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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你是因为看了她的戏才跟她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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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7章

    裙子的样式并不新颖,但是看上去却让人很舒服。

    至少这样的高歌站在人面前的时候,不像电视上那样五光十色,而像个普通的邻家妹妹。

    “衣服还合身吗?”

    她打量了一遭,才开口。

    “挺合适的,”高歌弯起唇角,认真道,“谢谢伯母。”

    “不客气。”

    萧雪婉说着,转身道,“走吧,老爷子等了有一会儿了。”

    高歌心里松了口气,赶紧跟着慕云泽的脚步追上去。

    “不用那么紧张。”

    走了没多远,萧雪婉突然顿住,扭头说了这么一句。

    高歌怔了怔,咳了一声,干笑道,“我不紧张。”

    “一会儿问什么就说什么,不用有太大心理压力,老爷子是个明事理的人。”

    高歌点点头,“是。”

    萧雪婉又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了。

    高歌趁机小声问慕云泽,“你妈怎么知道我紧张啊,我觉得我看起来挺正常的啊。”

    慕云泽盯着她看了两秒,缓缓道,“你的心跳声,比脚步声还大。”

    高歌……

    慕家老宅,是那种很老的三层小洋楼。

    二楼有天台,三楼基本算是阁楼了。

    大门还是实木做的,门栓上的漆都被蹭掉了很多,看上去年头已久,推门的时候,还发出“吱呀——”的响声,要是在夜里,高歌觉得直接可以给恐怖电影配音了。

    地板不是现在流行的木质地板,和花岗岩地板,而是水磨石。

    就是那种暗灰色的,上面很多红绿相间的小斑点的地板砖,这种地板有一个优点就是防滑,脏了也不明显,缺点就是拖地的时候,老让人觉得拖不干净。

    以前高家住的小洋楼,也是这样的地板,孙婶儿每天拖两遍,还是会被罗慧英嫌弃不干净。

    一份工资,分明干了两份的活儿,高歌那会儿小,心里没那么多想法,自然谁对她好,就向着谁,所以没事的时候,会帮着孙婶儿打扫家里的卫生。

    那时候,她心里还没有太明确的亲生跟非亲生的定义,只是觉得罗慧英偏向妹妹的态度,让她有点难过。

    孙婶儿作为一个外人,没法儿劝,只告诉她,只要她变得优秀起来,喜欢她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等到后来,大一些了,才明白,有些东西,不是你努力就能得到的。

    “怎么了?”

    注意到她的异样,慕云泽微微拧了拧眉。

    “没事。”

    高歌回神笑了笑,“就是觉得这房子跟我以前住的地方好像,有点怀念。”

    “以前的老房子,差不多都这样吧。”

    慕云泽淡淡回了句,拉着她的手道,“进去了。”

    “嗯。”

    客厅的沙发,是陈旧的实木沙发,沙发的边角被摩得圆滑平整,上面铺着一个厚厚的坐垫,坐垫上的绣得还是龙凤呈祥。

    高歌心里暗暗琢磨,这该不会是慕老爷子结婚时候的沙发吧,要是的话,也真有年头。

    沙发上,作者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老人叉着腿,大马金刀的坐在那儿,后背挺得笔直,这大概是多少年部队生活养成的习惯。

    他手里握着一个白色的瓷杯,另一只手拿着杯盖轻轻拨开水面上的茶叶,垂眸抿了一口。

    高歌借机打量着对方。

    老爷子脸上的沟壑很深,皮肤是标准的古铜色,夹杂着些不太明显的老年斑。

    他的眉毛也是白的,不仅白,还有点长,有点像白眉鹰王。

    长相看上去跟慕云泽倒是不太像,国字脸,厚嘴唇,跟旁边坐着的慕崇峰有一点像,也不算太像。

    他的五官比较深刻,像是刻刀刻出来的一样,饱经风霜,愈发凌厉。

    慕崇峰的模样在他这个年纪里,是比较帅的存在,不然也不会生出慕云泽这样的祸害,不过他身上缺了点慕老爷子这样的军人气势,多了不少商人的市侩,在这祖孙三个里面,反倒成了不明显的存在。

    慕云泽的气质,显然更随慕老爷子。

    高歌在观察对方的时候,对方显然也发现了他们。

    慕老爷子抬眸朝这边看了一眼,眼神淡淡的从高歌身上掠过,放下杯子,道,“迟到三分钟了。”

    他的嗓音很浑厚,吐字比配音演员还要标准,老态却不龙钟,很有精气神儿。

    “路上有事,耽搁了一会儿。”

    慕云泽一边说,一边牵着高歌过来,站定之后,才介绍道,“爷爷,这位是我女朋友,高歌。”

    慕崇峰拧了拧眉,像是对慕云泽这样的介绍有些不满,但是碍于老爷子在,也没说什么。

    老爷子双眼如炬,细细的打量着高歌。

    军人的眼神,跟一般人不一样,鹰隼一般,锐利无比。

    高歌本来想微笑,但是在老爷子这种眼神下,实在是有点笑不出来,只能僵硬着身体,任由对方打量。

    “挺漂亮的。”

    半天,老爷子给了这么一句评价。

    “是个演员,能不漂亮吗?”

    慕崇峰哼了一声,凉凉的看了一眼高歌,眼神里透着不悦,就差直接表现在脸上了。

    “演员?”

    老爷子问她。

    高歌抿了一下嘴唇,低声道,“是,演戏就是我的工作,我是个演员。”

    “哦。”

    老爷应了一声,端着杯子又抿了一口。

    “平常忙吗?”

    高歌不明白老爷子什么意思,犹豫了一下,乖乖道,“还好,每年接两部戏,差不多六七个月的拍摄周期,大部分时间,都是自由的。”

    她又不是一线影星,自然美那么忙,一年两部戏,就是正常的水准,其实对她来说挺好,钱也赚了,戏也拍了,还有时间玩。

    “都在哪儿拍戏?”

    “不太一定吧,不过大部分都是在海城的横店拍,需要取景的时候才会外出。”

    “那倒是挺清闲。”

    老爷子听完,这么评价。

    高歌没接话,因为他拿捏不准老爷子的意思。

    “你是因为看了她的戏才跟她在一起的?”

    这句话,问的是慕云泽。

    “不是。”

    慕云泽回答的直截了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不是演员。”

    老爷子这下有点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