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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樱桃红了

作者:幸福的小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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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樱桃红了

    也难怪淑云他们的鱼虾这么抢手,虽然这个时候,京城附近河流,水网不少,可是这里的水产大多都是一些普通的鲤鱼、草鱼之类的。像淑云他们卖的鲟鱼、大马哈鱼、哲罗鲑等,京城的人别说吃,有的甚至听都没听说过。就是那些普通种类,卖相也是非同寻常。试问,谁不喜欢好看的啊,那些红色,黄色的大鱼,看着就喜庆。就算是比一般的要贵了一些,可是真正的有钱人,谁还差这仨瓜俩枣的。买回去,就是不吃,光养着也图个吉利,看个新鲜不是。

    被众人围着的陈策见淑云回来了,连忙挤出众人的包围圈,过来淑云这里。问道“小妹,你看还有这么多人想买我们的鱼,还有要订购的,怎么答复他们好啊?”

    淑云考虑了一下,说到“既然我们的鱼虾这么抢手,那我们明天就不按原定计划那样,来这里零卖了。还有谁想买的,就让他预定,买多少我们都记下来,告诉他们地址,让他们自己来取,我们提前准备好就行了。反正现在我们也不怕庄子被人惦记了。这样就省得来回的折腾,我们就方便多了。不过也要注意,控制要卖出的数量,我们还要留一些做种的。你看这样行吗,大哥?”

    陈策点头道“这样最好,我也是这么想的。那我现在就去给那些要买的人说说。”

    等到把顾客都打发走了。天还不是太晚,商家也都没有打烊。淑云就会上陈策去了天桥。淑云想要在这里买一间小店面。

    因为天桥这里繁华热闹不说,桂花嫂家的胡记点心铺子在这里也有分店。要是能在这里开店的话,和桂花嫂做了邻居,那么相邻的两家卖糖果为主的杂货铺子和点心铺子之间有往来,是非常自然的事,也不会有人去怀疑了。要是那样的话,淑云和胡安一家又可以从新建立交往。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所以淑云才会和陈策商量,选在天桥这里开店。

    大清初年,饱受天灾**折磨的百姓刚刚修养生息没几年,就又赶上了三藩之乱,受战乱的影响,刚恢复兴旺不久的天桥,又变得有些萧条了。街上有好几家店铺都贴出了出租或出售的告示。

    这正好方便了淑云他们。于是淑云和陈策找了一家离胡记点心铺子最近的一间要出售的店面。这间店面的规格也很符合淑云的要求,地方不大,也就40来平,青砖房,灰色的外墙。后边还有一个小院子。院里两棵大枣树,一颗柿子树。打扫得很干净。另外还有两间住人的屋子和厨房、柴房各一间。

    房子保养得很好,有八成新。只要稍微装修一下,地面铺上石板,内墙刷上白灰,有些地方再重新刷一层油漆。放上货架和柜台,就可以开门做生意了。

    淑云和陈策看了都很满意,就开始和店主老于谈价钱。这个老于叫于庆祥,40多岁,瘦瘦小小的,一脸精明的样子。这间店铺本来是准备交给他的小儿子继承的,可是他那个小儿子被朝廷征兵,编入汉八旗去打吴三桂。不想却死在了战场上。所以老于一看到这间店铺就想起他那刚满20岁的小儿子,忍不住的伤心,于才想把它卖掉的,以免触景伤情。看到淑云他们确实想买。精明的老于就想着抬价,张口就要一千两银子。其实淑云他们事先已经打听过价钱了,像这样的一间铺子,八百两差不多就能买下。

    淑云看到老于这么不老实,就张口还了一个五百两的价钱。把老于噎的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于是双方你连我往,打了一会嘴仗。最后淑云也实在不爱跟他磨叽了,还是这让这个老于占了便宜,以850两的价钱成交。双方签了协议,又给了老于50两定金。只要明天一早到衙门办一下过户手续,把钱给老于付清。这间铺子就是淑云的了。

    其实,现在这个时候,在北京城买店铺是相当划算的。还有四年三藩之乱就会彻底平定,清王朝也会逐渐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当这个世界停止武力冲突和各种政治运动之后,人们自然就要寻找新的努力方向。当然,这其中对金钱的渴求是必不可少的,人的心理**时刻都是需要满足的。拜金时代就会来临。这样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滋生,也会有更多的人去经商。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价也会越来越高。到那时,这样的一间店铺,就不是850两可以买下来的了。

