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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3卷]
第580节第574章美人美玉良缘
这一块与她的胎里玉可以嵌在一起、拼成一个完整的太极图形的一块弯月形美玉,自打得到了它,何当归一直戴在身上,偶尔拿出来把玩。这块玉在白昼的日头地下瞧时,碧透如一汪春日绿水,晶莹可爱;可是深夜里在明亮的灯火下看,却又洁白莹润如南海珍珠,还有一圈一圈类似湖水涟漪的光晕,氤氲着霭霭水汽,缓缓地流淌开来。
何当归见过不少宝物,眼界不算狭隘,但如此奇异的一块宝玉,她连听都没听说过,握久了暖意就一直在玉上存着,戴起来非常舒服。再加上对她那一块在何家喜宴上失去、如今在仙草郡主手中的胎里玉的遥思,于是她就以十股蚕丝结珠络,穿在这枚玉玦一端的小孔中,将珠络系在自己颈间,戴了好几个月,对它越来越喜爱。
此刻何当归在客栈醒来,想起她做十公主时的前尘往事,胸口的美玉突然间发光发热,渐渐几乎灼伤了她肚兜下的娇嫩肌肤,她连忙将玉摘下丢在被子上,也恍然记起,先前她在小巷里晕倒,就是因为熠迢追着她唱一首唐诗童谣,“白日传心静,青莲喻法微。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然后,这块儿弯玉突然就点火一样烧起来,她才紧跟着失去意识。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自觉地张口唱道:“天花落不尽,处处鸟衔飞。”声音婉转悠扬,旋律一波三折,比熠迢在街上的鬼哭狼嚎悦耳十倍,说时迟那时快,被子上的玉玦起了反应——没有人碰它,但是它在被子上自己跳起来了,一下、两下、三下。紧接着,它就像扶乩算卦的沙棍或者毛笔一样,在背面上写了一行字,五月初二,九十八,斩立决。
何当归识字,能看懂这行字,却不懂这字里的含义。而一直在外间门口站着的熠迢,抬头看见了那块玉玦,立刻大步跑进来,惊喜地说:“公主,这就是玉则公主生你时,从胎里带出来的‘月儿玉’哪!怎么会在你的手中?当年玉则公主薨逝,这块玉跟着陪葬了!”
怎么会在她手中?何当归一愣,或者应该问,玉怎么会在徐莲的手中?那个徐莲,究竟是什么人?
被头上的玉玦,恰好在熠迢抬头之前就停止了跳跃和写字,乖乖巧巧地躺下来,所以,心绪澎湃激动、确信何当归就是十公主转世的熠迢,大概连被面上的“五月初二,九十八,斩立决”十个蝇头小字都没看见,只是一改他冷口冷面的两世形象,非常动容地诉说他自从“死后”又投胎杜家,出家习武,最后进孟家做七公子随从的经历,并感叹缘分奇妙,又让他遇上了公主的转世。
何当归深深凝视眼前这一个满腔赤诚的男人(←_←),再想想曾经牺牲性命救她性命的凡奴,渐渐将二人的面容重叠,交织于熠迢一人一身。纵然何当归天性凉薄,此刻也不能不动容,于是她跳下床拉住熠迢的手臂,泪目道:“不错,我全想起来了,我就是十公主清清!你真的是索叔叔?”
十公主至死没有封号,皇帝连名字都没赐下,只有一个乳名清清,是玉则公主被遣送到皇家寺院当尼姑之前给女儿起的,平素也没有人叫,知道的人也不多,因此听何当归这么一说,还能叫出“索叔叔”,熠迢更加肯定了她就是十公主本人,不禁伏地哭道:“都是属下的错,没有在死前教会公主任何保护自己的本领,才会让你死得那么惨,属下该死!”
熠迢找到前世记忆之后,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京城坊间盛传的“十公主之死”的各种版本,一种比一种更惨烈,使他蒙受锥心之痛,更无颜面对玉则公主九泉之下的英灵。
现在一提起来,这个七尺男儿伏地痛哭,比女子的哭泣更让人动容,于是何当归连忙拉他起来,软言宽慰,告诉他说,其实她死前并未受多大痛苦,“咻——”的一下就转世成罗府的何当归了,自从出了皇宫的牢笼,她十多年来过得自由快乐,先在田野中玩耍了几年,等到了九岁学龄,她先学唱歌跳舞和弹琴,又学医术和诗书,过得非常充实,罗家的小伙伴儿们也友好热情,每天都变着花样跟她玩耍,有趣极了,所以他真的不用内疚。何况如今他们主仆二人又重逢,岂非天公作美!
