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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挺喜欢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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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的确很招人喜欢的。她的眼睛大大亮亮,眼珠子微凸,像长熟的甜葡萄;脸颊红润红润,略含黑色,一副从容相,从来挂着笑,偶尔大笑一番,把阳光震得稀烂;身材高而壮实,小伙子似的走路咚咚直响,有时甚至把地跺个窟窿,说起话来鞭炮样又快又亮。她最靓丽的地方是脑后的两个羊角辫,好像新抽的竹笋,直竖竖,利落落的,让人马上领悟到她的个性。

    我上学或有事不在父母身边的日子,总是菊在自愿义务照顾我的父母。我一回到家,父母就翘起大拇指,夸菊善良、贤慧、能干,说将来如果儿子能讨这样一个媳妇的话,那可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我挺喜欢菊的,她不是没有女性羞涩温柔的一面,而是时常不由自主被她的假男子气质掩盖了而已。她偶尔表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发觉的女性味儿,老让我无意捕个正着。一次,母亲伙房做饭,催我俩一起择菜,说快些等着下锅呢。看她那手起菜落干脆利落的动作,再瞅一眼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我的手不由停了,好奇地盯着她的脸足足看了五分钟。

    “哎,瞅够了吧?”菊冷不丁撂出一句。待我觉悟,目光游离之时竟然发觉她那张脸马上描红似的红到了脖根。

    一次,我们一起地里干活,尴尬无趣之时,我谈起初一班里一对男女生谈恋爱之事,因为互相传纸条被老师发现,老师非要他们回答什么叫爱情?他们急中生智就把父母恩爱的事抖落了一地,洋相百出。这时候,我注意到菊的表情很兴奋,话语一下子多起来,平时的大嗓门下降得恰如其分,每一个词都犹如和风细雨,平淡中透露着智慧。我蓦然意识到,其实文学的魅力并不在书本,实践之中更加富有。

    其实,菊蛮有资格可以上大学的,高一的时候他和我分到了一班,她的各科成绩一直排在我的前面,后来她的父亲得了高血压、心脏病,每天吃药,渐渐债台高筑,因交不起学费,无奈只好退学,勇于挑起家庭的重担。但从来没听她给外人说过一句怨言。

    不管菊或者杜鹃,都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孰重谁轻其实并不重要。每当身体疲惫,心神安静之时,我想完菊的事情,总会时不时回想起当年与杜鹃分别时候说的那些绝情话,不知当时暗地里铆了多大的劲,哪来了那么大的勇气,才让杜鹃彻底断绝了与我的关系。如果现在我和杜鹃真的见面了,她会不会原谅我啊!说到现实的残酷,让世间好多人身不由己。原本世界并不完美,人更不可能完美。唉!我何尝不愿跟杜鹃去国外发展呢?

    时间是一付良药,其实也是一付慢性毒药!

    二十年了,杜鹃啊,你丢了似的杳无音信,这哪是我的初衷呢?这只会让我更加惭悔当初。那晚,你神不知鬼不觉突然出现在欣欣酒楼时,我表面吆五喝六,波澜不惊的。其实我哪会那么麻木不忍呀,说来我的内心像蓄了即将开闸水库。眼看波涛滚滚,千言万语都想跟你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