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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尚书举荐你为青州知州,你可有什么要说的吗?”林南打量完毕,开口问道。∷
逄纪当即道:“启禀陛下,罪臣必然不负厚望,好好的治理青州。”
“你倒是不客气,朕还没有说任命给你做呢!”
“所以,臣要争取啊。”逄纪回答道。
“呵呵,你的这个回答朕喜欢,逄纪,你说这个世界上是现有激呢,还是先有激蛋呢?”林南突然毫无征兆地问道。
逄纪楞了一下,心想,林南为什么会问这么奇怪的问题。他不动声色,想了一会儿,问道:“启禀陛下,敢问这世界上,是现有男人呢,还是现有女人呢?”
林南怔住了,没想到逄纪把皮球又给踢了回来。不过,这样一来,他也可以认识到逄纪并非是个无能之辈,否则的话,袁绍那种人为何会把逄纪当成座上宾,而崔琰又为何会鼎力推荐呢。
他笑了笑,说道:“逄大人可真是幽默啊,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试用期,由你暂代青州的知州,三个月后,如果不能做出什么成绩来,朕要砍掉你的脑袋!”
逄纪道:“不行不行,三个月太短,给半年吧,半年之后,青州必然会与现在大有不同。”
“好,多三个月也无妨,正好是一季的庄稼成熟,到时候,你若是没有什么政绩,别怪朕刀下不留情!”
“臣遵旨!”
“孔璋,草拟圣旨,任命镇南将军廖化兼任弘农知府,逄纪出任青州知州!”林南朗声叫道。
坐在大殿的边角上,秘书郎陈琳开始草拟圣旨。
林南则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既然众位大臣都在。那朕就宣布一件事,从此以后,华夏国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科举,科举从每年三月份开始报名,第一年先在各府统一考试。第二年在各州进行考试,第三年,凡是通过各州考试的,便进行殿试,由朕亲自出题考试,文举、武举同时开设。此外,朕制定了一个五年计划,五年之内,各州府潜心治理地方。各军精练士卒。”
“臣等遵旨!”
“邴尚书,朕于八月尚未登基的时候,就意见布了人口普查令,你身为户部尚书,如今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全国人口可曾普查完毕?”林南再问道。
“启禀陛下,臣正要向陛下禀明,如今人口普查已经告一段落。华夏国总人口为一千三百六十七万三百四十八口,其中幽州总人口过四百万。乃全国之最。”
“一千多万人,按照十养一的征兵方针,我华夏国应该可以扩军至一百万。不过,现在大乱初平,不易大肆招兵,姑且在幽州、冀州两地公开招募新兵二十万。以弥补华夏国兵力不足的状况。具体的相关事宜,由参议院、枢密院书写,然后激到朕这里批阅。”
“诺!”
“那么,退朝吧。”林南说完话,转身便走。头也不回。
贾诩看到林南离开的模样,心中不胜欣慰,暗想道:“这样才有帝王的魄力,限制皇权,简直是无稽之谈!”
林南前脚刚走出大殿,贾诩后脚便跟了出去,叫道:“陛下,臣有事启奏!”
“什么事情?”林南转过身子,看到是贾诩,便笑着问道。
贾诩走到林南身边,说道:“陛下,今日乃臣四十三岁生辰,臣下专门在府中设宴,想邀请陛下驾临寒舍……”
林南道:“哦?既然是太尉大人的生辰,那自然要去。”
“多谢陛下,臣下这就回去准备,晚上在寒舍恭迎陛下大驾。”
“嗯,好的,太尉大人还有其他的什么事情吗?”
