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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静说,学会画画的最大好处就是,你可以随心所欲把自己的记忆画下来。
所以在同他相遇的第二个圣诞夜,我送了一幅画给他。
画着的是他的肖像,暗藏着的是我的记忆。那段对他来说早已忘却的记忆,在他看着那幅画的时候,我并没有试图提醒他,因为记忆很短,所以除了我以外,它对其他任何人实在没有任何意义。
它记录着我徘徊在巴黎街头第四十四年零三十二天,看到他出现在那条被我走过无数遍的小路上,逆着人流迎面朝我走来。
那真是段很突然的遭遇,好像做梦似的,让我思维为之停顿。
以至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几乎眼睁睁看着他就此离去,幸而及时醒转,然后用尽当时所能凝聚的最大力量,招呼了他一声:“午安。”
“午安。”他笑了笑,带着一身夕阳的余晖从我身旁走了过去。
不紧不慢,心无旁骛,仿佛我是他一生所遭遇的无数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中的一个。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过来,明白冥在我离开时所说的那番话话,究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说,你确实可以再次见到怡亲王,朱珠。但你必然会为之痛苦。
怎样痛苦?我问他。
他答,如同在刀尖上跳舞。
那时我不信。
能够相遇便是幸福,能够再见上他一面便已足够,怎可能因此而痛苦?
直至终于不得不信了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痛苦这个词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绝望。
载静根本没认出我。
呵,他也根本不可能认得出我。
因为重生后我的这张脸,它根本就不是我。
瞧,冥的话一点没错。
相遇却不能相认的痛苦,的确如在刀尖上跳舞。
“玉血沁心是块神玉,因为它拥有精魄。”
“当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咙时,它的精魄便随着血液进入你体内,进入你发梢,同你的魂魄纠缠在了一起,因为血乃发之根本。”
“现今我借你三寸发丝,将它重新铸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渗透在它精魄中的记忆,将那些记忆作为一道独立的个体从你魂魄中脱离出来。”
将手中那根簪子绾入我发髻的时候,冥这样对我说道。
然后,在见我听得一片茫然时,他突兀问了句:“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
我下意识摇头。
他笑笑:“因为这样一来,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随下,即便不入轮回,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脱离命线的羁绊,打破命定的归宿。”
“是么……”
原来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听起来似乎极其有效,但是……
“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看出我眼里的困惑,他便又问。
我再次摇了摇头。
“因为我想同你一块儿玩个游戏。”
“什么样的游戏?”
“你赢你便拥有一切,我胜我便带走一切的游戏。”
“那一切指的是什么?”
“载静,以及你完整的人生。”
离开载静的第七天,我喝着可乐,翻着箱子,想找一件适合出门所穿的衣裳。
但没找到。
嘴里的苦涩让我得了选择性障碍,令我对衣服的识别变得像可乐罐里的气泡一样混乱,因此正打算就此放弃的时候,有一件忽然从箱底里露了出来,周身被虫蛀得伤痕累累,但一霎那间让我感到有那么一点特别。
于是小心翼翼将它捧了出来,抖开它时完全不敢用力,因为它来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
巴黎定制的旗服,时价一百二十法郎,轻薄贴身,全然没有正统旗服那样的硬挺和规矩。因此压在箱底直至我离开人世,我从没敢在人前正式穿过它,以至现在终于敢穿的时候,才刚套上,袖子就掉了一双。
只能脱下将它重新仔细叠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时候,一低头,看到箱底压着一张泛黄发脆的当票。
我望着它怔了怔。
记忆被撩拨得轻轻一颤的感觉,随着它纸张沙沙的脆响扑面而至,只是票上章印已几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只能辨认四个字:民国三年。
呵,1914年。
令人难以忘记的一年,因为那天我终于被允许重新回到人世。冥说,游戏规则之一,便是不能让参与者对周遭的环境太过熟悉。
其实熟悉也没有用处,因为带着记忆回来的我,并没有带着自己原来的长相。
冥说游戏规则之二,参与者必须由零开始,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也不能跟过去所认识的人提起你是谁,重生即是转生,你对于你的未来而言,就是个新生的婴儿。
所幸,记忆在,有些东西对我来说便还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
但当我寻回那里时方才知道,它在我离世后不到十年已经更换了主人。
所谓物是人非。
一切熟悉的人都早已不在了,一切熟悉的东西也已被全部更替,只留下那些房子的轮廓还留存着我记忆中的样子,我倚仗对它们的熟悉悄悄进了宅子,悄悄找到了当年我的住屋,然后发现,它已被新的主人改成了一间置物室。
当年属于我的物件一样都没了,只剩角落中那口樟木箱,像个年逾古稀的老人,睁着双模糊的眼睛静静看着我,静静守着箱底那件载静送我的衣服。
于是我带着它们离开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
去当铺当了那件衣裳,换得租下临时住屋的钱,又在那间临时住屋里替人做了一个月的女红后,重新回到当铺,赎回了我的那件衣服。
之后的三十年,我一家一家地轮换着做帮佣,一个地方接一个地方地帮做女红,然后,在积累到了一定的积蓄后,开始整日整夜徘徊在惠陵附近,想方设法寻找蟠龙九鼎,寻找隐墓,寻找关于怡亲王载静去世后的一切信息,寻找他停驻在人世的魂魄……
偶尔也会用积蓄换来一些书,在每次寻得筋疲力尽的时候,躺在床上一页页翻看它们,一边想着小时候,当我还能像条小狗一样追在载静身后要他陪伴时,他教我看这些书,教我学上面那些难懂的语言,随后用他好听的嗓音,在我看着窗外神游的时候,一遍遍纠正我难以拯救的发音……
“salut,朱珠,是salut,不是撒驴。”
“为什么你总爱把 merci 读成马喝死呢,蠢材?”
