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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31 世事无常,重返故乡!
简翻了翻眼皮——好像眼皮和睫毛有好几吨重似的——硬生生的把白眼翻得好像抛了个媚眼……
罗切斯特先生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比如接住她的“媚眼”、表示关心和担忧什么的,她就像当初穿越进《傲慢与偏见》的世界那样,神经坏死大脑当机,眼不见心不烦的晕了过去。
我准是神经错乱了,要不就是整个世界都发了疯。
简被错乱颠倒、秃鹫般尖叫盘旋的潜意识紧紧攥住,在昏迷中潜伏和逃避。
她离开彭伯利庄园的时间是1813年,绝不可能记错,一定是1813年……不可能,不可能眨眼之间,父母在她没回过神来的时候,相继去世……
不可能一眨眼间,整整二十六个年头就烟消云散……不可能时间流驶,而她却停滞不前……
或许她根本就在做梦?或许在《傲慢与偏见》中的见闻和欢笑,根本就是一场大梦?或许她无意中走进了《简·爱》的世界,只不过是梦境的转换,或者陷入了更深一层的梦中之梦?
简真的很想就此睡死好了,赌一赌穿回去——或者说,彻底醒来——的概率。
可是,万一她穿越前的现实生活,也是一场梦怎么办?会不会穿越前的现实生活才是一场梦,而此时此刻她才真正醒来?
在一切全凭大脑感知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区分梦境和现实?
不过,简毕竟是简,身为一只光荣进化成铜头铁臂女汉子的包子,她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直视没有姨妈巾的鲜血。
因此,当她估量着差不多能接受这恶意满满的现实后,简就强迫自己从逃避现实的昏迷中清醒过来。
她口干舌燥,四肢无力,仿佛生了一场大病或者全身被反反复复的碾压碎了又手法拙劣的拼起来似的。
简仍然闭着眼睛。
虽然醒了,头脑却仍旧乱得像一锅煮糊了的粥一样,她需要给自己时间,以便把纠缠打结的神经元理顺。
厚厚的一叠信还被简珍藏着,信纸上熟悉的字迹是三年来与家唯一的联系,也是她唯一的慰藉。
最后一封的收信日期,是1816年9月。
之后她磨刀霍霍向奥斯汀,忙着重写《傲慢与偏见》以免由包子饿成面皮……简一心一意扑在小说上,完全没有意识到她忘记给家里写信、之后再也没收到家人来信了……
1839年……
她早就该有所察觉的。
——去年,坐了十几个小时火车的简,踏上曼彻斯特的地面时,就嗅到了一丝不同的气息:
腰线紧卡乳^房的希腊式高腰长裙从视线中悄然隐去,取而代之的是腰线下降到自然位置的吊钟形膨大长裙;裸^露手臂的泡泡袖不见了,袖根部极度夸张的羊腿袖成为主流;田园气息和古典气息消散了,朴素的棉质布料显得有*份了,轻盈飘逸的亚麻、丝绸和薄纱粉墨登场,笼罩着幻想色彩和浪漫情调,重重叠叠、一层一层的宽大塔裙,使用了更多的布料、增加了更多装饰,占据了更大空间,女人重新变成了婀娜纤弱的花园、花篮和花朵……
一切的一切,都是新古典主义向浪漫主义发展的特征。
她早该从世俗变化和时尚变迁中,触摸到时光飞逝的轨迹……
思绪在简嗡嗡作响的颅腔和微微跳动的血管里四处冲撞,渐渐理清成一把锋利的尖刀,一刀一刀切割着她的心。
“你准备继续伪装昏迷多久,简?”低沉的男声是如此靠近,以至于简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
“砰!”
“啊!”
“小心!”
“嘭!”