“没了。”
“那好,那我就先回去休息了,咱们晚上见。”
“臣下恭送陛下。”
林南转身离去,本来满脸的笑容,顿时变得阴郁起来,眉头也渐渐地皱了起来,用眼角的余光瞥了贾诩一眼,心中暗想道:“这贾扒皮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上个月才是他的生辰,以为我不记得了……”
贾诩不说,林南也猜不透,只能顺势而为,晚上到贾诩府邸便可知晓。
不过,对于林南来说,贾诩的手段虽然歹毒,但绝不会做出对不起的事情,所以他也不用那么担心了,径直回宫,去看望自己的那两个儿子了。
华夏国的后宫并不大,可以说整个皇宫虽然扩建了,但是有一半都让林南给挪出去了,皇宫分两部分,只有前殿和后宫。前殿是神州无极殿,专门负责处理朝政大事的地方,并且在神州无极殿内还有十一个偏殿,供参议院、枢密院以及九部尚书上班所用的场所,也就说,整个华夏国的政务、军务,全部云集在神州无极殿内。
神州无极殿一共十三间大殿,一字型的排开,正中央是无极殿,是皇帝和群臣举行朝议的地方,其余十一间是各个政要的办公场所,另外空出一间是给群臣休息用的养心殿,大家办公累了,就到养心殿里休息一会儿,朝九晚五,还带双休,整个把现代的八小时工作制套进去了。
不过,一旦皇帝想开会了,群臣都要随传随到,至少不能过半个钟头。所以,这些大臣的官邸,都距离皇宫不远,都是林南空出来的半个皇宫,给他们当成了官邸,缩小了原有皇宫的管辖范围。
后宫的占地面积比神州无极殿要稍微大点,但是整个后宫里都是宫女,基本上没有太监,也没有近卫,也就是说,林南和他的两个儿子,是整个后宫里仅有的男性。
太监,这个字眼将远离华夏国的体系,后宫不得参政,这也是明文规定的。女人可以从军,可以参政,但是却是整个华夏国政治体系中的凤毛麟角。至少除了现有的娘子军以外,再也看不到有女人的身影。可以说,要真正的达到男女平等,这还是一个很漫长很漫长的过程。
林南回到后宫,先去看望了一下皇后蔡琰,以及他的长子林麒。待了一会儿后,便又去看望了一下贵妃貂蝉,当然还有他的女儿林倾城以及小儿子林麟,中午就留在了貂蝉那里。
吃过中午饭后,女儿和儿子都睡着了,林南搂着貂蝉坐在卧榻之上,轻声说道:“蝉儿,让你受委屈了。”
貂蝉知道林南说的是什么事情,她心里也明白。皇后的人选,林南并非出自真心,但是有时候却又不得不那样做,人在江湖,总有身不由己的时候,当了皇帝也是一样的,有些事情,根本由不得你。她久居深宫。深的宫廷斗争的险恶,所以与世无争。在她看来,只要自己的男人时刻的关心着自己,爱护着自己,那就比什么都好。
她摇了摇头,说道:“只要皇上的心里有臣妾,臣妾就心满意足了。”
林南笑了。在貂蝉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貂蝉依偎在林南的怀里,还没有一会儿,便觉得体内气血翻涌,忍不住想呕吐,便急忙用手捂住了嘴。
林南不是白痴。他很清楚,这是很明显的妊娠反应,他的脸上带着一丝欢喜,待貂蝉恢复平静后从后面一把搂住了貂蝉的腰,和声细语地说道:“蝉儿,看来你又要多一个孩子带了。”
貂蝉笑而不答,依偎在林南的怀里,很知足的样子。
林南道:“不行,我得去让张仲景给你开一些安胎的方子,可不能动了胎气。还有,你现在又怀孕了,林麟就不要带了,我来带。”
“陛下……陛下要带麟儿?”貂蝉惊诧地道。
“干嘛那么吃惊?男人就不能带孩子吗?再说,林麟是我的儿子,我不带,谁带?”
“可是……可是麟儿要吃你的……”
“那多麻烦,臣妾现在还不是特别的厉害,让麟儿在臣妾身边多待几个月吧,等臣妾肚子大起来了,再交给陛下不迟。”
林南想了想,觉得说的也有道理,他现在当皇帝了,日理万机啊,带着个孩子在身边,确实不妥。不吃你还好一些,可是一吃你,万一他不在蓟城了,难道还真把孩子给饿着了。
“好吧,等你不能带的时候,就交给我来带吧。”
貂蝉了点头,扭头看了一眼熟睡中的林麟,不由得眉头紧皱,叹了一口气,说道:“哎,麟儿真可怜,一出生就没了……”
林南突然打断了貂蝉的话,脸色也阴郁了下来,厉声说道:“记住,以后林麟就是你的儿子,再也不许说他可怜!从今以后,谁要是敢再说半个字,朕决不轻饶!”
