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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瀚海,并不是指之前从漠南前往漠北通过的那片沙漠戈壁。
真正的瀚海,说的是世界第一深湖,亚欧大陆最大的淡水湖贝加尔湖。
当然了,这个时候莫斯科公国还是一片荒芜之地,自然也没有这个名字。
而在匈奴人的称呼之中,这片宛如海洋一般广袤巨大湖泊,就叫做瀚海,又或者是北海。
历史上苏武牧羊的地方,就是在这里。
而霍去病之所以被后世无数兵家所景仰,认为是武人的巅峰。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带兵来到了这里。
这是华夏千年以降,向北走到过的最远地方。
‘大汉兵锋所指之处,皆为汉土!’
封狼居胥,禅于姑衍,登临瀚海并称是霍去病漠北之战胜利后的三大盛事,广为历史称颂。
所以说封狼居胥,实际上是由三件震撼性的大功勋所共同组成。
“这些都是丁令人,也叫肃慎。”
茫茫瀚海岸边,王霄指着那些拜服于地的当地土著,为霍去病解释说“早在周天子时期,他们就曾经向周天子表示臣服,也可以看做是周天子的封臣。所以说,这片土地自古以来就是
咱们的。”
霍去病是典型的大汉主意者,他点头称是“师傅说的是,不如在这里建城如何?”
“可以,不过投资太大,得慢慢来。”
从长安城到北海这儿,少说也有万里之遥,这还是直线距离。
在这里建城驻军移民什么的,成本之高实在是吓人。
可王霄却是决心一定要做到,因为不这么做的话,这片土地在汉军离去之后,又会成为游牧民族的地盘。
哪怕花费几十年的时间,也一定要做成。
他们一路追杀匈奴残部来到这里的时候,左贤王那儿已经带着匈奴残部绕路向着更北边逃亡了。
据这些土著们说,北海的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森林,骑兵军团再绕路绕过北海去追击,已经是没有了什么意义。
所以王霄对霍去病说“这次出击,就打到这里吧。”
这次出来已经很久了,而且也不可能真的越过北海去大森林里追杀匈奴人。
西伯利亚如此广袤,真要是跟匈奴人玩捉迷藏,十年都跑不完这么大片的地方。
所以商议之后,王霄决定让霍去病所部在北海边上休息半个月,之后就启程动身南返。
虽然距离冬天还早,可这里与长安城足有万里之遥。
不早点动身的话,等冬天来了那可就走不了了。
“那边的。”
王霄对着一群下海的妹子...是壮汉们吼着“不想活了?都回来!”
光溜溜的壮汉们不认识王霄,自然是把他的话当做屁。
边上的霍去病不干了,天子的话都当做耳旁风,还隐隐约约有‘关你个球~~’的话语传来,他当即打马冲过去,挥舞马鞭就是一通乱抽。
壮汉们被抽的鬼哭狼嚎,再也不敢下海游泳了,大呼小叫的四散而逃。
等到霍去病回来,看着他那求知欲满满的眼神,王霄解释说“这北海之中可不安全,这里面有鲨鱼的。别一路打仗都没事,最后死在了鱼嘴里。”
“鲨鱼?什么玩意?”
霍去病吃过新鲜的河鱼,也吃过海边送来的鲸鱼干和咸鱼。但是从未听闻过什么鲨鱼的消息。
“具体的不好说,你只要知道那种一种大鱼,有着成排的牙齿,可以在这北海之中咬人的就行。”王霄伸手指着远处那些正在和汉军做交易的当地人“不信的话,去问问他们去。”
“信信,师傅说的自然是真的。”
霍去病神色真诚的连连点头,可他的目光之中却是写满了‘你当我傻儿?’
