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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为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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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如许正则和吴勇不会相信这位巨匪的保证一样,留下的这些民壮谁也不会信,不敢信。所以最终李天王凭借着他的仁义名声江湖威望,只挥一挥手便收服了一群马仔,大家都强烈要求跟着天王走,不让跟都不行。

    因为要在今天就搬走,所以大家有些东西要收拾,昨天他们刚击败了一伙贼人,缴获的刀剑有几十把,都是铁制的兵器,乱世铁器十分珍贵,这些东西自然要带走,缴获的还有四匹马,这时候在很多大人物的眼里,马可比人还金贵,这些东西自然不能扔下了,也一并带走。

    许正则和吴勇也回去收拾东西,待进了巷子里,转头看不见人影了,吴勇一把拉住他的手,气急败坏的喊:“许兄弟,你怎么叫他大人,大人是随便叫的吗?”

    看吴勇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许正则不明所以,怎么了,大人不是古时候对上官的尊称吗?虽然这中年人算不得什么官,而是个标准的贼——还是巨贼,但是在人家手底下讨生活,嘴巴甜点也没啥,许正则可不想英年早逝。

    听了许正则的解释,吴勇都惊呆了,他瞪大了眼睛道:“哪朝哪代的官员敢称呼上官为大人,还要不要脸了?你知不知道大人是什么意思?你喊你爹你娘,你长辈,那才叫大人,哪朝哪代的官员如此不知羞耻,敢管上官喊爹?”

    看着许正则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吴勇也狐疑起来,许正则周身都透着古怪,大家谁看不出来,只是都不说出来而已,可别这孩子是真不知道吧?但是,反正人已经丢到姥姥家去了。吴勇看着许正则复又涨得紫红的脸皮,眼中满满的全是同情,想来他说明白了道理,许正则肯定觉得实在是丢大人了吧。

    要怪只能怪无良编剧的事了——电视据里面当官的不都是见了上司就喊大人吗?他也是被毒害的,其实古时的士大夫们崖岸自高,怎么会管上司喊爹呢?他们还嫌丢人呢,这样的称呼是自清季中业才流行开来的,之前都是一些常用的称呼或者简称,哪有直接叫大人的?

    “哎,以后小心些,别乱叫就是了。”见许正则窘迫的脸红脖子粗,吴勇也觉得他十有八九是真不知道,所以便提醒了他一句便不再说了。

    收拾好了东西,残留下来的二十来人开始跟着队伍出发,连着受伤躺在炕上的两人也被大家抬走,那中年人见了,也不阻拦。留下来的这些人要么不太敢跑出去,世道这么乱,都怕出去更受罪,但也有人似乎是雀跃欲试,许正则见了,也知道这种样人不是安分守己的,大概是想跟着李老大,好抢钱抢粮抢女人吧。

    马匹不多,大家也只能跟着走路了,两个伤员上了马,吴勇将他娘也扶上了马,老人家年纪大了,虽然身体一项硬朗,到底比不了年轻人,长途跋涉哪里忍受的了,只是现实所迫,也只能将就了,他们缴获的几匹马虽然羸弱几不堪驱乘,好歹也聊胜于无了。

    在走出村庄的一刹那,许正则心里失落伤心到了极点,那一瞬间甚至有一种自己多余的感觉,在这个村子里呆了三个月,很安稳,很惬意,很懒散,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每日忙活一个钟头就够吃两天的了,也没有谁把自己呼来喝去,每天活的不知道多轻松。在这里他还结识了一个有本事的害好朋友,创建了一个几十人的社团,好歹也是个头了,那日子多美,没想到才一日,自己就不得不成了一个贼,还是杀官造反的,又要辛辛苦苦的在别人手底下讨生活了,如今受点气他都不在乎了,只希望,小命能保住就好。

    见许正则离村子时神色戚戚然,那女子又驱马走过来,旁若无人的把许正则身边的人全部挤走,也不怕踩到人,她冷笑道:“你可是不舍得离开,果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啊。”

    许正则脸色大变,平生最恨的,便是有人欺他辱他。

    “婉娘,住嘴!”那中年人在前牵着马慢慢走动,听了那女子的话,当即便回身厉斥,“大家都是一家人,当互相帮扶着,你怎么可以一而再的凭借莫须有的罪名折辱许兄弟?还有,下马来,自己走路!”

