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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长腿欧巴VS爱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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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差不多同样的时候,庄越开车来了山里。

    前些天在电话里听曹燕说这个时节山里的景色美得不行,他今天一时兴起,便决定开车出来踏青,想来她在家里,而且很早以前就知道她家所在的地方叫什么镇什么村,便没有提前打电话说。

    尽管是第一次来,有车载导航仪,竟然找对了地方,凭着那段新修整的马路边上的石头上面刻的字显露的信息,他确认了这一点。

    之前路修好后,曹燕请了村里的石匠,花钱让他用石头把村名凿上,因为当时就预见,日后会有不少外地人来,有个名字别人才好找。

    庄越在马路尽头一个新拓宽的场地停了车,走下车来,看到山坡上的岔路时,顿时迟疑了,拿起手机,正准备打电话,却见一个女孩蹦蹦跳跳地从山坡上走下来。

    女孩大约十六、七岁,穿着一身宝蓝色的运动套装,怀里捧着一大束红艳艳的杜鹃花,映着俏丽的脸庞,煞是可爱,他一时之间,竟然有些看呆了,直到女孩眨着闪亮的大眼睛懵懂地看过来,他才略带尴尬避开目光,心里禁不住感叹了一句:好清新的一个花季少女。

    为了不让女孩将自己理解成好色之徒,庄越旋即又看过去,礼貌地问道:“小妹妹,你是这里人吗?你知不知道去曹燕家的路怎么走?”

    女孩看了看庄越,这个人不认识,不过,个子高高大大,长相也还挺养眼的,跟村里的男性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说话也客气,总之,觉得他不像坏人,看穿着和气质,像城里人,听说曹燕经常在外面跟人谈些生意什么的,估计是她的客户或者朋友吧。

    得出了这个结论,女孩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条岔路:“沿着这条小路,走过去有一条岔路,你走上面一条,然后过去,再有一条岔路,走下面,再走一段,穿过一片竹林,走中间那一条……”

    庄越认真地听着,开始还能记,到后来,脑袋直接罢工,转圈圈,这一条又一条岔路走下去,没准稍稍走错一条,都不知道拐到哪国去了。

    女孩说完,见庄越有些目光呆滞地看着自己,禁不住问了一句:“你记住了吗?哦,我还忘了说,前面有两只大黄狗,你走路的时候小心点,别让它们听到动静了,最好是拿根棍子在手上。”

    听到这话,庄越直接崩溃了,这走过去还得被狗追,得搞得多狼狈?他想说,他其实还是有点怕狗的,不知道是不是跟属性有关,他属鼠,天生惹狗追,早年曾经去一个朋友的乡下老家玩,结果被狗追得,还咬了两个口子,打了几针狂犬病疫苗,至今后怕,现在想着,腿肚子已经有点打颤了。

    他几乎都想打退堂鼓直接开车回家了,但往山里看了看,又有点舍不得。正犹豫间,却听女孩热心地说道:“这路好像有点复杂,你记不住吧?可惜我身上也没纸没笔,不然给你画个图标志一下。这样吧,反正我这会也没什么事,我带你过去吧。”

    庄越心里欢呼一声,这提议,他正求之不得,马上一口答应:“好,那就麻烦你了,谢谢。”

    女孩微微一笑:“不用谢。”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路上,庄越随口问道。

    “我叫伊莲,还有几个月就满十八岁了,大家都叫我莲儿。”伊莲眨着亮亮的眼睛说完,然后扭头继续往前走。她并不是完全没心眼的人,只是觉得身旁这人看着让人很愿意亲近,便毫无保留地说了实话。

    “伊莲,莲儿……很好听的名字,人也长得很可爱。”庄越说话间看了走在前面,捧着花,蹦蹦跳跳的,举手投足之间都彰显着青春活力的伊莲的背影,顿时就想到了北宋周敦颐的《爱莲说》,随口念道:“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

    他正摇头晃脑地念着,却见伊莲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声音就此一顿,这才想到,刚刚里面的内容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听懂,会不会误解,觉得他轻浮?

