半夜,吃饱了就睡,就地睡了,最后还是君卿一个人把他拖回家的。

    据君卿本人那时候的话是:他也太重了,无论是抱还是背都会手酸,还不如拖着。

    “出去嘛出去嘛出去嘛出去嘛……”

    君卿:( ̄ー ̄)

    “跟阿斯尔他们一起玩不好吗,而且你两天前都吃了这么多东西了,都消化完了?一定要出去吗?”

    “前两天吃的东西都消化完了,今天又饿了,你又不愿意出门,不如就让我自己出去玩吧!”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未昀来了个脑瓜崩,抬高下巴说道:“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之前弄出来的祸事了?(未昀小声嘟囔:这个……人家不是故意的嘛,而且,而且……那几天的事情,我都记不清楚了……)你害得我被别人家长破口大骂这件事不让你提醒起来我还忘了呢,(未昀:啊!这是要罚我吗?!)来,告诉我,想受到怎样的惩罚?(未昀: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嗯,一天不许出门怎么样?(未昀:其他的都可以,就这个不行!)好,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未昀:……)不接受反驳!”

    他只能带着头顶上的阴云密布走了。

    不出门的话,可以去哪里呢?

    这栋别墅里的确很有趣,但是相比之下,他更加喜欢外面的世界,有好吃的东西是其一,其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保护自己的领地不被侵犯,确认自己领地的完整性。

    但是她不明白这些。

    天天拿着那个叫“手机”的小板子敲敲打打,忙得连饭都来不及吃,连作为猫的阿斯尔它们都比她令未昀省心。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浓浓的,暖暖的还有一点点的风,别墅外面的花开花了,空气里散发着丝丝甜甜的味道。

    他看到边缘微微发黄的叶子从窗外经过,灰背白腹的野兔小跑着才远处的小山坡上跑过,连空气里漂浮的灰尘都清晰可见。

    拐了个弯,走进书房里,高高的架子上有数不尽的书,他闭上眼睛,随便挑了一个书架上的某本书。

    睁开眼睛一看,是一本橘色的硬皮书。封面上是一个踮起脚尖,想要爬上窗台的蓝色吊带裙小男孩,上面是一排打着卷的深红色字迹:少年的日记。

    翻开封皮,第一章节的题目是:生日。

    花开花谢,记录着岁月轮替,日月变更。

    与其说是在世间销声匿迹,倒不如说是在时光流转中顺其自然。

    我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地方。

    我不经常说话,

    我更喜欢看书。

    很多人不喜欢我,所以我经常跑出去。

    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那里有很多很多的书。

    可是我不认识字,

    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可能是因为我没有笔吧。

    我很喜欢那些被叫做“书”的东西,只有在白胡子的房间里才有,全部都放在架子上。

    白胡子不许我们进他的房间。

    上面的那两段话我很喜欢,我求了一个婆婆很久,帮她做了很久很久的活,她才肯教我认字。

    他骚了骚脑袋,这些文字并不像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他不耐烦的翻起书页来,一直翻到了最后一个章节:苹果蛋糕和花。

    我又做噩梦了。

    所以我起晚了。

    我们都不喜欢白胡子,因为他总是可以捉弄我们。

    他可以对我们大叫,但是我们不能在他面前小声说话。

    ……(中间省略三页纸)……

    我想到了一个词,

    一个在书上看到的,还没来得及知道是什么意思的词:桃花源。

    ……

    我想,能被叫做桃花源的地方,一定很漂亮吧。

    是不是像我这里一样呢?

    ……

    “pu!”

    他合上了那本书,心里说道:这不是少年想象中的的桃花源,而是一个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深渊。

    未昀走到厨房里,君卿站在一张小板凳上解决午饭问题,她正在自言自语:“太过引人注可不是件好事。这才刚入世,凡事都要以小心为上……还是敛些锋芒吧……”

    他当然知道君卿在顾忌什么,越是优秀,越是与普通人差别大的,就越要小心。他很讨厌这种束手束脚的感觉,无可奈何,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矩,所有人必须遵守。

    搞得他吃东西都要偷偷摸摸、左顾右盼的,吃得都不香了。

    这哪里是吹毛求疵啊,简直就是鸡蛋里挑石头!

    偏偏这石头还不能给发现,只能到处躲躲藏藏。

    未昀仗着自己一米八八的身高,轻而易举的把正在打蛋的君卿抱了起来掂掂:“啧,怎么又瘦了?”

