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qqxiaoshuo.cc,最快更新现实什么的都是坑爹的 !
凯蒂——作为曾经段红尘身边走的最近的人——表示,最近自家老板真的是太奇怪了有木有?
平时总经理简直就是一个工作狂,她所有的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工作,几乎不放弃任何时间的工作,并且以找人为所有的业余生活。
可是最近她却开始不找人了。
凯蒂眼泪都要快流下来了。
总经理找人这件事进行得非常秘密,所以增加了找人的困难程度。而且要找的人除了名字什么都不清楚。可是那偏偏又是一个普通到满大街都有的名字。
凯蒂终于确定就是那个人的时候,段总竟然突然就说不用找了。
长久以来努力做的一件事情就这样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凯蒂难得的心情失落。
而且最近段总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让她跑遍各个城区去买午餐和晚餐。
段总什么时候那么讲究过吃的东西了?而且平时都在公司随意解决午餐的老板竟然要每天中午都拿着她买的午餐回家吃!
更让她觉得惊奇的是,段总竟然每天都按时下班了!
这简直就是太阳打西北边升起了!段总该不会遇见什么脏东西了吧?
当然这些事情凯蒂只敢在心里想想,还是不敢当着段红尘的面说出来的。
比如说今天,段红尘因为要见一个重要的客户,所以不能回家吃饭,于是就叫她买了饭送回去。
她因为经常要到段红尘家里,所以身上也有一把段红尘家的备用钥匙。
可是刚打开门,就闻见屋里一股子什么东西烧糊的味道,烟雾弥漫得让她以为自己到了雾都。
然后她就看见了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正对着一碗白面条皱眉头。
萌萌听见开门的声音还以为是段红尘回来了,转头却发现似乎是有了一面之缘的助理大人。
“段红尘不回来么?”
“你是说段总?她今天要见客户,所以让我给你送饭。”
“哦。”
“你怎么不开下窗,把这些烟给散出去?”说着,凯蒂自己走过去给她开窗。
萌萌偏了头,说:“我怕烟雾散出去会影响到别人。”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肺过滤这些东西么?我是该说你心地善良还是说你单“纯”?
萌萌一看见凯蒂给打包回来的东西,立刻馋得口水流了一地。但是考虑到在别人面前还是需要矜持一点,于是抬头问:“你要不要一起吃?”
凯蒂原本也没想要一起吃的,可是看着对方那一双期待着她说“不用”的贼亮的眼睛,她难得的生出一种想要逗一下这个人的情绪。
她微微笑了一下,道:“好啊我陪你一起吃。”
“……”安慰着自己,这么多应该吃不完,有人一起吃会很好。萌萌终于平复了自己的心情,于是跟凯蒂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凯蒂听见萌萌的名字的时候,不由得吃了一惊。“萌萌”这个名字对段红尘似乎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意义。
而且段红尘一直要找的人好像有个小名也叫萌萌?
可是段红尘竟然给这个失忆的人也取名叫萌萌,那意味着什么?
这么想着,凯蒂越看萌萌越觉得眼熟,就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突然就非常想知道萌萌到底是谁,脱口而出就问了一句:“你是哪里人啊?”
“我忘记啦。”萌萌一边一点都不斯文地啃羊腿,一边张着油腻的嘴回答凯蒂的话。
“……”她怎么忘记了这个人已经失忆了呢?
“对了,今天有一个人来找段红尘。”
“谁啊?”
“不知道。”萌萌说得理直气壮。
“……”那你告诉我的意义在哪里?
想了想,萌萌又说:“是一个张得很漂亮的女人,说是来找段红尘谈事情的。”说着,就把邹匪思来这里的事情说了一遍。
其实萌萌说了一半的时候,凯蒂就已经猜到是谁了。除了邹匪思,还有谁会如此大摇大摆进了别人家还理所当然地指示别人干活呢?
不过听说邹匪思竟然在萌萌手上吃了亏,凯蒂就忍不住想要笑。那碗面条她刚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了,还散发着一股子焦糊的味道。邹匪思竟然真的吃了!
