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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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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与新野相距不过百里,刘曦占领新野后不久,关于他的消息就沸沸扬扬了起来。因他在坊间传闻中素来是个“傻王爷”,便有好事者为他的“惊天大变”编出了好几个神话传说,各个说地有板有眼,听众甚广。我家隔壁茶店的那位百晓生自然也不甘落于人后,一连数日都在店中宣扬王母娘娘的功德——据说正是王母娘娘慈悲,不忍见平安王癫狂痴傻,方才将琼浆玉露点在他额上,顷刻间治好了他的愚症。

    阿香向往不已:“倘若我弟弟也有此番奇遇就好了,王母娘娘在他额上点一点,他便再也不会记不得字了。”

    我不由莞尔:“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阿香的弟弟虎儿未满三岁就被望子成龙的娘亲抱去私塾窗外蹭课,这么小的孩子能安心向学才是怪事。

    掌柜也赞同道:“切莫轻信流言,那平安王看似光鲜,实则隐忍数载,厚积薄发,想来内中苦辣茹人饮水,冷暖自知。”一如外人看来刚刚挤垮了对手理应春风得意的掌柜,经历过福来的打击后也元气大伤,多年积蓄毁之一旦。

    他近日异常忙碌。哪怕向福来买酒对各大酒庄、酒铺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但人家既然不辞劳苦来回奔波,掌柜就该承他们的情。因此,即使掌柜娘子一再嫌弃雪梅酒物贱价廉,但待初雪盖住了砖瓦,掌柜仍旧用洗净的器皿接了雪片,将自己关在室内专心酿酒。

    开坛的那一刻,清冽的酒香绕梁而上,然后缓缓沉淀在每一位宾客的舌尖。

    席上坐的皆是在福来酒战中向掌柜伸出援手的贵客,大半家中都做着酒水生意,闻到酒香,立即便有识货的老板辨出品名来:“是今年新得的雪梅酒?这可是难得,雪梅费人工哩……”卖不出高价,也无法量产,所以虽然属于南阳特产,但利润稀薄,渐渐的愿意酿造的酒铺就少了。掌柜日夜不眠,劳作三天三夜,也才得了成人手臂长的一坛。席上众人一人分得一盏,再多就没有了。

    幸而今年南阳雪紧,自初雪落后就不曾停歇。宾客们众人就着雪梅赏雪景,偶尔吟几句无伤大雅的酸诗附庸一下风雅,应景又惬意。

    阿香奉上佐食,掌柜率先举盏致谢,觥筹交错间,席上逐渐热闹起来。

    “南霜,我要你敬一敬。”掌柜已有几分醉意,身形摇晃,双眼蒙着雾气,吐字却十分清晰,“这一回,实在多亏你相助!”他心存感激,已经谢过我许多次,却仍旧意犹未尽,双手持盏,也不管我愿不愿意与他喝,仰面很干脆地饮尽。

    留下我对着杯斟地满满的酒杯愁眉苦脸。

    “这是掌柜敬的酒呢,必要饮干的!”阿香挤挤眼,很没义气地拉了掌柜娘子过来起哄。掌柜娘子干净利落地点了个头,扬手就把住我的酒盏,大力将酒水灌入我的肠胃里。

    “咳咳咳!”我被呛得咳嗽不止,掌柜娘子却笑嘻嘻地撇开头去,假装没看见我的惨状。

    阿香幸灾乐祸,拍着我的背嫌弃道:“怎这般没用?你需多加练习,哪有这般不会饮的酒娘呀?简直丢尽咱们酒铺的脸!”

    “歪理!照你这么说,没杀过猪的就不能吃猪肉了?”受限于简陋的提纯技术,三国无烈酒,但哪怕是白水也经不起掌柜娘子不管不顾地猛灌。我扑过去想让阿香也体会一番呛酒的滋味,她警惕地直起身,自欺欺人地掩住酒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窜出门去。

    席上,酒过三巡。

    掌柜一晚上不知道了多少次谢,数碗黄汤下肚,舌头早就辨不清楚话音。可他心情极好,一边哼着找不着南北的小曲一边兴致高昂地在酒铺中翻找,直把所有樽和觚全都抹到地上才消停,顺手挽过一位好友的肩膀,好哥俩捋起衣袖开始划拳。

    “来啊!喝!”何大诚抱着酒坛跑过,被一个面生的汉子拉到一桌,来来回回地劝酒。

    眼瞅着没人注意,我悄悄离席。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我都尝不出酒的美妙,只觉它如同良药一般苦口,能少喝绝不多饮。昨日去草庐送雪梅酒时,我还问过孔明爱酒人士的心理。孔明将羽扇摇了两摇,弯眉浅笑:“君子善饮,自有一番雅致风流。”

    风流这个词,在后世并非褒义,三国时却极受推崇。我撇撇嘴,异议道:“说得好听,依我看,只是一帮清高自诩的书生自娱自乐罢了。”

    名士多好饮。但名士气度,哪里是几杯水酒就可以涵盖的。没有真才实学,哪怕学得了浅斟小酌的优雅姿态,也是得其形不得其实。南阳号称风雅之士集结之地,但当战火袭来,最先弃城远逃的,就是这些铮铮傲骨的名人雅士。

    我不解道:“平安王以德服人,许诺不欺民,不屠城,不取百姓一分一毫,为何还有如此多的富户举家北迁?”

