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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还跑,吃饭了!”
真是服了,这大冷天的,河湾地的这些小娃子们,怎么精力还这么旺盛?
元晟自己也不想想,他到底给河湾地带来了多么大的变化!
吃饱穿暖有地方住,物资丰富有菜有肉,油盐酱醋茶更是不缺。
卫生方面,元晟更是对村里人管理严格,个人卫生,一直都是元晟非常重视的事情。
香皂肥皂再加洗发水,还有牙膏牙刷,在村里人的身上,最起码见不到虱子跳蚤。
特别是夏天的时候,元晟也不管什么大人还是孩子,全部都给吃了蛔虫药,经过一个夏天,最起码把蛔虫病给治了一遍!
这可是元晟亲自盯着的,特别是那些小娃子们,更是被元晟给紧紧的盯着。
以至于到了现在,河湾地的小娃子们,见了元晟就跑,有多远就躲多远!
一直以来,元晟都对卫生非常的重视,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太清楚卫生问题的重要性了。
把彩蝶给抓回来,好好洗了一遍手之后,元晟把这丫头给拎到饭桌旁边坐下:
“吃饭了还往外跑,外面的天多冷啊?冻坏了怎么办?”
彩蝶坐下之后,快速的在那里扒拉这饭菜:
“爸爸,他们还等着我呢!”
自从上次元晟回来之后,这小丫头就直接给改口了,而且现在小嘴里爸爸妈妈叫的,那叫一个溜!
元晟才不管其他人的看法呢,还是这爸爸妈妈的称呼好啊,因为他早就习惯了。
自己的闺女,叫自己爸爸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叫自己爸爸怎么了?怎么了?
不但如此,因为这件事情,也是让元晟想明白了,自己干嘛要去考虑那些不想干的人!
从约昌城回来之后,元晟更是在河湾地这里,开始教授大家使用简体字。
管他外面的人死活,自己就是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自己活的舒服开心最重要!
能读的起书的,都是有钱人,绝大多数的人,都读不起书,既然如此,那还学什么繁体字!
羊肉抓饭是主食,主菜是干锅羊肉,饭桌上还有其他的菜品,都是青菜跟肉菜,还有海鱼之类,丰盛无比。
元晟喜欢吃羊肉,只要有羊肉的话,他很少吃其他的肉食,家里的人都知道这点。
而且家里的饭菜做法,大都是元晟教给厨子们的,又不缺调料,所以,家里的饭菜,永远都是色香味俱全。
家里的羊肉,如今都已经被厨子们,给想着法子的变换做法,各种烤法都有,炖也好,炒也好,花样繁多。
河湾地又不缺羊,入冬之前,元晟还专门处理了一大批山羊。
就是因为没有那么多的草料,没有办法过冬,他才弄到了现代社会,卖给了吴倩倩她们几个二代。
剩下的山羊还有很多,元晟想吃都吃不完,反正家里现在天天吃羊肉。
桌上依然还是五个人,仆固贤跟李淑云在一旁默默的吃饭。
最近这段时间,元晟的身体状况很糟,吃饭的时候,也没有了平时那么多的话语。
生病之后就一命呜呼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太常见了,哪怕是那些权贵们也是一样。
身为安西元氏的家主,高昌回鹘东部地区的话事人,元晟万一出现什么意外,那可不是小事儿!
吃完羊肉抓饭之后,彩蝶就要往外跑,直接就被元晟一伸手给拎了回来:
“汤还没喝呢,跑什么?蛤喇萝卜汤多好喝啊,爸爸从小就喝这个,一个字,鲜!别人想喝还喝不到呢,你还不愿喝!”
彩蝶嘟着嘴,皱了皱小眉头,这才不情不愿的喝了小碗里的汤,贼兮兮的瞟了一眼元晟,趁着元晟不注意,一溜烟的跑没了影!
小丫头那个从不离身的背包,里面装的满满当当的,里面都是她喜欢吃的零食。
小背包里什么都有,奶疙瘩,巧克力,葡萄干,小干鱼,风干牛肉,小海兔干,奶糖等等等等!
彩蝶在外面的时候,根本就饿不着她,她的那些小跟班们,同样天天跟着沾光。
看着跑没影了的彩蝶,元晟无奈的摇摇头,继续低头吃饭。
吃饱喝足,陈大嫂指挥着奴仆们收拾干净了饭桌,仆固贤这才认认真真的看着元晟:
“叔父,伊州城里,还有高昌城里,都是有大夫,咱们去请,花多少钱都要请来!”
这个时代对医生的称呼,其实是非常混乱的,中原王朝地区,普遍称呼医生为郎中。
而野辽那边,甚至是矬宋的黄河以北地区,人们则是普遍称呼医生为大夫。
西域地区,河西走廊地区,更多的是跟着野辽那边的称呼走,称呼医生为大夫。
“跟你们说过好多次了,我就是有点累,休息休息就没事了,都不用担心!”