貂蝉自觉失言,急忙说道:“臣妾知错,臣妾知错,请陛下开恩。”
林南没说什么,起身朝外面走去,临走前,看了貂蝉和林麟一眼,心中暗想道:“看来蝉儿始终没有把林麟当成是自己亲生的,以后蝉儿要是再生下了一个儿子,那林麟就不会像现在受到宠爱啊,我必须想个办法才行。麟儿,我不会让你从小就失去母亲的,绝对不会。”
“你好好照顾他们,朕还有事情,先走了。”说完这句话,林南转身便朝外面走了出去,头也不回,心中确实一阵难受。
他先是去了太医院,让张仲景给貂蝉开了一些安胎的药方,又去看了一下军事医学院,透过窗户,看到华佗正在给军医们讲授外科知识,以及开刀做手术的理论,当即感到很欣慰。
自从张仲景和华佗先后被他传到了华夏国,交通内科和药理的张仲景被安排在了太医院,作为太医院的院长,手下统领着三百名医生,并且教授他们知识,等到学成之日,再让这一批徒弟去华夏国各地开设医馆,为当地百姓医治疑难杂症。
而华佗自从给林南刮骨疗毒之后,便被林南传到了华夏国,起初老大不情愿,是被逼着来的,来到蓟城之后,林南便召集了所有的军医,跟随华佗去学习外科知识。并让华佗担任军医学院的院长。专门为华夏国培养军医人才,后来在林南的软磨硬泡之下,才打动了华佗,让华佗公开授徒。
太医院和军医学院,已然成为了和聚贤馆、北武堂军事学院相提并论的教学机构,为以后培养可用的军需人才奠定了基础。
傍晚的时候。林南换了一身装束,带上了一个礼物,带着几名随从,径直朝贾诩的府邸而去。
此时,贾诩张灯结彩,倒是将贾诩过生辰的样子做足了样子,而贾诩更是一早的就等候在府外,站在雪地里,挨着冻。翘以盼。
暮色四合,林南乘着一顶软轿在暮色中悄悄驶来。
贾诩看到林南来的时候,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几名吩咐下人道:“快去让小姐准备好,务必要交心打扮一番。”
“诺!”
贾诩整理了一下服装,径直迎了过去,朗声道:“臣贾诩,叩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轿子停了下来,林南从轿子里走了出来。急忙扶起了跪在地上的贾诩,说道:“爱卿,这又不是在朝堂之上,这种跪拜之礼,就免了吧。”
贾诩道:“皇上终究是皇上,臣下依然是臣下。这是纲常伦理,绝对不能僭越,臣若不行此礼节,必然会有人非议。如今臣下担任枢密院太尉之,又深受皇上的隆恩。在外人的眼里,臣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了,臣不想给人留下口实。”
“好一个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就是喜欢你这点,居功不自伟,始终像是在如履薄冰,你真是群臣的楷模。”林南高兴地说道。
“臣下只是想尽心尽力的做一个好的臣子罢了,臣下不想在百年之后,后人对臣指指戳戳。陛下,这外面天寒地冻的,请快些进府吧,臣已经让人准备下了陛下最爱喝的酒,也准备下了陛下爱吃的菜。”
“嗯,走吧。”林南在前,贾诩跟在后面,一行人便进了贾府。
贾诩身为枢密院五太尉之,可是府中却并不怎么豪华,他是官,不是商人,并没有多少钱,所以许多东西都很简陋,加上本人也崇尚节俭,也让林南很是欣赏。
进入大厅之后,林南理所当然地坐在了上座,看了一眼大厅内并不是很热闹,除了几个下人外,就剩下他带来的近卫了,再无其他大臣。
“你们都退下吧,我有话和太尉大人说。”
林南屏退了左右,轻声道:“爱卿的生辰我记得是个上月,今天怎么又过了一次?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只能私下和我说?”
