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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中文歌啊,快看陆尘,他很严肃啊,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谁见过陆尘再参赛的时候这么严肃认真过?这怎么回事?”
“没见过啊,这次起因是有尘迷在国外被揍了,陆尘为了给他们出气呢,就和拉曼德遇上了,你看啊,bad的歌和演讲稿,那叫一个激情澎湃,看的我是热血沸腾啊。
哥们,你没看过的话,回家要看看了,真的很赞。我去,这歌开头旋律大气啊,听听这吉他音和鼓声,磅礴的气势扑面而来。”
“还真不是吹,这歌没准又是一旷世经典,兴许,是华夏歌中的《billie-jean》,是一首里程碑之作。”
“有可能!”
“我靠,竟然是这样唱的,粤语啊,太牛了,去格来美竟然唱粤语,陆尘啊,我从小就树立的,让老外来考中文六级的远大梦想,就靠你实现了,呜呜……”
“bad,是英文俚语真棒的意思,翻译成华夏方言,那就是‘谁更牛b!’,哈哈哈,昵称为鱼的思维太厉害了,给他跪了。”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
“这是一段段黑人运动简史啊,明为写人,实地里,却是叙事,不光旋律大气经典,歌词也是毫不含糊,给跪,能写出这样的歌词和歌,请受我一拜!”
高圆站在公司附近的筑城人民广场,她戴着一顶鸭舌帽,头发梳成了马尾,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清爽,走近广场时,吸引了不少目光,不过在她刻意的躲避下,没人认出她来。
看着屏幕中,陆尘的大特写,高圆微笑着,泪光闪烁,许多人看到陆尘在格来美让那些米国佬难堪,心里念头倒是通达了,却是不知道陆尘要为此承受多大的压力,他这首《光辉岁月》一面世,危险系数将直线飙升。
因为,拉曼德将要去世,本来要变成一盘散沙的黑人势力会因为陆尘而重新凝聚,米国政-府本来就在等,等拉曼德死去之后,黑人运动便能不了了之,然而,陆尘的存在,却是让黑人们将会有新的黑人领袖。
他一直没有公开bad就是他自己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现在bad就是新一任黑人精神领袖,即便大多数人能够猜到陆尘就是bad,但他并未亲口承认。
谁都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后手,演讲稿是否写了很多篇散了出去。
死了一个他,还有千千万万个bad重新站起来。
这对于米国的一些势力来说,都是一个麻烦。
“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愿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低,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是因他没有,分开每种色彩……”
感慨与唏嘘,从陆尘口中道出,高圆却是全身僵硬。
这歌词,直白却饱含深意,如同一把软刀子,将这几个字牢牢刻在了她的心上。
“卧槽,这歌词真没说的,唱到心坎里去了,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愿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低,我等生来自由,谁敢高高在上啊,这是陆尘的风格,我就喜欢听这种大气的歌。
那些为了点情情爱爱唧唧歪歪的歌实在恶心,每天除了那么点情爱,就别的事情可说了?
学学人家陆尘,歌里唱的是什么,他们又唱的什么玩意,靠。”
“这歌真心没说的,拉曼德该安息了,陆尘的这首歌肯定能让他永垂不朽……”
“是啊,黑人运动很多人不关注,但是没多少人不听歌啊,希望这首歌赶紧上线,我好去卡拉OK和朋友嚎上两嗓子。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
高圆微微一笑,广场之上,回荡着夹杂着陆尘歌声的合唱,这才是真正的经典歌曲。
只是第一次开唱,歌词寓意深远,旋律便能让人朗朗上口的歌曲,才是真正的大歌。
……
郭丽萍再一次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愿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低……”
这句话曾出现过在报纸上,若不是这次出现在歌中,她会认为那话不过是一句简单的感慨。
可是伴随着旋律与唱腔,这句话便让她眼前一亮,声音中带着些许感慨与疲惫,在求,却不是央求,而是要求。
要求并非只是希望,而是要付出实际行动去获得,是一个要求得到结果的意图。
希望,只是脑子里想,而不去付出行动。
这句话,只是寥寥几个字,却是完美概括了拉曼德的一生奋斗目的所在。
可否不因肤色而分你我高低!
