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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到了下午,老妈就回来了,还从她的大卖场里给楚封带回了好几套衣服,我真想说我勒个去啊,给亲儿子的衣服从来不超过三百块,给楚封的几套却都是七八百甚至上千的,这不公平!
“我真的不是您老充话费送的咩?”我表示十分羡慕嫉妒恨。
老妈冲着我的后脑勺就来了一掌:“你一个学生要穿得那么好干什么,想要好衣服等你自己赚钱了上我这儿买!”
我郁郁地蹲到了一边,听老妈一边在厨房数落我居然好意思真的煮泡面,一边叮叮咣咣地准备晚饭。
等到楚封略带拘谨地吃完了晚饭,老妈就拿起了一个大剪子,严肃地问他:“你想好了吗?”
楚封坚定地点了点头,于是老妈几剪刀下去,就把他的长头发给剪了下来。
古人讲究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是不能剪的,但是楚封想要真正融入现代生活,就得跟他的一头长发说白白,我起先还担心楚封会抗拒,不过想想他为了我,连胡子也是说不留就不留,再剪个头发也不算稀奇了。
老妈将那束比她还长的头发扎好了留做纪念,又翻出小时候给我剪头发用的电推子,给楚封推了一个板寸发型。
小时候家里穷,老妈为了省钱都是自己给我理发,这么些年了手艺倒是半点儿没生疏。楚封剪好了头发,再穿上老妈以专业眼光为他挑选的衣服往那儿一站,顿时帅得让我不能直视。
就连老妈也赞不绝口地夸他帅,看样子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儿媳妇”并没有什么反感,不仅不反感还一副乐见其成的态度,过了八点就将我无情地丢回了房间,一脸“你也是大人了”的表情嘱咐我:“晚上早点睡,别闹得太晚,注意身体,要帮你买套套么?”
“滚啦!”我面红耳赤地摔了门。
楚封就劝我说:“别对你母亲发这么大的火,我觉得她对你真的很好。”
我郁闷:“我也知道她对我好,可是你又不知道她跟我说的是什么。”
“我大概也可以猜到。”楚封说,“白夫人只是希望你能自食其力,不过你要是喜欢,这些衣服都给你,我穿什么都可以的。”
“算了,还是穿在你身上比较帅。”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其实老妈为他选的衣服真的不适合我,“唉,人好看穿什么都好看,说真的,以现代的眼光来看,你可比我帅多了。”
“你觉得我比你好看?”楚封笑着看我,“可我始终觉得,还是你比较好看呢。”
……好吧,在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只有楚封是真心觉得我比他帅了,这事说来凑巧,我身为现代人却正好符合古代人的审美观,而楚封身为古代人却正好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我们还正好就看对眼了。
八点对我来说还早得很,而从来早睡早起的楚封居然也还不想睡,只是抱着我不放,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天,不说话的时候他就一言不发地看着我,还时不时就凑过来亲一下,好像就亲热不够似的。
“我说,你是不是还没‘吃饱’?”我贼笑着摸过去,楚封却抓住我的手摇了摇头:“今天先算了。”
我知道他这是心疼我了,因为我的身体已经倒退回到了穿越之前的状态,小雏菊怕是经不起这个一夜n次狼再一次的摧残,而我自己白天就已经弹尽粮绝,显然也没精力再去摧残他了。
“憋着不是会很难受吗?要不然我们还可以这样……”
“好了,能这么看着你我就已经满足了。”楚封再次抓住我不安分的手,微笑地说,“以后日子还长着呢,我们不必急于一时。”
我想想也是,“日子还长着呢”这句话,听起来真是太美好了。
暑假本来就已经接近尾声,离我大二开学也没有几天了,我要回去上学,楚封何去何从可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不过我没有想到,老妈对楚封居然会那么大方。
即使现在我们家的条件已经比较宽裕了,老妈也依然贯彻“儿子要穷养”的方针,从来不多给我零花钱。但是对楚封,她不光给他穿更好的衣服,又给他买鞋买手机,又亲自出马在我的学校附近租了套小房子给我们住,买齐了生活用品,还买了台电视让他可以每天在家里看,以便早日融入现代的生活。
照她的话说,楚封在现代举目无亲还一筹莫展,所以我们才更要对他好一些,反正肯定是儿子的老公不会变了,横竖今后都是自家的人,怎么花也总比娶个媳妇省钱多了。
老妈能这么淡定地接受我跟一个男人搞基的事实,我当然非常高兴,不过张嘴就直接把楚封定义为我的“老公”是要闹哪样啊喂?你儿子我虽然看起来弱了一点,好歹也还是有那么几回能当攻的吧?
