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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明十四年,秋日,那个小齐王,他当时一下就打到了我的额……这个屁巴上。
我非常愤怒,立刻就雷厉风行的还给他一个比斗,让他尝尝我的厉害。
像这样的事情,在我和主人宛相伴的千百年中,只是如恒河沙数般的小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但是我想记下来,记下我和小主人的一点一滴。
记日记是个繁杂活儿,尤其是对于一只猫来说,颇有点难度。
我的梅花爪握住笔很不方便,写出的字好像团起来的绒球,这字大概只有我自己能看得懂。
但是这不能改变我是一只幸福的猫咪的事实。
世界上不是每只猫咪都可以幸福到自己能写日记。
幸福不止是写日记这一件事,还在于和小主人一起的每个世界,那些世界有荒凉的牧野,有战时的孤城,但是不管是哪个世界,都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猫窝。
那猫窝温暖舒适,都是主人亲手给我做的。
再往前回想,那就是更早一些时候了,要想起来得用一点力气才行,因为那都是远古了,不努力想的话有点想不起来。
天幕低垂,星星闪烁。
在远古的山洞中,我是第一个发现那个叫林泷川的小泥人是有灵性的。
他经常跃出山洞之外,去星辰笼罩的四野里玩耍。
虽然不用跟着他,但是我知道他去了哪里,因为他回来之后会叭叭的说给另外两个泥人听。
这家伙可真是个话痨啊,有时候能说上一整个白天,都不用喝水的。
林泷川说够了,到了晚上就接着出去玩。
我窝在温暖的窝里,看着桌案上两个呆呆的泥人,烛火之下,他们的眉目是那么好看。
其实那两个泥人才不呆,尤其那个非常帅气的,长得像小洋人一样的那位,他会在林泷川出去野之后,和那个叫叶宛的说悄悄话。
他这种行为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直到很多年之后我知道了一个词:扮猪吃老虎。
这个词简直太贴切不过了。
想想也是,那个长相洋气的小泥人分得了蒙首领一半的血液。
怎么会是个笨蛋呢?
那几年部落生活的地方持续干旱,后来干旱过去了,蒙首领饲养了好多动物,于是小猫我就领着有好多羊群还有骆驼在草原上放牧。
草原上放羊放骆驼都是我来,即便有狼群我也不怕,狼也不一定能斗得过我。
牧羊犬什么的根本没必要,有我的地方,绝对不允许有狗子的出现。
我走在夕阳下面放牧的样子一定是英武极了。
每个季节放牧都有每个季节的快乐,冬季里的快乐就是回家之前,抖一抖身上的雪,那一刻我不回头看都知道我是威风凛凛。
春天和夏天就是万物盛放,河里有各种鱼虾,我每天都会抓到鱼,心情美滋滋的。
到了秋天,我一边放牧,一边躺在温暖的草窝里打盹,非常舒适。
忽然一阵凉风吹过,我竖起身,圆润的耳朵机灵的抖动了一下。
凌厉的眼波扫过旷野,我能灵敏的感知到,有几只狼就隐藏在那一人多高的草丛里。
他们已经饿了几天,正在用凶狠的眼神觊觎着羊群。
看把他们给饿的,我小喵就从来不缺好吃的。
我看见有一只狼弓着身子,慢慢的向羊群挪动着脚步。
狼不算什么,所有的巨兽,体型越巨大越有软肋,嗯哼。
羊群发出不安的咩咩声。
当那头狼开始目露凶光,伺机攻击的时候,我从草丛中一个飞身跃到他的背上,死死咬住了他的脖颈,狼被咬的痛苦难耐。
狼毛儿迎空飞舞,像蒲公英一样撒落了一地。
一想起这个笨狼身上有半个频道是属于二哈,我就挥起拳头,多打了它好几下。
到最后那只狼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其他的狼也都不敢再上前。
由此及彼,我想我后来打小齐王那一比斗一定让他痛的狠,因为我这功夫可是千百年的积蕴。
等到夕阳西下,我会带羊群回家。
有我守护的羊群从头到尾不会少一只。
苍茫荒凉的大草原上,我领头走在前面,后面跟着奔跑的羊群。
走在羊群的之前,夕阳在我的背后,留下了一个辉煌的剪影。
回到家里我就是一只温顺可爱的小猫,会喵喵叫着讨食物吃。
我的主人宛会给准备好吃的鱼肉,每一块鱼肉他都捣的碎碎的,还把刺都挑了去。
我想我大概是历史上第一只会放牧的喵。
太多功过不想表露,我记得主人曾经说要深藏功与名。
我和主人相伴了很久,从远古的时候开始一直到后来的斐朝。
不得不说大斐朝的齐王是太有心机了,他给我找了两个伙伴,让我一天到晚没有个闲工夫。
但是我才不会真正为美色所动。