贾诩听了,不由得怔了一下,在他的印象中,似乎并未向林南提及过自己的生辰,好像是一次无意间说起的,没想到不经意的一次说起,林南竟然能够记得如此清晰。
他呵呵地笑道:“陛下,上个月确实是我的生辰,不过这个月也是,因为这个月是闰月,所以,今年臣要过两次生辰。”
从林南来到这个时代开始,他所在的环境下一直沿用的月份都是农历的,虽然现在采用了公元纪年,但是具体的月和日他却无法推算,所以一直沿用农历。如果要想达到公元纪年的完整统一,只怕非要和西方接触之后才能知道,因为公元纪年是西方人明的,非中土独创。
不过,林南对于农历也早已经习以为常了,而且农历所分的夏秋冬,确实很准,只是,作为现代人,他还是习惯于用公元纪年,现在的社会,真正用农历去过日子的,也只有老一辈的了。什么元宵节、中秋节这些都是用农历去算的,却也是东方一大特色。
“闰月”与“闰年”虽说只是一字之差,所包含的意思却相差很远。
林南听完之后,才想起来这个月是闰十月,并非十一月。一是疏忽,差点闹大,不然一年岂不是要少一个月?
“太尉大人倒是给我提了个醒,在我印象中,还以为这个月是十一月呢。”
贾诩道:“无妨,只要众位大臣心中不错就行了,而且现在所布的公文都是闰十月的。不过,臣下确实有件事想向陛下说起,白天在朝堂之上不便谈及,所以只能以这种方式向陛下提出来。”
“什么事情,搞的如此神秘?你尽管说来!”
贾诩先是拜了拜。紧接着说道:“是关于陛下的婚事……”
“婚事?”
“是的,如今陛下已经登基为帝,公输夫人之死群臣都倍感伤心,然而陛下身为一国之君,到现在后宫之中只有皇后和贵妃两个人,难免少了点。群臣为陛下计,为江山社稷计,都觉得陛下应该再选几位妃子,以充实后宫,为陛下开枝散叶。”
林南听后,不禁暗想道:“这种事情大臣们也要过问?”
贾诩继续说道:“陛下,臣也知道,公输夫人的死肯定给陛下留下了不小的阴影,而且如今皇后和贵妃都各自带着一个小皇子。陛下日理万机也确实劳累,应该再找几个妃子来伺候陛下的起居,这样的话,陛下就可以舒缓下心情。如今百废待兴,全国上下一心,冀州稍微稳定,但也力求更进一步的繁华昌盛,中原也在日益稳定。陛下征战多时,也是是时候享受几年天伦之乐了。待他日国力强大后。挥师百万,横扫八荒,一统天下,必然会事半功倍。”
林南道:“不必那么急吧?”
“急!真的很急!如今满朝文武都想攀龙附凤,家中待嫁的美女多不胜数,据臣所知道的。就不下六十七家,这还是臣知道的,臣不知道的可能会更多。以至于许多人的眼睛都盯着陛下的后宫,传得整个蓟城几个月来不再有婚嫁之事,许多条汉子都还打着光棍呢。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到华夏国的人口问题。陛下鼓励多生多育,可是如今出现了这种现象,男人们情何以堪?”
林南听后,一阵尴尬,没想到自己的魅力竟然会这么大,竟然惹得整个蓟城的少女们都不愿意出嫁,而将目光移到了他的后宫。不过,他很快就能够理解贾诩的用意了,这是想让他赶紧娶几个妃子,先稳定下后宫,平息那些痴心妄想的人,也省的时间久了会引起一些罪行。
“你的意思我懂了,可是现如今,我已经登基为帝,谁家不想把女儿嫁给我享受荣华富贵呢。可是,他们哪里知道,朕的后宫,只比普通富户强上一点点而已,连士孙瑞家都比不上。”
贾诩道:“可是外人并不知道,正因为先是满朝文武带动了这种风气,才会越传越多,以至于城中无论贫富家的女儿都暂时不嫁,拒绝了一切上门提亲的人。这样下去,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臣下才想尽快让陛下多娶几个妃子。比如卢太尉家的女儿就很不错,人也漂亮……”
“你也知道卢植家的女儿漂亮?这是我第二次听说了。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家卢太尉似乎并不希望高攀……”
“啊?卢太尉为什么不愿意?”
