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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口子在外头听得面面相觑。
敢情,是那苏老爷********想给小闺女找个好归宿,收养了个儿子在身边养大了,却不料小闺女只把这个哥哥当亲哥哥,根本没有当做情哥哥的念头啊。就说么,林树这小子就算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可到底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富家少爷,还在街上要过一年饭,哪个小姐会看得上?
不过,这位苏小姐也是够任性的,这种话也是能随便挂在嘴边上的?到底是娇惯出来的闺女不懂事,年纪又小……
诶,等等……等等!
两口子正暗暗嘀咕着,忽然两眼圆睁对视了一眼。
不得不说,林良田和鲍春花绝对是史上最默契夫妻,什么心有灵犀一点通之类的,全都是为他们而生。只这一眼,他们就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自己的猜想。
听林树那意思,这位苏小姐从小娇生惯养,苏老爷又管着不让出门,所以在家里除了有限的几个亲戚以外,见的最多的就是这个她根本不想嫁的哥哥,再没见过旁的年轻男子了。所以,现在还接触过年轻男子,所以,现在还是啥都不知道不明白?
这么一个头脑简单家里有钱,而且任性无比亲爹又惯着不舍得给半点委屈的千金小姐……
鲍春花抹抹下巴,免得口水掉下来。
再往里头瞅瞅,恩,还别说,这苏小姐长得还挺俊的。
林良田当机立断:“我去打酒,再叫有才回家来一趟,陪他哥喝几盅。”
至于你们家有才能不能配得上人家苏小姐,那根本不在考虑范围——没见那些小说本子里,千金小姐专爱挑穷小子的嘛。再说了,给儿子娶个这么难伺候的媳妇,她还心疼儿子受委屈呢。
跟林树吵了一阵子,苏杏安静了下来,拉着个脸抱怨:“以前看人家戴一头簪子珠子的怪好看,戴我头上咋就这么难受呢。”亏得大姐给她梳了这么漂亮的发式,唔,估计让那个妖孽看见的,说不准要给她拆开重梳的。
“习惯就好了。”林树笑了笑,不由得想起苏杏刚来的时候,拿去当铺换钱的那支簪子,只可惜当他去问的时候,那支簪子却已经被人赎走了。
习惯?苏杏翻了个白眼,估计她这辈子是习惯不了了,没见大姐戴了好几年,如今能不戴了就往柜子里硬塞,头上插根木簪子就拉倒么。不过,话说回来,她家大姐就算是啥都不戴,那也是美人一个,兼有风情,田玉兰那只青涩小柠檬也只能在一边咬着手绢眼红了。
不一会儿,鲍春花端着一大碗汤进门了,一进门就笑道:“这鱼汤就是得多炖会儿才够味呢,快尝尝!”
这次,苏杏勉强赏了个面子,勉为其难的让林树给她盛了小半碗,一脸嫌弃的喝了。
“婶,我叔呢?”林树给苏杏盛完,又给鲍春花盛,不忘好奇的问,“咋不见有才?”
鲍春花正愁找不着话题呢,一听林树开了个头,她赶紧往下接:“你叔不是买酒去了嘛,他想着你难得回来,索性就去铺子里叫有才回来一趟。哦,你还不知道吧,有才那孩子今年也十五了,从过了年,他就在咱西边那个药铺里做学徒呢。他头脑好,又肯学,做事也勤快,掌柜的喜欢的不得了,天天儿夸他能干呢……”
夸自家儿子,有啥不好意思的,鲍春花深恨自己没念过书,不会像那些书生那样,用上成百上千个字儿只表达两个字的意思。
苏杏歪着头听了一阵子,好奇的问林树:“那是你堂弟吧?”
这句话可以算是她进了门以后最平和最客气的一句话了。
不等林树开口,鲍春花就赶紧点头:“可不就是么,他们哥俩就差半岁,说起来,这都八九年没见了,那时他弟弟也就七八岁……”
正说着呢,外头传来说话声和脚步声,鲍春花脸上一喜,赶紧起身去开口。
苏杏翻了个白眼,无比纳闷的问林树:“他们长这么三十多岁,真就不懂得啥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虽然她不是天鹅,顶多能算是家养的鹅,可她现在是在装天鹅啊。本来,她只是打算试一试,没想到这两口子竟然真的上钩,这可真是让她怀疑大华国的民间教育究竟落后到什么地步了。
“想不想吃是一回事儿,能不能吃是另一回事儿。”林树笑了笑,“反正吃不上就饿着,能吃上的话,为啥不吃?试试又不会掉块肉。”
是啊,试试又不会掉块肉。苏杏了然,耸耸肩,趁着那一家三口还没进来,筷子稳准狠的伸出去戳了快牛肉进嘴。
林有才很不痛快,他就纳闷了,堂哥在外头混了七八年,还以为早就死在外头了呢。结果爹居然说堂哥成了有钱人家的养子,那个有钱的老爷还想把闺女嫁给堂哥,这怎么可能呢。
只是,他所有的怀疑,在进了门,看见那个衣衫光鲜的堂哥,那个穿金戴银的小姐之后,全都被打消了。
在药铺里干了半年,他也不是只知道吃和玩的无知少年了,眼力也慢慢培养出了一点儿,那位苏小姐头上戴的,分明就是顶顶好的珍珠,那一颗,就够他干半年苦力的。
“有才。”林树站起来,含笑说道,“回来了。”
这穿戴,这气度,怎么看也不像个小家子气的孤儿,倒真是有几分富家少爷的派头。
林有才心里不由得微微发酸,风水轮流转啊,想当初他吃香喝辣的时候,堂哥还在哭爹哭娘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