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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秦红颜内心忐忑。
其实从她不辞而别后,沈盛年来公司找过她。那是在她离家一个月后的某天傍晚,她下班时在公司大厅中遇见了沈盛年。
在熙熙攘攘的下班人群中,她一眼便将他看见。
这并不是困难的事,沈盛年的外貌向来出众。那天他身着白色衬衣,浅色卡其布裤,整张脸很白,白得几乎透了明,像是一朵冰花。
看见他的瞬间,秦红颜便感觉到自己肩胛骨上似乎又出现了若有若无的热气,刺激得她浑身一激灵。
那夜的场景顷刻之间在她脑海中涌现。
她无法面对沈盛年,只能面无表情地越过他离开。
在越过沈盛年的瞬间,秦红颜发现他浑身一震,整个人像是即将破碎。
她没有勇气再去看他,只得落荒而逃。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沈盛年那瞬间破碎的表情时刻在秦红颜脑海中浮现,折磨得她不能安寝。所以今天,她来也是想要将事情做个了断。
进了电梯后,她却发现沈昂按下了22楼的按钮。
可沈盛年住的却是21楼。
沈昂向来是个玲珑心,秦红颜刚一皱眉,他便适时进行了解释:“他不肯回自己家,这些天来,都是在你房间里待着。”
沈盛年知晓秦红颜家电子锁的密码,所以他进&入也不足为奇。
秦红颜没有说话,跟随着沈昂去了自己家。
她已经是好几个月没有回家,然而家里却如同她离去时那般整齐洁净,明显是有人在定期打扫。
而那个人,必定便是沈盛年。
进了她家后,沈昂用眼神示意了下卧室的方向,道:“他就在里面,你进去和他谈谈吧,我就在这等着。”
沈昂不进去,倒也是好的。
秦红颜深吸口气,推开了卧室的门。
她原本以为里面会有很糟糕的景象,但出乎她意料的是,沈盛年正背对着她安静地坐着。
她卧室的窗户是落地式,此刻窗帘大大拉开,夜已深,整面落地窗上全是城市璀璨的夜景。有了外面的喧嚣做对比,chuang上那如泥雕木塑般坐着的沈盛年则显得更加安静。
他似乎瘦了许多,背影淡薄得让人不敢伸手去碰,怕一碰他便会散去。
秦红颜一步步向着他靠近,每一步都是犹豫,每一步都是煎熬,每一步脚下似乎都竖着刀锋。
终于,她站到了他的面前。
卧室里并没有开灯,然而玻璃窗外的流光溢彩却将沈盛年的脸照得异常清晰。
当看清沈盛年的脸时,秦红颜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他整张脸瘦得小了一圈,轮廓更加分明;他的眼睛像是彻底失去了生命,黑得死气沉沉;而他的嘴唇,则干涸得裂出了血。
他像是一个出现了裂缝的完美雕塑,随时便要破碎。
“沈盛年,你这是做什么?!”秦红颜惊呼出声。
她虽然在问,可是心中却有了明晰的答案。
他是在折磨自己,更是在折磨她!
秦红颜这才惊悟,在她离开的这些日子,沈盛年每天都待在这里,如同行尸走肉。
卧室的门窗都紧闭着,秦红颜的声音发出了短暂的回音。而那回音之后,又是死寂的沉默。
沈盛年照旧不动不语。
秦红颜心头一窒,开始怀疑沈盛年是否还有呼吸。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触mo他的鼻端。
然而还没触及,她的手便被他给反握&住。
沈盛年的手干燥而冰冷,甚至还有些微微发抖。他用自己的脸颊贴着她的手背,缓慢地摩挲着,像是要依靠本能汲取她身体里的暖意。
“我一直等在这里,但却不知道你是否会回来,我很害怕,害怕你会从此消失。不要再离开了好不好,如果你不想看见我,那我就躲得远远的。”
沈盛年保持着这个动作,像是在对她的手絮絮低语。手背上传来热热的濡湿感,秦红颜知道,沈盛年哭了。
“我可以躲得远远地,让你不再烦心。但请你留在这里,不要消失。因为如果你离开了,我会垮下,我会死。”
他的语气其实很轻,可是字句却用得很重。
秦红颜相信他的话,不是因为她对自己魅力的自信,而是她太懂这种感觉——当一个被看成比生命更重要的人离开了自己的世界,万物都荒芜的感觉。
奚欢即将对她做这件事,而她却已经对沈盛年做了这件事。
这是种可悲的轮回。
秦红颜来见沈盛年,原本是想与他说清楚两人之间的关系,请他从此离开自己的生活。
可是如今,她却任由他抓住自己的手,仿佛那是一根救命的浮木。
她不懂是什么改变了自己的心意,她只知道在不知不觉间,有什么东西已经一点点地改变了。
秦红颜向来自诩为铁石心肠,她把所有的情感都给了奚欢。除他之外面对其他人,她不会有多余的喜怒哀乐。
然而这个少年却是她生命中的意外,她的原则一次次被他给打破。
在孔利家时,虽然夜夜有人值守,也有乔悄作伴,可秦红颜仍旧觉得孤独。当意识到孤独这一感受时,秦红颜觉得很奇怪,她应该是向来便承受着孤独,应该是习以为常的事,为什么还会感受到?