“啊……”
撞头,呼痛,提醒和落地,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看在我把你送回来的份上,珍妮特,我发自内心的恳求你,可怜可怜我越来越脆弱的神经,别再折磨眼前这位一夜没合眼的男人了吧。”罗切斯特先生自作主张的把滚下床的简,重新抱到床上,被子也再度掖好。
可怜可怜我越来越脆弱的神经……
可怜可怜我脆弱的神经……
我的神经……
简闭上眼睛,微微扬起下巴,一行滚烫的泪水,顺着苍白的两颊缓缓流下,像露珠从安身的草叶那样滚落下来,洁白的羽毛枕头上,一小片深色的水渍悄然晕开。
“摔疼了吗,简?”他捧起她的湿了的脸,掌心中是急促压抑的鼻息,泪水挂满了闪动的睫毛,在他粗糙火热的掌心中,扑动得像雨中的蝴蝶。
“我请求你,先生……”她蓦然睁开眼睛,一把抓住男主人黝黑有力的大手,虚弱却死死的抓着,好像他的手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我请求你,给我两个礼拜的假期……”她的眼睛贮满了泪水,像两块融化的冰晶。
“别哭了,简,再哭下去,铁石心肠的雕像也会为你心碎。”他捧起那双冰冷发抖的小手——仿佛捧着脆弱的、刚出壳的雏鸟,“我会派人跟你回去,我会把一切打点好,只要你答应我,不要从我身边溜走,不要一去不回。”
“我答应你,先生。”她闭上眼睛,懈怠的翻了个身——看上去单薄纤弱的后背对着不肯离开的男主人——睫毛在眼睑下方留下一大片淤青般的阴影,她任由一滴眼泪摇摇欲坠的挂着,就这么蒸发风干在脸上。
她走过隐隐泛着红晕的、干燥结实的褐土小径——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鲜绿的牧草高低错落,在难以察觉的仲夏暖风中轻颤着弹性十足的旋律。
放眼望去,低矮的田野绿意盎然,一丛丛扎堆生长的粗^大老树,让这幅意境和缓的画面奇峰突起。歪歪斜斜的树篱绵延着向前伸展,跟四年之前——不,跟二十六年毫无二致——可围在树篱里悠闲吃草的马儿却不见了。
五月一日下午五点,简站在那幢带着小花园的漂亮房子前,踏着屋前宽阔平整、白色石子铺成的平地,脚下生了根似的动弹不得。
从外表上看,这座老房子与它二十六年前的模样几乎毫无差别,没有生命的石头、玻璃和小径依然如故,可有些东西早已面目全非……
“爸爸,妈妈。”这个一身白色长裙、围着黑色美利奴羊毛披肩、发髻上别着一朵白玫瑰的年轻女人,用千回百转、低沉微弱的语调,梦呓般的喃喃自语。
“要来参观我们的宅子吗,姑娘?”
简如梦方醒的抬起头,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挽着一位年纪更大的男士的手,向她露出友好的笑容。
这位太太长了一张男人的长长的面孔,很难给人留下美妙的第一印象,可她被褶皱包裹的眼睛里透出善意和热情。
她记得三年前离开这里时,父母依稀就是眼前这对夫妇的年纪……
牙齿紧紧的磕在嘴唇上——这个举动让简苍白的嘴唇有了几分血色——她行了个屈膝礼,挤出笑容说:“真是个美丽的地方,二位在浪博恩住了多久了?”脸上的肌肉隐隐酸痛。
“我们搬到浪博恩三年了,三年前我们从柯林斯先生那里租下了这个宅子。”老先生碰了碰帽子算是回礼,“他是个愚蠢得让人发笑的家伙,处心积虑的要把这座宅子租给我,他太太的头脑也弥补不了柯林斯先生颠三倒四的奇思妙想。”
英国人——尤其是英国老男人——嘴炮的功夫堪称别具一格。
就像眼前这位头发花白、留着延伸到下巴的长长鬓角的老先生,就像班纳特先生,就像她在这个世界中的父亲。
“你看上去疲惫极了,小姐。”太太比她先生热情得多,“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进来喝一杯茶,再坐下来休息几个钟头。”
“您真是太好心了。”简努力控制住音调的幅度,“能允许我参观这座可爱的宅子吗?”
“当然!来吧,我们先去起居室喝杯茶。”
漆成白色的门被推开的一刹那,记忆的阀门也随之打开——
班纳特太太的女仆希尔,永远都会站在门口迎接。
火焰熊熊的黑色壁炉,班纳特先生常常亲自生火,他喜欢靠着壁炉读报。
起居室铺着花枝图案的浅色地毯,因为朝西,并不适合夏天使用。米白色的椅子和暗红色的沙发,会因为班纳特太太高亢尖利的嗓门而震颤。起居室里永远充斥着母亲婆婆妈妈、抑扬顿挫的啰嗦和抱怨,莉迪亚和凯瑟琳的斗嘴,玛丽布道般的长篇大论,以及班纳特先生一阵见血的古怪嘲笑……
她以一个陌生来客的身份,坐在四年前每晚都属于简的白色椅子上,耳畔的笑声和叫声,像一群飘忽不定的幽灵。
吃过点心喝完茶后,女主人自告奋勇的带着客人继续参观。
贴着米灰壁纸的小巧卧室,永远是姐妹们七嘴八舌的谈天说地的伊甸园。摆着梳子和玻璃烛台的梳妆台,巧克力色边框的三面梳妆镜,见证了年轻女孩们唧唧喳喳的青春,以及或有理有据或天马行空的梦想。
图书室是一个令人心境平和的避风港,班纳特先生总是躲藏在这里,戴着圆润小巧的老花镜,在账本上核算收入和支出,同时免于被蠢人蠢事打扰。书桌上的铜制烛台与深褐色的桌面融为一体,白烛永远在尽心尽力的燃烧,班纳特先生的手边永远有一个银托盘,托盘上陈列着高脚杯和醒过的葡萄酒。
拉开图书室的两层窗帘,花园和小径尽收眼底,这里她妥善解决了巨怪来袭的剧情……
如果穿越大神再给她一次机会,她无论如何也不会不辞而别。
把这座宅子里里外外参观遍了之后,简跨入低矮的四轮马车,微笑着挥动手帕,与这对好心的夫妇告别。
然后,简别过头去,刷的一声,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班纳特先生去世后,浪博恩的产业自然由侄子柯林斯先生继承了。
班纳特太太搬去伦敦,一定是跟伊丽莎白和宾利先生住在一起。
二十六年了……丽兹生了几个孩子?是跟她一样精灵古怪,还是像宾利先生那么软萌温柔?她会不会像班纳特太太一样操心孩子们的婚事?玛丽小妞儿是不是一直没有嫁人?成功转型为拓荒者和投机商的凯蒂有没有从美国回来?