就这样,何当归与熠迢彻夜互诉衷肠(←_←),交换了彼此关于前世的记忆,最后综合一下发现,何当归只记得一些后宫生活片段,以及一群小宫女儿欺负她的片段,而熠迢记得的内容多一些,比如他在大草原上见证玉则公主长大,比如他变装混进大内侍卫之中,伺机进宫看望十公主。但是他们两个都想不起来是谁害死了他们,何当归用力回忆那一年在山路上,凡奴壮烈落崖之后,她流泪回头,去看马车后面站着的那个人……
回忆到这里,画面立即一抽一抽地抖动,而她的太阳穴就一抽一抽地跳动,熠迢看她抱头皱眉的痛苦样子,连忙制止她想下去,劝解说,隔世之仇,不报也罢,左不过就是皇室中的那几个小人。就算他们不报仇,老天也早晚收拾那群败类。
随后,何当归问起玉则公主之死,看熠迢那闪烁不定的表情,明显是知之甚深的,但他却支吾着不肯明言。待要再问时,两人同时听见门外面、客栈的大堂中有大量喧闹的嘈杂声,在这个死寂的青州城中听起来很不寻常。于是,熠迢趁机托词下去看看,避开何当归的追问。
等他再上来时,却真的带回了重要情报,那些住店的人,都是西北边陲的蒙古骑兵的营长和队长,如今扮成汉人混进城里,肯定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因为当年皇帝收编几支蒙古残部时,曾与他们的统兵将领约法三章,移动大军时除了虎符,还要有调兵圣旨和通州令,三者缺一不可。如今齐央宫并未听说有圣旨调动蒙古骑兵入青州,而能够听懂蒙古话的熠迢,又听见那些住店之人说“大军安置妥当”,可见这些蒙古兵是私离驻地。
提及私离驻地的蒙古兵,何当归立即就想起在青州遇见的戚三娘,说罗白琼就是被一股神秘流窜的蒙古兵害死的,比对时间地点,那时在京城北部出现的军队,现在的确有可能挪到青州来。为了确认这一点,熠迢又去偷听了一回那些人的窃窃私语,最后气得脸色铁青地回来,大骂那些败类丢尽了蒙古人的脸。
原来,不出何当归所料,这些蒙古兵全都是大宁边境的驻兵,本不是宁王朱权的嫡系属下,但被宁王买通南下,完成一些秘密勾当之后,又奉命北上来青州插一脚。
而且话里话外听那些人的嬉笑,他们这一趟南下北上,真是半点好事都没做,除了在道旁路边“捡”到的女子,还有跟江上的黑船交易兵器时,顺便买到的女奴,这一伙雄性荷尔蒙爆棚的军匪至少虐杀了五十名中原女子,简直就是土匪过境,狼入羊群。最叫人疑惑的就是,他们为非作歹了这么久,又是这么大的一个目标昼夜移动,直到今日都没有半个人察觉并上报朝廷,岂非咄咄怪事?
于是何当归跟熠迢商量,设法在这些人的饮食中下药,限制他们的行动。而熠迢更决绝,说这些败类本来就是背弃族人的叛徒,“从良”后也不学好,四处造孽,给蒙古人脸上抹黑,不如杀之,为世人除害。何当归表示赞同,问怎么能叫这些人安静无痛苦的全军覆没。熠迢提议用火攻,他放一把火,烧得他们片甲不留。
何当归想了想,补充建议道,蒙古骑兵的箭囊上有个毒药包,用来给箭支喂毒,不如将之全部换成火药包,那么一旦火被点着了,那些人就一个都跑不了了。至于换火药包的最佳时机,就是等那些人在战前上交毒药包领毒药的时候。
熠迢觉得此计甚妙,同时他很惊诧,何当归这么会知道这么多蒙古兵的习性,毕竟连见多识广的他都不十分了然。何当归摇首表示,她也想不起来这些信息的来源,可她就是清楚知道,照着办准没错。
最后两人议定这个计策,并下手实施,选择的下手地点是一道无人少货的商铺街,将损失降到最低,这才有了今夜一幕火烧弓弩手的情景。现在城中火势起来了,一定会吸引城外驻兵的注意力,所以熠迢建议大家速速出城汇合孟二公子孟颀的援军,孟瑛、孟瑄觉得他对何当归的恭敬态度很奇怪,于是孟瑛出言打岔说,他受了伤,贸然出城,谁来保证他的安全?
谁知熠迢却向着何当归单膝下跪,保证道:“属下必定竭尽全力保证公主的安全!”并在心里默默地说,再也不会丢下公主孤零零一个人了,以草原上的太阳明誓!
何当归立刻就听到了他的这句心声,顿时柔柔一笑,摇头说:“我早就不是什么公主了,凡奴你改了这个口罢,让外人听见像什么,平白招惹是非。”她大概明白,熠迢在孟瑄面前唤她“公主”,不是一时难以改口,而是想直接把真相告诉孟瑄,让他因着她的贵重身份而对她更好些,给她一个名正言顺的正妻位。
不过何当归并不在意这些,她现在最在意的,就是孟瑄的一只毛爪子从后方探来,一直就那么毫不避嫌地搁在她的腰间……还有一道徐徐吹拂的热气,一直持续地喷洒在她的颈间……她忍耐了片刻,最后终于忍无可忍地猛然扭过头,冲着自己肩头上的那一张俊颜怒吼道:“你的头很沉,能否换一个地方摆?”
于是,站在她身后的孟瑄从善如流,“沉重的头颅”从她的左肩换到她的右肩摆放,同时,他的另一只毛爪子摸向她衣襟中滑出的玉玦,满面好奇地问:“美人,美玉,良缘?谁写上去的?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