昊明十九年,小齐王攻打皇城,他战事吃紧那会儿,主人担忧的紧。
一盏青灯一孤城,人生况味,小喵我也是懂得的。
主人担心到夜里睡不着,就在烛火灯花下面写毛笔字,他写的字又俊秀又有风骨,就像他人一样。
我想我再过个百世千世,也写不出主人那样的字,写字这个我就不追求了,我自己能看懂就行。
小主人写字的时候,我就团成一个团在他身边打盹,虽然我打着呼噜,但是我从来没真正的睡着,直到主人睡了,我才能踏踏实实的安眠。
还好齐王后来如愿当了帝王,看他那眉飞色舞的样子,也不知道有啥好高兴的。
帝王之位还不如一碗秘制烧虾来的实在。
别人高兴不高兴我不管,如果哪个家伙让小主人不高兴。
我一定会让他们好看。
猫有九条命,的确如此,其实我知道猫的命根本不止九条。
和小主人一起历经这么多朝代,我发现这么多年喵只有一个,男人其实也只有那么一个。
无论如何,没人凶我的主人就好,大家都温温柔柔的,凡事好商量。
每一个朝代里我都有自己的外表,我可以随意选择,有时候我愿意变成个斗鸡眼,我喜欢这样子,又沙雕又快乐。
其实我是在替主人观察身边的人和事,表面看起来沙雕的样子,可以让有些人在我面前放掉戒心,露出马脚。
在一个几乎已经被我忘记了名称的朝代里,主人抱着我,在一家学子们备考的客栈里温习功课。
有一天,一个没眼色的人突然凑上前来对主人说:“叶公子,您这猫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瞎说什么大实话。
主人立刻抱着我就转身走了。
我想以一只尊贵喵的身份告诉那个人:“聪明不聪明的,一定要你知道做什么。”
再以后主人一路平步青云,官至宰相,那家伙再连登门的机会都没有。
一到写日记的时候,我的思维就很跳跃。
一会儿想到远古,一会儿又想到斐朝,一会儿又想到无限流世界里的一些故事。
当时我在商城里呆着,系统给我方便,有些潜藏的危险,主人不知道,但是我小猫知道,我会在他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
写到这里我得说一下我给自己的定位。
非常时期,比如凶险的无限流副本,我给自己定位为一个心里有数的喵侍卫。
在战事如火如荼的地下城中,我看见主人被挟制,我不管那个男人是谁,是否躯体沾染了邪灵,我都一定得保护好我的主人。
到最后主人回到了平凡的世界,我也诞生在宠物店里。
我四蹄如雪,外加白围脖,模样好看极了,看见主人出现在宠物店门口,我只抬了下头,都没像别的喵一样挤过去。
就,安安静静的揣着农民揣。
“他很酷哦。”我听见了那声熟悉的赞扬,微微扬起下巴,眯起了眼睛,我看到了我的小主人。
他真好看。
主人果真一下就挑了我,我就知道我不用往前挤也是一样的。
我最近还学会了个词叫“荣宠”,管它合适不合适,我先把这个词用上。
后来有一次我和主人一起坐飞机,看见了空乘小姐姐,有一个小姐姐叫做宁晓宇,她的面孔好亲切,我记得她,她在无限流的副本里出现过。
但是显然宁晓宇已经忘却了那段记忆,但是她没有忘记温婉的笑容。
因为工作的原因,主人的身影行走在大江南北,那一年他去了江南。
苏州城里,弄堂光线下,站着一个青年的背影,他回过头来,我知道这个青年叫陆欣诚。
垂帘几度青春老,堪锁千年白日长【注】
我很爱这首诗。
除了记日记之外,我的生活和千千万万普通的猫咪一样,都是吃过了就睡。
在主人的25.98平米loft小家,我每天的生活很规律,都是美美的睡上20个小时,然后醒来之后到商城里溜达一圈。
主人虽然离开了无限流的世界,但是依然会保留商城,他说原因有两个:
一是因为商城里面能买到各个世界的好玩意儿。
二是因为商城里也有一只可爱的小猫。
嗯,我想说那个喵也是我。
商城的图景依旧和真实世界里的商城一模一样。
永远的灯火辉煌。
我记得无限流的世界中,我和主人在这个商城相遇,我拄着爪子在商城里看着他,我们之间隔着暖暖的灯火,他还是那么明俊,那么温和。
那天主人见到我很高兴,他马上从存储仓里拿出了一些食物放在小碗里,给我放在了商城门口。
我呼噜呼噜吃的很欢乐。
那一天的商城让人很是恋恋不舍。
举目眺望神秘浩瀚的宇宙,我只祈祷我的小主人平安。
男人,只会加速我亮爪的速度。
好了,今天的日记就写到这里,到吃饭的时间了,主人给我新定制的星际特别口味的猫罐罐,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先尝尝再说。
罗刹猫于2046年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