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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潇早晨醒来,头有些沉。
她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境,梦里有外公,夕阳余晖,他老人家负手在前面走,她在后面默默跟着,外公偶尔回头看她,嘴角笑容很轻。
一前一后,沿途满眼风景,醒来却发现是一场梦,萧潇心中只剩惘然。
起身,拉开厚厚的帷幔,目光落在沙发上,微微闪神。
昨晚,她好像是在沙发上睡着的。
上午,接到姚飞打来的电话,问她去星海大学金融系任教事情考虑的怎么样。
姚飞舅舅是金融系教授,他舅妈病重,要到美国接受治疗,姚飞知道萧潇暂时不可能进沈氏,提议让她给他舅舅代教一年。
“我行吗?”她欠姚飞太多,能还一些,固然好,但是就她这年纪,人家商学院的领导会同意吗?
“你行,绝对行。”如果没有一定把握,姚飞不会有这样的提议,“这样吧,我把你的电话号码发给商学院的张昱晟院长,到时候,他会约你面谈。”
“好吧。”
之后,她又和儿子说了一些话,只因星期三这条藏獒的托运比较麻烦,姚飞和沈微澜还要过几天才能回国。
“妈妈,我想你了。”小家伙毕竟只有五岁多,再懂事,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妈妈也想你。”五年来,第一次和儿子分开,萧潇眼睛里漂浮起很多水汽,心更是潮湿一片。
那天离开英国,她一个人前往机场,出家门时,抱着儿子小小的身子,心里的痛很真切,脸上的笑也很真切,“这几天,你要照顾好自己,听姚叔叔的话。”
“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儿子亲了亲她的脸,嗓音有些哑,“妈妈,我爱你。”
儿子眼眶很红,但他硬是强忍着,没有让一种叫眼泪的东西流出来。
后来,姚飞打电话说,那天她离开家,沈微澜一直站在窗前,直到她乘坐的计程车不见踪影,沈微澜才把自己关在她的卧室里,直到中午姚飞叫他吃饭,孩子才出来,眼眶红肿,一看就知道偷偷哭过。
回星海市的前夜,萧潇几乎一夜未眠,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舍不得离开那里只是其一,其二是想着回到星海市后每一天的如履薄冰。
她不担心自己,而是忧虑儿子的安危,把儿子留在英国,别说自己受不了与儿子的分离之苦,儿子也不会同意她独闯虎穴。
安逸和面对是不可能同时兼得,选择一种,就必须放弃一种,而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回星海市,做沈家长女,捍卫外公的心血。
正如外公所说,有些选择身不由己,因为她的姓氏,因为她的身份决定了一切。
或者在别人眼里,她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天之骄女,可谁又知道,她失去了很多很多,甚至差一点就命归黄泉。
……
晚上钟皓寒尚未结束商务饭局,就接到母亲的电话。
他喝了点酒,为了安全起见,秘书陈梓桐开车送他回“栖霞山庄”,钟皓寒在外有私人宅邸,但那山庄是他父母居住的地方。
那座著名的“栖霞山庄”坐落在星海市东郊,顺山取势,傍水而居,庭院占地极为庞大,据说钟邵达买下那块地是准备建星海市富人区别墅群的,可五年前,钟皓寒却用金钱砸出了一处人间仙境给他们父母居住。
据说,“栖霞山庄”竣工后,经媒体曝光,短时间内便引起外界一片轩然大波。
风水师称那里是风水宝地,市民称那里是人间仙境。
陈梓桐开车驶进“栖霞山庄”地界,仿佛钻进了热带雨林,道路两旁种满了茂密的树木,枫树和冷杉居多,沿途树木,曾被钟皓寒高价移植过来,寿高百年,遮天蔽阳,沐浴在阳光里,树影与光影交织,纵使盛夏行走,也觉清凉。
置身“栖霞山庄”,时光仿佛凝固在最美的时刻。
这座堪比十八世纪的老庄园,在商业大城里闹中取静,白日行走,处处林荫日影。
绛红色客厅,尤显老派,钟皓寒进去的时候,母亲郑晞临坐在藤椅里看书,一只胖乎乎的大白猫安静的蜷缩在她脚边,这样的画面无疑让人身心放松。
看见钟皓寒进门,郑晞临朝他笑了笑,放下书,摘下眼镜,端起桌上的茶杯,发现空了。
钟皓寒眼疾手快,接过母亲手中茶杯,去续水。
郑晞临笑了。
“妈,我爸呢?”
“在书房练字。”自从儿子接手睿达之后,老头子退隐在家,闲暇之时,就好这口。
郑晞临端起茶杯浅啜,钟皓寒坐在对面的沙发上,随手拿起一个苹果,回到家,有些慵懒随性。
他在削苹果,低了眉眼,果皮沿着水果刀垂落在他的手指边。
郑晞临问他,“昨晚那个周小姐跳江是怎么一回事?”这事,今天都上报了,作为母亲,她知道是那个周小姐对儿子一厢情愿,但是外界不会这么认为,有些媒体记者含沙射影说是钟董喜新厌旧导致周小姐想要跳江自杀的。
钟皓寒抬眸看一眼郑晞临,“妈,这事只能怪我爸。”
“……”郑晞临被儿子的话绕糊涂了。
钟皓寒见母亲不明所以,说不出的好笑,“谁让我爸整出一个睿达房地产让我接手?如果我钟皓寒不是睿达的董事长,会有女孩子为我跳江吗?如果我还身穿军装的话,估计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看上我……”
话说到这,他顿住了,六年前的7月29号,不是有一个女孩子看上他了?夏令营的男教官不止他一个,沈萧潇为什么偏偏让他去她宿舍……有这种想法时,钟皓寒微一晃神,水果刀划破了手指,他终于皱了眉,放下水果刀,去了厨房,用冷水冲洗伤口后,将划破的手指含在嘴里。
情不自禁的一举动,让他不由想起很多年前:
“人的唾液含有EGF,不仅可以止血,还有加速皮肤和粘膜创作的愈合、消炎镇痛、防止溃疡的作用。”说这话的是一个六岁左右的女孩子。
六岁左右的女孩子不仅懂这些,还将他受伤的手指含在嘴里。
阳光下,她穿白色碎花长裙,素净的像是一朵遗世而独立的河岸莲花,清澈的眼神里进驻了笑意,就连嘴角的笑容也是流光溢彩。
那一刻,十二岁的他,心里荡漾出一池悠悠春水。
那晚,他不仅失眠,还做了一个非常羞人的梦……
一晃十八年过去了,他早已无法描绘出她的眉眼,但有一种人,也许只消一眼,便能被他存放在记忆里,永世难忘。
或许,这就是佛说,“只此一眼,迷醉半生。”
夜深人静,他常常在想,如此将这么一个人念念不忘,对他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