“它念Bonjour,朱珠,Bonjour,不是帮主,再念不出来今儿你给我滚回去……”
然后,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王爷’这称谓在我心里开始渐渐被‘载静’这两个字所替代。
三十年光阴让我看了许许多多书,那些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爱情故事。而故事里的那些女主人公们,无论身份是尊是卑,无论她们爱人的身份有多么显贵,私下,她们对她们的爱人从来不会称呼为“伯爵大人”,“子爵大人”,“公爵大人”……
她们会直呼他们的名字,达西,罗伯特,保罗……或者前面加上‘我亲爱的’。
直呼其名,并非无礼,而是一种亲昵的温存。
所以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机会这么称呼载静,像小说,亦像周围那些越来越多生活在新时代的女性们一样。但那三十年里,无论我付出过多少努力,耗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对于载静的行踪,却始终是一无所获。
他到底是否真如冥所说的停留在人间等着我?我开始质疑。
而三十年过去了,他是否仍还记得我,并同我不停寻找他一样,在不停寻找着我?
后来,学的东西越来越多,看的东西越来越多,找到他的希望却变得越来越小。
再后来,一个又一个三十年,弹指一挥间。
终于见到他的那一年,我几乎已经完全放弃了会再遇到他的念头。
孜身一人来到巴黎,整日漫无目的游荡在这座充满了香水味的城市,过着独来独往的生活。
学画画,学画埃菲尔铁塔,学画凯旋门,学画四周来来往往的那些人,学着像他那样,将自己看到的或者记忆中的一切,用笔涂抹在纸上或者布上,再赋予它们黑和白以外一切多姿多彩的颜色。
直到在一个毫无防备的黄昏,看到他就像画里一抹突如其来的色彩,突然出现在我一成不变的轨迹上。
那天夕阳的余晖就像火一样烧灼在我身上,熊熊燃烧,慢慢将我一点一点化为灰烬。
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少大的力气才克制住自己,克制住自己不去紧紧抱住他,克制住自己不去大声对他说出自己的名字,告诉他,我是朱珠,等了他136年的朱珠。
没法这样做。
便只能像只见不得光的幽灵一样,跟在他身后,穿过大街小巷,穿过人来车往,最终停留在那条如他一般安静的塞纳河边。
然后跟他一起沉默着,看着那条河,看着他笔下的画。
两年时光就这样弹指而逝,而冥给我的时间,却仅仅只有三年。
“三年,从遇到他那刻起,到你此后第三个生日的结束,你只有三年时间,否则,一切烟消云散。”冥说。
我却在第三年刚过一半的时候匆匆逃离了载静的身边。
“连声谢谢都不说么,静?”
“谢谢。”
“也不挽留一下我么?我是说,你没有我的地址,也没有我的电……”
“好好工作。”
如果有什么是比烟消云散更为可怕的东西,那便是被曾经充满爱意的一双眼睛淡淡地,毫无察觉地,坚定不移地遗弃。
我找了他那么久,终于能够坐在他边上,离他那么近,近得再略微靠近一点我的头发就可同他的手指缠绕到一起,但偏是无法令他专注朝我看上一眼。整整两年时间,无法令他看看我的眼睛,看看我眼睛底下那道奄奄一息的灵魂,看看它在他平静得毫无波折的目光和话音中,一刀刀被凌迟,而我还得强忍着那些不间断的痛,笑嘻嘻地装作若无其事。
他根本看不到。
这是一种即便咬着满嘴冰块,也无法将之冻结的绝望,不是么。
于是我用被冰块冻得冰冷的嘴,对他讲述了小美人鱼的故事,以此宣泄出我所无法对他直接宣泄的一切。
但他感受不到。
人鱼太遥远,童话太虚幻,真相说不出来。
所以我只能离开。
我败给了冥,败给了那个固守在载静心里的我。
所以,谁说童话离现实很远?它其实离现实很近。
正如在看着安徒生童话的时候,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作者要给那一个个童话故事按上那样一个悲哀又残酷的结局。直到后来才渐渐明白,无论周遭的颜色看起来有多么绚烂,人总有一天要试着接受那些截然无望的暗淡色彩。
有些事情不是你不停努力就一定可以达成。
有些东西不是你不停争取就一定能够得到。
尽管如此,我们仍是会为此努力和争取,就像那条为了爱和希望付出了一切的小美人鱼。
“为什么要给我这样一张脸?冥!这不公平!”
“从来没有哪个游戏是公平的,朱珠。”
“……但他根本就不会认出我,又怎么可能爱上我?!”
“那么他最初究竟是因何而爱上了你,朱珠?”
“我做不到……”
“那就轮回去吧,忘掉一切。”
离开载静的第一百六十天,我重新回到了巴黎,看着他坐在画廊内那张疲倦而苍白的脸,看着那间挂满了我的画像却一幅都没有卖出去的画廊,推门走了进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