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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放羊少年》
晋-江文学城
蝴蝶法师,2016-05-2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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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的夏天似乎格外炎热。
一条坑坑洼洼的马路旁坐落着两排破旧的平房,原本白色的墙体早已在常年的风吹雨打中变得斑驳不堪,露出大片大片的黑色水泥。
楼下,一条长长的队伍在马路边蜿蜒排开,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一只大大的水桶。
有轿车呼啸开过,溅起脏污的泥水,似乎打在了某个女人的衣服上,立刻引来一声尖利的咒骂。
三五个小孩在人流中穿梭打闹,将原本就歪歪扭扭的队伍拉扯的更加支离破碎。
宋慈把原本提在左手上的红色塑料桶转移到右手上,侧身躲避在他旁边打闹的两个小男孩,一不小心却踩到了身后那个胖女人的脚。
还没等宋慈说对不起,胖女人就开口骂道:“你眼瞎了是不是?!我这鞋可是花了两百块钱新买的,你赔得起吗?!”
宋慈只知道胖女人是跟他老公一起在路边摆烧烤摊的,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宋慈低头,看着那双东边超市里三十块钱一双的廉价皮鞋,“对不起”三个字便生生的咽了回去,语气十分冷淡的说:“你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你踩了我你还有理啦?”胖女人说着就要动手扯宋慈的衣服,却被宋慈一手给隔开了,“不要碰我!”
胖女人原本也并没有真的要怎么样,只是看宋慈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想吓唬吓唬他,现在却被宋慈的态度给彻底激怒了:“他娘的!你个小男-妓,跟着老破鞋到处找老男人骗吃骗喝,你横他妈什么横?这远远近近的街坊谁不知道,你妈的破名早就远扬了。恐怕呀,你妈和这条街上的单身老男人们都有过一腿呢,大家伙说是不是呀?”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声。
宋慈猛地抬头,双手紧攥成拳,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来。
因为,这个女人说的都是事实。
这是第九个,还是第十个?
宋慈已经记不清楚了。
在宋慈的记忆里,那些男人全长了同样的一张脸:浑浊的双眼,因为常年抽烟而焦黄的牙齿,干燥起皮的嘴唇,浑身散发着难闻的酒气。
宋慈不止一次的问过夏莫冰,那个被他称之为妈妈的女人:“躺在这样的男人身边,你不觉得恶心吗?”
夏莫冰满不在乎的一笑,脸上的皱纹挤出一朵难看的花,“你用他们的钱租房子住、买东西吃的时候,怎么不觉得恶心呢?”
宋慈冷笑,“如果只是为了钱,我们可以自己去挣,不用靠这些男人也能活下去。”
夏莫冰叹了口气,“儿子,等你长大了就会知道,一切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现在,宋慈已经十六岁,他依旧不能理解是什么困住了夏莫冰,让她甘心在这破旧的楼房里,围着满身酒气的老男人打转。
哄笑声渐渐淡下去,胖女人却还依旧在喋喋不休:“姐妹们可得把自家男人给看好了,当心被老破鞋和小男-妓给勾引走了,到时候你们哭都没处哭去。你们瞧瞧这小男-妓,细皮嫩肉的,比小娘们还水灵呢。现在许多老男人就好他这口,玩儿起小男孩来比玩儿女人还带劲儿,也不知道这世道是怎么了。”
宋慈转过身,权当什么都没有听见。
幸好,他的前面只排了两个人。
两分钟后,宋慈在这条街上唯一还在正常工作的水龙头下接了满满一桶水,便吃力的提起水桶,无视那些意味不明的指指点点,朝那个暂时被称之为“家”的地方走去。
*
淘米,洗菜,煮饭,炒菜,宋慈驾轻就熟。
晚上七点,准时开饭。
三个菜,四个人。
来到这里三天了,宋慈第一次看到李国来清醒的坐在饭桌旁。
李国来从蒜苔里拣出一块肉来,越过饭桌放到宋慈的碗里,“以后提水这种事情交给李益就行了,你这么瘦,干不了这种力气活。”
宋慈夹起那块肉扔到夏莫冰的碗里,头也不抬的说:“我不喜欢吃肉。”
李国来笑了笑,又夹起一筷子菠菜放到宋慈的碗里,“既然不喜欢吃肉,就多吃些青菜。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青菜对身体好。”
宋慈不着痕迹地将那些菠菜拨到一边去,只是一味低头扒着碗里的白米饭。
夏莫冰不动声色的将宋慈碗里的菜夹到自己碗里,“他又不是没长手,想吃什么自己会夹,你不用管他。”顿了顿,又转向宋慈说:“你明天就和李益一起上学去,你李叔叔今天已经把转学手续都给你办好了。”
宋慈一直随着母亲四处流离,初中也只是断断续续念完的。可他天资聪明,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现在可以接着念书,宋慈心里很高兴。
“嗯。”顿了顿,又朝着李国来说道:“谢谢李……李叔叔。”
这是宋慈三天来第一次和颜悦色地同李国来说话,李国来高兴的眉飞色舞,“不客气,这是叔叔应该做的。你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和叔叔说,叔叔都买给你。”
一直在旁边安静吃饭的李益啪的一声将碗筷放到桌上,猛地站起来,一脚把椅子踢倒在地,快步走进房间,哐的一声摔上了门。
椅背砸在水泥地板上的声音把夏莫冰吓了一跳,一口米饭卡在喉咙里咽也咽下不去吐也吐不出来,剧烈的咳嗽起来。
李国来赶紧起身给夏莫冰倒水,“臭小子,你又发什么疯!等会儿再跟你算账!”