“我们接下来的行程是什么,班纳特小姐?”替简赶车的是那位毫无存在感的马夫——就是《简·爱》剧情开始时,到乔治旅馆去接新任家庭女教师的可怜人——他的声音放得很轻,仿佛怕惊动了简耳畔的幽灵。
“去伦敦。”
马夫虽然承担着保护安全的职责,但他始终匍匐在女王的阴影下——这是初次见面留下的阴影和创伤——尽管此时此刻,这个胆敢以如此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态度虐待马的女人,疲惫颓唐的歪在马车上。
晚上十点钟,简站在了伦敦市区,格鲁斯文纳街,宾利先生家的门口。
门前的植物还是那两株,在仲夏夜里为虫鸟做瑟瑟的伴奏。暖融融的烛光从白色的窗棂里流散开来,映衬着门前希腊式的大理石柱子,似乎比记忆中的更加灰黄,砖红色的墙体却显得鲜亮了。
她仰望着这座三层高的大宅子,慢慢向前挪了两步,终于下定决心踏上台阶。
简的手在半空中停滞了几秒钟,然后拉响了门铃。
戴着扑粉假发、打着绑腿、身穿制服的男仆把她领进起居室,向主人通报去了。
她坐在宽大的天蓝色镶金边的沙发椅上,静静的听着时间的流动,听着自己的心跳。
“我们通常不在礼拜一接待客人,莉莉,但既然是美女来访,我只好破例啦。”主人还没进屋,她欢快的嗓音就远远的传了过来。
如果她没听错话,这个声音,是丽兹的……
一个熟悉的轻盈的身影,从拉开的门外走了进来。她头上裹着一条青色的薄纱巾,披着长长的居家披肩,年近五十,但那张被岁月侵蚀了的脸上仍旧活泼娇俏、端庄大方不减当年,乌黑的眼珠里满是聪慧之气,因为生活顺心而微微发福的身躯,叫重新流行的紧身衣束了起来。
“晚上好,夜行者,我是伊丽莎白·宾利太太,欢迎你来到……”她猛然收住脚步,好像叫人掐住了脖子似的。伊丽莎白呆呆的、死死的盯着从沙发椅上站起来的、年轻貌美、金发碧眼的姑娘,半晌之后发出一声惊呼,“简!”
此时简反倒能冷静的说:“晚上好,亲爱的伊丽莎白姨母,我是简·戈蒂埃太太的女儿,玛格丽特·戈蒂埃。”她顺手拿过《茶花女》中的名字。
伊丽莎白冲上前握住她的手,反反复复的打量着她,顷刻间,乌黑的眼睛里就溢出了泪水。她顾不得拿手帕擦眼泪,反而用力瞪大眼睛盯着她,一遍一遍的说:“没错,整整二十三年简都没有写信回来……像……真的太像了,玛格丽特,你长得跟简一模一样……”她全身都在颤抖,高耸的胸^脯上下起伏。
简连忙扶住比自己老了二十二年的妹妹,让她坐在沙发椅上,摸出溴盐给她闻。
“简,你的母亲……她怎么样了?她在哪里?”缓过来的伊丽莎白急切的问。
简紧咬嘴唇,半晌,她终于硬下心肠,轻描淡写的说:“埋在黄土里了,丽……伊丽莎白姨母,在二十三年前。”
伊丽莎白愣愣的看着她,自言自语的说:“埋在黄土里……我早该猜到的……那么美丽,那么善良的天使一般的简……”伊丽莎白抱住“二十三年前就埋在黄土里的简”的女儿,像个孩子那样,肆无忌惮的放声大哭。
简伸手擦去妹妹皱纹中的泪水,拍着她不再那么挺拔的后背,吻着她比四年前——不,二十六年前——松弛许多的脸颊,恨不得十根指头全都变成中指——
穿越大神,你太无情太狠心了。
眨眼间,时光飞逝,物是人非,世事无常,沧海桑田,就浓缩在短短的几年中。
伊丽莎白是个勇敢而坚强的姑娘——不,勇敢而坚强的太太,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拿出做姨母的风范,安排了饮料和茶点,拉铃让仆人把宾利先生和玛丽小姐叫下来。
她擦干眼泪,收拾起痛苦,完美的旅行了姨母的职责,对从天而降的外甥女嘘寒问暖。
此时此刻,简只想摸着妹妹已经稀疏了的头发,轻轻的说上一句:“丽兹不哭,有我在呢。”
当宾利先生匆匆忙忙、十万火急的跑下楼时,简不禁感慨:虽说时光是把杀猪刀,可禁不住有的人就是天生丽质——比方说眼前的宾利先生,眼看就五十岁的人了,也不过是从美少年转型为美大叔而已。
