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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朋特唱片公司成立之后,起初是依靠艾力克斯和理查德两人。等到比尔等人的加入,卡朋特兄弟的唱片收入再不是公司的主要部分。
不过,卡朋特兄弟依旧在最初的一年里,出了总共10张唱片。这些唱片的歌曲基本上都是艾力克斯写的歌曲,都是适合儿童唱的歌。
卡朋特兄弟的唱片头几张卖得不错,后面的那些唱片销量就慢慢的降了下来,也许是人们对于这种歌曲风格已经没有了新鲜感。更重要的是,现在冒出很多乐队在模仿卡朋特兄弟的演唱风格,刚开始这些人还没能取得成功,时间一久冒出的乐队里面也有特别出色的。
艾力克斯暂时还不想改变卡朋特兄弟的风格,所以他山寨的歌曲基本上都是迪克兰那几个天才童星的歌曲。在演唱风格上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加上他们又没有进行巡回演唱,所以影响力也就没有其他歌星那么大。
直到比尔加入不久,理查德忽然对艾力克斯说:“我也写了一些歌曲,你看看怎么样。”
艾力克斯早就知道理查德会写个歌曲,而且还写的不错。只是,他山寨的歌曲毕竟都是质量上乘的歌曲。相对于理查德写的歌曲来说,马克他们当然是要用艾力克斯的,而不会选择理查德的。
这次完全不同了,理查德写的歌曲非常棒。艾力克斯不得不承认,弟弟写的歌曲更加适合他们,也更加适合这个时代。马克等人一听之下,赞不绝口,他们将理查德的歌曲也排到了录制表当中。
艾力克斯对于弟弟理查德大抢风头,并不是很在意。他趁机偷懒耍赖,要求休息一段时间再说,至于歌曲创作的工作就被交给理查德去干了。
他之所以要休息,是有原因的。
他想要去孟菲斯一趟,自从找到了比尔·哈利之后,他记起来了另一个未来的摇滚巨星,就是鼎鼎大名的“摇滚之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也就是被华人称为猫王的家伙。
其实,埃尔维斯的这个“猫王”外号是港人先喊出来的。
可能是因为狂热的美国南方歌迷为他取的昵称叫做山野猫(TheHillbillyCat)。另外,他在美国摇滚乐界的地位很高,被统称为国王(TheKing)。于是香港媒体在翻译的时候,就将这两个称呼结合到一起,统称为“猫王”!
艾力克斯上辈子不是搞音乐的,但他也听过“猫王”之名,对于埃尔维斯的现状也有所了解。这个时期的埃尔维斯不是学生就是个卡车司机,直到1953年的一次偶然机会,才会被太阳(Sun)唱片公司给挖掘出来。
他打算先下手为强,明知道有那么牛逼哄哄的人,还故意放跑,那不是自找不爽么。有了比尔和埃尔维斯,他就算是什么都不干,也能够每天躺在床上数钱玩了。
正所谓,挣钱的最高境界是让别人帮你打工挣钱。
自己累死累活的干嘛,不就是为了赚钱享受么。艾力克斯现在已经脱离了贫苦阶段,现在有了卡朋特唱片公司作为后盾,他完全可以不用自己辛苦唱歌了,有时间还是四处挖人才是正事。
至于应付父母的理由,他想到了一个,那就是为了写出更好的歌曲,所以想去孟菲斯去逛逛。现在的孟菲斯可是一个音乐之城,许多乐队和歌手都是在这里走出来的。这里也有很多黑人歌手以及唱片公司,只不过是现在还不太出名。
巴特和安吉尔本来是不答应的,他们认为艾力克斯虽然聪明,但年龄还小,不可以离开父母随意出去旅游。他们没想到的是,艾力克斯对此早有准备,他拉上了迪尔一起。
艾力克斯对迪尔说道:“你只是在纽约这种地方寻找歌手是不行的,必须去其他地方,比如说田纳西州的孟菲斯,我听说那个地方有很多优秀的歌手。”
