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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最可悲的邂逅上
杨风的这个问题,张大标也不好回答,他想了想,幽幽叹了口气,道:“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是鹏飞最得意的时候,我只是在想,风杀组的兄弟全军覆没,我們应该给他們一个交代!”
“是的,这个交代是一定要给的,但是得找到机会!”杨风深吸了口烟,道:“这次发生的许多事情,妳并不了解,虽然过去的事情再拿出来说没有什么意思,但我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小小的错误都很可能会让自己丢掉性命!”
“那我們就这样等下去?”张大标幽幽地叹了口气,颓然地坐到了一边的沙发上面。
“机会总会有的,只要我們好好抓住!”杨风苦笑了笑,道:“可是现在,我們只能等!因为我們的实力远远不如地主,地主的身手,比妳想象中的要可怕的多!”
“地主不就是朱雀吗?我知道她很厉害,否则的话怎么可那做上越南的地下皇帝?但是她毕竟是一个女人,再厉害,也不可能会比风哥还要厉害吧?”张大标有点不以为然。
杨风深吸了口烟,无奈地笑了笑,道:“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今天晚上就会去找鹏飞,但事实上,地主比妳想象中的要厉害太多,我在她手下,走不过三招。
三招什么概念?张大标以为自己听错了,忙皱了下眉,疑惑地看着杨风,道:“三招?”
杨风点了点透,道:“是的,妳没有听错,如果地主要杀我的话,只需要三招!”
听到这,张大标的脸色一下变的很难看起来,他低下头,良久,终于道:“难怪地主手下不过两万多人马,却一直对中原虎视眈眈,原来她是一个高手!”
“地主手下不仅仅是两万多人,在暗处,她还有一支两万人的装甲部队,这就是我們要成立装甲部队的原因!”杨风自若地点了点头,道;“要想真正地站起来,靠刀和枪是远远不够!”
“风哥的意思是说,地主手下拥有自己的真正的兵团,而且还是两万人的兵团?”张大标的脸色已经有些苍白,他吞了口唾沫,继续道:“两万人的现代化装甲兵团?”
“是的,这就是国家找我們合作的原因,因为国家不好对越南人动手,所以,国家只能借我們的手将地主除掉,这也就是国家会把我从南极的国际监狱放出来,而且还给我一千个亿的原因!”杨风吸了口烟,继续道:“其实,就算国家不援助我們,我們也要和地主交手的,只是我們没有赢的希望罢了,所以,在国家叫我答应杀地主的时候,我只有做个顺水人情!”
听到这,张大标差不多是对以往发生在杨风身上的事情有了个大致的了解,他点了点头,道:“可是,我們只有五千人的装甲部队,地主手下却有两万人!”
“是的,在某些时候,我們不用去想对手有如何强大,我們只要想如何把自己的事情做的最好!”杨风冲张大标点了点头,道:“既然我已经表露了身份,那么我就把那死亡名单的事情说一说,死亡名单上面已经取消,但是m国特工还有不少人盘踞在s市,叫风堂的弟兄将他們的总部查出来,然后摧毁,我不想再看见任何的意外发生!”
张大标点了点头,道:“这个问题不大!只要他們是在s市,就一定查的出来,除了这m国特工,还有那生化人的事情,我們是不是该解决一下,啊力的妹妹还在生化人的手里!”
“我这次和生化人打过交道,我答应过啊力,只要若儿没有事,我就一定会把若儿安全地救回来。”杨风幽幽叹了口气,道:“s市是欲血军团的总部所在,可是这s市,竟然还盘踞着两股我們的对手,这说出去都是一个笑话,m国特工和生化人,我們必须尽快的解决!”
“是的,也只有将m国特工和生化人这两个隐患除了之后,我們才好和地主动手!”
杨风皱了下眉,继续道:“有个事情,妳明天就安排下去,将这s市所有的中消费层次的旅馆,酒店,每一个房间全都给我装好摄像头和*。”
“这个难度不大,可是有这个必要吗?”张大标虽然很相信杨风,但是他也想知道为什么。
杨风的潜能在经过再次的开发后,脑袋也灵活了许多,他点了点头,道:“妳想过没有?每一个生化人住的地方如果出了点事,那么他們马上会转移到另外的一家酒店或者是旅馆,继续盘踞下去,他們不进攻天上人间,也不离开s市,想必有很重要的原因!”