不管怎么说,我和楚封的同居生活就算是拉开了序幕。
面对这样一个比最落后的穷山沟沟里出来的人都还要out几百倍的彻头彻尾的古代人,我不得不从零开始,一点一点地教他适应现代的生活,从最基本的电灯、水龙头、抽水马桶之类的东西怎么使用,到洗衣机、电饭煲、微波炉的注意事项,循序渐进地给他普及现代的电器知识。
当然,最先要教会他的,就是怎么用那台老式的按键手机给我和我妈打电话。
不得不说,聪明人不论到了哪个年代都依然是聪明人,楚封学东西非常快,不仅很快掌握了各种家电的基本操作,就连“电”、“气”这些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概念,他也很容易就能理解进去。
不久之后,有一天我下课回家,看到他居然已经煮好了晚饭等着我,真是感动得整个人都要化了——虽然那只不过是煮泡面而已。
平常我去上课的时候,他就会呆在那间出租房里,照着那张我写给他的简繁体汉字对照表,姿势生硬地拿着圆珠笔在小本本上练字,除了练字以外他就看电视,每天对着电视机学习现代普通话的标准发音和现代世界的基本常识。
在学会上网之前,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我一起吃着零食看着电视聊着天,看到不明白的地方就问我,不过他很烦电视里蹦出的一些内衣广告什么的,现代女人比起大陈那个时候来实在太开放了,让本来就对女人的身体有心理阴影的楚封特别不舒服……后来恶心着恶心着,他居然也就习惯了。
就这样,我一点一点地带他熟悉了这个世界,直到后来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自己下楼买东西、坐公交车、上公园了。
有一天我回到家里,看到他居然在翻看我的课本。
“连电脑程序的书你都能看得懂了?!”我简直要被他的智力吓傻掉。
“不,这些汉字和字母我都认识了,却完全看不懂是什么意思。”楚封放下书,用看一个世外高人的崇拜眼神看着我,“你正在学的,原来是这么难的东西吗?”
“……也没有啦,其实真的学进去了也不难的。”我松了一口气,总算他的智力还在正常人类的范围之内,不然我真要被他打击死了。
我将书放回了原位,就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今晚还有不少活要干呢。我现在光靠课余时间接单写程序就已经能赚不少钱了,至少我和楚封的生活费已经不用愁,更重要的是及时学以致用能让我学得更快更多。
楚封在厨房忙碌了一会儿,就给我端来了晚饭,饭是早就用电饭煲烧好了的,上面盖着他刚炒的香菇、豆芽和肉片。楚封以前只有烤肉做得特别好,来到现代以后他却在琳琅满目的食材和调味品的刺激下喜欢上了烹饪,聪明人学什么都快,现在他的厨艺已经比我还好了。
“小老虎,我跟你商量个事。”
“唔。”我嘴里嚼着晚饭眼睛还盯着屏幕,含糊地应了一声。
“我想出去工作。”
“啊?!”我猛然转身,差点把桌子上的水杯都掀到地上去,还是楚封眼明手快地扶住了:“你这么吃惊干什么,我有手有脚的,怎么能一直让你们养着呢?现在我差不多已经适应了,也该自己想办法谋生了。”
“可是……也太快了点吧……”我有些为难地说。
“我来这边都快一年了,不算快了。”楚封说,“你现在这么拼命,还经常熬夜,不就是觉得以后要靠你一个人养家吗?这世道就连女人都知道赚钱,我不能这么无所事事的什么也不做,光是看着你这样辛苦忙碌。”
“唉,我明白。”我很纠结地戳着碗里的饭,这个问题我并不是没有想过,像楚封这么有志气的人,肯定不会甘心在家里当一条求包养会暖床的米虫,长期让我养着他,以后肯定还是要想办法找点什么营生的,可是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好他到底可以做什么工作。
在古代他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是在现代社会里,他论“文”只是一个连小学文凭都没有的黑户,字都不会打的outman,论“武”又是现代兵器面前的炮灰,一身功夫只够用来对付手头没有枪支的地痞无赖。如果真的要工作,倒也不是没有活可以干,但是总不能将来我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打电脑,却让他在烈日底下挥汗如雨地搬砖吧?
“……你再让我想想吧,先不要着急。”我只能这么说了。
楚封也没有逼我,此后依旧继续抓紧时间学习着一切可以学习的知识,只是隔三差五的,他也会跟我讨论一下他可以做什么工作之类的话题。
我觉得作为我心目中的男神,堂堂大陈将军,哪怕要工作,也总得有一个像样一点有前途一点的工作才像话,不然宁可在家待着,我又不是养不起。但楚封倒是认为像送快递、送外卖、当保安、摆地摊,总有他可以干的。
毕竟是真正吃过苦的人,心态就是不一样苦,我才特别舍不得。(百度搜千千小说网,但也正是因为知道他以前吃过很多或更新更快)不管怎么说,这次暑假回去,我首先要做的就是帮他弄个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