“她跟段红尘的关系很好吗?”萌萌继续包打听。
“正好相反。”凯蒂难得的开始跟人八卦起来:“其实说她们两个是好朋友,不如说她们是死对头。两个人从小争到大。”
准确来说,是邹匪思什么事情都喜欢跟段红尘争,但凡是段红尘有的,邹匪思都喜欢去插一脚。
而且两个人从幼儿园开始就在一个班,一直到大学。
两家人也算得上是世交,平日里关系也不错,也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这两个人情同姐妹,实际上是水火不容。
“所以邹匪思就是匪夷所思的意思么?”
“……”凯蒂脑袋上差点出现了三根黑线:“不,是匪我思存的意思。邹老爷很喜欢读诗经。”
凯蒂很少跟人八卦,可是她竟然跟一个第二次见面的人八卦了整整一个多小时。
等她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立刻惊讶地看着萌萌,然后额头开始冒冷汗。
要是让段红尘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偷懒八卦,一定会毙了自己吧?
急急忙忙地起身准备离开,才突然想起一件事,便又转头对萌萌道:“你的手机已经坏得无法修复了,所以段总让我给你新买一台手机。她还说你最近都不太出门,偶尔也可以出门一下散散心,天天憋在家里容易心情烦躁。如果出门了不认识路可以打电话给她。她的电话已经存在你手机里了。”
萌萌急忙点头,真看不出来段红尘还有老妈子的潜质。
看了看时间,下午两点。这个时候可以出门逛一逛,顺便消化一下。她最近确实已经快被闷得发霉了,如果再不出去走一走,都快胖成猪了。
这个小区其实非常大,萌萌走了很长时间才找到出去的路。萌萌确实已经把该记得的不该记得的全都忘了个干净。
医生说她记忆能恢复,但是具体恢复时间还要看她的具体情况。
其实这句话说了等于没说。
就像医生最喜欢说的:他可能很快就会醒过来,可能几个月几年,也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这不是废话吗?人只要没死,都是这几种情况好吗!
萌萌随意走了一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远。就见前面看起来似乎非常热闹,所有人都挤了一堆。
好奇地凑上去,原来是一对小情侣在吵架。
这年头,不八卦会死吗?萌萌这么想别人的时候,完全不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八卦的人。
感觉自己口袋似乎被人掏了一下。有些反应迟钝地回头,就见有个人正好将手伸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这难道是被人偷东西了的节奏?
可是那人手伸出来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拿。
这小偷水平真淡,她的手机明明就放在这个口袋里。
!难道这贼不为偷东西,只为吃豆腐?
接着,她就看见那只贼手又伸进了另一个姑娘的口袋里,掏出一台看起来比她的手机高档很多的手机。
说时迟那时快,萌萌立刻抓住了那手机吼:“你干什么!”
结果那贼立刻松了手。手机就到了萌萌手上。
贼道:“你竟然偷手机!”
靠,贼喊捉贼这种事情竟然也让她遇见了。她这么纯良的长相,有可能是偷东西的人吗?
结果她看了看那贼,卧槽,长得比她有欺骗性多了!看起来十几岁的小少年,斯斯文文的还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要多老实就有多老实!
这种时候任何解释都是多余的,于是萌萌立刻将手机往那姑娘手里一塞,转身立刻跑了出去。
“孟晓佳?”那姑娘似乎才刚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请,立刻追着萌萌身后喊:“小贱人,快给老娘站住!”
萌萌没有听见前面那句孟晓佳,就听见了身后的人大喊“小贱人”,以为那人要抓自己进局子里,立刻撒开腿狂奔。
这个速度,估计连刘翔都要佩服几分。
她完全是没有方向的乱跑,什么路窄小就往什么路钻。东钻西跑的连自己都迷失了方向,才终于将后面追着她的那个姑娘给甩了。
真是的,手机又没有丢,这么拼命的追她干什么?
靠在墙上狂喘气。跑的速度太快了,耳朵边似乎都还有一些“嗡嗡”的声音,眼前还黑了一阵子又慢慢亮了起来,喉咙干涩得发疼。
我靠,出门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运动,以后还是尽量减少出门时间好了。做一个宅女多好?什么危险都没有,只要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人生简直不能更美好了。
决定了之后,萌萌便准备回段红尘的家。
可是刚站起来,她就愣住了。
尼玛她根本就不知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啊!要怎么回去?
想起自己手上有一台手机。
忙掏出来准备打电话。琢磨了好久却发现,尼玛自己竟然连怎么打电话都给忘记了!
卧槽不过是失个忆,有必要变得生活不能自理吗?
现实什么的,要不要这么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