    其实要是有闲钱的话,现在多买几间店铺放着,坐等升值就可以了。只不过淑云懒得去操那份心罢了。

    可是又一想,自己收养的那些孩子们,将会逐渐长大,走向社会,不管他们将来要从事什么行业,了解社会,了解人性是必不可少的。而经商的过程中,迎来送往,相互应酬,是最能锻炼人的。那何不再买两间店铺,以后等孩子们学习的差不多了,就交给他们经营,争取让每个人都能实习一段时间,作为他们了解社会的一个窗口呢。

    想到这里,淑云和陈策一商量就又陆续谈妥了两间店铺。也是这条街上的,都比现在的这间大一些,一共要价2800两银子。也是先交的定金。淑云和陈策现在手里的钱也不够支付全款。而既然已经谈妥了,自己也相中了。所以淑云就不愿再拖拖拉拉的等下去,于是准备再从空间里拿些黄金出来。也告诉了担心不够钱支付的陈策放心,自己还有些私房钱。

    处理好了这些,后续的事交给陈策打理就可以了。

    这两天,庄子上的大樱桃熟了,黄的,红的,像玛瑙一样的果实漫山遍野,煞是好看。可把从没见到过大樱桃的庄户和孩子们高兴坏了,说这大樱桃,看着就喜庆,吃起来味道更好。弄得孩子们下了课就往山上跑,争先恐后的找一些熟透了,掉到地上的果子来吃。孩子们还是很守规矩的,树上的那些即便是熟了,他们未经允许也是从来都不会去碰的。

    淑云看到这种情况,也很高兴。在卖鱼回来的第二天,淑云就把下午的两节劳动课改在了上午,一早就组织孩子们上山采樱桃。

    86个孩子,每人发了个小篮子,又把他们分成十队,让他们自己选出了正副队长。然后会按照采摘数量给他们发工钱。

    淑云对孩子们一直是实行的这种政策,平时不会给孩子们零用钱,他们要钱,就要自己去赚,或是帮庄户们干一些农活,或是把池塘边垃圾桶里的垃圾倒掉,或是其他一些什么他们力所能及的活计,只要干好了,都会从淑云这里换一些零用钱,然后要是想买什么东西,把钱交给钱阿福,他去城里采买时,就会帮他们带回来。淑云就是想要培养孩子自立更生,多劳多得的观念。

    淑云的这种做法,一开始还遭到了杜先生的反对,说淑云这样做有辱斯文,会让孩子们变得市侩。就是从没反驳过淑云的陈策,也委婉的提出了意见。

    也难怪,这个时代的人,尤其是读书人,嘴上往往都是视金钱如粪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士农工商,除了读书,其他的都视为下九流。即使像杜先生这样比较开明的读书人也不能免俗。所以不愿意孩子们用这种方式换取金钱,也是十分正常的。这种现象不是某个人造成的,这是时代的悲哀。

    而淑云不顾他二人的反对,非常的坚持这样做。又给孩子们讲了很多多劳多得,用劳动换取所得不丢人的道理和小故事。争得了孩子们的赞同。让这一政策一直顺利的实行了下来。

    淑云带着孩子们兴高采烈的采樱桃,山上不时传来一阵阵,《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歌声。

    就在这个时候,那些买鱼的人来了。看到山坡上满是他们从未见过,看起来那么漂亮,又显得如此诱人的大樱桃,都相当的感兴趣。

    纷纷向钱阿福打听这种果子叫什么名字,好不好吃,卖不卖。钱阿福见状,就跑来请示不远处看着孩子们的淑云。于是淑云就和钱啊福一起过去,请那些人品尝一下樱桃。大家吃了都纷纷惊喜的叫好。

    这帮人中,不乏一些酒楼的掌柜和权贵们的管家,他们手下的人,昨天买了鱼,回去做了以后,发现非常的好吃。都受到了老板或是主人的表扬。因此今天掌柜的和管家们都亲自来了,除了昨天事先订购的那些人,还有不少昨天买过鱼虾,可是后来没来得及和陈策订购的。也一起结伴来了。并且有长期从淑云这里买鱼的打算。

    他们没想到,淑云的庄子上不但有好吃的鱼虾,还有这么美味的大樱桃。所以都纷纷的掏钱购买,也没人嫌淑云要的一斤一两银子的价钱贵。也是啊,物以稀为贵吗,大家都是头一次看到,吃到。图个新鲜吗,何况味道还这么好。

    可是淑云,不管是鱼虾,还是大樱桃,都给他们来了个限量购买。这让这帮人就更加的趋之若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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