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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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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陶杰《杀鹌鹑的少女》

    时思出现在白晓然酒店房间门口时,长发湿嗒嗒的贴在脸上,发梢还一直在往下滴水,身上的衣服上也满是泥水,配上她凌乱发丝下幽怨的表情,活脱脱一个刚从泰晤士河里爬上来的女水鬼,和对面虽然裹着浴袍但妆容精致的白晓然形成了鲜明对比。

    于是白晓然原本热情洋溢的拥抱动作顿时就僵在了原地:“这出场方式,真是清新脱俗。”

    连时思自己也觉得,她回去时有必要去唐人街买本黄历每天翻看——老祖宗的智慧很多时候还是必须要信奉的,就比如类似于今天这种日子,老祖宗一定会语重心长的提醒她三个大字:忌出行。

    今天她从火车站一出来就被人抢了包,甚至连求助的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来,对方就已经健步如飞的消失在了巷子拐角。她好不容易从口袋里翻出点零钱打算坐车,可还没走到车站,又遇上两伙足球流氓斗殴,一时间怕遭池鱼之殃的路人们四下逃窜,时思跟在一群人后面跑,终于到达安全地带的时候,她的伞早就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衣服也因为刚刚在路上摔了一跤而搞得一身脏。

    时思形象全无的甩掉湿透的内衣躺进浴缸,水流按摩的强度刚刚好,舒服的让她几乎喟叹出声,一身寒意也终于被彻底驱散,时思这才觉得,自己有了一种重返人间的感觉。

    白晓然把时思脱下来的衣服扔进脏衣篮后,在水龙头下仔细的洗手。时思趴在浴缸边看她:白晓然是她最好的朋友。这个外人眼里的冰山型白富美,对自己从来都是照顾有加。

    自从时思来伯明翰读研,两个人已经一年多没有见过面了,所以即使她过两个月就要毕业回国,白晓然得知自己即将来伦敦出差之后,仍然是第一时间便通知她过来小聚。

    时思接过白晓然递过来的红酒,突然瞥见她粉嫩的指甲,奇道:“你这个美甲狂人今天指甲怎么这么原生态?”

    白晓然晃了晃手中的酒杯:“给老板送文件的时候,他对着我的法式美甲皱了两次眉,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我的指甲要一直这么‘原生态’下去了。”

    时思忍着笑抿了一口红酒,环视着眼前的豪华浴室,感慨道,“一个浴室比我住的房间还要大,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真想体验一把你们老板这种穷得只剩下钱的感觉。”

    “外人面前内向的像个哑巴,就会在我们面前贫,这么多年还是这个臭毛病。”白晓然斜睨她一眼,“为了见你我可是一个小时前就化好妆了。泡好了就快点出来,带你下去吃晚饭。对了——你包里除了钱和手机外,没什么重要东西吧?明天上午我有工作要忙,下午陪你去买手机。”

    “好。”时思从善如流的答应着,看着白晓然消失在门口,笑了笑。

    伦敦的夜晚一如既往的灯火辉煌,但窗外的万家灯火隐藏在雾气蒙蒙的夜雨中,那种朦胧的光,让时思陡生出几分不真实感。她眼前的玻璃墙倒映出她所在的地方:华丽的宫廷吊灯,厚厚的羊绒地毯,精致的骨瓷餐具,邻座打扮入时的宾客……这是她如今身处的世界,也是完全不属于她的世界。

    “发什么呆?之前不是还喊饿么,还不快吃?”白晓然催道。

    “尽量用淡然一点的表情掩盖住我土包子的内心。”时思一边笑一边拿起刀叉,“其实我心里虚的要命,这儿有这么多所谓的上流人士,我总怕自己一不小心露怯给祖国母亲丢脸。”

    白晓然很多时候都很佩服时思的直接,她觉得如果换做是自己,虽然也能做到时思这种外表无懈可击的从容,但也绝不会对任何人坦然说出自己内心的紧张拘束、和甚至带了些许自卑的怯意——即使对方是时思也不行。

    时思对白晓然的心理活动无所察觉,一边动作优雅的切着面前的牛排,一边感慨:“幸亏马上就毕业了,不然我早晚被英国这鬼天气和食物折磨死。”

    白晓然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我记得上个月你生日,童越说要过来给你庆祝,但我工作太忙没细打听,他最后怎么没来?”

