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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酒酿鸡蛋

作者:青青绿萝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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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樱心惊胆战回到家里,看见霍云松的第一件事就是拽住了他的袖子。

    霍云松意外:“阿樱?”

    “我爸好像……”孟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他们好像想撮合我和晨旭。”

    霍云松忍俊不禁:“所以呢?”

    “我觉得,我觉得有点,”她回想起今天吃的那顿艰难的饭,孟卓良看似不经意,实则把她和左晨旭相识的事全问清楚了,“有点恐怖。”

    尤琦秀听见他来赔过罪了还称赞左家“懂事知礼”,连孟天雄都被说服了,和颜悦色地叮嘱她交友要慎重。

    霍云松趁她心慌意乱,自然地牵住了她的手:“这没有什么好意外的,左家条件不错,左晨旭和你又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在旁人看来,你们俩在一起挺般配的。”

    “可我不喜欢他呀。”孟樱苦恼极了,半个月前她可以说霍云松想得太多,可现在她发现不止他想得多,大家都开始想多了。

    现实好像朝着某种神秘的预言发展,这个认知令她不寒而栗。

    霍云松没忍住笑出声来:“阿樱,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要真不喜欢他,还能强逼着你上花轿呀?”

    “我只是觉得……没那么容易。”她只是单纯了一点,又不是傻,左晨旭是什么态度还看不出来,但如果左妈妈没有这个心,尤琦秀也不敢那么说,孟樱抬起头来看着他,“你觉得呢?”

    霍云松说:“我觉得你该先吃个夜宵,我们边吃边聊好不好?”

    他镇定的态度感染了孟樱,她点点头:“好,吃什么?”

    “你走以后外面有人卖酒酿,我就买了一点。”霍云松对这种江南的小吃不怎么了解,特地上网查了一下,“听说加红糖和蛋会很好吃,我给你做一个?”

    孟樱是知道的:“酒酿鸡蛋呀,养颜丰胸的。”

    “啊。”霍云松站定,低头看了她一眼,不知怎么的突然握拳咳嗽了一声,“哦,那我是真的不知道。”

    孟樱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见了自己的胸,六月的夏衣是遮不住身体的线条,她面颊一红,咬着嘴唇不说话了。

    霍云松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开火煮蛋:“你在担心什么呢?”

    “我和晨旭很早就认识了。”孟樱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托着腮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就有人喜欢欺负我,他一直替我出头,”她看着外面淅淅沥沥又下起来的小雨,语气低沉,“以前这边的路还没那么好走,雨下得大了就会积水,他还会把我背回家门口。”

    “我没有什么朋友,和兄弟姐妹都不亲,我们真的是老朋友了,我怕事情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我不想这样。”

    这个世界上爱情很难得,友情同样,她很珍惜这个一路陪伴自己长大的朋友,希望以后也可以像小时候那样无嫌猜。

    可如果变了质,就不能回头了。

    她不喜欢他,所以不能把青梅竹马变成一场佳话,只会分道扬镳,再见尴尬。

    霍云松听着滋味莫名,他原先的想法是任其自然,左晨旭也好,左妈妈也罢,他们越是强求,孟樱就会离他们越远。

    他知道她会被辜负,所以他希望她离他们越远越好。

    可孟樱不知道。

    她还惦记着左晨旭和她青梅竹马的少年时光,还惦记着左妈妈对她的嘘寒问暖。

    “你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这件事是怎么回事。”霍云松在酒酿里磕了一个鸡蛋,“阿樱,我说句小人的话,你不要见怪。”

    “什么?”

    “相中你做媳妇,可不是单纯喜欢你而已。”霍云松往酒酿里加红糖和蜂蜜,“你明白吗?”

    孟樱蹙了眉,不解:“可是,我有什么别的好处吗?”

    啪,霍云松关了火,把酒酿鸡蛋倒进木碗里端给她:“你觉得不是好处,别人未必那么想,就说左晨旭的母亲仇兰桂吧。”

    酒酿的热气扑上来,模糊了眉眼。

    “左晨旭家里是近十年发家的,生意做得好,运气和本事都不能太差,仇兰桂从摆地摊做起,有了自己的门店,现在又有了自己的服装公司,可见是个有本事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性格也很要强。”霍云松慢慢说,“她喜欢你,我猜有几个原因。”

    孟樱专心致志地听着。

    “第一,你的确招人喜欢,以长辈的心态看,不浮躁不跳脱,文文静静的女孩子不多了,所以你小的时候她就喜欢你,这是性格好;

    第二,同样是因为你不争不抢……她是怎么看出来的?阿樱,你的家庭说简单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如果你有心争抢,不会住在这里,和父亲那么疏远,你没有要和弟弟争家产的念头,这是品性好,没有人会喜欢家宅不宁。”

    孟樱有理由怀疑他是在变着花样夸她。

    “但最重要的是,安全。”霍云松说,“不管什么人家结亲,都少不了门当户对四个字,左家现在生意做大了,要结婚,要么和省里有关系的人家,要么和有钱人家,一个互补,一个联合,都是好路子,可惜进退两难。”

    他看了孟樱一眼,问,“不懂?”