迪尔有些疑惑地看着艾力克斯,他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哈哈!我怎么不知道啊。我的歌迷那么多,也有很多歌手听了我的歌之后,给我写信。”艾力克斯马上想到了一个说法,将迪尔糊弄过去。
当迪尔看到巴特和安吉尔向他求证时,他才知道自己被艾力克斯给坑了。不过,他还是没有直接拆穿艾力克斯的计划,他老老实实地说,他是想去孟菲斯挖掘新人。半点不提艾力克斯的事情,以及艾力克斯和他说的话。
有了迪尔在身边一起,卡朋特夫妇总算放下心来,他们答应了艾力克斯的请求。
孟菲斯是美国田纳西州的城市。它在美国南部文化的发展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被誉为摇滚的发源地。它和纳什维尔一样,也是个音乐之乡。很多日后非常著名的音乐家都在孟菲斯以及密西西比河周围长大,其中就有猫王埃尔维斯、杰瑞·李·刘路易斯、B.B.King、约翰尼·卡什、罗伯特·约翰逊等等。
其中B.B.King早就在前几年就被子弹录音公司(BulletRecording)和RMP挖掘出来,并且录制了不少的流行歌曲。卡朋特唱片公司也曾经找过他,只是人家没理会罢了。毕竟出名和不出名的歌手是不太一样的,等人家出了名再去,人家可不鸟你了。
这些事情艾力克斯原本也不知道的,是迪尔在去孟菲斯的路上跟他说的。
“最关键的是,我们是白人唱片公司,而他属于黑人。”迪尔如此解释道,他认为对方不愿意加入到卡朋特唱片公司,是因为肤色问题。
艾力克斯摇了摇头,他还是不太习惯这个时代看待种族时的观点。他接受的教育里面,并没有这些东西,他认为,人生而平等,无关种族和肤色。不过,他不会否认这种问题的存在。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小理查德才不愿意到他们公司来。小理查德有更好的地方去,那个地方对于他而言,更舒适、更熟悉、更安全。
他们终于到了孟菲斯,迪尔让出租车一直开到孟菲斯市中心,在这座城市的心脏地带,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繁华和激情四射的景象中。
每一辆经过身边的汽车都是崭新发亮,街道的两边林立着各种商店,路上走着的男人西装革履,女人则穿着时髦的衣服,戴着漂亮的帽子。
“哇哦!这个城市真他妈的有活力!”迪尔朝街上的美女吹口哨。
他们让司机开到附近有名的蓝调酒吧,据说这里被人们称为孟菲斯的“音乐”中心。酒吧白天不营业,但是门前的人行街道已经聚集着一些渴望成功的黑人歌手,在不停坦洲和演唱。
艾力克斯和迪尔两人路过这些人时,都会停住脚步,站在旁边听上一会。
跟他们一样的人有很多,通常每个弹得好的人身边都会吸引着一大批人,团团围住歌手。听众里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只有在音乐光环下,种族隔离已然消失,不再因为肤色问题而让他们分开。
迪尔专心地倾听着,艾力克斯却东张西望,试图在人群里面找到记忆中的“猫王”!只可惜他没有找到,这些人里面没一个人符合埃尔维斯的形象特征。
夜幕降临了,迪尔带着艾力克斯走进了一家酒吧。在这里,激励的音乐充斥着酒吧的每个角落,酒吧里面烟雾缭绕,他们就像行走在云雾之中。
面对这种情景,艾力克斯非常不爽,他讨厌吸烟,更加讨厌吸二手烟,不过他没有表露出来。
酒吧里的人,有的独自举杯饮酒,有的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迪尔拉住艾力克斯来到酒柜面前,给自己要了一杯威士忌,然后给艾力克斯要了一杯啤酒。在这里没有不含酒精的饮料,他只得喝啤酒解渴。
