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 诗意的情感 > 第858章.房 子(四)

第858章.房 子(四)

千千小说网 www.qqxiaoshuo.cc,最快更新诗意的情感 !

    房子(短篇小说)张宝同 2018.6.30

    就在她为此事伤心烦恼时,有人又来替那位段长的公子当说客。在同学们的劝说和鼓动下,她的心里乱得更厉害了。几经考虑,她决定要和我离婚。可是,父母坚决不同意她离婚,说我忠厚老实,没有什么不好的。她一时没办法离,就一直跟我在拖着。

    我这人实际上不属于那种居家过日子的现实主义者,而是一种生活在文学中和想像中的理想主义者。我从来不注重每天要住在哪里,要吃什么好饭好菜,只要让我能安安静静地呆在一个地方写作,我就会感到舒心自在。尽管我是个理想主义者,但我不会责怪别人的世俗和追求,前题是你不要影响我伤害我。可于凤娟明明知道我家在外地,没有房子没有家产,如果她决计要找个有房子的男人,就不该来找我,更不该跟我谈恋爱和结婚。否则,我就可以跟那位姓严的姑娘结婚,她家的房子光是在市中心就有三套,还不由我们随便住?

    知道这事之后,我坚决地提出离婚。此时我们已经分居两年多了,孩子也都有两岁多了。我不想再等她了,我深切地感受到跟一位不爱你的女人在一起生活该是一件多少痛苦和羞辱的事。因为害怕丢人,我一直把我们闹离婚的事瞒着,没对任何人透露。可是,学校里的一位女教师不知怎么知道了我要离婚的事,就把她的妹妹介绍给我。

    她的妹妹是去年离的婚,原因是老公在单位负责多种经营,手里有些职权,跟别的女人有了私情,让她知道后,就跟老公离了婚,三岁的女孩由她抚养,老公一次性支付了五万元的抚养费。因为我和于凤娟还没有离婚,所以,我还不想过早地跟别的女人谈婚事。不管咋说我还是个非常传统和正派的男人。可是,那位女老师却把妹妹带到了学校跟我见了面。

    那女人叫崔秀玲,比于凤娟还年轻漂亮,是报话大楼的话务员,气质也比于凤娟高贵文雅,因为人家本身就出生在富贵人家,父亲是供电局的局长。这让她很有种富贵人家大小姐的气质和风范。也许人家是出自于大干部家庭,对房子和钱财都不放在眼里,一开口就跟我讲理想讲文学讲追求讲境界,一点都没有城市小市民的那种世俗和习气。这在女人当中是极少见的。谈论这些刚好是我的长项和优势。所以,我们一下子谈了两三个小时,大有相见恨晚和相知恨晚的感觉。离开时,她一定要拜我为师,要跟着我学写作,说有空了还会再来拜访我。

    我觉得这女人很讨人喜欢,要是能和这种人在一起生活,那将是我一生的幸运。可不,平生知心者,屈指能几人?人生在世能得一知已足矣!但我还是对那位女老师说我现在还没有离婚,和她妹妹的事只能等到我和于凤娟离婚后再说。她说那是当然,但两人先见上一面也不为过。

    两年来的分居生活让我懊丧孤独,苦不堪言,所以,我急切地希望结束这种生活。虽然她父母强烈地反对,但我们背着她的父母,经过两三次协商,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因为我们没有什么财产,而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孩子必须归她,但孩子的供养不用我管。因为离婚的责任和原因在她一边,她愿意为此做出牺牲和补偿。我本身就不会带孩子,工作之余还要写作,所以,我当即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第二天一早就去了民政局办了离婚。

    办完离婚,我真有种拔开乌云见晴日的感觉,觉得阳光是那样地明,天地是那样地宽,空气是那样地清新。我当即给崔秀玲打电话,说我们办过了离婚。她高兴地说太好了,要请我去她家吃饭。于是,我就买了些水果去了她家。她家住在离西华门不远的一个住宅区里,屋子是两室一厅,收拾得干干净净。拉开窗帘,亮光进到屋里,让人的心里感到格外地敞亮。

    为了请我吃饭,她请了假,孩子因为是让母亲带着,不在家。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连衣裙,不胖不瘦的身材十分地好看,特别是她的腰间很细,让人想起古时美人那纤细的小蛮腰。我忍不住大着胆子搂住她的腰,夸她的身材真是好看。她笑我怎么就像是古时烟花柳巷中的风流才子。我们谈笑风生,仿佛已经认识了很久似的。我毫不掩饰我爱美人的性情,这让她感到我是真心地在爱着她。

    我在她家呆到很晚,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所以,我要回学校。可是,她拉着我的手久久不放,让我不忍离开,于是,我夜里就她家里住下了。我已经两年没跟女人在一起了,她也有很久没跟男人在一起了,所以,我们在一起说着闹着,几乎整夜都没怎么睡觉。

    我就奇怪我们两人几乎没有恋爱就粘在了一起,一天不见就非常地想念,就跟我第一次见到于凤娟一样。但是,我们还没有结婚,所以,我不能老是住在她家,因为白天我要教学,晚上还要写作。她几乎每天都给我打电话,要么问候几句,要么就要我去她家吃饭。我就给自己规定每周三晚上和周六晚上去她家。每到这两天,她就把三岁的女儿放在她妈家里。

    这种情人般的生活过了大半年,她开始正式地向我提出要结婚。可我对结婚并不着急,如果这种情人般的日子能永远地持续下去,我可以一辈子都不结婚。因为经历了与于凤娟的婚姻变故,我深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对男人来说,真正需要的是女人,而不是婚姻。我和于凤娟在一起时,也没想到要急着结婚,那时我才25岁,而她已经27岁了,她父母觉得女儿的年龄已经大了,催着我们赶紧结婚。所以,我就一切听着他们家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