张大标恍然大悟,道:“等我們将所有的中等消费宾馆和旅社全都监控好后,再起骚扰一下生化人,他們就必定会住进我們监控好了的宾馆或者是酒店。”
“是的,所以这个事情妳明天就得安排下去。”杨风站起身,沉默了下,而后微微皱了下眉,道:“我想了想,我现在还是去丽山的军事基地,我回来的消息,不要让其他人知道,因为小浪或者是纤儿他們要是知道我回来了,难免会喜形于色,容易给外人怀疑!”
“可是,小浪和老黑一直就在军事基地,妳去了他們不还是会知道吗?”
“老黑知道关系不大,但是小浪那个家伙,妳得把他叫回来,至于军事基地弟兄們的搏杀技巧,可以让默医负责!”顿了顿,杨风继续道:“新成立的风杀组,跟我一起去军事基地,他們和以前的杀手基地的弟兄比起来,要差很多,我得亲自调教一下。”杨风在说完这话后,冲张大标玩味地笑了笑,而后冲默医和玉玲珑点了点头,便站起身,朝办公室的门外走去。
“不去见一见大嫂?”张大标也赶紧站起身,紧跟在杨风身后,小声地问了一句。
“现在还不是见她的时候,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鹏飞。”
张大标干笑了笑,仍旧跟在杨风身后,轻声道:“风哥,我送妳們去军事基地!”
“不用了,军团里的事情,够妳忙的,妳现在通知小浪,叫他回来就是!”
在听了杨风的话后,张大标放慢了脚步,终究停住了身,他定定地看着杨风的背影,内心涌现出一丝莫名的伤感和凄凉,他突然感觉到,中原黑道一统,欲血军团成立以后,风哥的整个人,看起来,似乎比以前要沧桑压抑了许多。
是的,当妳强大起来后,如果还要继续发展的话,就意味着,妳必须面对更强大的对手!杨风以前统一中原,虽然经历了不少的磨难,可是他现在要面对的是地主……
由于杨风回来的消息封锁的非常严密,所以,天上人间一如以往的平静,日子,依旧在一天天的流逝,欲血军团弟兄在养精蓄锐的同时,丽山的装甲部队也在逐渐的完善。
陈纤儿喜欢杨风,而杨风却杀了陈纤儿的父亲陈不悔!自从杨风回来一次之后,陈纤儿晚上便会经常性的失眠,由于当天杨风回来的时候对莫紫研极其的温柔,这让陈纤儿感觉到心里很酸,所以,在杨风再次离开天上人间后,她也就借故般回了自己的房间。
今天晚上,一如往常,陈纤儿左手夹着一支香烟,右手端着一杯红酒,木然地坐在床上。
每个晚上,陈纤儿差不多都是这个样子,一直到自己很累很累的时候,再躺下去睡觉,可是今天晚上,她想了想,却决定去一个很久没有去过的酒吧,单身酒吧!
陈纤儿现在依然单身,但是她却控制不住自己对杨风的思念,所以,她便去单身酒吧,想让那酒吧的氛围提醒她,她只是一个单身的女子,仅此而已!
由于心情比较落寞,所以,陈纤儿这次出去的时候,决绝了手下的陪同,而又因为死亡名单的事情已经取消,所以大家也就没有强求一定要跟着陈纤儿出去。
再说了,陈纤儿自己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杀手,一般人,不可能找她的麻烦!
日子过的真快,又是一个秋天来了,自己认识杨风,已经整整两个年头了吧?陈纤儿漫步在繁华的大街,一边想着琐碎的心事,一边慢慢地朝单身酒吧而去。
陈纤儿很美,美的无可挑剔,让妳在她身上几乎找不到一丝的瑕弊,她穿着一声火红色的皮衣,性感的朱唇略施了一点红色的胭脂,就她这身打扮来说,她似乎应该是一个刁蛮嚣张的女子,可她在举手投足之间,却带了点淡淡的无奈和忧伤,此情此景,分外的妖艳迷人!
