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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法有些懵,我的第一反应是,娜莎要用我的皮鞋盛淡水。然而不是,盛淡水有椰子壳就好。
她要用我的皮鞋“制造”淡水。
娜莎在岛东北方发现了个蓄水池,但水质不容乐观,不提细菌,光是各种虫子水生物蛇痕迹就够让人呕吐。
我的皮鞋是最新纳米科技打造而成,重量轻且有弹性,整个鞋子蜷起来捏在手心可以轻松揉成一团,一旦松开,立即弹回原状。
并且,鞋子通风透气,隔水防潮,能有效预防香港脚,虽然不是奢侈品,但绝对是高科技产品。
娜莎要用我的鞋,主要是用内里那层内衬,厚度0.3毫米,却是天然的过滤纸,多脏的水,经过那层内衬,也会变的纯净无比。
当然,只是目测干净,一些微小细菌该有还是有,过滤不掉的。
但这也比直接喝脏水来的好。她把耳钉磨尖,挑开皮鞋外层鞣革,整个拆开,只留下内衬和鞋底连接,鞋子就成了钩勺,舀水上来,挂在树枝上,下面用椰子壳盛接。往往一鞋水要一个小时才能过滤完,比打点滴还慢。
没了鞋子,娜莎给我两条卫生棉,我犹豫了下,拒绝了。
这鸡不下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万一娜莎来事儿了怎么办?她就一条底裤,整天血淋淋的,多可怕。并且,根据我的经验,女人无事不会带卫生巾在身上,假若带了,必然是日子快到。
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可能浪费卫生棉这种宝贵资源?
虽然我们有可能今天晚上就会获救,但做出最坏打算总是没错。
我把自己的外套袖子拆了,连同剑麻叶子配合,做了个简易凉鞋,虽然不如鞋子舒服,多少是个保护。
解决了水的问题,接下来就是解决睡觉问题,娜莎说这海岛地面湿润,无法睡人,不然湿气侵入人体,不是闹着玩的。
这里又显得娜莎厉害,用发卡的铁片加工银行卡,把银行卡变成锯齿状,然后再用银行卡去割断藤蔓,在几棵树木中间来回拉扯,结成一张绳床。
整整六个小时,我们只做了一张床。
但这够了,娜莎提议,两人轮流睡,其中一个要保持火堆不灭,除了防止蛇虫之外,也能给外界一个信号,说不定有过路船只发现火光,我们就会得救。
上午吃的蛇,下午我用自己外套剩余部分做了个简易渔网,去海里弄了几条海鱼,回来烤着吃,比蛇味道好多了。
岛上除了蛇,还有一些小壁虎,在树木林间跳来跳去,吃蚊虫小东西。另外沙滩上有很多小螃蟹,还有小海龟,五星,海马,反正每次海浪推上来,都会有许多小动物留下,成为蛇的美餐。
娜莎说她对泰国和马来亚很熟,中间的海域来回飞了许多遍,唯独没见过这个小岛,地图上貌似也没标注。
这说法我不赞同,没见过的,怎么能说没有?
娜莎坚持,泰国海域缅甸海域马六甲海域,她真的很熟,岛屿有上千,但面积在7万平方米的岛屿,还真是没有。
7万平方米,也就是十亩地大小,都没有我们村一家人的耕地多。sinx
娜莎说,今晚累了不提,明天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岛上的椰子树点一遍,看看有多少棵椰子,多少棵棕榈,多少株剑麻,以及其他可用资源,做到心中有数,我们才好计划未来日子怎么过。
我打趣问:“是不是女人都习惯性精打细算?”
娜莎道:“男人打猎,女人筑巢,这是天性,没办法改的,既然来到这岛上,就要做出长久生活的打算。”
这话倒是对的,可能我们明天得救,可能我们明年得救,无论那种情况,我们都要考虑到最坏。
娜莎说:“既然岛上这么多蛇,不如我们就叫它蛇岛吧。”
我反对,“蛇岛不好听,不如叫神龙岛。”
娜莎哈哈笑,“没看出来,姐夫你还有武侠情结。”
我回:“必须的,每个男人都有个大侠梦,我也不例外。”
第一天晚上过去,第二天娜莎提出新问题,树叶烧不持久,如何让火苗延续成了问题,手头也无可用工具,棕榈和椰子都是乔木,高大笔直,没办法放倒,只能在那些矮灌木身上下手。
那些不知名的树木,费劲九牛二虎折断,拖回来,烧起来浓烟呛人,根本没办法处理。
最后两人商议决定,夜晚熄灭火苗,得给以后留下材料,不然等树叶烧完,就得啃生鱼了。
这个决议刚决定不到半个小时,娜莎提出新的想法,动物脂肪可以燃烧,不如多收集些动物脂肪?