    她差点就把整个罐子的糖都撒进盘子里,纤细的腰部并不习惯除自己之外的人的触碰,敏感的很。

    她不是头一次讨厌自己一米四的身高,不轻不重的拍拍他健壮的手臂:“别闹了,放我下来,不然不给你吃蛋羹了。”

    这些日子来,君卿摸清楚了未昀的胃口,除了水和鸡蛋羹还有一些普通的零食外,就没有其他的东西能吃得下去了。(带不带血都可以,不过更喜欢带血的。)生肉可以,但是蔬菜……想都不要想!

    鸡蛋羹在锅里等待出炉,她打开冰箱冷冻层,转过头来问他:“想吃什么口味的?”

    “巧克力脆皮奶油!”

    她则选了一个哈密瓜口味的。

    他们坐在饭桌上,各自撸着一只猫,君卿半眯着眼说道:“我已经给他们倒了猫粮了,你记得吃完鸡蛋羹之后给他们梳梳毛,再把别墅打扫一下。”

    “好——”

    她看着他的眼睛,手上的手机微信界面上发出去的这样的一段话:“你给我记好了:绝对!绝对不能被除了我之外的人发现你有吃怪物的习惯!”

    君卿:在我和你看来,这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但是其他人不会这么认为。他们只会觉得你好奇怪、很可怕,在恐惧的驱使下,他们会做到很多平时不敢做到的事。

    君卿:吃完鸡蛋羹要记得去练字,别让我催,出发你可以认识大街上所有的字。

    未昀:噢,我知道了。

    未昀:所以今天还是不能出去了是吗?

    君卿:……

    君卿:当然不能。

    未昀:好吧。

    他又问道:你有后悔过跟我一起吗?

    君卿:如果后悔有用,我会选择做一个在人间游荡的游魂。然后在阳光的灼烧下燃成灰烬,枯朽作土灰,再无任何来世。

    如果所谓的人间正道,是光明遍布的坦当大路,那么她脚下的便是永不见天日的碎石路。

    地刺乱石,荆棘遍布,数不尽的鬼手从地下伸出,想把路上的人拖入永无出路的深渊。

    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早已注定好了一切。

    她嫌弃自己的身份,可同时却又不得不承认,这个身份帮她解决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自己早己陷入深渊中无力挣脱。

    这便是她的宿命。

    这是她百般厌恶的身份给予的,身上流淌着的血液在无时无刻提醒着她:

    你是谁。

    身上背负着的不仅是恶,还有掌控阴暗的权力。

    这是她与生俱来的特权。

    可是她不喜欢。

    甚至千方百计把它除掉。

    但那是除不掉的。

    她甩不掉的。

    从她拥有生命的那一刻起,远古的力量便与你融为一体。

    如影随形,避不开,躲不掉。

    生,亦与之相随;

    死,亦与之相从。

    或许所有人都会离你而去,但是它不会,它将会是你永远不离不弃的伙伴。

    夜路走多了,自然就不怕半路冒出来的鬼了。

    从一开始的恐惧,到后来的无动于衷,再到最后的熟视无睹、麻木不仁。

    她进入状态的速度比基塞查巴想象中的还要迅速。

    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

    已经不能从踏上的这条路上撤回脚了,更别提回头了。这世界上没有谁,会轻易相信他们会回头是岸,没有谁会好好对待他们眼中坏到骨子里的人。

    在他们的眼里,所有背负着罪恶的人都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遭到世人的唾弃。

    没有谁会认为他们可怜,所有人都会认为他们这是罪有应得,罪该万死,并且死不足惜。还有一些极端的,会诅咒他们。

    为什么会让这些祸害人间的不详之物,降临这个世界。

    她做的鸡蛋羹很好吃,不过可惜的是不能吃饱,只能当作小点心,他还是要学会吃人类的食物,尽管有强烈的反胃症状。

    他舔舔嘴唇,嘴角边还有点碎蛋羹,君卿站在小板凳上洗餐具,阿斯尔他们在相互舔毛,追逐打闹。

    未昀跑到别墅外面的小花园里躺着晒太阳。

    白色围栏后不仅盛开着沾有水珠的白玫瑰,还有一种相似于玫瑰的酒红色花朵,橘蕊上沾着淡金花粉。

    一朵酒红色的花朵砸到了他脸上,未昀立刻从草地上弹起,君卿出现在自己身边,手里还捧着一朵刚刚摘下来的紫红色花朵。

    她对未昀说道:“还不去练字?要我催啊?”

    “啊,我现在就去!”

    “反正我现在还有时间,过去教你好了。”

    未昀:哭唧唧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