一个年轻的女人走在大街上未必会有什么危险,可如果那个年轻的女人很漂亮,那就不好说了!一路上,想对陈纤儿下手的人大有人在,可陈纤儿毕竟是杀手出身,所以,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阴冷和傲气,每每都让心怀不轨的人知趣的自动离去。
在单身酒吧的门口,有个女孩,和陈纤儿的情况截然不用,虽然那个女的也很年轻,甚至比陈纤儿还要年轻,但是她身边却没有任何心怀不轨的男人,因为那女的很难看,她的脸上似乎曾经被火灼伤,更让人感觉到反胃的是,她是一个乞丐,又是一个疯子,手里抱着一个烧焦了的布娃娃,口中还念念有词!一个难看的疯乞丐,是不可能会引起任何男人**的!
一个人在伤感的时候,感情都很丰富,陈纤儿也是性情中人,自然不会例外。当陈纤儿走到单身酒吧门口的时候,颇为同情地看了那疯女孩一眼,随即便朝那女孩走了过去。
那女孩身上,隐隐散发着一股霉臭的味道,而且,她身上的衣服早已经变的破破烂烂,要不是厚厚的污垢遮住了她原本白皙的肌肤,说不定还真能勾起一两个男人的**!
女孩在见陈纤儿朝自己走了过来,忙紧紧地抱住怀里的布娃娃,瑟瑟地蜷缩在一棵梧桐树下,抬起头用惊恐的眼神看着陈纤儿,由于秋风萧瑟,她的嘴唇,还不住地发抖。
陈纤儿低头看了看那女孩,而后又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女孩依靠着的梧桐树。
那梧桐树陈纤儿并不陌生,因为,在去年的秋天,孩子气的若儿,曾经在这棵树上刻下了杨风的名字和对杨风的思念,如今虽然事过一年,但那清秀的几行小字依旧还在。
第四十三章最可悲的邂逅下
可是,当陈纤儿看清楚树上的字后,突然间神色一变,因为她依稀记得,往昔这树上,只有简单的三行字,那就是:若儿喜欢杨风,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可是现在,在那行早已经变的很模糊的‘若儿喜欢杨风,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后面,又多了三行小字:屠龙一斩霜满天,点点落红随风舞,落红是……
落红是血,可是最后的一个字似乎还没有刻出来,而且,这行字被挖空的地方,还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白色的痕迹,似乎才刻了没有多久!陈纤儿大为震惊,因为她知道,这树上的字,绝对会是若儿刻的,这也就证明若儿似乎已经可以自由的活动,也就是说若儿已经脱离危险!
这个消息很重要,陈纤儿必须告诉啊力,她掏出电话打了个给啊力,可是由于巧合,眼下啊力正在天上人间的地下室,陈纤儿微微皱了下眉,而后蹲下身,冲那女孩笑了笑,轻声道:“今天在这棵树下遇见妳,也算是缘分吧!妳很年轻,妳往后的路还很长,原本我现在就应该带妳回天上人间去看病的,但是妳这个样子看起来不太好,为了给天上人间留一个好点的印象,妳还是先洗个澡,再换一身衣服,等下我过来接妳。”由于陈纤儿正为杨风的事情伤感,所以此刻的她,看起来也是无比的悲天悯人,她甚至要带那疯女孩回去。
在和那疯女孩说完之后,陈纤儿打眼看了看单身酒吧的附近街道,发现自己来时不远的地方有一家报刊厅还在营业,便起身疾步走了过去,冲里面的老板点了点头。
“需要什么自己看,报纸一份一块,书刊后面都标有价格。”老板微微翻了下眼睛,态度不是很热情,因为那不过是几毛钱的生意,他觉得他没有必要为几毛钱去对一个人无比的恭敬。
陈纤儿指了指蜷缩在地上的疯女孩,淡淡道:“妳带她去洗一个澡,然后再换身漂亮的衣服。”
“切,妳以为妳的谁……啊……没有问题,没有问题。”那胖胖的女人捻起陈纤儿丢给她的钞票,满脸都恭敬地笑,她一边数钱,一边还恭敬地朝陈纤儿回答。
“妳现在就带她去,等下我回来的时候,来这里接人。”陈纤儿冷冷地盯了那胖女人一眼,冷道:“最好别出差错,要是妳让她走丢了的话,到了嘴里的钱妳都得给我吐出来!”
