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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听到声音,一阵狂喜,难道是明月过來救她们了吗,连忙睁开了眼睛,抓住明月的手开心的摇來摇去:“明月姐姐你终于來救我们了,真开心啊。”
明月着急得要死,六六却总是不回答,心中十分的郁闷,“六六小姐,快告诉我皇后娘娘在哪里。”她跟寒冰的本事一样,就是相当会捕捉话里的讯息,她从六六的言语里听出了,她们昨晚一定是遇到了危险,不然不会用“救”这一个词语,这个认知让她觉得心里发慌,可是六六还是一副沒睡醒的样子,让她非常的暴躁。
作为一个练武的宫女,她从小被训练的是冷酷无情,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够暴躁,这一段时间跟段敏晓相处下來,在段敏晓的关怀和带动下,才开始学会慢慢的释放自己的情绪。
“六六小姐,您是和皇后娘娘一起上山來的,可是现在,皇后娘娘却找不到了。”
她尽量压抑着自己,不让自己崩溃,因为她崩溃起來,是一定会伤害六六的,她早就说过了,不能够上山不能够上山,可是娘娘却不听,六六还要再一边煽风点火,这样想起來,这件事情都怪六六这个臭丫头。
“皇后娘娘不是在我身边么。”六六这才慢慢的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不在山洞里面,连忙站起來,身边也沒有皇后娘娘的身影,这才一下子慌了神。
“明月姐姐,快,皇后姐姐在山脚下的山洞里呐。”
听六六这么一说,明月二话不说就开始下山,跌跌撞撞的,脚都被荆棘绊倒了,雪白的皮肤被划破,流出了一股一股的鲜血,她却管都不管,只顾着往下冲。
而六六看着她那么着急,也意识到了事情大事不好了,也跟着往山下走,至于她为什么会突然跑到山上來,这可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啊。
只是她跑着跑着,就觉得腿非常的酸痛,就好像是跑了好几百里山路似的。
明月一个人在前面冲,六六被远远的甩在后面,眼看着就快要到山脚下了,却不知道哪里是通往山洞的路,看看六六,却还是被远远的甩在身后,明月心中着急,,又往回跑,然后不管六六怎么说,一把就将她抗在了肩膀上。
“啊呀明月姐姐,我自己可以走啊。”六六在她肩膀上动來动去,明月觉得心中烦躁,伸出手指在她背上点了两下,这下六六一动也不能动了,只是在心中感叹,为什么啊为什么,这个明月比她大不了几岁的样子,身量又是这样的瘦小,为什么力气这么大啊。
她却不知道,明月此时心中的信念是找到皇后娘娘,正是这个信念,支撑着她酸疼的身子,扛着六六这个大包袱,在跑这长长的山路。
好不容易终于跑到了这里,明月将六六的穴道解开,这下六六根本就不需要她指示,自己就自动自觉的泡在前面带路,哪怕是腿脚再酸软,都不敢吭一声,这个明月太恐怖了。
“皇后娘娘。”明月一到山洞门口就开始喊,然后就是往里头冲,而寒冰和段敏晓正坐在石床上,段敏晓身上披着的,是寒冰的斗篷。
明月愣了一愣,北漠王怎么会在这里。
段敏晓这些天早就把明月当做自己的人了,看到明月这样跑过來救她,又看到她腿上一道一道鲜红的血迹,心中不禁一阵疼:“你这个傻孩子,跑这么快做什么,你看你的腿,都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了。”
段敏晓说着,连忙跑过去,蹲下身來查看明月的伤痕。
不会的,明月看着段敏晓匍匐在自己脚下,看着她发顶圆润的珍珠,心中反复的跟自己说,不会的,不会的,皇后娘娘是一个好人,是不会做出对不起皇上的事情的,北漠王一定是过來救她的。
