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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好男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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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清源喝了几口这难得的香片,问道:“上次喝茶时,琛表哥就发现我是女扮男装的吗?还是后来知道的,你可不要否认没有查过我。”

    周景琛伸了个懒腰,他现在还不想告诉她,便懒洋洋的的说道:“当时和清儿也不认识,那种情况,是敌是友,是忠是奸,你也知道我一定会让手下人查的,查出来,便知道了呗。”

    孟清源故意长叹一口气,:“皇子微服出行真是不容易呀,自己装扮成寻常人,却把碰到的真正的寻常人都当成不寻常的”

    周景琛笑,:“什么寻常不寻常的,说绕口令呢,不就是刚才使唤妹妹倒了杯茶嘛,不敢白用,你自己去去翻翻那抽屉吧。”

    孟清源闻言,拉开自己桌下面的抽屉。一共两层,上面一层用托盘装着点心,个个小巧可爱。下面一层分成十多个小格子,里面装着瓜子、花生、果脯、榛子等女孩家喜欢的小零嘴。

    就听周景琛说道:“上面那层是宫里御厨做的点心,赶不上你做的好吃,不过如果饿了,吃一点也行,下面那些是在原味斋买的,不知你喜欢什么口味,就样样都买了些。”

    孟清源没想到周景琛会安排的如此细心,她本是大气的人,此时便有些不好意思之前的态度了:“那清儿就谢谢琛表哥了。”

    周景琛看着孟清源脸上的的表情,这世间总有人觉得对自己所爱之人,甜言蜜语没用,默默做就好。

    但周景琛对此说法是嗤之以鼻的。做了好事不留名,老想着心有灵犀的,那天下就没有“误会”二字了。

    另外聪明的好男人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不仅要付出,还要会哄她开心,哪个女孩子会喜欢木头?而且一定不能太端着架子,这脸皮厚,才能吃个够嘛。

    虽然自己这一套好男人的理论是从自己二舅舅的情伤中总结出来的,现在没法对外人道,也和自己的形象有些不符,但周景琛还是迷之般的觉得非常自信。

    “你也别多吃,一会儿就该吃午饭了。”周景琛又补了一句。

    孟清源没有想到,周景琛带她吃午饭的地方竟是路边一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酒滩。

    “老王,今天有什么野味?”就听周全尖着嗓子问那酒滩老板。

    就听那老板粗里粗气的说道:“周爷,很长时间没看到您老了。今天您可赶巧了,除了兔子、野鸡,刚打了一只獾子,我给您老做了。”

    孟清源看了看黑漆漆油亮亮的桌椅,这可不像周景琛的风格:“这儿,你来吃过?”

    周景琛手里拿了一件自己的披风,铺在长凳上,这是怕那椅子污了孟清源的衣裙:“坐吧,我在通县有个温泉庄子,会经常过去泡泡腿,对这里还算熟悉,如果要吃野味,还是这儿的老王手艺好。”

    孟清源看了一眼周景琛,坐了下来,她都从来没在这种简陋的地方吃过饭。也不知道贵为五皇子的周景琛是怎么找到这种地方来的,而且看上去是真的常吃。

    不过待那野味上桌时,孟清源真觉得周景琛所言极是,只觉得香气扑鼻,让人胃口大开。孟清源比平时都多用了半碗饭。

    看得一旁的红锦直无奈,她是今天第一次见周景琛,没想到世间竟有这般如神仙似的男子。而且还是大周朝的皇子。心里不免替孟清源想得就多了一些。

    可自家的小姐呢,对着这么一个俊美如画的皇子,吃饭时不和他聊些琴棋书画等雅物也就罢了,做一个安静文雅的大家闺秀也行。

    可怎么可以兴致勃勃的和五殿下说起了兰州府的小吃,什么有一家点心铺子里的糕点非常好吃,什么点心铺旁还有一家卖馄饨的,汤头特别地道,馄饨馅大皮薄,各种馅都有,也很好吃,什么附近还有一家卖早点的,那儿的猫耳朵非常棒……还有您是女儿家,平时在家多吃点就算了,今天也不怕吓着那五殿下,竟然吃了两碗半米饭,难道是这五皇子公子长得让小姐很有食欲?那句话叫什么来着——“秀色可餐”?