一千多块钱,而且胖女人在数的时候已经看清楚了,都是真钱!她贪婪地把钱塞进挎在胳膊上的小包里面,冲陈纤儿满脸堆笑,道:“妳放心吧!不就一个疯女人吗,出不了事!”
待陈纤儿走了后,胖女人打了个哈哈,自语道:“这疯女人也是该走了,天天在自家的报刊门口,多多少少也会影响了自己一点生意,只是不知道今天请她洗澡的女人什么来头。”
还不等胖女人走到疯丫头的旁边,却早已经有了一个脸色阴冷的汉子站在了疯丫头的身后。
“若儿喜欢风哥,一生一世,不离不弃!”那疯丫头说话的时候,正用小刀在梧桐树上小心地刻着字,她的表情不但很专注,而且,她的脸上,似乎还充满了满足和幸福的笑容。
那脸色阴冷的汉子,不是别人,他是鹏飞,因为在他亲眼看见杨风死了后,他便忍不住要表现表现了,早早地就来到了中原,打算亲自寻找进攻欲血军团的最佳时机。
鹏飞一直就住在天上人间对门的小店,今天晚上,他恰好也看见了陈纤儿单独出来,便悄悄地跟在陈纤儿身后!鹏飞原本是想等到了有机会的时候,对陈纤儿下手,可是,还不等他找到对陈纤儿下手的机会,陈纤儿却又折头回了天上人间。
只是,在陈纤儿回天上人间以前,她似乎和那疯女人说过什么,而且鹏飞也发现了陈纤儿走的时候神色不对,所以他确定,陈纤儿和这个疯女人一定有着必然的联系。
当鹏飞听见那疯丫头口中念念皆是杨风名字的时候,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而当他看见了梧桐树上的字后,鹏飞也就终于明白了,眼前的这个疯女人,是啊力的妹妹若儿。
是的,这个疯女人确实是若儿,她已经疯了,甚至不知道乞讨,她每天精神恍惚地晃荡在s市的大街小巷,遇见别人丢下的不吃的东西,便拣起来填饱肚子,每当夜幕降临额时候,她都会来到这梧桐树下,吃饱了有力气的时候,她便会继续在梧桐树下刻下自己的思念。
今天若儿吃的很饱,大半只的烧鸡,虽然是别人丢掉的,所以若儿很有气力。
自己的运气实在是越来越好了,每走一步,似乎都有神明在暗中保佑一样!鹏飞两眼放光,但他马上就稳住了神,冲那疯女人轻声道:“妳不要害怕,我带妳去见杨风好吗?”
“一个疯女人妳都稀罕啊?滚一边去,小刺老!”胖女人走到若儿的身边,用脚尖在若儿的大腿上小心地点了点,捂着鼻子道:“走走走,我带妳去洗澡,有人要收留妳了。”
由于这个胖女人若儿经常见,所以她并不害怕,若儿没有说话,依旧在小心地刻着字。
“也不知道是谁家的闺女,实在是可怜,那个叫杨风的,一定是个不得好死的负心汉吧!”在看清楚了梧桐树上的字后,胖女人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了一句。
很多人通常都是这样,心里面对不平的事情的感觉仅仅是兴奋,在嘴里说出来,却是怜悯。
“对不起,这位大妈,我就是杨风。”鹏飞眼珠一转,幽幽叹了口气,道:“我找她已经好多天了,只是,今天晚上才让我找到她,谢谢妳往日来对她的照顾!”
一个中年女人,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叫她做大妈,而且,鹏飞易容后的年纪,看起来很不小,所以那胖女人不高兴了,她白眼一翻,死死地盯着鹏飞,**:“妳小子贼眉鼠眼,我一看妳就不是好人,该不会是看见人家姑娘漂亮,就想抱回家当老婆吧?我告诉妳,小刺老,老娘的眼睛里可容不下沙子,最见不得平事,妳还是赶紧给我滚吧!”