    时思认真的切着牛肉,头也没抬:“那时候我又要忙毕业设计,又要打工,哪来的钱和时间招待咱们那位亲爱的发小。”

    发小……轻描淡写的两个字在白晓然脑海中打了个转儿,飘飘悠悠的落了地。

    两人边吃边聊,酒足饭饱后时思正要说什么,突然觉得左手手腕上有东西滑落,低头看去才发现,一直戴着的手链就这么顺着手臂掉了下去。她眼疾手快的接住了,拿起来一看才察觉,接口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坏掉了。

    “好险……如果是之前丢在路上,肯定找不回来了。”时思松了口气,一边低头认真修理着搭扣一边嘟囔。那条手链造型别致,白晓然记得之前两人视频时,时思炫耀过那是她的独家设计,全世界独此一款,于是笑道:“记得某人口口声声说要做超一流的珠宝设计师,赚很多钱包养我。这个目标目前看来似乎渺茫的很,我看不如……你先把这个送给我。”

    她说着,开玩笑似的伸手就要去拿,时思一边抬手躲过魔爪,一边为自己的“锦绣前程”争辩:“什么渺茫的很,我这不很快就要学成归国了么?等我设计出好的作品,专门卖给你老板那种穷得只剩下钱的人,分分钟成为人生赢家……”

    她话音还未落下,手链便在她躲避白晓然的过程中,被不小心甩了出去。在空气中划出一个闪亮的弧度之后,她的手链掉落在不远处的过道上,地毯很厚,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不等一旁的侍应生有所动作,时思已经第一时间跑过去,蹲下身把手链捡了起来。

    可当她正要起身,一双黑色皮鞋已经进入了她的视线,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时思后知后觉的抬起头,眼前的男人大概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高挑瘦削,脸色有些许的苍白,但眉眼精致,英俊异常。如今他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脚下的人,面上没有一丝表情,目光里却似乎有一层层暮色漫上来。

    三十岁的年纪,五十岁的眼神。

    时思在他毫无温度的目光下不自觉的瑟缩,她飞快的起身,有些抱歉的冲他微微颔首想要回座位,白晓然已经走了过来,她站在时思身旁,冲来人露出标准的职业化笑容:“傅总,李总,秦助理。”

    时思在惊讶之余才发现,刚刚被自己挡住去路的一共有三个男人,除了为首的那个,他身后微胖的中年人笑得一团和气,走在最后的年轻人戴了副无框眼镜,正冲着白晓然笑,一副斯文俊秀的模样。

    为首的人听到白晓然打招呼,几不可见的颔首之后便继续向前走去。倒是笑容温和的中年男人被时思的长相惊艳到,但也没有多做停留,只是离开前调侃白晓然:“这么漂亮的朋友不介绍给我们认识,小白你没良心啊。”

    看着三个人离开的身影,白晓然对上时思仍然惊异的神情,嘴角扯出一个复杂的笑容:“前面的……就是我那个‘穷得只剩下钱的老板’,傅铭渊。”

    时思捂脸:也太尴尬了……

    两个人回到座位之后,时思有些心虚的看着白晓然:“我之前的话他应该没听到吧?”

    白晓然见时思神情变幻莫测,知道她担心自己,笑道:“好了不要再想了,没关系的。你之前不是说吃完晚饭有活动?外面天凉,我上去拿件外套。”

    时思吃得太饱,就有些犯懒:“你先上去拿衣服,我在这里等你好不好?”

    白晓然不和她一般见识,起身上楼。时思歇了一会儿,也起身朝洗手间走去。可她从洗手间出来,刚走几步,突然听到“轰”得一声巨响,她来不及反应,只觉得脚下一阵晃动,于是一时之间心里又紧张又茫然:地震了?

    外面喧哗声骤起,一旁有人越过她匆匆向前跑去,把她撞了一个趔趄。时思扶着墙勉强站稳身子,抬头时正巧和对面洗手间走出来的人视线相撞——又是傅铭渊。

    时思哪里还顾得上惊讶,也急忙随着前面的人朝外面跑去,可刚跑两步,外面连续不断的枪声就已经传了过来,而且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至此,时思终于意识到外面发生了什么,整个人吓得一哆嗦,几乎再也不能挪动脚步。前方不远处人群纷乱,她下意识的看向身后那个唯一还算是“认识”的人,颤抖的双唇已经失了血色:“怎、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