    “正是不欺民才吓跑了富户。”窗户微开,室外那棵十几年高龄的桑树已经被移了位置。绚丽的晚霞自天的那一边烧来,照在林月洁新砌的矮墙上,雪光刺目。孔明将我的书法作业平铺在桌上,拿蘸了朱砂的毛笔在纸上画圈,一心两用道:“战事需钱财支撑,养兵又极耗粮晌,平安王空有其名,连个封邑都不曾有,如今既允诺了不从百姓处搜刮,便只能拿富户开刀了。”

    “那可未必。”我不赞同道,“皇室虽然微弱,但数代积累,奇珍异宝不计其数,随意拿出一样都价值连城。”一个七岁就知道装疯卖傻的人,长大后离开皇宫,难道还会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不成?据闻前阵子黑市上流出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卖出了千万铢钱的天价,这样的珍宝,若说之前蛰伏于民间,我是不信的。

    孔明笑道:“卖物可富一家,却不能活一军。平安王所图甚大,即使盗空皇宫宝库,也终有弹尽粮绝的一日。此刻他势力未稳,求名心切,愿让小利换取支持,即使偶有富户不识时务,也未见凌厉手段。但此举恐不能持久,待他站稳了脚跟,羽翼渐丰后,就该另有一番光景了。”

    名士世家不怕资助钱财,但凡能在乱世站住脚跟的家族,多懂得审时度势,即使押上身家性命也在所不惜,关键在于平安王当不当得起他们的投资。

    数日前,平安王已在新野树起义军大旗,矛头直指“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扬言要直入许都救形同软禁的刘协于水火。他“清君侧”的幌子虽然打得冠冕堂皇,可天下人皆心知肚明,假若平安王入主许都,大汉天子绝对要换个人做了。在皇家,兄弟夺位本是家常便饭,平安王身上流着先皇血脉,头上顶着正统之名,与曹操、孙权等意图“窃国”的诸侯不可同日而语。他生来就是“王”,取的是自家江山,才刚起势就应者如云,风头强劲。但是同时,曹操盘踞在北,孙权执掌江东,张鲁以五斗米教得万民朝奉,刘表、刘璋虽然暗弱,但在地方上也有数十年积累之功,轻易不可撼动。相较之下,刘曦不足一万的兵力简直如羸弱的蝼蚁,不堪一击。

    从龙之功虽然诱人,但当成事的可能微乎其微时,甘愿扑火就义的勇士就只剩下真正的汉室死忠。而这样的人,少之又少。

    孔明将画完圈的麻纸还我,他仍穿着白衣,可我自离开草庐后,心态变了许多,再不是当初那个轻易便会犯花痴的女孩。我抬头问他:“先生曾言惟有汉室方为国之正统,如今平安王举事,先生欲追随乎?”

    “近日我夜观天象,帝星微弱,乱象已现,平安王大有可为。”孔明看向我,目光隐有流光闪动,“但我一介布衣,名不见经传,未得引荐,贸然投靠,反而不美。”

    名士出山如同新皇登基,倘若能假意推辞,得人三催四请,便能博出个淡泊名利的美名。我原以为刘备三顾茅庐是他与孔明无缘之故,现在听孔明言语,十之*倒是他有意为之:“先生竟也在意这些虚名?”明明心里愿意地要死,表面上还得摆出一副不得已而为之的模样,实在考验演技。

    孔明脸不红心不跳,摊开手坦诚地很:“孔明亦是俗人,舍不得功业,愿殚精竭虑求一个青史垂名。”

    ……

    我牙酸道:“原本徐庶走马荐诸葛,刘备携弟顾茅庐倒能传为一段佳话,可惜为我所阻。如今平安王虽近在眼前,但刘表视其为洪水猛兽,命军士于边境处森严戒备,断无可能放他入南阳觅贤。先生若想等平安王登门相请,恐怕等到花儿都谢了也不见得能如愿。”

    “那也得等着。”孔明不以为意,不知为何心情颇为愉悦,竟然哼唱起《梁甫吟》:“步出齐城门,遥望荡阴里。里中有三墓,累累正相似……”

    我捂住耳提醒他:“这是葬歌,凄惨悲切,唱多了不吉利!”

    孔明不为所动,继续高歌:“力能排南山,文能绝地纪。一朝被谗言,二桃杀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