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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祝融至兮百雀飞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没来由地,刘秀脑海里就冒出了一句诗文,虽然此刻手里拿的是手帕,而不是红色的笛子。
他想要说几句客气的话,却又好像失去了语言能力。吶吶半晌,才终于冒出了一句:“丑奴儿,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叔叔是太学里博士,我上次跟你说过,你忘记啦?”阴丽华眉头轻蹙,明亮的双眸中,隐隐露出了几分失落。但是很快,这种失落,就变成了害羞,低声道:“手帕,手帕是给你擦血迹的,刘家三哥,你,你怎么往怀里塞!”
“啊?哦!多谢阴小姐!”刘秀这才终于缓过了神儿,匆忙用手帕在脸上抹了抹,又讪讪地将其还了回去。不待阴丽华伸手来接,却忽然又觉得把染满了血迹的手帕还给人家不太合适。赶紧又将手臂迅速向后缩回,同时低声说道:“脏,脏了。我,我洗干净了之后再还给,不,改日我买了新的赔给你吧!”
“啊!”阴丽华毫无防备,被手帕带了个趔趄。差点一头栽进他的怀中。下一个瞬间,二人却又不约而同地松开手,仓皇后退,任手帕飘落于地,在白雪上缀起一朵殷红。
刘秀顿时窘得脸颊发烫,愣愣地收住脚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短短两个多月不见,阴丽华好像就长成了大姑娘。宛若一朵含苞未放的红莲,全身上下的青涩迅速褪散,代之的是一种无法掩饰的秀丽。
阴丽华明亮的眼睛里,此时此刻,也再度映满了刘秀的身影。挺拔、高挑、书卷气十足却又棱角分明,站住飘飘白雪中,嘴角带笑,双目如星。
“哼!”
“哼!”
两声低低的咳嗽,将人世间最美丽的画面,搅得支离破碎。刘秀的脸立刻红得几乎要滴血,弯腰捡起手帕,然后规规矩矩地抱拳施礼:“多谢小姐赐巾裹伤,他日刘某自当登门奉还!”
“刘兄不必客气!你我乃是新野同乡,在来长安的路上,我阴氏一家,亦承蒙您的照顾甚多!”阴丽华红着脸,大大方方地还礼。口中说出来的话,让任何人都挑不出半点儿毛病。
如此一来,倒显得冷哼者多事儿了。马三娘气得狠狠跺了一下脚,转身便走。太学博士阴方,则笑着上前,将自家侄女阴丽华挡在了侧后。随即,又轻轻向刘秀拱手:“太学博士阴方,多谢令兄弟在路上对家兄一家仗义相救。”
“不敢,不敢!”刘秀此刻的身份是学生,哪敢受老师的礼?先一个侧步退出去三尺有余,然后长揖及地,“后学晚辈刘秀,见过阴师!晚辈在乡间之时,就久闻阴师大名。今日得见,实乃三生之幸!”
“嗯!”阴方满意地哼了一声,笑着摆手,“罢了,罢了,刘公子不必多礼。你我既然是同乡,不妨日后多多走动。在太学里有什么为难的地方,也尽管来找阴某。某日常授课,就在终始堂。平素不授课时,也多在其二楼读书温书。你尽管来,上楼时跟学吏说我的名字就是!”
这已经是摆明了要拿刘秀当半个弟子相待了,但同时也杜绝了刘秀真的去阴府“纠缠”自家侄女的隐患。既报答了刘縯对阴固一家的救命之恩,又划清了彼此之间的界限,真的是“算无遗策”。
有道是,响鼓不用重锤。刘秀只是稍稍错愕,便又笑着躬身,“能向阴师当面求教,晚辈荣幸之至。”
“嗯!”阴方又轻轻颔了下首,然后,带着几分告诫意味,笑着吩咐,“像苏著那种无赖,不过是仗着父辈余荫混个文凭而已。你能不搭理他,就尽量不要跟他发生瓜葛。待卒业之后,双方各奔东西,一辈子都不会再有往来。犯不着把大好光阴全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人和事情之上!”(注1)
亲眼目睹过万谭一家的惨祸,刘秀早就明白,长安城不是个讲道理的地方。想必太学也不能例外。因此,对阴方的告诫,立刻心领神会。于是乎,又笑着躬身受教。
阴方见他如此聪明,又如此知道进退。全身上下,竟然不带丝毫同龄少年那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狂妄,心里便又多了几分惜才之意。想了想,又笑着补充道:“令师许博士的学问见识,俱是阴某三倍。你与其终日捧着书本苦读,不如多在他面前走动走动。他随便指点你几句,就足以让你终生受用不尽。太学里的某些二世祖,即便想找你麻烦,也没胆子到他面前胡闹。你是聪明人,有些话无需我多说。好自为之,先用功读书,学成之后再出仕报效圣恩,这才是正路,其他,不必多想!”
