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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柊不可能为所有的人都提供棉衣,所以除了体弱的老人,小孩外。其他的人都只得到了兽皮保暖。一群人顶着呼啸的寒风穿梭在山林中,终于在第二天中午,来到了‘山木’部落。
这里的大多数人都很迷茫,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到底是什么。对于‘林柊’这个未来领导人,更是害怕多过好奇。
这里的人都穿的很好,食物也很充足,山洞也比他们的干净,还使用着许多他们不认识的东西。但是他们不知道林柊派人带他们回来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什么都没有,唯一的一点食物在这帮人面前也什么都不是。
这里的人,由于生活的很好,每天都有饱饭吃,随便拉一个老人出来也比他们的人强壮许多。那他们还有什么用?他需要他们干什么,总不会是食物多的吃不完,接他们来养着玩的吧。
林柊现在可没工夫关心,这群新来的人此刻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虽然很心疼夕的辛苦,可是林柊手里现在真没什么人可用。
方菱虽然聪慧,但到底是女孩子,在内务上搭把手是没问题。派出去公干的话,威慑力肯定不足。飞鹰也不错,但为人太老实,不知道变通。二虎太欢脱了,也不行。阿豹——这个不在考虑范围内,不和人打架的话,林柊是不打算派出去的,在部落里连他都敢顶的定时炸弹派出去,想不和人火拼都不行。
想来想去,又只有劳累夕了。吩咐夕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再赶路去另外一个部落。话说,自己一天到晚这么奴役他,他真的会有喜欢上自己的那一天吗?
虽然很内疚,但是无人可用的林柊,不得不再次把夕派了出去。亲自送夕上路,反复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才一步三回头的往回走。倒是夕,因为得到了重用,丝毫不觉得大冬天出门是件苦差事,斗志昂扬的上路了,走的那可是一点留恋都没有。唉!果然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夕现在关心的只有事业。
这次夕去的这个部落要远一些,也要大一点。要是把这批人一起接回来的话,这个冬天的新进人员就达到了300多人,比自己部落原来的人口还要多一些。如此比例,不得不说是很危险的,所以,林柊得抓紧时间先同化先到达的这百来人。
最好的办法,不是一味的施恩,而是一视同仁,让他们对这个部落产生归属感,只有认可了自己是这个部落的人,才会想要保卫它。当然,该防的还得防,一上来就向别人露家底,什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之类的,在这个时候可不适用。林柊没有传说中的王八之气,自己这点家底可经不起折腾。
除了武器的制造和使用权,这群人得到了和原部落的人完全一样的待遇。当然,分配上一样了,劳动上当然也不能让他们闲着。这样反而让这群人放下心来,肯像对待自己的族人一样指挥他们,表明林柊是真的接纳了他们。
十天以后,当夕带着第二批队伍回来的时候。对于此时到达的这批人,不知道为什么,先来的那个部落得人,没来由的产生了一股优越感。瞧那副模样,多久没吃过饱饭了吧,身上穿的都是些什么啊,有他们现在穿的舒服吗。
看着他们的表现,林柊放心了,终于不用担心他们会抱成团对抗原部落了。呼,发展太快,根基不稳啦。还好,现在总算有600来人了,有自己原来一个小学的规模了,为什么他还是觉得悲剧呢。
人手增加了一倍,林柊的基础建设,终于也开始快了起来。终于在这个冬天,完成了大规模的空地清理,他的小村庄,终于可以开始动工了。
这片空地真的很大,论规模的话别说600人,装下6000人还不带挤的,这是建村吗?好吧,现代的大村也有不止这个数的。
林柊并不急着修建房屋,在此之前,必须先把城墙砌起来。这里可是原始森林,没有坚固的城墙作为保护,孤零零的几间房屋立在那里,简直就是活靶子。
城墙必须得用砖砌,木头什么都不保险,一旦遇上兽潮,一样会死的惨兮兮的。烧制红砖的方法大伙已经掌握,第一批的试验品也早已成功,接下来就是大规模生产的问题了。原始人脑子不行,但论起吃苦耐劳来,可不是现代人可以相比的。原始人做起这种单靠体力的单一工作,效率可不是一般的高。
估计只需要半年的时间,修建城墙所需要的红砖就可以全部准备完成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半辈子太闲了的缘故,现在的林柊一闲下来就混身不得劲,非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可。
烧制红砖已经进入轨道,有老东西和鹿老看着,自己也不用一天到晚的往工地跑。可这陀螺般忙惯了的人一旦闲下来,还真有点不习惯。要不,把纸一并捣鼓出来,再给他们整个夜校什么的上上,提高下文化水平。呵呵,他也就是那么一想,现在的人手还是很紧缺,谁都没空陪他玩‘文字游戏’。
“队长,不好了。不对,是好了,太好了。”飞鹰咋呼呼的向着林柊冲了过来,还好林柊闪得快,要不还不得被这混蛋给扑到了。
“停,干什么呢。大小也是个领导了,像什么样子。”不成器的东西,还想着好好培养,好给他分担点的,怎么还这么沉不住气。
“马儿,马儿出事了,那匹母马……”
“靠,那还得了!”总共就这么6匹马,可是他拼了老命才弄回来的,这可都是他的心肝啊,没等飞鹰说完,沉不住气的林柊早没影了。
“队长,我其实想说,那匹母马生了。”队长你为什么那么沉不住气啊。坏了,一会林柊回来一定会找他算账的。他真的好冤枉啊,明明是队长自己没有把话听完好不好。要不,趁队长没回来之前逃跑。
可是逃跑会没有饭吃,没有好衣服穿,没有……,而且他们马上就可以搬进队长说的新村子里去了。他不想走啊,去别的部落里,他会觉得生命没有意思的。怎么办,他不想落跑,也不想被队长收拾啊。
对了,队长对卓夕特别好,他可以去找他帮忙:“卓夕,我的好兄弟啊,你这次可要救救哥哥我啊。”
正在工地上忙的热火朝天的夕被飞鹰一把抓住:“救……救命。”
怎么回事,是有人打过来了,还是有野兽进攻了,夕紧张的左顾右盼,正准备带人抄家伙。
飞鹰终于缓过气来把话事情说清楚了。听完整个故事的夕,觉得要不是这家伙是从小和自己一块长大的话,就凭刚刚说话那个大喘气,他就想先收拾他一顿。话说,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有这个毛病的,难道吃饱饭了,毛病就开始多了。
另一边,因为太担心自己的宝贝马儿,一直用自己当年靠1500米得速度冲刺的林柊,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次有了体罚下属的冲动。靠,老实人也有欠收拾的时候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收藏,点击都很不给力啊,难道真的写崩了。
重看一片,错别字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