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动心思

作者:沈婳姜砚池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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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砚池作为沈婳的“病人”,他自是知道沈婳是如何帮人治病的。

    不用吃药,不用针灸,甚至连碰触都不需要。

    姜砚池明白自家婳婳的神奇,也知道她定然不是普通人。

    但,这种神奇,还是最好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比如,阿史那曜!

    姜砚池才不承认自己在吃醋,心底更是有种隐隐的危机感——阿史那曜这厮,虽然擅长伪装,一肚子里的阴谋算计,但他长得是真心好看。

    尤其是,沈婳并没有那种狭隘的审美,并不会觉得胡汉混血是什么野种。

    沈婳连底层的百姓,卑贱的奴婢,都能一视同仁。

    她对于生命更是有种敬畏。

    所以,姜砚池即便没有亲口去问,也能猜到,沈婳绝不会因为阿史那曜的胡人长相,就对他有任何轻蔑。

    而只要抛去世俗的偏见,阿史那曜的种种优点就能凸显出来。

    一,自然是相貌好。

    身高八尺,身姿挺拔。

    高鼻深目,五官精致。

    打眼一看就是个非常俊美的年轻郎君。

    二,聪明,有城府。

    才几岁的年纪,就知道自己的处境,并能够在绝境中求生。

    十几年来,伪装都没有露出破绽,还暗中经营起九重楼这份极大的产业。

    三,有地盘,有兵马。

    在当下这个时代,军阀割据,遍地狼烟。

    有兵有地盘才是王道。

    只这一点,阿史那曜就足以让许多家族心动。

    比如这一次,中州刺史想要投靠,用的就是联姻的方式。

    还有隔壁草原上的突厥王庭,也是看好阿史那曜,才坚持要把公主嫁给他。

    至于太和之流,姜砚池想都不会想。

    因为姜砚池知道,依着阿史那曜的眼光,断不会看上太和这样的蠢货。

    但,太和心心念念想要嫁给阿史那曜,也能从另一方面证明阿史那曜的实力。

    长得好、够聪明,还有强大的实力……绝对是许多未婚女郎心仪的如意郎君。

    当然,沈婳是例外。

    对于自己的小公主,姜砚池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或者说,姜砚池对自己有信心——阿史那曜出色,他姜砚池也不差。

    且,他与婳婳之间,不是联姻,更不是合作,而是救命之恩,是同生共死,是日夜相伴。

    哦,对了,还有元安帝的赐婚。

    姜砚池与沈婳,只是还没有正式成亲,名分却早已定了下来。

    他们两人,有感情,有名分,所以就算阿史那曜再出色,小公主也不会移情别恋。

    只是,沈婳不会受阿史那曜的魅惑,却挡不住阿史那曜会生出小心思啊。

    都是男人,姜砚池自然能够看出阿史那曜现在对小公主的态度都不一样了。

    想当初,在中州,阿史那曜还一副高高在上,根本不把沈婳一个女人当成对手的模样。

    而这一次,在沈婳说出“我可以”三个字之前,阿史那曜还不知道沈婳能够救他的命,这厮对沈婳的态度就有了明显的改变。

    没有了居高临下,没有了轻蔑,而是把沈婳当成了势均力敌的对手。

    “够了!这就够了!”

    姜砚池觉得,自家小公主与阿史那曜这胡贼的关系,就保持着“对手”即可。

    其他的关系,还是不要生出来了。

    病人与医生?

    不,沈婳治病的手段太神奇,阿史那曜不适合,更不配知道。

    公主与爱慕者?

    更不行!

    阿史那曜更不配!

    ……

    沈婳不知道姜砚池都在脑补什么,但她始终秉持着一个想法——

    我与姜砚池才是一体。

    姜砚池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只要不是伤害她,沈婳就不会反驳,更不会斥责。

    另外,姜砚池了解沈婳,沈婳又何尝不熟悉姜砚池?

    他现在这副模样,明显就是吃醋了呀。

    沈婳勾了勾唇角,眉眼弯弯地看向姜砚池:“我家三七说的是,等将军发病了,我们再来!”

    他吃醋,甚至有了危机感,沈婳就负责给足安全感。

    如此,两人才能更长久地走下去。

    阿史那曜:………………

    他的无语比省略号都多!

    其实,阿史那曜也是刚刚那一刻,才动了心思。

    不是单纯的动心,而是一种利益上的需求——

    沈婳说自己会彻底治愈他。

    但,万一呢!

    阿史那曜从小就被亲爹送到京城做质子,最先遭受到了亲情的背叛。

    在京城二十年,身边充斥着纨绔、恶少,还有姜砚池这样动辄杀人的疯子,他也没有得到真正的友情。

    至于爱情,就更没有了。

    阿史那曜的长相偏胡人,让人一看就是“异族”人。

    在天朝,自古都讲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更不用说,草原上还有阿史那氏的突厥王庭虎视眈眈。

    大盛朝的边军将领好几个,可唯独阿史那雄把嫡长子送到了京城。

    诚然,这是阿史那雄主动要表示自己的忠心。

    但其中,未必没有阿史那雄是诸多节度使中唯一的胡人的原因。

    阿史那曜的胡人长相,让他在京城,不能说饱受歧视,却也不受贵女们的喜欢。

    哪怕被他俊美的皮相所吸引,也不敢赌上终身的嫁给他。

    阿史那曜呢,又因为扮猪吃虎,故意做出吃喝嫖赌的败家子模样。

    还有他经营的九重楼,本身就是销金窟。

    轻佻、好色、纨绔、废物,还有着异于常人的长相……bUFF几乎要叠满了,严重阻碍了阿史那曜的桃花运。

    所以,一直到阿史那雄起兵,阿史那曜年近二十,都还没有娶亲。

    阿史那曜满腹野心,更有着一雪前耻的决心,只想着早些坐上高位,根本无心情爱。

    虽然,这一两年里,太和、阿史德嫣还有那位中州刺史家的女郎,都与阿史那曜有过婚约。

    此次来中州,除了赈灾、抗疫,阿史那曜也是来迎娶那位女郎的。

    但,阿史那曜却从未见过这些女子放在心里。

    更谈不上喜欢。

    对于沈婳,阿史那曜应该也谈不上爱慕,他就是想像姜砚池一样,能够将救命的人,时刻放在自己身边。

    如此,阿史那曜才能真正的安心。

    “……其实,我与万年公主,若是‘联谊’,亦是皆大欢喜的好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