“我怎么知道,反正人家就是不愿意,也许是觉得一入宫门深似海吧,总之不愿意,再说我也没那个心情,又没见过,个人的喜好也不同。”
贾诩“哦”了一声,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当即进言道:“陛下,臣舍下有一女,可谓有着沉鱼落雁之容,一点都不比蝉贵妃差,不知道陛下可否愿意一见?”
“我认识你那么久了,没听说你有女儿啊?”
“不是我女儿,是臣……总之是个美女,是要献给陛下的。”
“既然如此,那我就见见吧。”
贾诩嘿嘿笑了笑,扭身朝外面大声喊道:“有请兰兰小姐!”
一声令下,不多时,便见一个身穿异域服装的女子从大厅外面走了进来,脸上门着一块面纱,一进入大厅,便向着林南和贾诩行礼:“参见两位大人。”
林南看了一眼这名叫兰兰的女人,见她穿着打扮十分的露骨,在这大冬天里还穿着夏天的裙子,怎么看怎么像是现代一个跳肚皮舞的,恰到好处的身材,不堪一束的腰肢,高耸药欲裂衣而飞的小部,修长而笔直的双腿,无论身体的哪一部分,都给人以极大的药。
他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久,还是头一次见人穿的那么开放,同时,他也断定,这名女人绝对不是中原的,而是来自西北。因为她说话的时候,明显带着西北的口音,是秦凉一带的女人。
“汉族女子绝对不会穿成这样,你的口音偏向凉州一带的,可是羌人的女子也不会穿成这样,我猜。你应该来自西域。”林南猜测道。
兰兰咯咯地笑了,眼睛弯成了一道弧线,说道:“大人真是好眼力,那兰确实是来自西土,不过大人也之猜对了一半。”
“你叫纳兰什么?这个姓氏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吧?”林南对这个姓氏还是清楚的,纳兰是女真人的姓氏,这个时候,连门古这个部族都没有呢,哪里来的女真人?
兰兰笑道:“启禀大人。兰兰就叫那兰,那兰后面就没有了。”
林南恍然大悟,忘记了兰兰是少数民族的人,少数民族的人,名字和汉人的绝对不一样。他见那兰一直叫他大人,估计是贾诩并未有告诉她他是皇帝,这样也就有了好玩的地方,便笑着问道:“哦。我多虑了。那么为什么我只猜对了一半?”
“因为我是羌人,可身上也有一半是西域人的血。所以大人只猜对了一半。”
“哈哈哈,原来如此。”林南笑了起来,问道,“你可否把面纱摘下来,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样子?”
“你要是我男人,我就摘下来。”
贾诩在那边一阵偷笑。这个回答,正好如他的意思。
林南也是一脸的尴尬,问道:“这个面纱有什么意义吗?”
“有,只要敢娶我的人,我就愿意为他摘去面纱。因为我长的太好看了。许多男人见了我,都会为争夺我而自相残杀,我已经有十七位丈夫死在了新婚之夜,不是被毒死,就是被杀死,总之我就是一个克夫的命……”说到这里,那兰不禁垂泪,同时也毫不隐瞒地将自己十七位丈夫为什么会在新婚之夜离奇死亡的事情透露了出来。
那兰虽然是羌王那良的妹妹,但是西羌有规矩,嫁出去的女人,就是泼出去的水,娘家人就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了,在外面是生是死,都与娘家人无关。所以,那兰在一年之中辗转了十七任丈夫,丈夫们都是好勇斗狠的羌人,为了那兰的美貌而争夺,可每次强者都会在新婚之夜离奇死亡,这样那兰没有了男人,按照当地习俗,可以有男人再去争夺。
值得一提的是,那兰的第十七任丈夫不是被刺死的,也不是被毒死的,而是应该太高兴了,终于没有人敢和他抢那兰了,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在新婚之夜即将爬上那兰的时,竟然开心到死,真是一大奇事。从此以后,那兰再也无人敢争夺,加上克夫的传说,使得那兰如同一个怪物,不得不又回到了娘家暂时过活。
这些事情,那兰跟贾诩提了,贾诩深表同情,又无意间看见那兰的美貌,以及庞德信中的极力推荐,便决定将此女献给林南。
“克夫?我才不信什么克夫呢,你把面纱摘了,让我看看你的容貌。”
“摘下面纱就要娶我,你是否真的要娶我?”
