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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三十八章 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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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日里,青藏高原在蔚蓝的苍穹下展现出其独有的粗犷魅力,放眼望去,无论是高原草旬还是不毛岩石地,都拥有着平原地区所不具备的独特风光。只是当太阳西落,当黑暗开始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时,就连平静的草丛里都可能暗藏杀机。

    在这片神奇的高原上,似乎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一只通体火红的狐狸从两人面前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而后便看到一群野藏马在月光下浑身皮光发亮,轻悄悄从野马群身边走过后,便看到一只花斑草豹潜伏在草丛旁,窥伺不远处的藏羚羊。

    朱小谋本想掏枪去打那豹子,被李云道摇头制止,走出颇远后才小声道:“这是它们生活的法则,咱们是过客,还是不要破坏了这里的规矩。”

    朱小谋此时对李云道言听计从,点点头,手从腰上的枪柄上移开,那头花斑草豹终于幸运地与死神擦肩而过。“怎么在营地里的时候,我从来没发现高原上的夜是这么美呢?”人与人的心情是可以相互感染的,李云道欣赏夜色中的高原时,朱小谋也开始觉得那银盘子一般大小的月亮实在是美不胜收,可惜读书的时候没好好背上几首咏月诗,要不然就只能用“啊月亮你真美”这种最贻笑大方的方式。

    朱小谋正想开句玩笑说“三哥你跟蔡教导员在军营后面的草地上赏月的时候其实兄弟们都在后面监视着”,却突然看到李云道抬手做了一个手势,这是军中特种部队常用的停止手势语,整个人也猫着身子低了下去,朱小谋几乎是同一时间跟着猫下身子,腰上的手枪已经握在手里,警惕地顺着李云道的目光看过去,不看不知道,一看便顿时浑身上下汗毛直立。

    就在前方五十米的山坳避风处,足有上百只通黄褐色的藏狼,也许是刚刚饱餐过一顿的缘故,入了夜,却也没见这群狼有什么动静。幸好此时东北风,两人正处在下风位置,否则以那些高原藏狼的嗅觉,这会儿定然已经被百十匹狼给包围了。

    李云道冲朱小谋做了个手势,两人慢慢往来路退去——为今之计,只能迂回绕开这些藏狼的栖息地,不然就算两个人枪法再好,百匹恶狼同时围上来,再好的狙击手怕是都没命走出这片草地。

    才退出十来米的距离,李云道便猛地将朱小谋一把拉着匍匐在地上,朱小谋正想问个究竟,便听到远处传来轰隆隆的汽车引擎声。这无人区里头,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地有汽车出现?听声音,马力还不小,李云道伸手冲朱小谋做了个“三”的手势,示意是三辆越野车。果不其然,几分钟后,三辆风风火火的越野车从两人匍匐之处不足百米的地方飞驰而过,前进的方向正是那群藏狼的栖息地。

    “三哥,他们往狼窝里去了!”用屁股想都知道那定然是追击自己二人的追兵,此刻看他们驶入狼窝,朱小谋有些幸灾乐祸,但马上又为那群狼担心起来,“他们可都是武装到牙齿了,估计那群藏狼也讨不到什么大便宜。”

    李云道没有说话,只是观察了一下四周,指了不远处的一个高地道:“去那儿,那儿的视野清晰些,走!”

    一人背着两个行囊走了一天,早已经精疲力竭,但此时因为危机降临,在肾上腺激素的作用下,两人飞快地奔向不处的那片高地。还没等两人到达高地,狼窝的方向便传来哒哒哒的枪声,一听枪响,两人不约则同地加快了步伐。

    居高临下,巨大月盘下的狼窝一清二楚,但此时的狼群早已经失去了刚刚的宁静,三辆越野车呈背倚背守望相助之势,每辆车有数支冲锋枪用点射方式不断射杀后冲上来的狼群。转眼间,越野车的周围便躺下了十来条狼尸,而越野车这边只有一人被趁着换弹匣冲上来的狼咬伤了胳膊,而那只狼的下场也很惨,被受伤的雇佣兵掏出锋利的军刀,直直地从咽下到下腹部处拉开一条口子,流了一地的内脏。

    夜幕下的高山草甸上,血腥味迅速蔓延开来,躁动的食肉捕猎者们开始纷纷向着狼窝的方向移动。

    一声狼嚎后,狼群停止了进攻,但却在远处不断徘徊。

    “老板,这些畜生害怕了,咱们还是继续追吧!”一个裹着头巾的中东人说道,他是前伊朗特种部队成员,如今也是血豹信任的左膀右臂。

    身材魁梧的血豹摇了摇头,盯着远处一匹体格格外健壮的灰白色藏狼:“没用的,你们轧死了狼崽子,藏狼这种生物是格外记仇的,如果不把它们都杀光,它们会一直尾随着我们,直到把我们统统都咬死为止。”

    中东人张了张嘴,也望向那匹与众不同的狼,问道:“那是狼王吗?”