而此刻,当沈盛年用面颊贴着她手背默然落泪的此刻,秦红颜全然明白了——在沈盛年搬来后的日子里,她的孤独已经开始减少,所以在离开他搬去孔家后,孤独会重新显现。
沈盛年一直以痴缠的形式陪伴着秦红颜,很多时候她会嫌弃他烦人。然而她却从未好好探寻过自己的内心——在内心深处,她竟是渴望这种陪伴。
她自小便恐惧孤独,然而孤独却与她的命运如影随形。她挣脱不了命运,只能假装坚强,习惯孤独。忽然有一个少年出现,意外地以种种方式进&入了她的生命,替她驱走了孤独。
不知不觉间,她不再习惯孤独,而是开始习惯于他的陪伴。
她是自私的,并不想让彼此产生任何感情任何关系,只是极度需要他的陪伴。
错的究竟是他还是她,已经分不清了。
秦红颜由着沈盛年握&住她的手,由着他继续住在她身边。
那天之后,他们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重新回复了以前的状态。
每天晚上,她在客厅看文件,而他则安静地上着网。
电视按着静音,里面的画面不断变化着,却没有人观看。
这种畸形的关系是否有终点,她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他需要她,而她也需要他,这就够了。
在这样的默契中,深秋又再度来临。
这天晚上,秦红颜照例到沈盛年家吃饭,却听见他忽然道:“秦姐,这个生日我们还是一起过吧。”
秦红颜不由得感叹时间飞逝,他们共同的生日,11月11日,又要来临了。
去年生日,奚欢赶来将礼物送给了她,而今年,他估计是不会来了吧。想到这里,秦红颜也意兴阑珊:“算了,生日真没什么好过的,你自己和同学出去玩吧。”
沈盛年升入了大学,而他所就读的大学就在本市,离他们的公寓很近。其实那所大学并没有名气,依照沈盛年的成绩完全是闭着眼睛考上的。秦红颜相信沈盛年是因为看在它离家近,可以每天返家的份上才填报的。
可是他不说,她也不问。她对他有愧疚,也有负担,她不想再背上更多的包袱。
“11月11日,光棍节,我的那些同学全都借着这个幌子鬼混去了,哪里还会陪我。”沈盛年笑道。
秦红颜还想拒绝,但沈盛年却很贴心地道:“没事,秦姐,你不愿意庆祝就算了。那天我就在家里呆着,哪里也不去,你要是想人陪了,就告诉我一声,我立马上去。”
闻言,秦红颜心生不忍——沈盛年总是这样安静地待在她身边,当她烦他时,他便离开;当她需要他时,又立即出现。
像是个影子,悲哀的影子。
秦红颜咬咬唇:“其实我那天也没什么事,那就一起过吧。”
听闻秦红颜答应陪着一同过生日,沈盛年的兴奋简直是溢于言表。接下来的日子,他开始准备生日蛋糕,又开始准备送她的礼物,忙得分&身乏术。
秦红颜见他这样开心,也不好扫他的兴,便决定也送他一件礼物。
可是究竟沈盛年喜欢什么,秦红颜却完全不清楚。一向都是他关注她的喜好,而她对他的喜好一无所知。
唯一有印象的便是他似乎对自己的手提电脑很是保护,有次她想用他的电脑查点东西,他却笑着不让她碰。
秦红颜并不在意,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怪癖,比如她就很讨厌别人借自己的书去看,总觉得会把书弄脏。
于是,在生日这天,秦红颜决定为沈盛年买台新款的手提电脑。
11月11日并不是周末,秦红颜却为了帮沈盛年买生日礼物提前下班,正拿着手提电脑步出商场,她却接到了一个电话。
当看清了来电显示的名字时,她心跳如雷。
是奚欢。
近来公司里传说奚欢与付郁打得火&热,看情形不日便将成就好事。听了这些传言,秦红颜便告诉自己今年生日奚欢不会来了。
她必须让自己不抱希望,这才不会失望。
她接起电话,然而这次,奚欢的声音却不似往常那般温柔,而是充满了种低低的冷怒。
只是那恼怒却并不是针对她的。
奚欢约秦红颜去了一家私人菜馆,菜馆设在偏僻小巷里,外表看上去朴实无华与一般民居无甚区别,但走入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环境清幽,绿藤绕墙,家具全是古董真货,就连桌上随随便便一件小物器便值五位数。
走进奚欢定的包间,秦红颜瞬间嗅到股熟悉的檀香味,定睛一看,明明应该在沈盛年家中的那串佛珠却重新回到了奚欢手腕上。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三更,这是三更中的第一更。
佛珠终于被奚欢同学拿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