林南也明白贾诩的心思,觉得贾诩用心良苦,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找几个妃子给暂时稳定下后宫,而且贾诩物色的人选,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至少不会找个丑女来害他,便道:“嗯,我娶你。”
于是,那兰摘下了面纱,露出了她的容貌。
林南第一眼看到那兰时,便被她的容貌震惊了,美的无法形容。用今天的审美观来看,那兰是典型的西式美女,脸庞的轮廓、鼻子、肤色都是西方人特有的那种美。不禁失声道:“真是个美女……”
贾诩见林南对那兰动心了,心中也不胜快慰,这样一来,那兰必然会成为林南的妃子,再随便挑选几个,就可以稳定后宫,打消一些人心中的念头。
于是,他审时度势,趁机进言道:“陛下,那兰美若天仙,正好为陛下妃子,不如择选良辰……”
林南不等贾诩说完,便打断了他的话,说道:“那一切就交给太尉大人办理吧。”
贾诩笑了笑,用眼色示意那兰退下,紧接着对林南道:“启禀陛下,臣还有一事禀奏。”
“但讲无妨。”
贾诩朗声道:“如今华夏国初建,百废待兴,陛下又扩军二十万。可是在军备和兵器上一时无法凑集,应该当扩大兵器、军备的生产,原有的钢厂无法供给,而锻钢所耗费的时间和心血远远比冶铁要大。臣以为,应该在中原也兴建几座钢厂,以弥补这种不足。”
华夏国的强大。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体现在高的冶炼水平,炼制出来的钢制兵器几乎每个战士人手一把,虽然说钢甲所耗费的钢材实在巨大,并不是人人都有的穿,但是也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士兵是穿着钢甲作战的。
林南十分明白,这样的兵器和战甲,在这样的时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工药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这个道理。
“恩,可以,明日即可向工部号施令,先在中原勘探有铁矿的地方,把钢厂就建在铁矿的边上,利于运输,中原煤矿也不少,可谓是得天独厚。钢厂绝对能够建造的起来。”
“诺!”
随后,两个人边吃边聊。许久没有这样坐下来静静的谈心了,反而让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更加贴近了一步。
第二天,林南即对工部下令,让工部侍郎、翰林院大学士温良去主持中原兴建钢厂一事。
随后的几天,林南也逐渐的忙碌了起来,忙什么呢。忙选妃的事情,那兰是稳选了,但是按照贾诩的意见,还要走个形式。于是,满朝文武各大臣纷纷送女给林南。以供其选择。结果,林南精挑细选了一番,最终选定了贾诩之女贾雯。
贾雯就是那兰,林南专门让贾诩认那兰为义女,并将那兰更名为贾雯,这样一来,林南和贾诩就等于是联姻了,而贾诩也成了林南的老丈人,不管是稳定后宫,还是在朝廷上,贾诩都俨然成为了与蔡邕分庭抗争的人,而且也是公认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其实,这样做,是林南吩咐的,必须要权衡朝中权贵,而贾诩虽然人称“毒士”、“贾扒皮”可是没啥野心,对自己也最忠心,所以把事情交给他,他放心,而且贾诩也不是那种权臣。
公元19年,闰十月,二十三日,刚刚登基为帝的林南,正式于这一天纳妃,并扬言以后不再纳妃,这才使得那些翘以盼的待嫁女子纷纷失望。于是,在未来的一个月内的时间里,蓟城婚事连连,也让这个严冬充满了冬去意盎然柳芽。
在早的日子里,当四周一切都出闪光而逐渐崩裂的时侯,通过融解的雪的浓重的水气,已经闻得出温暖的土地的气息,在雪融化了的地方,在斜射的太阳光底下,云雀天真烂漫地歌唱着,急流出愉快的喧哗声和咆哮声,从一个溪谷奔向另一个溪谷。
早的天气里,中原大地上一片热火朝天,百姓忙于农活,军队忙着训练,都充满了生机。
“杀!杀!杀!”
襄南城外的一处军营里,三千步卒正端着长枪练习着刺杀,一个身披皮甲的小童手持着一把木刀,正在边上练习着挥砍。
“呼呼呼!”