“这小子就是你所说的那个陆尘?”在郭丽萍右边坐着翻看文件的中年男子眉头一掀,眼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对啊,厉害吧,他可真是能折腾啊,在米国都能掀起这么大的风浪,现在我是越来越喜欢听他唱歌了,别的歌手和他相比差了太多,没有一点味道。”
“味道?”男子有些疑惑。
“嗯,就是味道,没有那种吸引力,那些明星都是戏子,他不是,他有自己的个性,咱们儿子最崇拜的就是他了,今天他到同学家看着格来美去了,指不定会疯成什么样子呢。”
“那你跟我说说他的事迹,正好我也有空,我们省里里正有个娱乐项目,要和香港那边接洽一下关于电影和音乐方面的相关事宜,他唱的是粤语啊,这歌不错,大气,难得听到一首不是关于情爱的歌啊。”
……
“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歌声过后,清脆而明朗的口哨声响起,大气磅礴的吉他旋律在演播厅回荡。
张云和李青对视了一眼,两人双手高高举起,伴随着节拍,左右摇晃着身体,幸福的笑容,洋溢在他们的脸上,作为陆尘单纯的歌迷,他们才不管歌词的潜在含义呢。
歌好听就行了。
他们相信,绝大多数的尘迷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张云也不介意歌词有深意。
因为这样更能让歌曲得到升华,以后利于传播。
伴随着激昂的吉他与口哨的混合音,在场的尘迷们都将手臂挥舞了起来,尽管英文歌有的时候显得更劲爆,但由于语系关系,还是很多人习惯听母语。
粤语歌的受欢迎程度,甚至高于普通话,因为粤语歌发音要求不是很高,普通话的歌曲,只要普通话说的不标准,唱起来便巨难听……
由于这几天在这鸟国家,随时都是听的鸟语,这时候听到华夏语的歌曲,所有人都觉得耳目一新,舒爽到了极致。
不少人跟着陆尘合唱,释放着对家乡的思念。
五分钟的时间,很短,对于一首歌来说,却并不是很短,不过,在尘迷们的心中,这首歌实在太短。
因为这是第一首在格来美上唱的华夏歌,意义非凡。
而且,这首歌实在好听,一首好歌,没人会介意来一次单曲循环他个几天几夜的。
看到陆尘渐渐收音,任由那伴奏声继续回荡着,他静静的站在舞台之上,拨弄着吉他琴弦,双目紧闭,面色肃穆,给拉曼德送行。
就在尘迷们准备好好体会一下这首歌的余韵时,四方屏上出现了一个令人毕生难忘的画面。
这是航拍的场景。
一条黑龙匍匐在路边,一路延伸,黑龙的头伸进了一家医院,紧跟着画面一转,镜头给了一间病房全景。
病房中,医生与一些工作人员,还有病人的家属守候在一张病床旁边,病床上,躺着一个皮肤黝黑,面容枯槁的白发老人。
他的双眸晶亮,分明有泪水湿润。
画面静止,缓慢的,他吃力的伸出了右手,颤颤巍巍的举起,而后,四指紧握,大拇指有力的竖起。
整个过程说来简单,老人却是花了一分多钟。
竖起大拇指后,镜头便跳转回了歌词,似乎,刚才的一幕并未发生过。
这段时间,陆尘的吉他音一直没有停歇。
电吉他带着独有的电流,刺激着在场所有人的神经。
无力的老人,有力的大拇指,强烈的反差,拉曼德的短暂镜头再次将《光辉岁月》升华。
人生尽头,回顾光辉岁月,谁能陪他一起,送他最后一程?
几乎在场的所有人心头都升起了这个疑问,尤其是入场看现场的黑人们,尖叫连连。
要求陆尘再来一遍。
吉他音一直在弹奏着,悠长而苍凉。
歌词并未刷新,一直在四方屏上滚动。
在足足十几秒的寂静后,在一些华夏尘迷的带动下,全场响起一小片一小片的合唱声。
蹩脚的洋人中文在这一刻此起彼伏,声音中带着些许哽咽,不过,却是没有人因此停下来。
在陆尘唱完《光辉岁月》后,足足延长了六分多钟,吉他音才缓缓停止。
台下疯狂的叫声,在陆尘的制止下,缓缓归于平静。
不过还是有人疯狂的喊着bad这个单词,陆尘并未做任何回应,而是朝台下鞠躬。
“中文歌不行,不如英文好听,我反对在格来美上唱中文歌,太小众了,不利于音乐的传播,既然是流行音乐,那肯定要流行的,华夏语有着一定局限,陆尘,你既然来到了米国,以后记得唱英文歌。”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