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等在了地里头。
郡守和县令到达的时候,她已经带着香梨几个,收了快两垄地的红薯了,大大的红薯就摆放在收过的地里,在清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迷人的光彩!
一个衣着简朴的小女孩,正弯腰捡红薯,这幅场景落在郡守大人的眼里,只觉得分外的靓丽,让人赏心悦目。
“紫苏丫头,我来了!”远远的,郡守大人就爽朗的笑着喊道,心情分外的激动,三步并作两步的,就飞奔到了紫苏的跟前。
紫苏闻声,连忙挺直腰杆,循声望去。见是郡守和一帮官员来了,连忙放下手中的锄头,笑着说道:“郡守爷爷,快来看啊,我家的红薯产量非常不错!”
郡守大人大步走进了地里,拎起一串红薯:“嗯,确实非常不错,一串就有七八个红薯,而且大个的红薯竟然多达五个!这样的产量,实在喜人!”
紫苏使劲点头,眉宇之间都是笑意:“嗯,我估计啊,亩产量一定低不了!”
郡守大人点头微笑,使劲的一挥手,县令大人就带着一群衙门的人下了地,就跟下饺子一样,“哗啦”一声,红薯地里就人头涌涌,愉快的笑声此起彼伏。
郡守大人喊道:“都仔细点,挖红薯的时候不要伤了红薯,这可都是救命的粮食!谁要是敢祸害粮食,本官就跟谁急!”
这一声喊,把一个毛毛躁躁的小伙子给吓得手一抖,手中的锄头就砸在了自己的脚上,疼得他忍不住“哎呦”了一声。
郡守大人就瞪了过去:“小心一点,伤了你自己我不管,要是伤了红薯,你今天就不要吃饭了!”他这么一呵斥,唇边的胡子就抖动得厉害,看上去有点滑稽。
紫苏实在忍不住了,连忙低头挖红薯,以掩饰唇边的笑容。
哈哈,这个郡守大人,实在有意思啊!五十来岁的他,在有的时候,就跟老顽童一样。反正,紫苏对他的印象极好,也是打心底里把他看做可以亲近的长辈。
官民合作,挖了小半个时辰,终于搞定了一亩地。
将红薯集中了起来,一过称,众人的眼睛都不禁瞪大了!
好家伙,亩产三十石啊?而且,又大又好的红薯,占了七成以上!个头小的红薯,也不是不好吃,味道一样的非常好!
郡守大人高兴得合不拢嘴,只会傻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吃过午饭,小歇了一下,又去挖土豆。
结果,土豆的亩产量,也达到了二十五石以上!
郡守大人跟县令大人相视而笑,那笑容都傻乎乎的,好像见到了金山银山似的。
老族长准备了丰盛的晚餐,郡守大人也没有吃:“谢谢老人家,本官要马上赶回郡守衙门去,然后立刻给皇上写折子,报告红薯和土豆大丰收的喜讯!”
又转身对紫苏道:“丫头,请功的折子里,将会有你的一份功劳!不对,应该这么说,你可是大功臣!”
皇上接到郡守的喜报,当即龙心大悦,提笔就写了一道圣旨,封紫苏为榆林县主,赐良田五百亩,着榆林郡守落实赐田的问题。
消息传入上官知画的耳中,她顿时气得动了胎气,差点就小产了。
萧帆听了,连去安慰她的心思都没有。
如此的小肚鸡肠,跟紫苏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想当初,紫苏为了守护家人,尚且可以舍弃世子妃的身份地位。而这个蠢女人,只看得到眼前的一得一失,连自己的堂妹受封为县主,她也要气成这个样子!
这一次孩子没事,就暂且饶过她。万一伤害了孩子,害得孩子没了,她休想有什么好果子吃!少不得,要让她下去陪那个可怜的孩子!
上官知画沉浸在了极度的嫉恨之中,浑然不知,她差点就面临死亡的威胁。
紫苏的赐田,就在五里坪一带,郡守大人亲自去跟三个大户家交涉,用比市价多出两成的价格,买下了五百亩的良田。
其中,在五里坪隔壁村买了三百亩,紫苏让人修建了一座小小的四合院,建了一个田庄。这个田庄,就叫向日葵田庄。顾名思义,这个田庄的边角地带,生长了十几棵向日葵。原本的佃户觉得好看,就没有锄掉,一年年的让向日葵生长开花,当一道风景来看。
另外,在离五里坪大约两里的地方,还有两个一百亩的田庄,分别叫做芭蕉庄园跟桃李庄园。顾名思义,芭蕉庄园,是因为那里种植了不少的芭蕉树;桃李庄园,是因为那里种植了一大片的桃树和李树。
向日葵庄园,紫苏打算全部种上向日葵,打造成一个旅游胜地。另外,在这个时空,集市上还没有葵瓜子的影子。紫苏打算大量采集葵瓜子,将葵瓜子做成五香瓜子,推向西凉国的市场。这个庄园,她准备交给老族长的长子上官勤,由他负责管理。
芭蕉庄园,除了种植九十亩的花生、一亩的青菜瓜果之外,其余的九亩地全都种上芭蕉。芭蕉在西凉国,还没有人知道能吃,如今芭蕉园里的芭蕉,也是野生野长的。芭蕉庄园,紫苏交给了李大娘一家三口。
桃李庄园就在芭蕉庄园附近,只相隔了一里地都不到,紫苏也交给了李大娘一家三口管理。
三个庄园的佃户,找的都是当地的村民。这些佃户,都是老族长和上官勤、李茂三人亲自走访过的,全都是勤快善良之人。
上官乘风去了千里之外赴任,上官知画被禁足了,紫苏又被封了县主,红薯和土豆的事情也圆满的解决了。三个庄园的管事,都非常尽心尽力,一切都步入了正轨。
舅舅余哲在大理寺,早就站稳了脚跟,京城里的宅子也收拾得很利落。如今,是时候接紫苏一家和姥姥、余晗进京城去了!
紫苏却舍不得离开,小石潭是个安静的好地方,空气非常的清新,带着一种淡淡的香气,给她一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舒适感觉。如果问她的意愿,她是宁愿一直都呆在五里坪的,然而姥姥和余氏都认为,去京城定居的话,将来对紫苏的婚姻大事会更好一点。
紫苏不以为然:“我这才多大啊?不过才十二岁半,用不着这么急,满了十六岁再着急也不迟!”
余氏恨铁不成钢:“你呀,你!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倔了!如果你一直住在这里,人家就会认为你是个乡村里的野丫头,还有哪家的夫人和少爷瞧得上你?”
姥姥:“就是啊,你都快十三岁了,再不去京城住几年,就要耽误大事了!女子嫁人,可是一辈子的大事,你总不能嫁个种田的庄稼汉子吧?听你娘的话,等你舅舅来接我们,你不要再想东想西,一起回京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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