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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怕死怕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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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也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私人诊所的门口挂着“开业中”的牌子,罗莲特趴在沙发上一边等待病人上门,一边啃着晦涩的医学书籍。手边的茶几上,摆着他最喜欢的鲜橙汁和曲奇饼,如果不是某个人的影子总是在附近晃来晃去,这样的生活简直是完美无缺。

    就在诊所的隔壁,有一栋黑漆漆的空屋——哦,应该说曾经是空屋。

    这栋空屋一年多之前被一群吸血鬼占据过,现在则是被打败了那群吸血鬼的那只吸血鬼占据了。简单的说,就是被绯夜占据了。

    他,就是空屋如今的新主人。

    屋子的二楼是书房,窗户正对着罗莲特家的客厅。绯夜现在每天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站在窗户面前监视罗莲特,看他有没有企图“逃跑”、“寻死”或者干一些其他的蠢事。

    依仗着吸血鬼过人的体格和精力,他可以连续监视四十八个小时也没问题。

    而如果罗莲特胆敢跑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去偷偷摸摸干什么,通常几分钟之后绯夜就会破门而入,大发雷霆,然后让他选择是想挨揍还是想被吸血。

    罗莲特在想,是不是他之前的行事作风实在太过分,结果把绯夜变态的一面激发出来了。害得他这一年过着被百般蹂躏的生活,眼泪都快哭干了。

    一年前的那天,他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特林梵丹诊所卧室的床上。

    幸好,这次没有失忆,他知道自己昏迷之前在什么地方干了什么事。

    凭他这种挺尸状态,当然不可能自行瞬间移动,一定是“有人”把他送回来的。为了逃避那个“有人”,他从厨房抱了几罐橙汁做食物之后就仓皇逃跑,想不到还没跑出第一个街区就被绯夜追上,像抓小鸡似的揪住后领,拖回了诊所里。

    噩梦从此开始,绯夜把他绑起来吊在房梁上,一顿狠揍。

    揍完后,他举起两根手指,冲着罗莲特森冷一笑:“警告你,第一,今后不要再想寻死;第二,也别想从我眼皮底下逃走。否则,我会让你像今天这样,好好的爽个够!”

    罗莲特一开始的确是有斗志的,小小一个年轻吸血鬼怎么可能压得到他!

    而斗志燃烧的结果就是,他一百三十二次逃跑,一百三十二次失败。付出的代价则是被绯夜吸血八十次,挨揍五十二次。

    从长远的目光看来,这个记录还会继续递增。

    不过,罗莲特的确有点对绯夜产生恐惧了。

    他不怕死,但是……他怕痛啊!

    被吸血很痛,挨揍就更痛了,真心受不了!绯夜这个小混蛋,他、他绝不会承认自己被这小子戳中了死穴,他才不会对一个吸血鬼认输!

    翻过一页书,罗莲特顺便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放松一下因为躺久而僵硬的腰部。

    眼前还在微微晕眩,昨晚才被吸过血的身体还很虚弱。绯夜如今吸血的分量很精准,每次都能恰好吸食四百毫升,不多不少,这不会影响到罗莲特的健康,但可以让他全身发软的在家里躺上三天。

    三天之后,新一轮猫捉老鼠的戏码大概又会开始。

    顺说一句,挨揍和吸血造成的伤害差不多,绯夜对自己的攻击力掌握得也不错。

    目光下意识的向上漂移,罗莲特看了一眼隔壁屋子二楼的书房窗户,刚好与绯夜的视线撞在一起。绯夜还是如同往常一样坚定不移的监视着他,让他连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证明自己并没有寻死或者逃跑的意图。

    但是……这样的生活,到底要持续到哪一天啊?

    血雾事件之后,Blood事务部好像把他们俩遗忘了,放了他们长假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联络。休假是很不错啦,但是没有工作就……就等于没有钱!

    之前五年的独居生活里,罗莲特已经把自己的存款都花在血液研究上了。虽然成功把自己的血变成了纯血,但这种东西又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完全无法产生经济效果。

    正当他手头捉襟见肘的时候,绯夜闯入了他的生活中。

    寻找圣殿的任务由此开始,并且以罗莲特献出50%的纯血化为血雾构建成圣殿而结束。Blood事务部为罗莲特输入了普通血液拯救他的生命,而奇怪的是,在他处于昏迷状态进行身体自我修复的过程中,这些普通血液居然发生了纯血变异。

    更奇怪的是,原本吸食过纯血的绯夜虽然也发生了纯血变异,但变异过程却在中途突然停止并且逆转,在几周之内就恢复成了普通的血族血液。

    之后,就算他再次吸食罗莲特的纯血,也不会发生变异,仅仅能使身体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倍增。在非战斗状态中,这种效果意义不大,权当是吃饱了力气比较足而已。

    罗莲特,成为了世界上唯一拥有纯血的生物。

    对吸血鬼来说,他,非常好吃。

    所以,他有时怀疑绯夜是不是把自己当成储备粮了,因此才会不允许他逃走或者寻死。

    “……你说,我们下次去哪里打劫呢?”