岛上最多的动物,就是蛇了,娜莎的意思是让我大量捕蛇,把蛇油刮下来,用椰子壳熬成油,再把我的袜子泡进去油里,就是简易火把。
这样我们也算有了火种。
说干就干,我早就烦透了这帮牲口,晚上睡觉一点都不安生,一会窜来一条,一会窜来一条,一晚上被我用树枝敲死十多条,挂在树上一排,本来是留给娜莎做早点的。
昨天的银行卡刀在锯藤蔓活动中全部报销,现在能用的就是发卡和鱼刺,这些蛇皮非常结实,发卡很难划开,鱼刺太脆。干脆舍弃,跑去找石片。
娜莎又提醒,还不如去海里抓大鱼,弄个鱼骨刀。
到底是海边长大的孩子,方法就是比我多。我又光着膀子去了浅海区,拿着简易渔网,准备抓大鱼。
等了许久,大鱼没有,小鱼倒是抓了七八条,就要失去耐心,目光看到,距离沙滩四五十米,一道背鳍来回游弋。
是那条被风暴吹过来的鲨鱼。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海浮现,三两步跳上岸,跟娜莎说,“要干就干大事,我们弄条鲨鱼回来。”
娜莎扭扭捏捏,让我稍等,自己捧着椰子壳碗去了,不多时回来,碗里有一小滩血,目测也就是一小杯酒的量,不过也足够了。
我先滴下去一滴在水里,让血液慢慢化开,先把鲨鱼勾引住,自己则把手枪迅速分解,确定里面再无一滴水,再重新组装,上膛,空放一枪,确定能用,这才抓了条小鱼,把血整个灌进鱼嘴巴,而后去到海水半米深处,抓着鱼尾晃悠。
娜莎说鲨鱼能辨出百万分之一的味道,一旦闻到血腥,就会来寻,或许猎物不好吃,但它肯定会咬一口尝尝。
好吃就吃,不好吃掉头走,反正这片潜水域,它是唯一的王。
这么做是很危险的,因为娜莎并不知道鲨鱼的防护有多厚,手枪能否射入去。
万一几枪干不死它,遭殃的人就是我了。
这个我有把握,就算几枪打不死,也会打疼它,它只要不傻,就会掉头。
鱼在水里摆了十分钟,海浪都冲刷了十多次,也不见鲨鱼踪迹,我在想,是不是这些血不新鲜?所以鲨鱼不爱吃?
正在犹豫,要不要把自己的手指弄破来点新鲜的,几十米外的黑背鳍出现了,来势凶猛。
登时我就慌了,没按计划中的那样站着打鱼,而是转身跑。
开玩笑,理想和现实的差距那么大,我以为我会像好莱坞电影里面的男主角那样,持枪啪啪啪,鲨鱼就倒下。
现实鲨鱼辣么大,速度快过摩托艇,背鳍露出来就吓得我腿软,生怕几发子弹打出去它咬住我的腿,哪还敢站在水里等它来?
我不跑还好,一跑那厮就来了劲,速度越发快,直刺刺地冲过来。也是后面一个浪在推,也是如有神助,我是跳着往前走,心里感觉不对,连忙回头,青皮白底的憨包鲨鱼已经朝我咧开了嘴。
我根本没眼看,想也不想,举枪就射,还是边退边射。
瞬间子弹全部放空,鲨鱼也扑到我跟前,湿漉漉的鼻头正压着我脚趾。
也幸好鲨鱼鼻子比嘴长,不然我的脚要糟。
海浪退去,鲨鱼大半个身子裸露出来,像个小牛犊,那身膘怎么也有二三百斤,趴在沙滩上连连摆尾,身子却是不动了。
娜莎跑过来看,惊奇,“你打中它哪里?”
我答:“全部射进它嘴里了,一颗都没拉下。”
娜莎很是激动,左右看看,对我道:“拉它尾巴,不然它会被海水冲走。”
这倒是实话,不是刚才海浪退走,鲨鱼也不得搁浅,这不第二波海浪即将赶到,好歹是浪费了十二颗子弹,不能便宜了大海。
当下两个人合力,扯着鲨鱼尾巴,借着海浪冲刷的力量,将鲨鱼扯到陆地。
满满的成就感。
鱼弄上来,如何开膛成了问题,没有工具。娜莎出主意,用石头砸掉鲨鱼的几颗大牙齿,用它的牙齿来破它的皮。
好主意。
娜莎说这是锥齿鲨,泰国马来海域都有,比较常见,从这头鲨鱼的体积大小判断,这还是个年轻的锥齿鲨,可能,还没性成熟,或者,刚有第一胎。
面对这样的判断,我只能说娜莎厉害,我对鱼类是两眼抹黑,只知道好吃不好吃。
锥齿鲨的牙齿细长,很锋利,我用布料缠了,去切割它的皮肤,很容易划开。
鲨鱼皮破开之后,露出白森森的皮下脂肪,给了我灵感。
既然有鲨鱼脂肪,还有必要弄蛇的脂肪吗?
答案当然是不要,鲨鱼的油脂比蛇的油脂好多了。娜莎说,“知道为什么会有捕鲸船吗?最开始,人们就是用鲸鱼的脂肪作为燃料的。这些大型鱼类的油脂,都是最好的燃料。”
当然,鲨鱼的肉也能解决我们的温饱。
“姐夫,你做到了。”娜莎笑道:“它真的变成了你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