    庄越兀自紧张着,却听伊莲问道:“你也喜欢莲花?我爸妈就是喜欢莲花才给我取这个名字的。”

    “喜欢,很喜欢,所以我刚才才会随口就把别人写的一篇文章念了出来。”庄越赶紧解释道。要是别人误解他调戏一个小姑娘,那就不太好了。

    “哦。”伊莲表示了解地点点头,随即问道:“你应该很有学问吧?对了,我都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这不公平。”

    “呵呵,我叫庄越,现在告诉你名字,扯平了吧?谈不上很有学问,多少读了一些。”庄越笑着答道,觉得这个叫伊莲的女孩还挺有趣的。

    “你叫我莲儿,那我叫你什么呢?叫大叔?你的年纪好像没这么大,要不我叫你庄哥哥吧?”伊莲说话时,脸上的表情略显腼腆,眼神之中隐隐有那么一点点的期待。

    面前这个男人身高约一米八左右,优质的浅灰色衬衣丝毫遮掩不住他傲人的倒山角身材。他蓄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宽阔的额头,浓眉,狭长的双眼好像随时都带着点点笑意,高挺的鼻梁,配上性感的薄唇,整个脸的线条刚健、流畅、英挺,典型的一个帅气长腿欧巴形象,所以,要称呼的话,她挺愿意叫他哥哥。

    “随便吧,你愿意怎么叫就怎么叫。”庄越好脾气地笑着应道,想到她刚刚说过的有些话,试着问道:“莲儿,你之前说那边有狗是不是……还有没有别的路?能不能绕过去?我这人有点招狗咬,呵呵。”

    他想说,堂堂男子汉,在一个小女孩面前承认怕狗,还是需要极大勇气的,不过他总觉得,她也许不会笑话他,没来由的,他就觉得在这个质朴的山里姑娘面前,可以心不设防,坦率直言。

    “咯咯咯”,伊莲银铃般的笑声随即响起,但当她注意到庄越脸上的窘迫表情后,心中一动,随即说道:“其实没什么的,每个人总有自己害怕的东西,有的狗,看起来确实挺吓人的,别说你一个陌生人,我们同村的都怕那两只狗,刚好还有一条路,就是要远好多,要不我们走那条路吧?”

    “好好,就走那条,不急,天黑前能到就行。”庄越欣喜地应道。同时,他想着,这个女孩还挺善解人意的。

    “不用天黑,也就半个多小时就到了,要爬一点山,要是走原先我说那条,顶多就十来分钟。”伊莲嫣然笑道。

    听到这话,庄越就更放心了:“上山啊,正好,我来主要就是为了踏青,看风景的,你们这里那些地方景色最好,顺道带我去看看,我拍点照带回去慢慢欣赏。”

    说到这,他想到对一个刚认识的女孩诸多要求不太合适,没准别人还说他诱拐无知少女,赶紧补充道:“要是你没空的话,就算了。”

    “你还带了相机啊?能不能帮我拍几张呢?这个时候山里太美了,可惜我手机拍照效果不好,并且我还想把照片洗出来,总觉得纸质的照片更好看。”伊莲兴奋地看着庄越,满怀期待。

    看着面前这个美丽的女孩巴巴地看着自己,庄越自然不忍拒绝,并且本来就不是小器的人,马上一口答应:“那走吧,给你多拍几张,到时候洗出来让曹燕给你带回来,当作你当我导游的酬劳。”

    “好啊好啊。”伊莲马上高兴地拍手欢笑,然后领着庄越拐上了一条山道。

    那条路不太好走,但一路的风景极好,绿树成荫,山花烂漫,还有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漂亮女孩陪着说话,庄越潜意识里竟然希望时间走慢些,路也变长些。

    庄越替伊莲挑好了背景,拍了不少美美的照片,有的是在杜鹃丛中,有的是荼蘼花作背景,还有坐在紫元英花海边的……每一张,她都笑得那么天真无邪,甜美迷人,好像在她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忧愁和烦扰,让他看着,都禁不住受到感染,嘴角不自觉地深深勾起。

    两人一起呆到夕阳快下山,伊莲将庄越送到曹燕家屋后的半山腰上,给他指了路和房子,并特别告诉他她家没狗,才离去。

    庄越并没有立即动身,不自觉地看着伊莲的背影渐行渐远,脸上再次浮起笑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一片小树林后面,才有些失笑地收回目光,自言自语一句:庄越,你在看什么,想什么,难道你准备荼毒这样一个纯真的美少女?

    不,你喜欢的不是曹燕那种精明干练、可柔可刚的女强人类型吗?难道你的口味变了?别想了,这只是一场偶然的邂逅,可能莲儿回头就把你这个庄哥哥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