    正当罗莲特神游天外的时候,冷冰冰的嗓音在耳边响起。他吓得差点大叫起来,一转头发现绯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

    “进来要打声招呼!”罗莲特抱怨。

    “是你自己跟我对视了一会儿就走神了,我来看看你哪里不对。”绯夜淡定的解释。

    “我哪里都很对,身体健康,头脑灵敏,没有失忆!”罗莲特惨叫。

    一年前,当他在研究所的旧址回想起自己当初远走高飞的真相的时候,“造梦者”索涅欧施加在他身上的幻术就自然失效了。他现在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和才能,不过,因为本身性格就是迷迷糊糊的,更早之前的往事和生活上的小细节他还是记不起来,也没兴趣回忆。

    绯夜看着他,挑了挑眉:“你说自己一切正常是吗?那我就来检查一下。”

    罗莲特抓起抱枕挡在脸上:“禁止殴打和吸血!”

    “别紧张,我提问而已。问你,Blood事务部的全称是什么?”

    “别玩弄我好吗!……血族与人类纷争事务调停部!”

    “那我在事务部里的代号是什么?”

    “……脱缰的野马?”罗莲特翻了翻白眼。

    “你有胆子敢再说一遍!”绯夜的额头上爆出青筋,罗莲特连忙抱头求饶:“好啦好啦,是‘喋血骑士’!”

    “……这还差不多,那你自己的代号呢?”

    “变种人类,科学怪胎,血族解剖狂,会走路的生化武器……诸如此类的吧。”罗莲特搔搔脸。

    绯夜的头上冒出了黑线,这些都是以前事务部的同僚给罗莲特起的外号。在遇到绯夜之前,罗莲特是一个被描绘成恶鬼的科学狂人,他所到之处,半径一百米之内的人都会逃得一干二净。

    但是听他的语气,他好像对这种事情很自豪……

    还是不要去揣测这个怪胎的心思比较好。

    绯夜在心里默默扶额。

    “算了,还是继续来谈论打劫的问题吧,”他叹息,“我们昨晚抢来的东西,有一部分是珠宝首饰。我对特林梵丹不熟悉,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销赃,你说怎么办比较好?”

    “我可以制造一套炼金设备,然后把首饰肢解……”

    “不要用‘肢解’这么奇怪的词语!”

    “好吧,是拆分,”罗莲特耸肩,“把首饰上的钻石珍珠之类的东西拆下来,黄金部分则融化成金条。首饰被毁容的面目全非的话,就比较容易销赃了。”

    说罢,他忧伤的眺望着窗外:“但是,我们好歹也隶属于赤色议会。为什么身为国家级官方机构的工作人员,非要讨论’打劫销赃’这么丢脸的事?”

    “还不都是因为你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绯夜大怒,差点一脚踹翻茶几。

    “但是,你不觉得好奇吗?”罗莲特连忙躲到沙发后面,避免自己被绯夜的怒火波及,“我的身体能够把普通血液变异成纯血,你却只能把纯血当成强身健体的食物。我们同样是生物,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大概因为你是怪胎吧。”绯夜白了他一眼。

    “你怎么可以下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结论呢,”罗莲特摇头,“这就是科学家和莽夫的差别了。”

    “你说谁是莽夫?”

    “哦,用错词语了真抱歉!应该是……勇夫?匹夫?鳏夫?……好像都不对!”

    “罗、莲、特!——”

    “啊哈哈哈哈哈,不跟你开玩笑了,我要去工作了,看来今天也不会有病人上门问诊,”罗莲特一边大笑一边准备开溜,还不忘记回头提醒一句,“对了,五个小时以后记得来喂我吃饭,我的手到时候会没空。”

    “你饿死在实验室里算了。”绯夜咬牙。

    罗莲特没在意他的诅咒,他知道绯夜肯定会准时乖乖的捧着饭碗过来。因为虽然不放在嘴上说,绯夜的确也对纯血在两人身上的不同反应感到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