鱼这东西见的多了,也吃的多了。
就算是有几尺长的大鱼,那也不过是吃的肉更多而已。
能咬人的鱼,说老实话他还真没有见过。
不对,应该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王霄说了一遍就不再多说,他现在只是个什长,管不了那么多。大军统帅是霍去病,为将士们的生命负责的也是霍去病。
霍去病转身去找那些当地人,询问有关鲨鱼消息的时候,王霄已经是拎着一个大布袋向着岸边走去。
对没有见过鲨鱼的汉军将士们来说,贸然下水自然是个威胁。
可这玩意面对王霄的时候,那就真的只是新鲜会活动的刺身了。
王霄过来不是抓鱼的,虽然北海的鲑鱼很好吃,可他一路上吃的鱼已经足够多了。
他也不是来棒敲海豹的,因为海豹肉实际上并不好吃。油脂太多,口感和大块的肥肉区别不大。
大汉的人或许会喜欢,王霄就看到不少汉军将士们,将那些傻乎乎也不知道躲的海豹们直接拖走。
可对于王霄来说,他真的是不喜欢这种满嘴肥肉的感觉。
他要抓的,是美味的龙虾。
龙虾这种东西,在大海里属于常见生物。
只不过以这个时代的食物保存技术来说,想要从海边运到长安城,那就根本没办法去吃了。
而且王霄也不可能跟李隆基似的,为了吃个荔枝还要专门建立一条驿道,然后还把罪名推到女人头上。
以前想吃生猛海鲜太困难,可现在眼前就有大龙虾,王霄自然是要吃个痛快了。
王霄的水性超强,一个猛子下去就开始在岸边水下的石头缝里,水草丛里抓那些大龙虾。
尤其是在石头缝里面,那些龙虾几乎都是成群结队的出现。
因为当地人并不吃这些看着古怪的玩意,所以龙虾遇上王霄这种身躯奇怪的鱼,几乎不去躲避。
拽着长须,一手拎着好几个就从水底出来。
一抬头就看到岸边站着许多人正在脱衣服。
“干什么?是想游泳还是想放水?”
“想游泳的话,都滚蛋。水里有鲨鱼,人在水下面可不是鲨鱼的对手。想放水的话,告诉我你们这是结束了还是准备开始?结束了要挨打,准备开始打的轻一点。”
面对王霄的呵斥,岸边的人明显松了口气。
有伯长大声回应“看你下去那么久都没出来,还以为你出事了。额们这是准备去救你。”
虽然霍去病深知王霄的厉害,可身为臣子该做什么他还是懂得的。
早早的就安排有一整队人马负责保护并不需要保护的王霄,他们之前看到王霄下水一直没出来,急切之间就想要去救人。
“那就谢了。”
王霄走到岸边,将拎着的龙虾都塞进了布袋里。
“这是啥?真丑。”
“虽然丑,可是好吃啊。”王霄招呼众人“都去收拾干柴生火,把调味料都准备好。让你们尝尝什么叫做美味。”
“吃这些丑八怪,还不如去抓那些傻狗。”这说的傻狗就是海豹,在汉军将士们的眼中,傻憨憨的海豹的确是和傻狗有些类似。
“那不是傻狗,那叫海豹。”正准备再回去的王霄,认真为众人做科普“海豹皮很厚,而且皮下是更厚实的油脂脂肪层,这玩意真没什么好口感可言。”
这若是换成大汉的百姓在这儿,哪里回去管你什么皮厚脂肪多的,他们就爱吃这样的。因为以往吃不上,现在有的吃就得了,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挑剔。
可现在这里的汉军将士们,从出边墙之后,一路奔杀万里之遥来到北海岸边,路上吃的基本上都是肉食。
用句俗话来说就是‘女神背后的男人们,XX女神都已经XX的要吐了。’
现在王霄抓来了看着古怪又丑陋的龙虾,反倒是感觉比那些纯粹的肉要有趣的多。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王霄不断的下水去抓捕龙虾,其他人则是做着开锅之前的准备工作。
受限于缺乏调料,吃的时候只能是撒盐之后直接煮。
好在那句话怎么忽悠的来着‘顶级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
虽然话说的很笑,不过还是有点点道理的。
这句话虽然说出来简单,可真正能够做到的,却是寥寥无几。因为就跟大智若愚一样,这是需要相应的能力的。
好在以王霄的厨艺来说,他才是真正能够做到,用最简单的烹饪手法来处理顶级的食材,而不会弄的浪费掉。
煮熟之后通红的大龙虾直接抓在手里,两手这么一拧将脑壳扔掉,接着扒拉出来虾壳与虾线,剩下的那雪白的虾肉蘸着酱汁往嘴里一塞。
“美味啊~~~”
肉质松软可口的龙虾,吃起来就是好吃。
众多从未见过龙虾的汉军将士们,那叫一个享受。
很多人都在说,自己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而接下来,随着消息的传开,北海这儿的龙虾们就倒了大霉了。
众多汉军将士们为了美味,几乎把沿岸附近的龙虾都给一扫而空。
比起吃腻了的牛羊和鱼来说,这简直就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食物圈。
与此同时,王霄找到了当地人的部落首领,以霍去病的名义要求他们向西北方向出发,去往一片名为通古斯的地方。
“到那之后,一定要把当地人都给好好安排掉!”