    孟清源不知道红锦心里所想,她这时到真有点不好意思了,因为是有些吃多了。

    孟清源拿手揉了揉胃,看来不能直接上马车,得消消食了。

    就见周景琛笑道:“很长时间没吃这野味了,刚才和清儿边吃边聊的,竟然有些吃多了,不如清儿陪我遛遛弯。”

    孟清源看了周景琛的笑脸,这家伙今天倒是真体贴人呀。

    “去哪里遛呀?”孟清源笑道。

    其实周景琛在孟清源一上马车,就注意到,她为今天的出行方便还是做了一番打扮的。

    孟清源穿了一件窄袖浅粉缎裙,腰里只系了一条蝴蝶长穗带。

    头发干脆简单地编了两条辫子垂在耳畔,点上茉莉花一般大小的零碎珠花,脚上穿了一双鹿皮小靴。一身装扮衬得她妩媚中带着别样的英气。

    周景琛感叹,刚才吃饭的小酒滩,还是简陋了一些。虽然让侍卫把他们坐的桌子挡在自己和孟清源桌子前面。但仍听到隔壁桌那几个乡下汉子在小声嘀咕,说从来没见过像孟清源那样俊俏的小娘子。

    还是自己做得不够周全妥帖,幸亏清儿大气,只说那些乡下人看上去也是老实的,也没有真正冒犯之意,一笑了之了。

    孟清源见周景琛愣着不吱声,便又问了一句:“琛表哥准备去哪里呀?”

    周景琛缓过神来,笑着一挥手,两名侍卫牵着两匹骏马走了过来。周景琛指着其中一匹

    白马,:“清儿,看这匹马怎么样?”

    孟清源见这白马,毛发油亮,双目有神,四蹄健硕有力,便上前用手轻抚马脖子,“是匹难得的好马。”

    那马儿在班婳身上蹭了蹭,似乎听懂了孟清源的夸赞,很是亲近她。

    周景琛见自己这匹脾性不太好的座骑,竟然如此亲近孟清源,又见孟清源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自己马儿身上了,“清儿很喜欢这马儿吗?,不如我就把它送给你吧。”

    旁边竖着耳朵站着的周全,忍不住拿手摸了摸鼻子,我的五殿下呀,这是西域进贡来的日行千里的银龙马呀。一共就两匹,一匹当今圣上留下了,一匹就给了您,您这转手像送白菜似的送人,好吗?

    怪不得上次在药王谷,五殿下会把皇上给他护身的玉坠子送给了当时的顾小公子,如今这俏生生站在自己面前的孟大姑娘。

    不过真是上苍保佑,这五殿下,自己的小主子总算是开窍了。对了,上苍还得保佑这孟大姑娘长命百岁,无病无灾,能够让自己的主子再也不当那清心寡欲的小和尚。

    就见孟清源听了周景琛的话摇了摇头,:“不了,我有我有自己的坐骑,只是从小喜欢马儿,看到漂亮的马儿就忍不住想摸一摸。”

    她很小的时候,外公就带她坐在马背上玩儿,跟她讲战场上的事情,还有将领与自己马儿之间的故事,以至于她从小就形成了一个观念,那就是马儿是自己的伙伴,就算它老了,也要好好养着他,不随意丢弃,更不会随意替换。

    孟清源忽地对周景琛一笑:“那就让你看看我的马吧。”转头对红锦说道:“让杜七叔把火焰带过来给你。”

    一会儿,就见红锦牵着一匹血红色的高头骏马走了过来。等走近了,周景琛身边的侍卫都忍不住惊呼了一下,竟是一匹罕见的的血汗宝马,通体像红缎子子一样,油光放亮,唯有四个马蹄子部位白得赛雪。

    那马见了孟清源,竟挣脱了红锦手中的缰绳,小步跑到孟清源身边,拿头轻轻的蹭了蹭孟清源的脸颊,打了两个响鼻。

    就见孟清源脸上像笑开了花,一手搂了马头,一手抚摸着马鬃,嘴里喃喃道:“想我了吧,我也想你呀。这些日子委屈你了,今天带你好好玩玩。”

    周全看着身边自己的主子,恨不得拿手去捂他的脸,我的五殿下呀,你好歹也得收敛一下自己脸上的表情呀,任谁都能看出你那样子,恨不得自己变成那匹马呀。得有点深沉呢,得有点皇子威仪呀。

    周景琛的确是有些嫉妒这匹马了,就见孟清源对那马说:“火焰,给你介绍个朋友”,抬头问道:“琛表哥,你的马叫什么名字,这是我的火焰。”

    “火焰,你好,这是逐风,逐风,这是火焰,你们要做好朋友的。”周景琛牵了自己的白马过来。

    周全面无表情,这是玩小孩子的过家家吗?你们……开心就好。

    孟清源脚踏马镫,一个翻身,轻盈得仿佛燕子一般就飞上了马背,两条辫子在背后划出了一道美丽的曲线,仿佛一道完美的月光。嘴角含笑,从马背上俯身看着周景琛:“琛表哥,走一圈?”

    周景琛抬头看着意气风发的孟清源,大笑一声,也翻身上马,指着东南面的一座青山,“清儿,那里,向阳山。”

    孟清源轻笑一声,双腿一夹马腹,抖了抖手中的缰绳。那火焰就像一道红色的闪电,冲了出去。周景琛忙喝了一声“走!”身下的逐风一跃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