“哦,上帝!你简直跟我的大姨子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你们就像两朵百合花那样不分彼此!”宾利先生的嚎叫在妻子的眼色中逐渐低了下去。
相比之下,玛丽小妞儿——不,玛丽姨母——的反应就镇定许多。她褪去了年轻时矫揉造作、自高自大的习气,看来已经真正领悟到了哲学的精髓,那张因为平平无奇而不怎么显老的脸上,露出温和慈爱的笑意:“真是太好了,玛格丽特,你真是上帝的恩赐。亲爱的,你是怎么来到伦敦找到我们的?”她甚至不再引经据典、卖弄才学了。
“信,玛丽……玛丽姨母,妈妈的信,她一直珍藏着,被我无意中发现了。”称呼自己本人为“妈妈”什么的,实在是太坑爹了……
“如果凯蒂回来了,她该会多么高兴啊!”伊丽莎白慨叹着,她恢复了活泼的模样,“你凯瑟琳姨母在美国开工厂做投资,剥削穷苦百姓的血汗钱,只有圣诞节才肯勉勉强强的踏上榨不出油水的英格兰的土地。还有达西先生……可怜的达西先生在法国旅行,他这辈子都栽到你的好妈妈手上了,玛格丽特。”
简:“……”她应不应该表示汗颜?
“我马上给菲茨威廉发电报,通知他赶快回伦敦!”宾利先生水汪汪的绿眼睛中噙着泪水,眼泪让他的眼睛看上去像两块琉璃,就算时隔二十六年,还是一位唇红齿白美大叔。
“哦不,宾利先生!”简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阻止了美大叔宾利的异想天开,“您是准备把妈妈的死讯明确的通知达西先生吗?”
伊丽莎白表示支持:“你说的对,亲爱的,他一直深爱着你的母亲,原谅我直言不讳,玛格丽特,我不确定他会不会期待见到这辈子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爱着的人,与别的男人生的孩子。你一定要在伦敦住下,我们不能失去你,亲爱的。”
“我会的,伊丽莎白姨母。不过暂时只能住一个礼拜,我在曼彻斯特还有些事情要处理。等那些麻烦事一了结,我就会迫不及待的飞过来啦。”
“亲爱的伊莱扎,我认为小玛格丽特需要上床了,她旅行了二百多英里,必须好好睡上一觉。”玛丽提醒着。
“哦,实在抱歉,亲爱的,见到你太激动了,以至于我把主人的职责全部抛到了脑后!竟然忽视了你的劳累,我实在太不体贴了!”不由分说的,伊丽莎白挽起外甥女的手臂,“看起来玛丽已经吩咐仆人收拾你的卧室了,来,我们上楼吧。”
丽兹的步伐不像二十岁那么轻快矫健了。
被半搂半抱的拽上楼时,简默默的想。
父母去世了,妹妹们变老了,美少年也受到了时光的摧残……只有她,只有她在旅行和漫游中依然如故。
伊丽莎白亲手给她梳理头发,一边抹眼泪一边说:“这浓密的金色长发,跟简当年一模一样……”头发梳理好了,睡袍换上了,她在这个与姐姐一模一样的脸蛋上落下一个晚安吻,就像二十三年前她们每天晚上都会做的那样。
枕着松软的羽毛枕,盖着柔软的鸭绒被,简再次陷入了纠结的沉思: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有没有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我的整个人生,就是一场极为逼真的梦?
事实上,我不过是一只蝴蝶,正在做一个自己是人的梦?
我的爱,恋,执着与追求,都是梦。
再一次醒来后,会不会发现我其实是只毛虫,正在做一场“以为自己是一只做着人世梦的蝴蝶”的梦?
朦朦胧胧中,简就在“真实”与“梦境”的深思中,沉入了牛奶巧克力似的睡眠。
作者有话要说:酷爱来贴个图~
继续放萌图给大家卖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