“多谢阴师!”无论赞同不赞同对方的观点,念在其并无恶意的份上,刘秀再度躬身下拜。
阴方笑着受了他的礼,然后又轻轻看了自己的侄女一眼,转身飘然而去。阴丽华不敢惹自家叔父发怒,轻轻吐了下舌头,快步追上。临转身前,却又偷偷向刘秀摆了摆手,用极低的声音说道:“手帕我不要了,三哥,你洗干净了收起来吧。千万别扔了,否则,否则我会很生气。猪油,烦劳转告三姐,我很羡慕她!有那么一身好武艺,无论想去什么地方都可以随心所欲!”
“哎,哎,我知道了。我一定把话带到!”朱佑正不知道该怎么去哄马三娘开心,闻听此言,立刻满口子答应。
刘秀忍不住摇头而笑,望着阴丽华的翩跹背影,心底由衷地为对方的人小鬼大而赞叹。还没等他来的及将目光收回,耳畔却已经又传来了邓禹更加稚嫩的童音,“不好了,刘师兄,你这回可惹下大麻烦了?!”
“哦?”刘秀微微一愣,迅速收回心神,转身向邓禹大气地摆手:“没什么大不了的,最近天天跟麻烦为伴,我早就习惯了!况且,刚才姓苏的那一伙人原本就是冲我而来,你只是遭到了池鱼之殃!”
“刘师兄的救命之恩,邓某不敢言谢!”邓禹也愣了愣,随即,似模似样地向刘秀躬身施礼,“但,但师兄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我刚才是说,好像有两位姑娘都对你青眼有加。你选了其中一个肯定会得罪另外一个,这才是真正的麻烦。至于苏某,一条癞皮狗而已,根本不值得师兄放在心上!”
“哈哈哈哈哈……”周围看热闹的学子们放声大笑,同时对刘秀的桃花运,羡慕得丝毫不加掩饰。
登时,刘秀刚刚恢复了正常的脸色,瞬间又红中透紫。丢下一句“休要胡说”,像打了败仗般匆匆逃离。众学子见他居然为桃花运而尴尬,笑得愈发大声,直到他整个人都消失在风雪之后,才揉着发酸的肚皮,各自散去。
这世间,容易逃避的,是他人的目光。无法逃避的,却是自己的内心。当晚在静安楼与严光、朱佑、邓奉三人结伴夜读,刘秀难得一次没有读进去。捧着一卷书简,痴痴半宿,却不知书中所云。眼前被灯光漂白的墙壁上,总是闪现出两个修长的身影,一动,一静,一大,一小,一炽烈如火,一似水温柔。每一个仿佛此刻都伸手可及,然而,他却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她今年才十二岁,是因为自家伯父和哥哥太龌龊,才把我当成了英雄。等到及笄,估计早就把我给忘了!”无奈之下,少年人只能继续自我欺骗。每一条理由,都找得甚为充分,“况且她叔叔说了,只准去终始堂找他,不准登阴府的大门。我跟她,一年里连面都见不了几回,胡乱寻思这些没用的做甚?!”(注2)
……
如是想着,心神倒是渐渐安定了下来。隐隐约约,却又有一种刺痛油然而生。阴博士是怕自己穷小子高攀,才故意那么说。可自己这辈子,又怎么可能永远是穷小子?!俗话说,莫欺少年穷……
不知不觉中,他握在书简上的手,就越来越紧。仿佛这样,就能让书简上的内容,全都自动进入心里一般。读书、出仕、光耀门楣,然后……,对出人头地的渴望,在少年人心中,从没有一刻,如今天这般强烈。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忽然,一股焦糊味儿,只冲口鼻。猛地抬起头,刘秀四下扫视,见到身边没有任何书简被灯火烤到,才稍稍放下了心神。然而,就在此时,外面却传来了一阵嘈杂的锣鼓声,紧跟着,叫喊声便如潮而至:“走水啦!走水啦!快起来,快起来各家清理门户,莫让火势蔓延!快起来……”
迅速放下书简,刘秀用力推开窗户。朱祐等人也一跃而起,齐齐冲向窗口。
只见西北方向浓烟滚滚,有栋三层高楼,像只巨大的蜡烛般,烈烈而燃。半边天空都被“蜡烛”烧得通红,各种叫喊声也是不绝于耳!
“是百雀楼!”朱佑眼神好,哑着嗓子,喃喃嘀咕。
“呼——”一股寒风夹着雪花破窗而入,几个少年人同时身体一凛,惊愕忘言。
注1:文凭,旧时官府給颁发的各类凭证,包括学历证明。
注2:及笄,女子十五岁或者十六岁,为及笄。出自礼记,“女子十有五年而笄”。意味着可以成亲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