明月在心中这样给自己催眠着,却因为段敏晓对自己的嘘寒问暖而沒有说起半分自己对他们的怀疑,为什么孤男寡女会共处一个山洞,而六六一个小孩子,原本是和她一起上山來的,却被弄到了山上,这一切都作为谜团在明月的脑海中转动,可是,她却不停的在心中告诉自己,一定要相信皇后娘娘,一定要。
“娘娘,不用管奴婢了,咱们快先离开这个地方吧。”
明月这样说了,段敏晓也觉得,如果要好好的治疗她的伤,还是要先回宫才行,而且六六也需要治疗,便起身了:“你说的对,咱们快些回宫吧,回宫了好好治疗你腿上大的伤痕,女孩子,可不能够留下疤。”
明月一言不发,取下了段敏晓身上的斗篷,给段敏晓换上了她自己的。
一路上好不容易等到雨停了,轩辕昊和南宫天凌二人,带着一个不足月的婴儿,手忙脚乱的走着,好在,终于成功的进了城。
那婴儿却已经早就饿得不能行了,一路上不停的啼哭,将这两个大男人折腾得够呛。
“南宫天凌,你给他怎么弄弄,让他别哭了。”轩辕昊实在是被这婴儿的啼哭折腾得受不了了,便将他甩手扔在南宫天凌的怀里,一副大事不管天塌下來你來顶的样子。
南宫天凌接过这个烫手的山芋,也是愁眉苦脸,这个小祖宗已经哭了很久很久了,他们从刚开始的细心呵护,到现在,已经有些麻木了。
尚锐国的京城人來人往,接踵摩肩,十分热闹,大街上小贩的叫卖声络绎不绝,这些本來很稀松平常的嘈杂声音,此时此刻在南宫天凌和轩辕浩听來,却是相当的刺耳,特别是结合了小婴儿的哭声之后,简直让人痛不欲生。
这一路上,他们是靠着一点点的干粮,和沿途捕捉的动物,和采摘的植物來生存的,有的时候会遇到一两个蜂巢,便会用罐子收集一点蜂蜜,储存着,路上当做调味品,放在冷硬的满头上,是上等的调味品。
捡了这个小婴儿之后,他们有时候会用内力将一些水果弄碎,然后喂给他吃,可是这孩子实在是太小了,并不能够咀嚼,所以哪怕是他们将水果弄的再细碎,孩子也是吃不了的,。
后來,南宫天凌便开始用蜂蜜來喂养,这倒是一个好的办法,只不过是过了几天之后,孩纸便开始拉肚子。
这可愁坏他们了,他们日夜赶路,个人卫生都是來不及讲究的,这小婴儿來了之后,一天一把屎一把尿的,南宫天凌和轩辕昊约定好了一人拆一件长袍,撕成小块來给孩子当做尿布,这原本是个好主意,但是,南宫天凌和轩辕昊,一个是东陵国的皇帝,一个是阿蒙国的大汉,他们谁会动手为一个小孩子把屎把尿的洗尿布。
所以,他们做的尿布都是用一次就扔掉,用一次就扔掉。
这样下來,两件八尺大汉的长袍,硬是被这个小婴儿全部弄脏了。
而现在,他们抱着的就是一个臭烘烘的孩子。
一开始接收这个婴儿的时候,南宫天凌和轩辕昊这两个彪形大汉表现出了根平时不一样的温柔一面,他们两个开始很和谐的相处,并讨论给这个孩子吃什么好,每一次,南宫天凌沉吟着想要给孩子喂点鱼肉或者兔子肉补充营养的时候,轩辕昊便会出声阻止,用一种非常专业的腔调告诉南宫天凌,不可以哦,这样不行哦。
南宫天凌便会呆呆傻傻的看着他:“那你说孩子应该吃什么。”
轩辕昊稍微思考一下,给出中肯的答案:“吃奶。”
可是,他们两个都是男人,并沒有奶,这是一个残酷却又无法辩驳的事实,不过,尽管如此,南宫天凌还是从善如流,在接下來的行程里,他开动脑筋,充分展示了一个政治统领应该具有的聪明智慧,分别试验了各种各样的东西,看上去奇奇怪怪,那孩子,却都不吃。
如此一來,南宫天凌便将他完全放弃了,他的内心已经从一开始的,想要给孩子弄点什么吃的,而变成了现在的,是一刀砍死他好还是将他扔进水里好。
虽然说是这么说,孩子却还是一定要养着的,既然这是神殿故意弄出來的事情,他们就必须接招,哪怕是为了他们的子民。
“现在这是个什么世道,两个大男人竟然带着一个孩子上街。”
“就是啊,不知道这女人去干嘛了,竟然让自己家的男人带孩子。”
“谁知道呢,说不定这二人是人贩子也不一定,谁说抱着的就一定是自家孩子。”
“有道理,沒错沒错。”
街上的人看着南宫天凌轩辕昊二人,议论纷纷,他们两个的外形首先就太打眼了,虽然连续赶路这么多天,南宫天凌的白袍已经变成了黑色,而轩辕昊大的黑袍也已经沾染上了泥浆,变成了土黄色,但是这丝毫掩盖不住二人的风姿。