    孟樱诚实地说:“我知道你说得对,门当户对,和门当户对也和我没有关系的呀。”

    “所以关键在进退两难,市里的人家他们看不上了,省里的又不够格,要么低娶,要么高攀,总有弊端。”霍云松轻轻说,“高攀的弊端在于,好人家的女儿不管性格如何,都很骄傲。而仇兰桂也是个要强的人,她不会喜欢一个厉害的儿媳妇,何况……她是什么出身?”

    孟樱下意识地回答:“仇阿姨以前是服装厂里的工人。”

    “这不就是了,儿媳妇比她出身高,有底气,她还要在儿媳妇面前伏低做小?十几年辛辛苦苦起早贪黑,总算有点成绩了,还要娶回家一尊大佛供着……何必呢。”

    孟樱听着像是宅斗小说,好半天才说:“你为什么觉得仇阿姨很在意这个呢?”

    “上次左晨旭不是说了么,他还要讨好他妈给他公司注资。”霍云松笑了笑,“或许是我猜错了,不过,我更倾向于她很在乎现在自己在家的地位,说起来,很少听见左晨旭的父亲,他是做什么的?”

    “左叔叔好像是在国企里工作。”孟樱回忆从前去左家做客的点点滴滴,左父没有什么存在感,和和气气的老好人一个,左妈妈雷厉风行,风风火火……霍云松或许还真没说错。

    她艰难地开口,“就算是低娶,为什么是我,比我好的人有的是。”

    “既然是低娶,看重的就是品性了,你不争不抢,不会动摇她在家里在儿子心里的地位,又是知根知底的,虽然借不上力,可胜在家宅安稳,既然如此,选你有什么不好的?她毕竟很喜欢你。”霍云松徐徐说,“你觉得对不对?”

    孟樱说不出话来。

    霍云松做了总结,“其实我很欣赏仇兰桂,很多人就算不甘心,为了前途也会选择高攀,可她没有,能打拼到今天,她心里也有骄傲,她相信自己就算不借亲家的能力也可以发展得更好,她是有魄力的。

    以及,在为儿子选择妻子的事情上,她虽然有自己的私心,可我不能否认她的眼光,妻贤夫祸少,选择你并没有错,对儿子好,对左家也好。”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世事永远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孟樱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知道仇阿姨,如果晨旭不点头,她是不会同意的。”

    “左晨旭啊。”霍云松摸了摸汤碗,“快吃,要冷了。”

    孟樱这才拿起汤匙。

    他说,“男人的心理更好猜了,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别说以你的性格会不会发现他出轨,就算发现了,他跪一跪,哭一哭,保证再不来往,你能不心软?毕竟是青梅竹马的情分。”

    孟樱不可置信:“你胡说。”她不能相信左晨旭竟然是抱着这样龌龊的心思和她重逢,她不信,“你肯定是在胡说。”

    “是啊。”霍云松坦然承认,“我怕你听完我刚才说的,觉得和左晨旭在一起也不错,所以故意说他坏话。”

    孟樱语结:“你、你说认真的?”

    “嗯。”霍云松叹了口气,“他现在应该还没有这个想法,他对你有感情……黄璨磨掉了他太多脾气,他重新发现了你的好,仅此而已。”

    孟樱不知道哪里来得脾气:“我懂,大鱼大肉吃惯了,突然觉得清粥小菜好吃,我又不是没看过言情小说。”

    “噢。”霍云松拿了碗去洗,语气平淡,“你生气了。”

    “没有。”

    “阿樱,你气我这样说你的老朋友,好像所有人都目的不纯,你不喜欢,我知道。”他说,“我也承认,我有私心,说他好话把你推过去,我做不到,你觉得我小人也没有关系。”

    “因为我从来都不是君子。”他从不是光风霁月、胸怀坦荡的人,她看到了湖面上晶莹美丽的白雪,便以为是他全部,可湖面下深不见底的深渊,才是他的内心。

    他隐藏了所有的骄傲,小心翼翼地在她面前展现自己温和谦逊的一面,可是,伪装就是伪装,总有破绽。

    他不会给左晨旭一丝一毫的褒扬,因为这个人在他心里……提鞋都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