元晟笑了笑,这种事情,只有他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跟外人也没法解释:
“行了,你们该干嘛就干嘛,我去书房休息一下!”
说完,元晟也不管其他,直接起身去了书房。
书房的阳台是专门设计的,大玻璃窗采光非常好,大冬天的,元晟喜欢在那里晒太阳。
看着出去的元晟,张荷对着李淑云跟仆固贤笑了笑:
“没什么,郎君就是累了,不用过于担心!我先过去看看!你们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
李淑云跟仆固贤,听到元晟这话就直接站起身来,对着张荷行了一礼之后,都是默默的离开。
不管是仆固贤还是李淑云,如今都已经跟安西元氏绑在了一起,大家如今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两个人为了自己考虑,那也不希望元晟有事儿,安西元氏越发强大,就对两人越有利。
“淑云姐,开春之后,你真的不打算去中原吗?”
离开客厅之后,即将出内院大门的仆固贤,突然回身看着身边的李淑云:
“汴梁哪怕是不出兵,可总会收留你们,到了汴梁,也不用担心安全与生活!”
“我不会去汴梁的,于阗都已经灭国了,我再去汴梁,去让他们看我的笑话吗?”
李淑云紧了紧身上的风衣,双手插在衣兜里:
“元郎君跟夫人不嫌弃我,那我就在河湾地住下来好了,最起码在这里没人会嘲笑我!”
她对汴梁的那些大人物,是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是憎恶无比。
那些人对于西域地区,连最起码的了解都懒得去了解,根本就不会在乎西域人的死活。
汴梁人看西域人,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俯视蝼蚁一般,哪怕她是于阗公主也是如此。
相比之下,还是在河湾地这里更舒服自在,也更适合自己这个亡国公主:
“汴梁的那些相公宰辅,那些大学士,哪里能够跟元郎君比!”
“叔父确实博学多才!”
仆固贤对元晟,那是发自骨子里的崇拜,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博学多才呢?
李淑云亲自去过中原,自己一路所见所闻,让她更加清楚当前紧张的形式:
“其实中原并不太平,河西走廊到处战乱不休,党项人跟大宋也是相互攻伐杀戮!
北方的契丹人,更是跟大宋常年开战,大宋北方烽火连天,双方数十万大军厮杀,这个世上啊,就没有什么安稳的地方!”
这是个命如草芥的乱世啊!
李淑云叹了口气,双手从衣兜里抽出来,紧了紧头人的针织帽,再次紧了紧呢子风衣,一个人向着外面走去。
她的这一身行头,完全是元晟从现代社会里买的,跟张荷身上穿的衣服一样,没有一件是这个时代的衣服!
不只是张荷跟李淑云,河湾地这里的年轻女人,如今大都是一身的现代社会衣服。
长筒靴,呢子风衣,针织帽这些,更是她们的标配,都是拜托元晟从现代社会里采买的。
河湾地这里,有元晟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在,哪里还有传统服饰存在的空间!
本来就是一群最底层百姓,以前身上连块完整的布片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元晟意外到来,河湾地的这些人,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呢!
一群目不识丁,从来都没有见过世面的最底层百姓,哪里有机会接触到传统汉服华服?
西域地区更是混乱不堪,各种文化的交汇之地,乱七八糟的什么服饰都有,这里的人,早就习以为常了!
现代社会的服装,不但便捷使用,而且不乏另类的美感,一个两个人穿着,有可能会显得另类,可一旦推广开来,那就是另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
从一开始,元晟就没有穿过任何这个时代的衣服,同样,张荷还有彩蝶,以及跟随他的人,他都是直接从现代社会买的现成衣服。
哪怕是家里有了布匹的人,也不舍的浪费,都是按照元晟他们的样式来自己缝制衣服。
这才一年多的时间,河湾地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另类的小社会,是完全按照元晟的生活习惯,形成的一个另类西域小镇。
人都是从众的,从众心理是集体社会生活的必然现象,哪怕是读圣贤书的仆固贤,不也是很快就适应了河湾地这里的生活吗?
此时的元氏大院书房里,元晟继续躺在阳台上的躺椅上,就这么悠闲的晒着太阳。
没过一会儿,张荷再次来到了书房里,第一时间去看火炉子,给炉子里加了煤炭,这才来到元晟的身边,把茶具给放到一旁:
“郎君,我给你泡了茶!”
“刚吃完饭,又喝了不少蛤喇萝卜汤,现在还不想喝茶!”
元晟转过头来,看着坐到自己身边的张荷,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小脸儿还红了,怎么,跟我在一起还害羞了不成?”
“郎君……”
张荷羞的跺了跺脚,可随机想到,这书房里又没有外人,就她跟元晟两个人,她害怕什么!
这么一想之后,张荷倒是也跟着一起笑了起来,然后大胆的趴到元晟的身上:
“郎君,你快点好起来吧,咱们家可不能没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