“我的天啊,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先把这个孩子给处理了。”轩辕昊实在是忍不住了,便将孩子扔给了南宫天凌,而南宫天凌一接过孩子就大呼小叫起來,继续这样下去,他们可真的扛不住了。
轩辕昊扔掉了孩子,一身的轻松,连忙将双手互相扭动着活动,不知道为什么,他练剑的时候,曾经手握百斤大铁剑,挥洒自如,毫无压力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抱着那个小小的婴儿,只要一小段路程,就会觉得整个人恨不得死去。
可是,即便是如此,他自己活得了轻松之后,也不会忘记揶揄正在手忙脚乱哄孩子的南宫天凌,转过头一看,那小婴儿正抓着南宫天凌的衣角往嘴里塞,那绣着精致花纹的衣角,不一会儿就沾染上了婴儿的口水,变得湿漉漉的。
“哈哈哈南宫天凌,你看看你抱孩子的这个啥模样,以后你自己老婆生孩子了,你不得把你的儿子抱摔地上去啊。”
轩辕昊看着南宫天凌滑稽的样子,实在是忍不住,在大街上就哈哈大笑了起來,而原本苦不堪言的南宫天凌听到了轩辕昊的话,正在哄孩子的动作一愣。
他自己的儿子,这件事情,他的儿子,他和段敏晓的儿子,不知道,他们母子现在是怎样的一副状况。
不知道,他们有沒有好好的等待着自己的归去,想到这里,南宫天凌忽然灵光一闪,他们分离了这么多天,好像,他还沒有给段敏晓写过信。
“走,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下來吧。”
南宫天凌说完,将婴儿往上拖了拖,也不等轩辕昊回答,自顾自往前走,轩辕昊以为是他生气了,只是扫兴的笑了笑,便跟上去了。
轩辕昊在心中想着,段敏晓的孩子,不知道又长了多少呢,想完心中又是无限的酸楚。
如果这一次的行动他们可以成功,那么,神殿毁灭之日,他一定要开口,问段敏晓的孩子讨一声“干爹”。
也许得不到一个人,就应该安静的离开,好好的看着她幸福,可是,轩辕昊却总是忍不住的想要跟段敏晓多扯上一点关系,如果她生了孩子,就要做孩子的干爹,一定要。
尚锐国是一个注重商业的国家,那是因为他们的土地面积比较少,正因为土地面积少,所以才更加重视商业,在这里,特别是京城,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以经商为生,尚锐国居民最正常的一种生活面貌,就是,家里的男丁出门经商,女人和孩子留在家中,做一点小小的生意。
哪怕是在东陵国,在阿蒙国,都会经常看到尚锐国的商人,他们聪明又圆滑,为人处世都相当的老道,在别的国家经商之时,由于地位低下,经常受到人们的轻视,那些商人却都不会放在眼里,因为,在他们看來,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那些轻视与嘲笑,都不会放在眼里,更不会放进心中。
南宫天凌已经感受到了尚锐国商业的发达,小小的一条街上,竟然有十几家客栈,每一家客栈都独具特色,相对于东陵国的客栈,这里的客栈每一家都有着自己的特色,倒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主意,一条街走下來,南宫天凌和轩辕昊都纷纷想着,如果可以,一定也要在自己的国家,提高商人的经济地位,因为在古代,农耕社会,士大夫阶级是领导人阶级,农民是最最实在的,所以,士农工商,最低等的才是商人,而现在,他们看到了尚锐国的情况,这里的人都在经商,却完全沒有被这些所谓的士农工商等级划分给影响,每个人的生活都十分富庶,也轻松,根本就不需要辛辛苦苦去天地中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