    血豹点了点头:“嗯,把巴雷特拿过来。”

    后座上立即有人递上来一把巴雷特狙击步枪,血豹接过来,在敞篷越野的车顶上架住枪身,枪口瞄准了那只浑身皮毛白得发亮的狼王。血豹的嘴角扬起一阵得意的笑意,杀一头畜生对它来说早已经失去了新鲜劲,在非洲大草原上用机关机扫射狮子或许才能给他冰冷的血液里注入些许难得的燃烧因子。

    远处的狼王似乎也察觉了即将逼近的危机,倒映出一轮明月的绿色眸子里死死地盯着手里握着一杆巴雷特重狙的血豹,喉间起伏发出低沉的咆哮声。

    砰,一声枪响,却不是巴雷特狙击步枪特有的声响。子弹打在狼王身前不足半米的地方,警惕的畜生立刻闪身躲到了一颗大树的后方,让手握巴雷特的血豹立刻失去了目标。

    血豹也不生气,只是放下狙击步枪,似笑非笑地看向不远处的高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这一次,他说的再也不是带着中东口音的英文,而是一口地地道道的华夏普通话。

    “孩子们,别跟畜生们置气了!真正的目标就在眼前!”他看着那处高地,唇角勾起一个诡异的弧度,“都听清楚了,要活的!”

    李云道开出那出其不意的一枪后,拉着朱小谋撒腿便跑:“快走!”

    朱小谋哪里还来得及开口发问,狂奔时脑中还在不断回闪那张戴着墨镜的面孔,不知为何,那明明只是一张陌生的面孔,却莫名的让他一种毛骨悚然的错觉。

    两条腿在什么情况下能跑得过四只轮子?正常情况下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当开着四只轮子的家伙们被一群誓为被轧死的幼狼复仇的藏狼给撵上的时候,这种可能性就变得很大了。

    “果然是个聪明人啊,怪不得那些蠢货三番五次地在败在他的手中!”坐在副驾位置上的血豹看着夜空喃喃自语。

    开车的中东人问道:“老板,您是不是早就发现他们的踪迹了?”

    血豹笑了笑,不置可否道:“他那一枪打得妙啊,如今他多了一群帮手,如果狼王死了, 这群藏狼自然造成不了太大的威胁,眼下就不一样了!”他看了一眼跟越野车保持着一定距离在草丛中疾奔的狼群,突然笑了起来,“嗯,这样的对手才有意思嘛,太容易的话,这趟高原行岂不是太过寂寥了?”

    越野车引擎声越来越近了,两旁的草丛里也出现了密集的窸窣声响。李云道突然放慢速度,一把拉住朱小谋:“别跑了,保留些体力,今夜会很漫长啊!”

    朱小谋惊道:“再不走,他们就追上来了。”

    李云道笑了笑,摇头道:“这会儿如果再跑,我们会死得很难看的。”他指着朱小谋脚下的一团烂泥状的东西道,“你要走好运了!”

    “啊?”朱小谋诧异地看着自己的脚,蹲下身子,立刻闻到一股子恶臭味,“这是……”

    李云道耸肩道:“这是獒犬的粪便,再结合我们在青藏高原上这一点,如果我的逻辑推理没有出错的话,这里应该进入了野生藏獒的狩猎范围。”

    “野生藏獒?”朱小谋猛咽了一口口水,在青藏高原当兵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藏獒的威力,边区牧民家几乎人人都会养狗,其中就有一些藏獒,据说一条藏獒可以干死三只狼,所以一听到藏獒这两个字,朱小猛便头皮发炸,在无人区里碰上野生藏獒,生还的机率基本跟在大草原上碰到狮子群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李云道的鼻子动了动,也蹲下身子道:“从现在开始,就看老天爷对咱俩是不是青睐有加了!一会儿瞅准机会,最好能抢一辆车过来,这样我们活下来的概率起码增加了五成,不过小谋兄弟,你也要有个心理准备,在这里,我们活下来的概率跟他们是同等的。”

    正说着话时,不远处再次想起了密集的枪声,只是这一次那些雇佣兵的目标不是那些藏狼,而是几乎是蜂拥而至的野生藏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