宋慈却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自顾的扒着碗里的饭。
喝了两口水,夏莫冰才顺过气来,“小孩子嘛,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由着他去好了。”
“现在不好好管教,等过两年他就敢骑在我脖子上拉屎了。”李国来一下一下轻拍着夏莫冰的背,为她顺气。
宋慈咽下最后一口米饭,起身绕过倒在地上的椅子,到水池边把自己的碗洗了,也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所谓的房间,其实只是将原本的一个房间用木板切成两个七八平方的小隔断,每个隔断间只勉强容得下一张床和一张小桌。而李益的房间,就在宋慈的隔壁。因为隔音太差,宋慈几乎能够听见李益睡觉时的呼吸声,所以宋慈在房间里基本上不发出任何声音。
随手从桌上抽出一本书,正好抽到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
刚翻了几页,夏莫冰就推门进来了,手里端着一杯温水。
夏莫冰在宋慈身旁坐下,将水杯递给他,“吃了那么多米饭,不嫌噎得慌吗?喝口水吧。”
宋慈不接,依旧盯着书页。
夏莫冰侧身把水杯放到桌子上,一把拽过宋慈手中的书顺手扔到了床尾,“有时间在这里看书,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讨你李叔叔欢心。李叔叔夹给你的菜怎么不吃?”
宋慈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我不像你,我觉得恶心。”
夏莫冰扬手就给了宋慈一巴掌,“觉得恶心也要给我吃下去!把他哄高兴了你才会有好日子过,你懂不懂?!”
宋慈的脸上立时便浮起红色的指痕,瞪着夏莫冰冷声说:“我拜托你不要什么事情都扯上我好吗?口口声声的说是为我好,可到底是为了谁你心里最清楚!”
夏莫冰气得嘴唇发白,颤声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慈依旧固执的仰着头,“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明白。你就是贱!你就是离不开那些臭男人!”
夏莫冰“嚯”的一声从床上站起来,浑身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抬手就要朝着宋慈打下去,却被她生生给忍住了。
夏莫冰俯身拿起桌上已经变凉的那杯水,两口喝下,背对着宋慈说道:“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说我贱,唯独你宋慈不行。因为我是你妈,是我怀胎十月阵痛二十多个小时把你生了下来,你不能这么没有良心。”
看着夏莫冰颤抖的脊背,宋慈心里的难过不可抑制的涌上来,吐出的话语却像锋利的刀子一样再次刺上夏莫冰的心口,“如果你把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让我过现在这种肮脏的生活,那我宁愿不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夏莫冰冷笑两声,“好样的,宋慈,你真是好样的。”
一声门响,屋里恢复了安静。
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宋慈白皙的脸颊流下来。
他张嘴咬住被角,尽量不发出一丝声音。
他和夏莫冰的争吵,李益一定都听到了吧?他这会儿一定在无声的偷笑吧?
其实,从踏入这个家的第一天起宋慈就知道,他和李益是不同的。
李益是李国来的儿子,不管他在李国来面前如何耍小性儿,李国来又是如何打骂他,他始终都是李国来的亲骨肉,都是会被无条件原谅的。
而他宋慈只是个买一送一的拖油瓶罢了,又有什么资格在自己的“衣食父母”面前摆脸色呢?给你什么你都要无条件的双手接住,还要摆出一脸欢喜的表情来,这才是他宋慈应该要做的事情。
乖巧无害的小白兔才会被喜爱,被呵护。这样的道理,宋慈如何不懂?
可是,这样的话,他和夏莫冰又有什么不一样?
宋慈不要像她,更不要变成她。
他要做一只张牙舞爪的兽,即使遍体鳞伤也无所谓。
与其被人拿在手里把玩,还不如在荆棘地里匍匐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