木刀挥砍产生了气流,出了呼呼的声音,小童挥汗如雨,气喘吁吁,却丝毫没有停下来歇息的打算。
“出刀要快,挥刀要稳,砍人要狠,攻击要准,记住这四个要点,勤加练习!”坐在帐篷边上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看着小童舞着刀,不停地呵斥道。
“诺!”小童吃力的刷着刀,胳膊挥砍的都快抬不起来了,刀式稍有不对,那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便拿起鞭子开始刺打他,虽然说力道并不是很重,可对于小童来说,确实一种耻辱。
“啪!”
大汉抬起手便刺打了一鞭子,但是没有刺在小童的身上,而是刺打在了地上,在地上遗留下来了一个长长的鞭印。
“手抬高点!就你这样的,还指望上阵杀敌?真搞不懂屯长是怎么想的,让我烧火做饭也就罢了,还让我带着一个孩子。”大汉前面呵斥,后面埋怨,脸上露出了极为不爽的表情,目光盯着那些正在训练的士卒,羡煞不已。
小童白了那大汉一眼,将木刀一把扔到了地上,大声喝道:“不练了,累死了,天天这样练,怎么练也不会被编进去的,烧火做饭算了。”
“马一!你个小兔崽子,你敢跟我撂挑子?你学了几天刀法,翅膀硬了是不是?”大汉见小童拍拍屁股走进了大帐,便急忙站了起来,在后面叫骂道。
那小童叫马一,不过那是他的化名,真名叫司马懿,字仲达。司马懿自从去年参军后,因为年龄小,所以无法进入正规部队,一直是编外人士,被安排在伙头军里面,做了一个烧火的小帮工。
在这里,司马懿认识了这个叫邓翔的男人,邓翔比司马懿大几岁,汝南人,本来是参加武官选拔的,可惜路上因为一些事情错过了时间,来晚了,最后只能参军,便做了一个卒子,结果被分配到了伙头军来。
“你整天吹嘘你的刀法有多厉害,可是你却只教了我这四刀,一连三天了,那四刀我挥砍的也不止一千下了,你也不教我新的,练都练腻味了。你看那些人,他们练得可都是一整套枪法呢。”司马懿指着正在校场上c练的三千步卒,不耐烦地对邓翔说道。
“你懂个屁!这是让你再练习基础。你知道我练习刀法那会儿,我爹让我练那四刀练了多久吗?整整一年!一年啊!这四刀是邓家刀法的基础,只有底子打好了,再练上去,就事半功倍了。”
“不懂!”
“废话!你要是懂了,还用我教你刀法?你个小屁孩,毛都没有长全呢,还想学人家打仗?你这身板,练习我邓家刀法正好合适。不过你比我聪明,你可以练半年,等半年以后,我再将刀法交给你!”
“现在就交,我已经练得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还有,我不是小屁孩,我叫马一,有名有姓的!”司马懿现在最忌讳别人把自己当小孩看,他在军营里待了差不多有好几个月了,跟这些粗汉在一起,难免自己也会受到影响,以至于性格也生了一些变化,从一个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的孩子逐渐转变成粗野型。
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孩子在育成长阶段,果然是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
“你要学是吧,我偏偏不教你,哈哈哈!”
“不是不教,是你不敢教,怕我学会了以后,把你给打败了吧?”
“你胡说,就凭你这样子,也想打败我?教就教,是你自己找苦头吃。”
说着,邓翔走出帐外,从帐篷边上拿起木刀,开始挥舞着木刀,只听木刀舞动呼呼作响,邓翔刀风呼啸,舞动的招式也是刚猛异常。
司马懿在边上看的是如痴如醉,心中暗想道:“这邓翔果然是一员大将啊,可惜却屈才在这里了,以后我必然要提拔他!”
一套刀法舞动完毕,邓翔收起了架势,对司马懿道:“看到了吗?”
“看到了!”
“怎么样?”
“不怎么样?”
邓翔气的快要吐血了,愤然道:“不怎么样?你能舞动成我这样吗?”
“不能,但是也并不说明你就很厉害,你要是能打的过令狐邵,就说明你很厉害。”司马懿不慌不忙地说道。
“我才不上你当呢,你当我傻啊,令狐将军岂是随便能打的?我要是……”(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