    训斥完了那女子,那中年人复又转过头来给许正则道歉:“许兄弟,包涵则个,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平日里宠的没边,性子骄纵的很,你可不要往心里去。”

    许正则连忙摆手,咧开嘴角勉强笑了几下,示意没事,虽然还是伤心,但他还是很感激的。那边那女孩已经听话的下了马,牵着她的那匹枣红马驹步行,神色间委屈至极。方才离家之时,新加入队伍中的人无不神色惨然,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凡脑子正常点的人,有谁愿意加入贼军?做贼要不断地打仗,不断地流浪,不断地被围剿,不断地被追杀,有今天没明天的,哪怕天生光棍,有闯劲愿做无本钱生意的人,又有几人会真心喜欢?

    待人要诚恳,御下当宽厚,怎么处理好与手下人的关系,这中年人说不出几条道道来,但将心比心,他总得顾着别人的感受,待人宽厚一点,大度一点,大方一点,得到的可是人心,苛察之人,岂能得大家拥护?

    良马难得,也因此,那中年人带着手底下的人都是骑马,除了吴勇他娘人老体衰,还有两个伤员身体重伤,只能骑马外,也就那个女子骑在马上,如今却被一句话骂了下来,许正则眼睛斜了下,看见她委委屈屈的模样,肚子里都要笑开花了,他可不是什么宽容大度的人,相反还有点小心眼,见这女人挨了臭骂,他就觉得心里爽歪歪,一时竟然都忘了伤感。

    队伍顺着山脚的大道迤逦的往东而行,这是明时的官道,当然修的比较烂,跟后世的柏油马路根本比不了,凭借着伍姓湖与中条山两个坐标参照,许正则知道他们是往东走,后世这条路也是一条连接运城与永济的高等级公路,他当年在运城市、永济市都上过学,这条路不知道走了多少遍,穿越几百年的时空,这条路的方向依旧没有大的变化,可惜物是人非,在这里,不再有他的亲人同事了。

    许正则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难以自拔,过了很久,被人推了一把,他从思绪中清醒过来,却是裴蓓那个小姑娘推得他,许正则抬起目光,只见那边,那中年人已经转过身来,朝他招手,却是要他过去。

    许正则连忙上前去,李天王问道:“许兄弟,听说你们前两天刚剿灭了一股贼寇,是也不是?听说你独自一人杀了好几个贼寇,是也不是?”

    看了眼吴勇,许正则回答道:“是有此事,不过大多是吴兄弟的功劳,他武艺高强,绝大多数的贼人都是他射杀的。”

    “书生也能上阵杀人吗?我孤陋寡闻,可不曾听说过,平日里只见他们念些酸诗腐文,临事怕是都要尿裤子了吧?”一不注意,那女子又追了上来,猛不丁的插话进去,只是说话依旧不客气。

    许正则暗自咧嘴一笑,也不争辩,顺着她的话头便道:“大小姐说的甚是。”

    见许正则服了软,那女子倒好似一拳打空了一样,不爽的哼了一声,她却是不知道许正则的意思,人家都自己承认孤陋寡闻了,那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只是对李天王,许正则可就不能随便了,看对方好奇的看着他,显然也是十分的想知道答案。毕竟今不如古,先秦汉唐之时,儒士上马击贼,下马吟诗,一手诗书,一手刀剑,真正的是文武双全,出将入相,哪如今时之文士,涂脂抹粉,柔弱比类妇人,让好汉见了,便心声鄙夷。只是偏偏时风奢靡,尤其江南富庶之地,柔弱的男子反而更受欢迎,像许正则、李天王这般的,纵容读过几本书,也是粗鄙野夫。

    “没有什么原因,都是被逼的。”许正则从容的说道,“我想活下去,不想被贼人杀死,那便只有杀死贼人了。”

    这一下连那讨人厌的大小姐也没有反驳他,李天王感慨良久,方才缓缓道:“许兄弟说的好啊,都是被逼的啊,我等本是良善人家,若不是官府催逼,乡绅欺辱,又怎么会走上这么一条路?但凡给一丁点活路,又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看这位在蒲、解境内声名卓著的巨寇一副激动不能自已的模样,许正则和吴勇无不惊骇,想来这位大盗也有一番不堪回首的惨事,这才被逼落草。虽然孤陋寡闻,但这位爷的名字他没少听过,听说此人最爱与官府、乡绅为难,下手也极狠,但对贫困百姓倒还算可以。不管是真心实意,还是假惺惺,至少跟着他,不那么担惊受怕。

    见天王伤心,两人不敢问其中隐情,都极默契的低了头,努力摆出一副沉痛的表情,不大的队伍,瞬间便蒙上了一层悲壮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