慢慢喝着杯子里面的啤酒,艾力克斯开始觉得自己这种亲自来找人的举动有些鲁莽。在孟菲斯那么多酒吧里面,想要找到一个17岁的卡车司机,那还真是像大海捞针般困难。
“早知道就让私家侦探来干这活了,真没劲!”艾力克斯低声地对自己说道。
迪尔完全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舞台上,他没有听到艾力克斯在说什么。他在心里慢慢的思考着,想象着,看看这些人当中有没有未来的歌星在里面。
第一天,他们两个毫无所获地回到了旅馆,躺在床上休息时,迪尔还在回忆酒吧里面听到的歌。艾力克斯早已入睡,他被酒吧这种嘈杂的环境给折磨了一整天,恨不得早点回来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迪尔还没醒来,艾力克斯就已经清醒。他看了看躺在另外张床上的迪尔,轻脚轻手地爬了起来。
艾力克斯想了想,他穿好衣服,洗刷完毕。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房间,来到旅馆的下面,找了个地方吃早餐。等他吃完早餐之后,心里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
他先是在旅馆附近找了个电话亭,拨了其中一个号码,用“模拟记忆”能力装成巴特的声音说道:“你好,接线员。请帮我转接杰夫侦探所。”
“好的,请稍等!”电话筒对面的接线员说道,那是个女接线员。
不一会,电话筒的对面有了响应,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这里是杰夫侦探所,我是杰夫。请问您是?”
艾力克斯继续用能力模拟着老爸的声音说:“我是巴特·卡朋特,你应该还记得我吧。上次我曾经让你帮我寻找过一个人,你还记得么?”
杰夫马上回忆起巴特雇他寻找小理查德的事情来,他连忙说道:“哦哦,是的,我记起来了。”
当时是艾力克斯请求巴特出面找的私家侦探,要不是小理查德曾经救过他一次的话,巴特才会不管这种事情呢。现在要巴特出面找埃尔维斯的话,艾力克斯可没想到有什么理由。他只好动用自己的能力,让“巴特”出面了,至于善后的事情,艾力克斯已经想好办法能够让巴特毫不知情。
通过电话,艾力克斯将自己知道的资料都告诉了杰夫。
“你什么时候就要?”
“越快越好!”
“那收费很贵哦,起码得100美元。如果难查的话,还得加价。”
“没有问题,不过,你半个小时之内查不到的话,就算了。”
“好的,你就在电话旁等着,我半个小时之后就给你打过来。”
杰夫将电话挂上,想了想,他打给了纽约警察局的一个警长,让他帮忙找到埃尔维斯。这个警长是他的老朋友,平时有事时,他也会找这个朋友帮忙。杰夫的警长朋友马上给孟菲斯的警察局打了通电话,很快就查到了17岁司机埃尔维斯,并将埃尔维斯的住址告诉了他。
半个小时不到,杰夫马上打电话给守候在电话旁的艾力克斯,将查到的信息告诉了他。
“那么,杰夫先生,你将这次委托的账单寄到孟菲斯的‘明日旅馆’来吧。我暂时还不会离开这里。”艾力克斯告诉杰夫旅馆的地址,让他把账单寄过来,这点钱他还是能够支付得起的。
不料,杰夫并没有答应,他说:“巴特先生,我们的账单要到月底才能寄出去,恐怕到时候您应该不在孟菲斯了吧。”
艾力克斯面对突发情况,心生一计,说道:“那好吧,你月底的时候寄到卡朋特唱片公司,收信人就写我儿子艾力克斯吧,我会让他带过来给我签字的。你也知道,我最近在忙着研发工作,很少离开过实验室。”
杰夫听了之后,觉得没什么问题,于是他答应了。
有了埃尔维斯的住址之后,艾力克斯决定拉上迪尔一起去。他自己去的话,恐怕别人会不相信,把他当成骗子那就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