“大妈怎么说这话,我真的就是杨风!”鹏飞看见陈纤儿给了这胖女人钱,所以他知道这胖女人是什么人,他一边说,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钱,抽出一叠双手送给那胖女人。
今天实在是运气,竟然会有两个人为这个疯女人花钱?胖女人虽然不喜欢鹏飞叫她做大妈,但是她还是喜欢钱的,看在钱的面子上,她自然是不屑和鹏飞计较的,在将鹏飞的钱小心地看了看真假后,她点了点头,道:“赶紧把她带头吧!我要不是看她可怜,早撵她走了,要知道,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这,可影响了我不少的生意。”
“那是那是,这些天真的麻烦妳了,实在是对不住了!”鹏飞忙赔着笑,小心的逢迎。
“走吧走吧!”胖女人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而后便又扭动着水桶般的蛮腰,回了自己的店铺。
在那胖女人走后,鹏飞轻声地冲若儿道:“若儿,我带妳去见杨风,跟我走吧!”
“妳带我去见风哥,风哥不是在我怀里抱着吗?”若儿终于刻完了字,她转头看着鹏飞,惊恐地后退了几步,道:“妳是骗子,风哥就在我怀里,妳却说要带我去见风哥!”
鹏飞知道陈纤儿还会回来,所以他也懒的和若儿磨蹭,直接拦了辆出租车,便强行抱着若儿上车而去。由于若儿是一个疯子,而且很难看,所以别人自然不会怀疑鹏飞心怀不轨,任由若儿再凄厉地呼救,别人也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看,偶尔地夹上一两句评论……
陈纤儿在回了天上人间后,找到了啊力,把情况说了说,啊力听了心中也大为惊异,赶紧和陈纤儿匆匆朝单身酒吧的门口赶了过去,只是,当他們赶到的时候,若儿已经不在。
那胖胖的报刊厅的老板,见陈纤儿回来了,而且还带了不少的人来,光小车就有十几辆,她略微思索,便知道了对方什么来头,刹那间,她的脸色已经苍白起来。
啊力在定定地看了看梧桐树上的字后,良久,点了点头,激动道:“是的,是若儿,这上面的字好些是刚刚刻不久,特别是最后一个字,似乎就是今天刻上去的!”
陈纤儿打眼瞧了瞧,微微张开嘴巴,一会儿后,急道:“是的,我刚刚离开这里的时候,那句屠龙一斩霜满天,点点落红随风舞,落红是血,这句话的最后一个‘血’字还没有,这个‘血’字,应该就是我刚刚回天上人间的时候,若儿来这刻上去的!”
“若儿,若儿她没有事了,只是这丫头为什么不回天上人间呢?”啊力脑海一片混沌,他搓了搓手,而后给自己点了支烟,不停地在梧桐树下走来走去。
陈纤儿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她疾步走到那报刊厅的胖女人身边,冷而急道:”我现在有一个问题要问妳,刚刚妳一直都在这的吧?妳是不是看见有一个女孩来这梧桐树下呆过?”
陈纤儿和啊力说的话,胖女人差不多也全都听见了,眼下,她自然知道那个疯女人的重要性了,因为树上所有的字,都是那疯女人刻上去的!胖女人惊恐地后退了几步,颤声道:“对不起!我把钱还给妳,那个疯女人,她趁我不小的时候,自己走丢了!”
陈纤儿拍了下柜台,冷道:“我在问妳,刚刚还有没有其他的女孩去过那梧桐树下面?”
要是让眼前的人知道那树上的字是疯女人刻上去的,那自己今天就完蛋了!那胖女人早已经被这个虚伪的世界磨的圆滑无比,她脑海电闪,浑身抽搐了下,忙道:“有,在妳走后的不久,有个女孩去了那梧桐树下面,而且还在那树上刻着什么字,我就是因为看那女孩刻字,才不小心让那疯女孩跑掉的……妳的钱,一起是一千九,我还给妳。”
胖女人说完,忙抖缩着拉开了自己的皮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叠钱,丢在眼前的柜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